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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

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的综合治理工作。

5、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环保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总经理任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总理任副主任,各单位一级主管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室。

安全环保室配备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

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

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3、各单位环保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环保计划,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

(2)定期、不定期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

(3)负责监督本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达标排放情况。

(4)按规定向公司报告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5)协助公司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6)协助组织编写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7)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4、员工环保工作职责

(1)学习和掌握本岗位环保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操作本工段环保设施,并做好工作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涉及添加药物的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添加药物,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处理结果优良。

(3)接受安全环保室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学习各类环保知识。

(4)定期对本岗位环保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并填写维护记录。

(5)随时向领导报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若遇异常及时上报,确保环保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三章基本原则

1、安全环保室是公司环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

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将被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际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五章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应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六章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应做好钢渣、钢丸、焊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回收、储存和处置工作。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

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八章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第九章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

1、公司安全环保室负责建立和保存环保台账,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安全环保室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杜绝迟报、漏报、错报。

3、公司环保台账或报表保存期限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总经理批复。

第十章附则

1、本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

安全环保室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三、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

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四、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五、术语、关键词:

5.1预防和控制污染:

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国家法律法规:

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

5.3后勤部门:

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环保事故隐患:

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微小环保事故:

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一般环保事故:

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

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

5.8特大环保事故:

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六、内容:

6.1环境方针:

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环境口号:

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

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

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1.2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

6.11.13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

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奖励与惩罚

6.13.1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惩罚

6.13.4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类环保事故。

6.13.5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组长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

6.13.7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50元的扣款。

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100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200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300元。

6.13.8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100元的扣款。

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10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2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3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一、清水使用管理办法

二、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办法

三、尾矿及固体废弃物控制制度

四、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

五、噪声控制管理制度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七、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4、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5、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8、事故应急救援和定期演练制度

9、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

10、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八、环境监测制度

九、环境保护奖惩制度

清水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促进和鼓励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全体员工节约用水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充分缓解水处理车间系统处理压力,倡导生产系统尽可能的采用回收废水工艺,实现公司生产废水零排放的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二、职责分工

(一)公司各生产车间负责各自车间清水表的安装及调试,不设维修人员的辅助车间水表安装由设备部统一安排机修车间安装。

(二)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水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各水表好用,生产部负责每月一次的抄表工作,并报行政部。

(三)生产部可根据各车间生产变化情况,月初制定出新的使用清水量。

(四)行政部每月负责对车间清水用量进行汇总,并根据《清水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奖惩。

三、管理规定:

1、各生产车间,原则上使用水处理车间返回的废水。

清水使用可根据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各车间尽量采用循环水、一水多用、废水利用等综合措施,提高水的复用率。

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用水设备、用水管网的管理,需要维修的找设备部,杜绝跑、冒、滴、漏,各用水阀门要及时关好,(除冬季防冻水外)杜绝常流水等浪费现象。

设备停车要及时停水;不得将循环水从工艺系统排放。

做好水沟废水的围堵与回收利用。

3、各车间做好清水使用登记记录,每日用OA形式发送行政部,严禁弄虚作假。

4、生产部每月抄报水表汇总数据报行政部,并负责检查各处水表的完好情况和灵敏情况,若发现水表存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奖惩办法:

1、行政部每月对清水用量进行一次汇总,并在全公司进行一次通报。

每月对用水情况进行依次奖惩。

2、车间使用清水量超出规定限量的,所超出的部分,按每方50元予以处罚。

3、车间清水用量需要调整的,需上报所在公司生产部门,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

4、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废水能达标处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

1)设备部负责生活废水处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2)生产部负责车间废水的处理及处理和贮存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品管部负责化验室废水处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4)行政部负责公司环保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1)设备部部应制定公司的废水利用计划实施,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2)各废水产生车间,要严格控制废水的产生量,严禁超标排入水处理车间。

3)各车间要保存好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的各类记录。

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有效控制,以减少对空气的环境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废物。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确定本公司适用的废气排放标准,并对各部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行政部负责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各类大气监测点进行监测。

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管理。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为锅炉房。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2、设备部对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因素实施监督,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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