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防火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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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防火定期管理,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扼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匠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公司级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烘、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对存有危险牺牲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l、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色标,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500n,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处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
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项目班组防火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并贯穿于整个生产之中。
2.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易燃、易爆等防火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的工作区域要经常自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4.电焊工、油漆工、木工、内燃机工、电工、沥青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进行作业。
5、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扑救并保护现场。
6.不乱丢烟蒂,离岗下班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动火作业审批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的作业。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
1、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置放,禁止放置于有障碍物和堆有物资或不易取的地方。
2、消防器材是灭火扑救专用工具,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使用。
在与消防无关方面,禁止随意外借。
3、安置在各生产线的一切消防设施,未经施工工长、质安、消防负责人同意,严禁任何人随意变移安置地点。
4、严禁用消防器材作垫撑或开玩笑冲人,或在器材上乱写、乱画、乱雕刻或作其它用。
5、消防器材要标出购买、装药时间,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用后必须立即装换,做好下次消防准备。
6、凡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防火灾隐患,每个职工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在限期内整改好,拒不执行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消防工作要给群众宣传,张贴明显消防标志,作广大职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搞好消防工作。
8、违反上述规定和损坏消防器材消防管理,要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防火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建委、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几项防火制度:
1.根据公司要求,各项目工程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程的消防防火工作,建立本项目工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学习、培训。
2.建立健全的防火检查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日常消防检查工作由安全员的综治员负责主持,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消除。
3.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之后要迅速组织职工民工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消防部门火灾扑救,现场安全员、综治员、门卫要管理好现场,由项目工程部防火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勘察、调查、提出处理、补救防范措施意见。
4.施工现场要按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总平面图时,要详细考虑消防防火安全要求,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生活区、木工房、材料房等,动火作业区必须远离易燃材料堆场和库房。
5.消防器材是灭火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挪动。
消防器材由项目工程的安全员和综治员统一管理、统一设置到各防火点,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6.工程防火的重点部位设施制定防火安全规定,书写挂牌示众,设置防火标志示众,提醒人人注意防火安全。
7.电气安装防火事宜,由工程部安全员和防火小组规划制定,并要求适合上海市关于用电安全的规定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盒、私烧电炉。
8.施工现场的气焊、气割,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动火作业必须由工班长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火。
9.对项目工程防火工作有突出表现的民工,如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清除等,将由项目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10.对违反防火规定,私自动火或乱扔烟头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宿舍治安、防火、卫生管理
为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职工住房一律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
2、职工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示同意并持身份证向项目部综治办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亲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职工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坏、偷盗。
不准使用电炒锅、电饭锅,否则给予处罚。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器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
6、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
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违者给予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为保障职工的正常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8、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或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
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物资、成品仓库防火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尉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瓦以上和白灼灯,使用有蒸流的灯具,应将蒸流器安装在库房处。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7.要将堆放的物资留有顶、灯、墙、粒、堆等防火间距。
8.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9.要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及时参加灭救工作。
油库、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