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职称考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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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办法。
一、聘任(竞聘)对象
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教师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编在岗人员。
二、聘任(竞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校实际以近三年教师的学校工作情况来考核,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计划内聘任。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办法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三、聘任(竞聘)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近三年在我校工作,聘任(竞聘)时在岗在编的教师
(二)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师德师风良好。
(三)学历要求:
首次聘任中学一级、高级职务教师和具备本料及以上学历(女年满50周岁以上,男年满55岁以上者除外)。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职以来,应完成教育、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各项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遵守工作纪律。
近一年内,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产假的妇女和因工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
脱离工作岗位参加学历教育累计不得超过半年的人员(由组织选送到党干校和其他院校参加非学历培训的人员、外派挂职的人员除外).
(六)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有大局意识,能够服从单位对工作的安排,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挑肥拣瘦,不推三阻四。
四、聘任(竞聘)程序
(一)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学习、宣传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的目的意义、做法步骤和有关政策规定,教师根据已取得的任职资格和所从事的专业,报名参加相岗位聘任(竞聘)。
(二)聘任(竞聘)工作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聘任(竞聘)工作小组要在校党政组织领导下负责聘任(竞聘)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
(三)召开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争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争上岗的形式等事项。
(四)本人不申报的作为不参加聘任(竞聘)人员处理。
聘任(竞聘)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查。
(五)聘任(竞聘)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参加聘任(竞聘)都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业绩、学识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和评价。
(六)在校务公开栏内对参加聘任(竞聘)教师的成绩张榜公布。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所反映的情况,聘任(竞聘)工作小组要组织人员认真查实处理。
(七)提出聘任建议,公布聘任(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参聘人员的聘任人员的聘任(竞聘)成绩决定聘任对象、公布聘任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以下聘任通知,签定《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八)经区教育局、人社局核准后,兑现工资待遇。
五、有关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学校根据省市有关考核规定和聘任合同的内容,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进行聘期考核。
考核标准以岗位说明羽和聘任合同为基本依据,结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中学高级教师还可以结合人才津贴考核)进行。
重点考核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业绩和成果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考核结果是学校决定对其聘任和解聘的依据。
(二)纪律要求。
1、聘任(竞聘)工作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坚持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发现有违纪行为的行政领导要追究其领导责任;违纪的聘任(竞聘)工作小组成员。
取消其参与聘作(竞聘)工作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申诉及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核查,确保聘任(竞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2、参聘人员在聘任(竞聘)过得中,凡有伪造证件、虚报业务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
即取消参聘资格,近三年内不聘任(竞聘)。
教代会成员签字:
本办法由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
2016年7月22日
附:
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中、高级教师技术职务聘任(竞聘)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一)聘任(竞聘)时,近三年在师德或安全工作中受学校或上级部门处理者。
(二)聘任(竞聘)时,近三年有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时间未在本校担任任何工作者。
(三)聘任(竞聘)时,在本校工作时间未满三年者。
(四)聘任(竞聘)时,近三年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旷课达20节者。
(五)聘任(竞聘)时,近三年来,教职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含各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等、教学成绩按学校考核在全镇排名连续三学期倒数第一名者。
(六)聘任(竞聘)时,解除聘用合同者。
(七)聘任(竞聘)时,因故被停发工资者。
(八)聘任(竞聘)时,在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期间者。
二、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予以解聘,单方面终止其聘用合同。
(一)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二)不能完成基本教学任务者。
(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四)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者。
三、出勤。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近三年计算,不足三年按实际年限计算)
(一)迟到一次扣0.1分;
(二)病假(办理请假手续者)每天扣0.1分;
(三)事假(办理手续者)每天扣0.2分;
(四)旷工每天扣4分;
(五)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近三年计算,不足三年按实际年限计算)
(一)依据汇川区教育局每学期期末统一命题考试成绩,按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学校考核在全镇排名进行衡量。
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
其他教职员工按基础分加4分计算。
(二)参加区级以上范围组织的公开课加1分;中心学校范围内组织的公开课加0.5分,每学期以一次最高级别计分。
同一赛事只加一次,不累计加分。
(三)参加由教育系统举办或联合举办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或作品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一、二等奖依次加1.5、1分,区级一、二等奖依次加1、0.5分。
每学年以一次最高级别计分。
同一赛事只加一次,不累计加分。
(四)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镇级骨干老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资格,分别计5、4、3、2、1。
(五)承担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开展扎实,有相关的印证材料,(由上级部门认可为准)参与者每年加4分、区级课题每年加3分、镇级课题每年加2分,学校课题每年加1分,组织者多加1分。
(六)教师本人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加分(同一赛事只就高计一次),协会、关工委、学会不算。
1、获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5分;三等奖加5分。
2、获省(部)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4分。
3、获地(部)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
4、获县(区)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5、获镇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七)担任班主任工作,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每学期加2分。
中层以上行政领导、教研组长及学校的管理人员,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每学期分别得2分、1分和0.5分。
兼任多职的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
五、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近三年计算,不足三年按实际年限计算)
由本人撰写的(限第一作者)联系工作实际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含科研报告、论文),按区教育局文件安排认定执行,获奖论文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获省部级以上一、二等奖,每一篇加2、1.5分;
(二)获市级一、二等奖,每一篇加1.5、1分;
(三)获区级一、二等奖,每一篇1、0.5分;
六、个人获奖。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近三年计算,不足三年按实际年限计算)
综合性表彰指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练员、先进班主任等。
教育教学辅助,获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方面单项奖按同级综合性表彰的减一半计分。
(具体由考核小组认定,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不重复计分,只取得高分。
)非教学个人先进或优秀(优秀党员、优秀团委书记,优秀裁判员等减半加分执行)。
1、获地、厅级及以上表彰加3分;(市教育局为市级)
2、获县、处级表彰加2分;(区政府、教育局为县级)
3、获科、局级、中心学校表彰加1分;(办事处、教研室、中心学校为镇级)
4、学校表彰加0.5分。
七、年度考核。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近三年计算,不足三年按实际年限计算)
年度考核优秀加5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
八、普通话过级加分:
(一)一级,甲等加5分;乙等加4分;
(二)符合国家学科要求的,加3分;
九、其他项目。
(一)学历:
达专科学历的加3分,本科学历得4分,研究生学历得5分。
(二)教学每满一年得1分,非教龄的工龄(按实年计算)每年得0.5分。
教龄分与非教龄工龄分可累计,但不得重复计分。
(三)已聘中、高级教师职务每月得0.2分;已评中、高级资格每月得0.1分。
(四)在本校任教连续15年以上,邻近3年退休,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五)坚持教职工患重大疾病即癌症教师直接聘任的原则。
(六)校级领导由上级部门考核评聘。
本办法由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行政会、教代会负责解释,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试行。
教代会成员签字:
遵义市第三十七中学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