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教案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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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德的调节层次来看,道德就是调节各种社会性关系的规范形式。
可将道德定义为:
道德即是非强制地调节社会性关系的规范。
(二)伦理概念
“伦理”一词,原指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而又和谐有序的辈分关系,后来进一步发展演化,泛指人与人之间以道德手段调节的种种关系,以及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范。
可将伦理定义为:
伦理是对人的社会关系的应然性认识。
(三)道德与伦理的区别
1.作为日常用法,“伦理”更具客观、外在、社会性意味;
“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于个人,更含主观、内在、个体性意味。
2.作为价值本身,伦理的核心是正当(适当、合适、合宜等),道德的核心是善(或美德、德性、好等)。
3.作为规范,伦理具有普遍性,道德具有独特性。
4.作为评价尺度,伦理的尺度是对与错,道德的尺度是好与坏、善与恶。
总之,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
二、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善与恶的矛盾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有学者认为应有与实有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
原因如下:
第一,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体现了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矛盾特殊性。
第二,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伦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贯穿于伦理思想发展的始终。
三、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类型
(一)目的论(teleology):
是一种以道德行为的目的性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实质性价值(效果)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伦理学理论。
在道德正当性问题上,目的论强调行为结果的善性或价值,把对行为结果的非道德意义上的好坏评价作为道德正当性的依据。
这样,“好”就是优先于正当的,正当依赖于“好”来确定。
(二)义务论或道义论(deontology):
是一种认为人们的行为或行为准则的正当性并不由行为的功利后果或期望的功利后果决定,而由它自身固有特点和内在价值决定的伦理学理论。
义务论认为,某一行为的善恶性质或对该行为正当与否的判断,不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带来或可能带来怎样的实质性价值或效果,而取决于该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相应的普遍道德规则,是否体现了一种绝对的义务性质,或者说,是否出自行为者纯真善良的行为动机。
某些行为之所以内在地正当或在原则上正当,是因为它们属于它们所是的那种行为,或者说,是因为它们与某种形式原则相符。
(三)德性论(virtueethics):
是指以个人内在德性完成或完善为基本价值(善与恶、正当与不当)尺度或评价标准的道德观念体系。
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判断基于行为,德性论的判断则基于品质。
广义的德性论是在传统社会占据支配地位的、最有影响力的伦理学理论。
中国的儒家学说和古希腊的主导伦理体系是人类文明史上两个最为成熟的美德伦理谱系。
现代德性论的著名代表麦金太尔批判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提出现代伦理的任务在于告诉人们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目的,并为实现一种善的生活而培植良好德性。
四、学习伦理学的方法和意义
各派伦理学比较一致公认的有以下方法:
演绎法、归纳法、比较法。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唯物史观的总原则为指导,还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等。
学习伦理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理论上要弄清楚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提高大学生哲学素质中的道德素质。
在实践上要同各种错误的道德观念划清界限,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并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道德建设进行的理论争论,即“经济人”与“道德人”的争论;
“划界论”与“代价论”的争论;
“滑坡论”与“爬坡论”的争论;
“内引论”与“外灌论”的争论。
参考书:
1.罗国杰主编:
《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3.12。
2.李萍主编:
《伦理学基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1。
3.倪愫襄编著:
《伦理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10。
第二章中国和西方伦理思想的演变
本章主要阐述中国和西方伦理思想的历史演变。
1.了解中国伦理思想演变的历史过程。
2.了解西方伦理思想演变的历史过程。
3.掌握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要特点。
4.掌握西方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12学时
第一节中国伦理思想的演变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伦理思想
儒家伦理思想以孔子(约公元前551一前479)为代表。
他建立了以仁和礼为核心的人道理论,也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和道德境界。
“仁”基本上有二重含义:
一是爱人,二是忠恕。
仁是处理人与人关系和做人的根本原则,礼是人行为的根本原则,仁是内心的德性,礼是外在的规范。
孟子对孔子的伦理思想中的“仁”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完善,提出了性善论。
他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善心,具体表现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等四种善端。
扩充“善端”,便发展为仁、义、礼、智四种道德。
道家的伦理思想以老子和庄子(约公元前369一前286)为代表。
老子的人生哲学主张清静寡欲、与世无争。
庄子认为,儒家的伦理道德是十分虚伪的,仁义道德都是窃国大盗的工具,应抛弃仁义。
