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Word格式.docx
《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Word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2检测设备和材料
3.2.1检测设备
3.2.1.1磁粉检测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3.2.1.2磁粉检测作业前,检测设备应经调试合格。
当磁轭式检测设备磁轭间距为最大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
直流电
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
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0.5mm)
3.2.1.3采用剩磁法检测时,交流探伤机应配备断电相位控制器。
3.2.1.4黑光辐照度及波长
当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使用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黑光辐照度应 大于或等于1000μW/cm2,黑光的波长约为320nm~400nm,中心波长约
365nm。
黑光源应符合GB/T16673的规定。
3.2.1.5退磁装置应能保证工件退磁后表面剩磁小于或等
于0.3mT(240A/m)。
3.2.1.6磁场强度计、标准试片、磁场指示器、黑光灯等
辅助器材应满足磁粉检测的需要。
3.2.2检测材料
3.2.2.1磁粉检测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3.2.2.2磁粉应具有高导磁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磁
粉之间不应相互吸引;
3.2.2.3磁粉粒度均匀,颜色与检测工件应有较高的对比度。
磁粉力度和性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JB/T6063的规定。
3.2.2.4湿法应采用水或低粘度油基载体作为分散媒介以水为载体时,应 加入适当的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必要时添加消泡剂。
油基载体的运动粘度在38℃小于或等于3.0mm2/s,使用温度下小于或等于5.0mm2/s, 闪点不低于94℃,且无荧光和异味。
3.2.2.5循环使用的磁悬液应定期进行测定,测定前,应对循环系统进行充 分的搅拌,搅拌时间应不少于30min。
一般情况下,磁悬液浓度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磁粉类型
配制浓度,g/L
沉淀浓度(含固体量),
mL/100mL
非荧光磁粉
10~25
1.2~2.4
荧光磁粉
0.5~3.0
0.1~0.4
3.3表面准备
3.3.1被检工作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25μm。
3.3.2被检工作表面不得有油脂或其它粘附磁粉的物
质。
3.3.3如被检工件上的孔隙在检测后难于清除磁粉时,则应在检测前用无害物质堵塞。
3.3.4被检工件表面及周围25mm的区域内都应清洗干净,不应有氧化皮、焊接飞溅和油污等可能干扰检测
的物质。
3.4检测时机
3.4.1焊缝的磁粉检测应在焊接工序完成之后进行。
对有延迟裂纹倾向材料的磁粉检验应在焊完24h后进行。
3.4.2除另有要求,对于紧固件和锻件的磁粉检测应在最终热处理之后进行。
3.5灵敏度测试
3.5.1灵敏度的测试应使用A1型试片(或C型、D型、
M1型标准试片)和磁场指示器(八角试块)进行测试。
3.5.1.1A1型试块适用于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连续法测定。
测试时,磁化电流应能使试块上显示清
晰的磁痕。
3.5.1.2磁场指示器适用于被检表面磁场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粗略检测,不能作为磁场强度
及其分布的定量指示。
3.5.2灵敏度测试方法及磁化电流的选择
4.6.2.1使用A1型试块进行灵敏度测试时,应将A1型试块无人工缺陷的一面朝外。
