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填写方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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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验日期:
按机动车受检当天日期填写。
A1填写示例:
一、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编号):
川A00001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里程表读数:
215700km
使用性质:
出租客运道路运输证号:
111111111
车辆出厂日期:
2016年10月23日初次登记日期:
2016年12月18日检验日期:
2021年1月15日
二、安全检验采集信息填写方法
1.机动车所有人拟申报的使用性质(注册登记安全检验):
新车注册登记安全检验的机动车填写,根据询问送检人的结果填写使用性质,目的是确定所需要检验的项目。
根据GA802—2019机动车使用性质分为:
a)营运:
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租赁、教练、货运、危化品运输;
b)非营运:
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c)运送学生:
运送幼儿(幼儿校车)、运送小学生(小学生校车)、运送中小学生(中小学生校车)、运送初中生(初中生校车)。
2.是否全时/适时四驱:
通过外检和询问送检人,判断机动车是否全时或适时四驱,根据判定填写“是”或“否”。
3.转向轴数量:
单转向轴的填写“1”、双转向轴的填写“2”。
4.驻车制动是否使用电子控制装置:
外检查看驻车制动是否使用电子控制装置,根据查看情况填写填写“是”或“否”。
5.是否配备空气悬架:
通过外检查看机动车是否配备了空气悬架,根据查看情况填写“是”或“否”。
A2填写示例:
二、安全检验采集信息
机动车所有人拟申报的使用性质(注册登记安全检验):
公路客运是否全时/适时四驱:
否
转向轴数量:
1驻车制动是否使用电子控制装置:
否是否配备空气悬架:
三、检验结果填写方法
1.依据GB38900-2020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采用对应方法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填写至判定栏中,检验时,对于合格的检验项目,在检验内容对应的判定栏内划“○”;
对于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应在检验内容对应的判定栏划“×
”;
对于不适用于送检车辆的检测项目以“—”在判定栏填写。
其中检验表中1-42号为外观检验员填写,检验项目参照表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注册安全检验)和表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及GB38900-2020标准中6检验要求,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3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填写方法和表4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填写方法。
表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注册登记安全检验)
序号
检验项目
适用车辆类型
载客汽车
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
挂车
三轮
汽车
摩托车
非营运a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其他类型载客汽车
1
联网查询
车辆事故、违法、安全缺陷召回等信息
●
2
车辆唯一性检查
车辆品牌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
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
3
车辆特征
参数检查
外廓尺寸
○
轴距
核定载人数和座椅布置
栏板高度
悬架
客车出口
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
货厢/罐体
4
车辆外观检查
车身外观
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轮胎
号牌板(架)
加装/改装灯具
5
安全装置检查
汽车安全带
应急停车安全附件
灭火器
行驶记录装置
车身反光标识
车辆尾部标志板
○
侧、后、前下部防护
应急锤
急救箱
车速限制/报警功能或装置
防抱制动装置
辅助制动装置
盘式制动器
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紧急切断装置
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副制动踏板
校车标志灯和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
驾驶区隔离设施
6
底盘动态检验
转向
传动
制动
仪表和指示器
7
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转向系部件
传动系部件
行驶系部件
制动系部件
其他部件
8
仪器设备检验
整备质量
行车
制动b
空载制动率
空载制动不平衡率
加载轴制动率
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驻车制动c
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注1:
表中序号1~7的检验项目列入人工检验项目。
注2:
“●”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注册登记安全检验的全部车型,“○”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注册登记安全检验的部分车型。
注3:
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对应的检验项目适用于面包车(即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和7座及7座以上车辆。
注4:
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对应的该检验项目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以及不带驾驶室、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驾驶人)的正三轮摩托车。
注5:
适用车辆类型为其他情形的,“○”对应检验项目所适用的具体车型描述在第6章。
注6:
对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时,参照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项目。
a非营运的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
b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并装双轴或并装三轴挂车,对部分轴(最后一轴及货车第一轴除外)还应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不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c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不检验驻车制动。
表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
■
12
号牌号码和分类
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
号牌/号牌板(架)
□
副制动踏板b
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空车质量
制动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