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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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村一策,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的自然地理因素、布局形态规模、基础设施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利用和生态要求等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经济适用、高效便利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
(三)重点先行,稳步推进。
坚持把水源保护地和河道两侧村庄以及规模较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突出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四)建管并重,同步实施。
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
时,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化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达标。
三、目标任务
通过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人工湿地建设,推行生态处理模式,全面落实河长制,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到xx年底,基本实现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村内小流域和流经河、沟及河道两岸有效治理。
四、重点工作
(一)制定治理规划。
区农林水利局要指导乡村开展污水排放普查工作,对排水户基本情况、污水管道到位及接纳现状、城乡污水厂规模能力等信息进行调查,对已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价,摸清家底,理清现状。
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组织编制污水治理规划和行动计划,明确治理模式、建设计划、管理机制以及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行动计划需与乡村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互衔接。
(二)明确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采取接管处理和点源处理两种模式。
对接管纳入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出水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对采用有动力、微动力和生物生态组合处理技术等点源处理模式的村庄,按照排放水体功能区分类别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
水源保护地、河道沿岸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必须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xx省标准)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强化分类实施。
根据治理规划和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
对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内邻近城乡污水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接管处理模式;
对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采用点源处理模式;
对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地形条件比较复杂、有特殊农耕需求的村屯,可先期考虑集中外运等初级处理方式。
(四)确保工程质量。
明确专门机构,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能,制定落实治理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环节的管理措施。
把好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关和验收关,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主材实行准入制,推广使用一体化的成品窨井、化粪池等防渗设施,严格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强运营管理。
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在全面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运行维护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全覆盖。
采取接管模式的,可统一委托城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单位对管道进行日常养护;
采用点源处理模式的,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企业运行”的第三方管理模式,基本建立以村为单位的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处理设施的在线跟踪,探索出在全区领先、可以推广的长效管理经验。
(六)提升治理绩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需将治理村庄基本概况、处理技术及规模、管网收集及建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
排放检测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图片资料等信息建立档案,并实时跟踪分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实现治理一批、见效一片,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畜牧局、区环保分局、xx乡、监察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负责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和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监督、考核;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涉及农村污水治理的中央、省、市级项目进行有机整合;
区财政局负责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及奖补办法的制定,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奖补资金,并做好资金绩效论证及绩效评价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实施农村河道清淤及全面落实河长制;
区环保分局负责督促相xx乡各村对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
区畜牧局按照职责开展集中畜禽养殖业专项治理,联动改善和提升农村水环境。
区政府对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评价机制,确保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主导的资金筹措机制,进一步加
大资金投入力度。
项目建设资金以公共财政为主导,政府根据属地负责原则,由区乡两级共同承担,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安排。
要落实维修
改造经费,加强对已建管道、设施维护管理,保证设施完好,发挥效益。
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分局、区畜牧局、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各自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补助,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扶持力度。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投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挂钩帮扶活动,逐步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资的投入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按照属地承担原则,不足部分在区财政预算中列支。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生
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
区政府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目标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技术服务,对建设进度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抽查抽检,并建立季度信息通报和年终综合评价制度,确保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