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正式版Word下载.docx
《招标书正式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书正式版Word下载.docx(7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学院工程管理(11级)
南区1号楼10号
传真:
电邮地址:
邮编:
350002联系人:
3
工程名称:
高架桥工程
建设地点:
金山路与南平路交叉路口
建设规模:
全桥总长约280米
质量要求:
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高架桥及附属工程
4
2.1
本项目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5
3.1.1
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
7.1
投标质疑时限:
2012年10月25日17:
00前
投标答疑时限:
2007年10月30日17:
质疑媒介:
工程管理招标网()本招标项目的质疑栏
答疑媒介:
工程管理招标网()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7
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参拾万元人民币
9
15.2
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方式
10
16.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11
17.5
投标文件递至:
地点: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会议室
单位:
XX学院工程管理(级)
12
18.1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11月15日09:
00时
13
20.1
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5日09:
14
2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15
32.1
签订合同时间: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本项目业主(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前附表第3项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1.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根据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以及向招标监督管理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合格的投标人
3.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
3.2.2投标人应具备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资质等级,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应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近五年内应至少承担过一项单跨40社或以上的桥梁工程。
3.2.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资质等级为一级,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2.5.2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或路桥)专业(职称的认定为职称证书为准,专业的认定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
3.2.5.3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有效变更记录为准)。
3.2.5.4在本工程招投标期间未承担在建及中标工程。
3.2.6投人应提交合格的投标保证金。
3.2.7投标人应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两次及以上的。
3.2.8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投标人不存在被依法禁止投标、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于投标答疑时限前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代理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代理单位对投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款、第8条款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以及招标投标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第1篇投标须知
第2篇合同通用条款
第3篇合同专用条款
第4篇合同格式
第二卷
第5篇技术规范
第6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项目专用本
第三卷
第7篇资格标书格式
第8篇商务标书格式
第四卷第9篇工程量清单
第10篇图纸
第11篇招标工程控制价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若有发现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后3天内向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来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和代理单位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投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澄清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必须于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投标质疑时限前以无记名传真或网络的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代理单位都将以书面形式于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投标答疑时限前及所述媒介上公告,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对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问题,代理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以不予解答。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前,代理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8.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媒介上公告。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确定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充分考虑进去,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公告一经发出,无论投标二是否获取到信息,都将视为已接受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8.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同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9、招标工程控制价
9.1招标工程控制价应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规范、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施工现场情况编制与审核。
9.2招标工程控制价参照:
(1)《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福建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宣贯材料》、《福建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2)《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2005版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及有关补充定额、补充文件等;
(3)《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4)企业管理费调整按《闽建筑[2005]25号文》执行、人工费按《闽建筑[2006]24号文》执行、利润率调整按《闽建筑[2005]15号文》执行;
(5)劳动保险费按甲类计取;
(6)税金按3.445%计取;
(7)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06年5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中的福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预算价;
(8)机械台班单价参照《200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9.3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另册提供。
若工程量清单或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和商务标书组成:
(一)资格标书包括下列内容:
①资格审查申请书;
②诚信承诺书;
③投标人企业状况表;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⑤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⑥投标人类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表(近五年);
⑦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招投标期间未承担在建工程及中标工程的承诺书;
⑧投标保证金;
⑨第7篇资格标书格式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二)商务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书;
②投标书附录;
③投标承诺书;
④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以及投标报价计算书;
⑤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它资料;
⑥第8篇商务标书格式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12.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可以增加、扩展格式内容,但不允许删减格式内容(工程量清单诗人格式表二~表十五可使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
12.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携带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二应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否则该复印件无效。
12.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2.5中标人在禽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一份投标报价(含工程预算书)的电子拷盘。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未书面答复者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属地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账户。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单做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指定账户名称: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指定开户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平安支行
指定帐号:
14.3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后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10日后退还。
14.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14.4.1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4.4.2投标人对评票、定标施加任何影响或扰乱正常开标、评标程序的;
14.4.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14.4.4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