3.5.2.2使用磁场指示器时,应在用连续法对工件磁场进
行检测的同时,将其平放在被检面上,然后施加磁悬液,以是否出现“*”形来判定工件磁化适当与否。
3.5.2.3电磁轭磁化工件,磁化电流应根据灵敏度试片或提升力校验来确 定;
以试片上能清晰显示磁痕或
提升力达到规定值时的电流作为磁化电流值。
3.6磁化电流类型及磁化规范的选用
3.6.1磁粉检测常用的电流类型有:
交流、整流电流(全波整流、半波整流)和直流。
磁化规范要求的电流值为有效值,整流电流值为平均值。
3.6.2磁化规范的选择及检测有效区的范围应符合
JB/T4730.4-2005中3.8规定。
3.7磁化方向
3.7.1检测与工件轴线方向垂直或夹角大于或等于
45°
的缺陷时,应使用纵向磁化方法。
纵向磁化方法可用线圈法、磁轭法获得。
3.7.2检测与工件轴线方向平行或夹角小于45°
的缺陷时,应使用周向 磁化方法。
周向磁化可用
轴向通电法、触头法、中心导体法获得。
3.7.3复合磁化包括交叉磁轭法和交叉线圈法。
4.0检测方法
4.1检测方法的分类可根据不同的条件,磁粉检测方法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分类条件
磁粉检测方法
施加磁粉的载
体
干法(荧光、非荧光)、湿法(荧光、非
荧光)
施加磁粉的时
连续法、剩磁法
机
磁化方法
轴向通电法、触头法、线圈法、磁轭法、
中心导体法、交叉磁轭法
4.2不同检测方法的特点及选用原则应符合
JB/T4730.4-2005中4条规定。
5.0缺陷痕迹的评定
5.1除认定磁痕确因工件材料局部磁性不均或操作不当造成之外,其它一 切磁痕显示均应作为缺陷磁痕处理。
当辨认细小磁痕时,应用2~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
5.2长宽比大于3的缺陷显示痕迹,应按线性缺陷处理
长宽比小于或等于3的缺陷显示痕迹应按圆形缺陷处理。
5.3缺陷显示痕迹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线的夹角大于或等
30°
时,应按横向缺陷处理,其他应按纵向缺陷处理。
两条或两条以上缺陷显示痕迹在同一直线上,且间距小于或等于2mm时,应按一条缺陷处理,其长度为显示痕迹长度之和加间距。
5.4所有小于0.5mm的缺陷显示痕迹可不计。
5.5缺陷等级评定
5.5.1下列缺陷不允许存在:
;
5.5.1.1.任何裂纹及白点;
5.5.1.2.紧固件和轴类零件不允许任何横向缺陷显示。
5.5.2磁粉检测质量分级见下表。
等级
焊接接头
受压加工部件和材料
线性缺陷磁痕
圆形缺陷磁痕
(评定框尺寸为
35mm×
100
mm)
圆形缺陷磁痕(评定框尺寸为2500mm2,其中一矩形边长最大为150
I
不允
许
d≤1.5,且在评定
框内不大于1个
d≤2.0,且在评定框
内不大于1个
II
d≤3.0,且在评定
框内不大于2个
L≤4.0
d≤4.0,且在评定框
内不大于2个
III
L≤3.0
≤4.5,且在评定
框内不大于4个
L≤6.0
d≤6.0,且在评定框
内不大于4个
IV
大于III级
注:
L表示线性缺陷磁痕长度,mm;
d表示圆形缺陷磁
痕长径,mm.
6.0复验与退磁
6.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复验:
6.1.1检测结束时,用标准试片验证检测灵敏度试片不符合要求;
6.1.2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方法有误或技术条件改变时;
6.1.3合同双方有争议或认为有必要时。
6.2所有磁痕的尺寸、数量和产生均应记录并图示。
6.3磁痕可采用胶带法、照相法其它适当的方法进行半永久或永久性记录。
6.4退磁方法、退磁要求和剩磁测定等应符合
JB/T4730.4-2005中第7条规定。
7.0检测报告
7.1磁粉检测结束后,应及时签发检测报告。
7.2磁粉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7.2.1委托单位、被检工件名称和编号;
7.2.2材质、热处理状态及表面状态;
7.2.3检测设备名称和型号;
7.2.4磁粉种类及施加方法;
7.2.5磁化方法和磁化规范;
7.2.6检测灵敏度校验及标准试片、标准试块名称;
7.2.7缺陷记录及工件草图;
检测结果和缺陷等级评定及
检测标准名称;
7.2.8检测人员、责任人员签字和技术资格及检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