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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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总结

住建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总结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州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3月至10月,我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清理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征地拆迁、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及物业服务标准化4项专项整治工作,10月上旬全部完成了工作任务。

现将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上,请审议。

附件:

1.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清理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市政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中共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8年10月28日附件1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清理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自治区纪检委和住建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自治区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清房工作”)要求,我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州继续深入开展政策性住房规范清理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和纠正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及多占住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房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阶段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去;清理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房工作基本情况清房工作自2018年12月下旬启动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州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自治州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实施方案有关报表填报说明的通知》。

自治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我局结合州群教办专项治理工作(昌州党办[2018]23号)要求,又印发了《关于自治州开展清理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报送自治州正风肃纪规范清理政策性住房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县市园区及州直单位推进清房工作文件,明确了清房工作机制和主体责任单位。

为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州直政策性住房专项治理活动,州住建部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有关事项及监督举报电话。

各县市园区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清房工作并及时上报清房工作进展情况。

清房活动中,全州共有952个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计483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清房工作,覆盖面100%。

累计收回补交住房差价款总金额2058.41万元,其中州本级158个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计10489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本次清房,收回清房补交住房差价款82.33万元,涉及89户家庭。

10个县市(园区、开发区),共计794个单位、3784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清房工作。

收回清房补交住房差价款总额1976.08万元,涉及968户家庭。

二、规范清理情况  全面排查阶段,认真核实了州直各单位报送的干部职工家庭住房情况登记表,对持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干部职工家庭的住房性质、面积、套数等情况进行了分类统计和汇总。

在集中整改阶段,严格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清房政策规定,对持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干部职工家庭住户情况,采取了与单位核实、与本人核实、与涉及县市(统建住房机构)核实等方法,确保核实确认工作扎实,问题定性准确,为后续建立整改台账、完成整改纠正提供依据。

  截止目前,州本级重复享受或超面积享受政策性住房干部职工96户,其中7户需要清退第三套住房(6户为统建住房、1户为集资住房)、89户需补交超面积住房差价款82.33万元,已收回82.33万元。

县市园区除阜康市、准东工业园区、昌吉高新区不存在违规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外,玛纳斯县109户家庭、吉木萨尔县14户家庭、呼图壁县6户家庭涉及重复享受政策住房及超面积享受政策住房需要补交住房差价款的,应收回住房差价款80.3万元,清缴工作已全部完成。

木垒县717户超面积集资建房家庭,已完成全部住房差价款补缴工作,收回住房差价款1813.15万元。

奇台县111户家庭涉及重复享受政策住房及超面积购买集资建房的需要补交住房差价款的,应收回住房差价款82.63万元,清缴工作已全部完成。

昌吉农业园区涉及1户违规重复享受统建房政策的,已于2018年7月完成住房清退工作。

昌吉市涉及的24户家庭中有11户属于超面积享受集资建房,另有13户职工家庭属于既享受房改房和单位集资住房,又再次享受统建住房,需清退统建住房并收回住房补贴。

这些问题,昌吉市已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州住建部门承办的县市及州有关部门转办信访案件3件,及时答复处理3件。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清房工作启动后,为统一和规范全州的清房工作,我州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干部职工所在单位为主,纪检、住建等相关部门检查落实的工作机制,在住建部门成立了清房领导机构,各县市园区也相应成立了机构,保证了清房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因清房工作政策性强,为组织好每一个干部如实反映家庭住房情况,随文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政策性住房登记表》,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玛纳斯县纪检委与住建部门共同开展清房工作,及时通报清房情况,清房工作坚持边排查、边纠正,同步推进,确保了清房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昌吉市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清房工作,对梳理出的问题定性准确,处理意见明确,纠正问题态度坚决,保证清房工作质量。

(二)加强检查指导,规范清房工作。

在全面排查与集中治理环节,针对有关县市和单位在报表填报及转办案件反映的问题,州住建部门负责清房工作的同志对清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请示自治区房改办和清房办予以答复解决,为指导全州各单位顺利完成个人住房信息填报、转处、转办报案的处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7月23-28日,我州组织住建、财政及政风行风等部门对各县市政策性清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联合督查,并就有关清房工作目标、政策把握、问题处理、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三)建立台账,逐项整改纠正。

在整个清房工作中,我局对照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排查、分类、核实、再确认环节的工作,是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排查工作中采取了先粗后细的做法,对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后,建立全州统一整改台账并反馈有关县市和单位,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逐一纠正落实,确保清房按计划目标有序推进。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清房工作整体推进。

