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领域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手册范本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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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防控
问责追究
需求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单
需求部门采购计划负责人
1.虚报采购计划,造成物资严重积压、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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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公司“零库存”管理要求,定期对物资耗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合理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物资采购计划。
(2)严格审批制度。
(3)建立物资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通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物资采购招标、价格、厂家、到货日期和库存等信息资源共享,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物资监督保障体系。
定期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责任追究。
(5)公司组织开展物资采购审计,重点关注采购计划程序是否失控、采购计划依据是否适当、采购计划分解是否到位、采购计划执行是否彻底、采购计划与其他计划是否协调等。
物资需求部门、工程计划部、工程物资部、财务产权部、监察审计部门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检查库存
工程物资部门人员
2.虚报采购申请,造成物资严重积压、浪费、变质、失效。
工程物资部、工程计划部、监察审计
2.申请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的选择
申请采购方式
提出采购方式申请
工程物资部部门
3.为规避招标,私下将招标项目总额拆分到规定招标的限额以下,利用掌握的物资采购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
(1)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2)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对采购方式选择情况进行审核。
(3)利用国电集团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采购招标,网上竞价、比价采购。
(4)加强计划管理,避免采用“急采”方法采购常规物资。
工程物资部、监察审计部、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4.故意违反国家和公司有关招投标规定,应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使内定“关系”中标,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工作便利,指定唯一供应商或特定型号,选择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产品,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3.组织采购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流程图
(2)询价流程图
(3)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适用范围: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组织采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制定招标工作方案
公司招委会和工程物资部部门
6.为规避招标,将招标物资总额拆分到国家和公司规定招标的限额以下,利用物资采购权力,从中谋取利益。
(1)公司招标招委会对物资采购进行检查和监督。
(2)物资采购要根据招标管理办法,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3)工程物资部负责向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汇报招标项目和情况。
(4)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公司招委会、工程物资部、监察审计部门
7.故意违反国家和公司有关招投标规定,应招标的设备、材料等不进行招标,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使内定“关系”单位中标,从中谋取利益。
编制(评审)招标文件
工程物资部门
8.针对特定人提高或降低评标指标;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1)按照物资采购招标范本要求并结合实际编制招标文件。
(2)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招标文件审查。
(3)审计部门重点对废标条款、资质条件、评标细则进行审查。
(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5)重大项目要组织召开招标文件评审会,集体研究确定招标文件,并形成审查会议纪要。
(6)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应对废标条款主动说明,并以醒目方式提示。
(7)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招标文件及时上报。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9.违规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和废标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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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履行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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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
工程物资部
11.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
(1)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2)加强对招标项目发布情况的备案、检查和考核。
工程物资部、监察审计部门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12.不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3.发布公告的期限小于规定的时间。
发售招标文件
14.超出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期限接收资格申请文件。
(1)逐步建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接受招标文件的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记录递交时间,对报名、文件递交实时监控。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15.透露投标资格申请人名单。
(1)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
(2)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实行单独签到制,即一家企业采用一张签到簿。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16.透露通过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
编制标底
17.透露标底。
(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控制标底知悉人数。
(3)缩短签封标底和开标的时间差。
(4)为防止标底泄密而影响公开竞争,在开标同时公布标底。
(5)加强标底编制过程监督。
18.与投标人串通设置标底。
确定资格预审、评标专家委员会
19.有倾向性的选择专家。
(1)选取人员是要公平、公正。
(2)从各级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时,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20.泄漏专家名单。
(2)控制资格预审、评标专家知悉人数。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资格预审、评标
21.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操纵招标结果。
(1)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加强资格预审,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参加投标,扩大竞争的充分性和范围。
(2)科学选择评标办法。
(3)建立动态信誉记录档案和不良信誉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围标、串标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投标。
(4)有条件的实行异地评标。
(5)评标时,所有评标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全部关闭,交由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保管。
(6)规范与会各方人员言行,防止暗示、诱导、引导评标。
(7)合理确定评标时间。
(8)监察审计部门及时做好现场开评标监督工作。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八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22.与评标人员串通,操纵评标结果。
23.有意缩短评标时间,引导评标人员评审打分。
24.暗示评标人员评审打分。
评标人员
25.评标人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进行倾向性评标。
(1)加强对评标人员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2)对评标的专家,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承诺书》,明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条款。
(3)组织评标专家签订《评标专家承诺书》并送监察审计部门备案。
(4)评标人员对某个投标人打分异常,应书写评标理由。
(5)评标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后,切断其与外界的联系,保持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评标。
(6)在招标文件中合理确定评标方法和具体评标标准。
(7)监察审计部门及时做好现场开评标监督工作。
工程物资部和监察审计部门
发现专家违规的,属于本单位职工,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属于非本单位职工,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处分,并将该情况向国电电力招标监督办公室进行汇报。
26.评标人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定标
招标委员会个别成员
27.无正当理由,未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1)对中标结果有重大争议或重大改变的项目,报公司并按批复文件执行。
(2)加强对评标报告备案审查管理。
(3)无正当理由,不能否定评标委员会的结论。
(4)被评标委员会废标的项目必须重新组织招标,监督部门有效发挥制止权,对定标结果进行监督。
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8.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29.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被评标委员会废标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30.为中标人利益或牟取私利,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重新与投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严格执行合同签审制度。
(2)审查人着重审核有无实质性条款变更。
(3)监察审计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