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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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5

第十节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6

第十一节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21

第十二节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23

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25

第一节规划区空间管制 25

第二节 规划区城乡空间结构 26

第三节 规划区城乡统筹 27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9

第一节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29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29

第三节 居住用地布局 35

第四节工业用地布局 36

第五节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37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38

第一节城市交通战略 38

第二节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38

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39

第四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40

第五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41

第六节城市静态交通规划 41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43

第一节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系统规划 43

第二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45

第九章 中心城区历史保护与旧城改造 46

第一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46

第二节旧城改造 47

第十章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9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49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50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52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53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53

第六节供热工程规划 54

第七节环卫工程规划 55

第八节综合管廊规划 56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58

第一节城市防洪 58

第二节城市消防 58

第三节城市抗震减灾 58

第四节城市人防 59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61

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65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 67

第十五章 附则 6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200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建设方针和原则,在协调指导邢台市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目前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生态文明、新型城镇化等的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邢台交通条件的改善和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更加有效地指导邢台市城市发展建设,根据河北省住建厅的批复,特编制《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第2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协调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注重以人为本,突出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创建和谐社会。

第3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共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

(7)《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8)《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补充规定》(2005)

(9)《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10)河北省与邢台市其它相关法规文件

第4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5条规划层次

(1)市域

邢台市市域内辖设区市1个(邢台市)、县级市2个(南宫、沙河),县15个(邢台县、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市域行政总面积12433平方公里。

(2)规划区

东至任县、南和县、西郭城镇、莲子镇东侧行政边界、北至内丘、双碑乡、东良乡、北楼乡、魏庄镇、莲子镇北侧行政边界,西至邢台县西侧行政边界,南至沙河、南和南侧行政边界,包括邢台市中心城区、沙河市、南和县、任县、内丘县及邢台县全境,以及隆尧县双碑乡、东良乡、北楼乡、魏庄镇、莲子镇、巨鹿县西郭城镇,规划面积5026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不含沙河城镇)及市区周边与建成区连片发展的会宁镇、晏家屯镇,规划面积为551.4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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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发展目标和策略

第6条城市性质

京津冀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物流枢纽,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旅游城市。

第7条城市职能

(1)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2)京津冀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

(3)京津冀南部物流枢纽

(4)生态旅游城市

(5)邢台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8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产业转型为支撑、以创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提高邢台在京津冀区域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邢台的区位和交通优势,增强城市综合辐射带动能力,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同时弘扬历史文化,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争取将邢台发展成为生态环境宜居、产业结构合理、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区域中心、创新基地、山水绿城、文化名都。

第9条城市发展分目标

包括经济、社会、生态、资源利用4个方面,具体量化指标见表1-4。

第10条区域协调策略:

立足冀中南,对接京津

立足冀中南地区,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同时加快融入京津,积极承接京津产业及功能的转移,在大气污染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环境建设方面进行全面合作。

第11条生态发展策略:

生态优先,减霾治污

构建国家公园体系与生态廊道;

通过采取“组团式”城市空间形态,预留通风走廊;

在城镇空间布局上以“大集中小分散”的绿地布局模式构建生态网络;

同时调整产业用地布局,以缓解城市大气污染。

第12条经济发展策略:

产业转型,多元驱动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推动产业转型;

并谋划新兴替代产业,带动经济实现多元发展。

第13条社会发展策略:

社会和谐,学习创新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同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

第14条文化发展策略:

加强保护,传承创新

传承与发扬历史文化,在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通过加大保护力度,努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15条空间发展策略:

中心极化,轴带发展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功能;

建设京津冀南部物流枢纽;

并沿主要发展轴线,带动城镇和产业沿线聚集。

第三章人口和用地规模

第16条市域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770万人;

203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840万人。

第17条城镇化发展目标

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6%,城镇人口431万人;

203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0%,城镇人口588万人。

第18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35万人;

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人。

第19条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3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20条构建促进城乡发展的全新产业体系

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构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全新产业体系。

第21条构建统筹协调的城乡空间体系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式城镇空间结构。

通过“一城五星”战略,做大做强邢台中心城市,打造京津冀南部重要中心城市;

加强市域城镇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通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促进市域范围产业全面升级,保障大中小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择优培育重点镇。

第22条构建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体系

通过健全保障体系、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全面提高全市就业层次,促进城乡统筹,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第23条构建耕地保护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土管制度体系

一方面保护耕地,确保生态安全,另一方面创新土地制度,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益。

第24条构建层次等级有序的公共服务体系

强化邢台中心城区的服务职能,提高城市服务职能水平,全面提高各县域中心城市的城市服务能力,构建层次有序的公共服务体系。

重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差距,保障孤儿、孤老、孤残的基本生活,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志愿服务体系。

第25条构建统筹城乡的全新规划管理体系

转变规划模式,结合城乡统筹建设明确规划管理权责,调整市域范围内的行政区划,推进撤县(市)设区工作。

第二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第26条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五个等级。

(见表5)

第27条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到2030年,全市形成100-300万人城市1个――邢台中心城区,20-50万Ⅰ型小城市9个――沙河市区、任县县城、南和县城、清河县城、宁晋县城、南宫市区、隆尧县城、巨鹿县城、威县县城,10万-20万人Ⅱ型小城市8个――邢台县县城、内丘县城、平乡县城、临西县城、广宗县城、临城县城、柏乡县城、新河县城,3万-5万人城镇9个,1万-3万人城镇34个,1万人及以下城镇22个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见表6)。

第28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将邢台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五种基本类型,即综合型、商贸型、工贸型、旅游型和农业型。

(见表7)

第29条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按照“核心带动,轴带发展”的思路,构建“一主两副三轴”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一主”:

指“一城五星”都市区,以邢台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将周边功能与空间具有较大潜力的任县、南和、沙河、内丘、皇寺与中心城区统筹协调,实行一体化发展,构建交通、基础设施与功能高度一体化的都市区。

(2)“两副”:

指两个副中心城市,规划选择宁晋县城、清河县城作为市域副中心城市,将其培育成为东部区域和北部区域的增长极,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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