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19)PPT文档格式.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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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19)PPT文档格式.pptx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举例说明,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子女,大女儿A目前就读某大学一年级,二女儿B刚4岁,就读某私立幼儿园。

享受政策情况:

1.都符合扣除政策,1个孩子1000元/月,每个月可扣2000元;

2.可以在一方扣2000元/月,也可以夫妻两人平摊,一人扣1000元/月,一经选择,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继续教育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继续教育的个人,纳税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为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谁能扣?

起止时间,5,举例说明,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子女:

2019年大女儿A是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同时取得CPA证书;

二女儿B就读某大学本科三年级。

1.大女儿A已参加工作,其读的在职博士属于继续教育中的学历教育,取得的CPA证书,属于继续教育的职业资格教育,因此,2019年,A可以享受4800元(400*12个月)的学历教育扣除和3600元的职业资格教育扣除;

2.二女儿B还没有参加工作,可以由小张和小李在子女教育项目中扣除,扣除方式可由一方按1000元/月扣,也可以双方各按500/月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谁能扣?

7,扣多少?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只能由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什么时候扣除,举例说明,纳税人小张和小李是夫妻,有两个未成年子女。

2019年小张发生了大病医疗自费部分8万元;

限额为8万元,应该怎么享受此项政策?

小张个人医疗支出自费部分10万元,超过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起扣线1.5万元,即10-1.5=8.5万元,限额为8万元,小张可以在税前按照限额最高额度扣除8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个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偿还贷款期间,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谁能扣?

首套住房贷款,起止时间,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其他规定,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住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开始时间为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当月至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按租赁住房的主要工作城市(或经常居住城市)确定定额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主要工作城市,起止时间,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其他规定,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6.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纳税人;

独生子女:

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

与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谁能扣?

开始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起止时间,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其他规定,1.被赡养人范围:

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

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基础信息,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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