针对部分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县市园区和州直单位,我局采取下发通报,利用州群教办简报、电话督促及召集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督促、督办,保证全州清房工作按计划目标有序推进。

在清房工作中,玛纳斯县纪检委会同住建部门一同开展清房工作,及时通报清房情况,坚持边排查、边纠正,同步推进,确保了清房工作质量和按计划时限完成。

昌吉市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清房工作,对梳理出的问题定性准确,处理意见明确,纠正问题态度坚决,保证清房工作质量。

(五)严格清房资金管理,杜绝挪用资金行为。

各县市在清房资金管理上,采取房改部门按照政策标准计算住户交付总房款后,由住户本人将房款交入财政部门指定银行账户,住建部门或住房集资单位再凭住户持有的银行收款凭据分配住房,保证了清房和建房资金安全并符合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的制度规定。

  四、存在问题  

(一)在政策性住房建设之前,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先清房后建房、先清房后购房”或是清房工作不彻底,增加清理工作的难度,尤其是已装修入住需要清退住房的家庭。

  

(二)在单位集资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工作中,部分单位未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清理纠正难度大。

主要表现为违反政策规定向本单位以外人员出售集资住房、向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出售集资建房住房、少数单位对多建的擅自对外出售,甚至极个别县市明文规定出售的政策性住房可按商品房办理权属登记。

(三)从转办案件看,少数干部职工存有侥幸心理,骗购统建住房。

主要发生于同时具有享受政策住房资格的家庭并且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城市,若配偶一方申购统建住房资格被取消后,就采取隐瞒家庭住房真实情况方式,到配偶另一方再次申购统建住房。

(四)个别领导干部在享受政策性住房问题上还存在违规享受多套住房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对州直7户干部家庭需要清退第三套住房的,我局将移交州纪检部门处理。

附件2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昌吉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征地拆迁进行了摸底,立即制定了《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依照工作方案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

现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程进展情况近年来,随着自治州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资源需求不断扩大,大规模的征迁在全州范围内展开。

2018年全州城镇房屋征收项目计划88个(涉及88个小区),征收户数6384户,征收面积达182万平方米,需征收补偿资金33.6775亿元,县市任务十分繁重。

截止9月,全州已启动征收项目95个,涉及征收户数7392户,征收面积260.958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35个,已完成征收户数3129户,已完成征收面积98.41万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4205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15.5亿元,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7.6亿元。

其中,昌吉市已启动征收项目53个,涉及征收户数3125户,征收面积103.3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29个,已完成征收户数2218户,已完成征收面积68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2231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2.1亿元,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1.3亿元;玛纳斯县已启动征收项目3个,涉及征收户数154户,征收面积3.6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1个,已完成征收户数93户,已完成征收面积2.2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93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0.8亿元,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0.5亿元;呼图壁县已启动征收项目8个,涉及征收户数869户,征收面积53.77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户数368户,已完成征收面积5.52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368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6亿元,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0.6亿元;阜康市已启动征收项目6个,涉及征收户数628户,征收面积21.878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2个,已完成征收户数170户,已完成征收面积0.5648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户数215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0.568亿元,已发放征收补偿金0.12亿元;吉木萨尔县已启动征收项目4个,涉及征收户数165户,征收面积6.72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户数133户,已完成征收面积5.39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133户,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0.86亿元;奇台县已启动征收项目14个,涉及征收户数1647户,征收面积29.79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2个,已完成征收户数132户,已完成征收面积15.84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819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5.8亿元,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4.2亿元;木垒县已启动征收项目7个,涉及征收户数804户,征收面积41.9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项目1个,已完成征收户数15户,已完成征收面积0.9平方米,已完成补偿协议签订户数346户,计划发放征收补偿金0.23亿元,已发放的征收补偿金0.016亿元。

我局定期向群众路线办报送半月报工作推进情况,8月29日召开了全州工作推进会议。

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一是6月中旬针对此专项整治工作州住建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二是7月23日至28日,州住建局联合专项整治活动单位对专项整治进行了督查调研,就检查情况做了相关工作通报全州征地拆迁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共受理信访案件67件,已办结66件,1件正在办理中。

其中奇台3件(两件已办结,一件正在办理中),阜康23件(已办结),昌吉市34件(已办结),呼图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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