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12996373 上传时间:2022-10-01 格式:PPTX 页数:46 大小:4.7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4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原创】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PPT课件学习PPT格式课件下载.pptx

每当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后,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往往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成效。

而决定应急处置与救援成效的关键因素是平时的应急准备水平。

应急处置与救援活动是检验应急准备水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其成效如何,只不过是应急准备能量在战时的集中释放而已。

因此,条例在立法的定位上,始终围绕着“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规范应急救援”这一基本任务,目的在于通过条例的实施,推动各方牢固树立“宁可千日无事故、不可一日不准备”的思想,把应急准备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并从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搭建了安全生产应急准备的基本内容。

一、条例意一、条例意义义与价与价值值三三、明确了有关各方在生、明确了有关各方在生产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应急中的急中的职责职责条例在总则中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分级分类管理、整体协调联动、属地管理为主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应急处置与救援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既遵从了上位法明确的相关要求,又理顺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有关各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定位,为推动实现各担其职、各负其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局面提供了法制保障。

一、条例意一、条例意义义与价与价值值四四、解决了生、解决了生产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应急工作中的急工作中的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大量事故救援实践表明,由于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政府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应急准备不落实、应急处置不规范和违规指挥、盲目施救等问题十分突出,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还有多年来基层关心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现场指挥问题、救援补偿问题,都在条例中进行了明确回应。

可以说,条例的实施,是对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的系统规范,切实解决了长期以来事故应急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02条例全文逐条解读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一章总则总则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三条第三条国国务务院院统统一一领领导导全全国国的的生生产产安安全全事事故故应应急急工工作作,县县级级以以上上地地方方人人民民政政府府统统一一领领导导本本行行政政区区域域内内的的生生产产安安全全事事故故应应急急工工作作。

生生产产安安全全事事故故应应急急工工作作涉涉及及两两个个以以上上行行政政区区域域的的,由由有有关关行行政政区区域域共共同同的的上上一一级级人人民民政政府府负责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级人民政府共同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二章应应急准急准备备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五条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六条第六条生生产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应急救援急救援预预案案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规规章和章和标标准的准的规规定,具有科学性、定,具有科学性、针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性,明确规规定定应应急急组织组织体系、体系、职责职责分工以及分工以及应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七条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八条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

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九条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将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发生的生生的生产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储备储备必要的必要的应应急救急救援装援装备备和物和物资资,并及,并及时时更新和更新和补补充。

充。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下列下列单单位位应应当建立当建立应应急急值值班制度,配班制度,配备应备应急急值值班人班人员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应急救援队伍。

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国务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手续,报送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但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三章应应急救援急救援二、条例全文逐条解二、条例全文逐条解读读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发发生生生生产产安全事故后,生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产经营单位位应应当立即启当立即启动动生生产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