在道德修养上,庄子认为人之所以不自由,都是为物所累,而要实现自由,必须超脱一切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消融一切矛盾和差别,通过“心斋”、“坐忘”以求精神上的超脱。
庄子思想具有九个方面的现代价值:
自由精神,平等意识,张扬个性,和谐精神,不为物役,生态智慧,返朴归真,宽容精神,批判精神。
墨家的伦理思想以墨子(约公元前468一前376)为代表,提倡“兼爱”的伦理原则。
在道德评价上,墨子提出“志功”统一的主张。
在义利关系上,墨家主张把义利统一起来,墨家认为义就是利,“重利”就是“贵义”。
法家伦理思想的主要代表是韩非子(约公元前280一前233)。
法家伦理思想强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认为法起根本性的作用,甚至夸大为可以代替道德。
二、秦汉至清代时期的伦理思想
1、秦汉时期:
是中国封建制度全面确立和逐渐巩固的时期,形成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
主要代表有西汉的董仲舒和东汉的王充。
2、魏晋南北朝时期:
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动乱分裂时期。
在思想文化领域形成以儒家为主,儒、道、佛三者逐步融合的局面。
核心哲学问题是名教自然之辩。
3、隋唐时期:
是我国历史上两个统一的王朝,表面上是儒、道、佛三教并用,实际上最注重儒家,以韩愈为代表。
4、宋至明中叶:
统治者为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稳定社会秩序,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源,把正统的儒家伦理思想发展到最高阶段。
分为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大学派,以朱熹和王守仁最为突出。
5、明末清初:
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出现了以王夫之、颜元和清代中期的戴震等一批思想家为代表的具有一定启蒙意义的伦理思想。
三、清末到“五四”前时期的伦理思想
1、酝酿萌芽阶段
鸦片战争前后,在地主阶级内部,以龚自珍和魏源等人为代表的思想家,对封建制度和纲常名教进行了批判。
2、初步形成时期
资产阶级改良派在政治上提出君主立宪,在思想文化上,主张废科举,兴学堂,宣传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和伦理观念。
在这一时期,出现一大批资产阶级改良人物,其中以康有为、谭嗣同、严复最为突出。
3、发展成熟时期
20世纪初,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形成,资产阶级革命派取代了改良派,使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并趋于成熟。
革命派先后提出“道德革命”、“三纲革命”的口号,强调自由、平等和博爱乃是“根于心理”的真道德,论述了“自利利人”的“合理利己主义”思想。
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大批资产阶级革命人物,其中以章太炎、孙中山最有代表性。
四、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主要特点
1、在道德价值的最终目标上,追求“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交融的境界。
2、在道德价值的应用上,重视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的融合。
3、在道德价值的导向上,为维护血缘关系、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强调个体服从整体。
4、在道德价值的分寸把握上,具有中庸居间的性质。
5、在道德价值的取向上,具有“重义轻利”、“贵义贱利”的倾向。
五、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现代启示
1、重视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而奋斗的爱国主义思想。
2、推崇仁爱原则,强调建立“厚德载物”的和谐人际关系。
3、提倡人伦价值,强调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美德。
4、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
第二节西方伦理思想的演变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伦理思想
毕达哥拉斯(公元前580年至公元前500年)认为世界的来源是抽象的“数”,他用“数”来说明人的本性和社会道德。
在他看来,人是一个和谐的“小宇宙”,是受数的统治和制约的,人的灵魂是一种数,灵魂决定了人的善恶,因此,道德起源于数。
毕达哥拉斯认为,“美德乃是一种和谐”,因而“正义就是一种正方形的数”,“友谊就是一种和谐的平等”。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年至公元前470年)认为,人是世界的一部分,也和其它事物一样按逻各斯来生活。
在幸福问题上,赫拉克利特是最早提出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的思想家。
德谟克利特(公元前460年至公元前370年)伦理思想的根本原则是快乐主义,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明确地把“快乐”或“幸福”宣布为行为标准的思想家。
苏格拉底(公元前468年至公元前400年)的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美德即知识”。
他认为人有了知识就有道德,就会选择善行。
一个人要做出有道德的行为,必须知道什么是德性。
他认为,一个人的德性如果不在知识的指导下,反而会成为祸害。
在人生问题上,他认为,未经考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一个有理想的人应该思考合理的生活和行为,以理性作为道德标准,为此,他进一步提出了“认识你自己”的要求,要人们知道自己在什么是善和至善的问题是无知的。
他认为,只有承认自己的无知,才能放弃原有的经验性的、感性的东西,去发现理性的知识,发现事物的概念,从而认识真理,克服无知。
同时,他还强调人要做控制自己欲望的主人,不能成为欲望的奴隶,人只有摆脱情欲的控制,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至公元前347年)认为,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永恒的“善的理论”。
“善的理念”存在于理念世界之中,是世界的本质,是创造和维持一切的力量。
世界是按照“善的理念”创造出来的,一切善的事物都是“善的理念”的模仿,世界是“善的理念”的暗淡的影子。
灵魂是永恒的,在它坠入肉体之前本来是处在理念世界之中,因而对理念世界的一切早已有知识。
但当它离开理念世界进入肉体后,由于受肉体的玷污,原先的理念知识也都遗忘了,所以,人们只有通过学习、回忆的办法,才能获得遗忘的道德知识。
在人生观上,柏拉图认为,单纯的理性生活和单纯的感性生活都不是幸福的,因而都是不足取的,他主张人应用智慧和意志控制情绪,过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和谐”生活。
在社会伦理观上,柏拉图提出了“三等级、四主德”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至公元前322年)是古希腊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伦理学著作。
亚里士多德认为,至善就是幸福,或者说就是“生活得好”或“行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