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2984770 上传时间:2022-10-01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8.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建安装项目补充协议书Word文档格式.docx

4.1施工范围分界点:

4.1.1住宅楼土建安装工程自主体施工及基坑、室内外土方回填至设计标高;

4.1.2地下车库土建安装工程及基础施工至室外设计标高土方回填;

4.1.3前院、私家花园围墙;

4.1.4给水接至私家围墙外给水井阀门,如没有围墙接至室外进户井内;

4.1.5排水接至私家围墙外排水井内,如没有围墙接至室外第一口排水井内;

4.1.6采暖接至私家围墙外采暖井内,如没有围墙接至室外进户井内;

4.1.7强弱电预埋管接至私家围墙外电缆井,如没有围墙接至室外进户井内;

4.1.8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甲方分包工程的预留孔洞、封堵、收口、预埋件的制作安装与埋设,套管或管盒的预埋、封堵、收口;

4.1.9甲方分包工程的管内穿线由分包单位负责施工;

4.1.10门、窗洞口由乙方按图纸要求及规范尺寸进行预留,在规范尺寸范围内的聚氨酯发泡封堵由门、窗分包单位完成,超出规范尺寸范围的整改由乙方负责。

4.2甲分包工程:

见附件1

4.3甲供材料:

见附件2(含封样表)

4.4甲定乙供材料:

按照甲方招标文件对材料的约定执行。

对于甲定乙供的材料,甲方有权先行确定品牌或封样,乙方在采购进场前向甲方报材料名称、规格、品牌和产地,同时提交产品合格证,并经甲方、监理公司按封样验收确认后方可进场。

明细见附件3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天。

5.1工程节点工期:

5.1.12011年9月15日前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全面封顶,围护工程完成;

5.1.22012年10月30日全部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根据双方界定的工作内容)、屋面工程施工完毕;

5.1.32012年7月10日室内安装工程、水、电、暖、消防出户、脚手架拆除、室外台阶、散水施工完毕;

5.1.42012年7月30日前,五方认证工作、分户验收工作完成,达到竣工验收状态;

5.1.52012年8月30日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指定的物业。

第六条合同价款:

第七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7.1本合同协议书

7.2本合同专用条款

7.3中标通知书

7.4询标纪要

7.5答疑纪要及补充招标文件

7.6招标文件

7.7投标书及其附件

7.8联系单及有关纪要

7.9本合同通用条款

7.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11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包括相关配套图纸)

7.12《三方质保维修协议》

7.13《廉政协议》

7.14《入园协议》

7.15一龙集团2011年版《工程管理手册》

7.16《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第九条结算方式

9.1工程预、结算、经济签证及设计变更依据为2010年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计算规则、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取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费用定额工程取费标准限计算。

9.2人工材料调差计算方式为平均值计算方式,依据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施工周期按当期材差文件平均值计算,冬、雨季施工、赶工费不计取费率,如发生按甲方签章确认的造价进入结算。

9.3结算价=双方签章确认的预算总价+经济签证+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奖励和处罚。

9.4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报审经济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双方10日内进行量价签章确认,次月进入预算总价,按相应支付比例当月支付。

9.5甲方对甲分包工程及甲供材料向乙方支付配合费,甲分包工程(不含土方、电梯)按照甲分包合同总价的3%计取,甲供材料按照甲方材料采购合同总价的1%计取。

配合费包含:

总体计划安排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费、预埋件费、技术间歇费、工序配合费、办公仓储费、采保费、组织验收费、竣工资料整合费,所有配合费用在工程结算环节计入。

9.6地基处理工程如需甲分包,由甲方另行确定单价,根据设计图纸及甲方认可的地基处理方案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总包单位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总包单位未中标甲方按分包合同总价的3%支付配合费。

9.7生活用水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合同工期内按每日100元给予补贴进入工程结算。

9.8下列项目的费用无论乙方在合同预算书附件中是否报价,均视为在合同总价中已经包含:

9.8.1按乌鲁木齐地区政府相关规定应该由乙方缴纳的建筑垃圾填埋费、建筑噪声排污费、临时用地费;

9.8.2施工措施费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综合考虑在合同价内;

9.8.3现场应配备备用水、备用电设施,确保市网临时停水停电24小时内能正常施工产生的费用;

9.8.4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检测费、试验费。

第十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权利义务:

10.1.1甲方代表姓名:

职责为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负责该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等相关事宜。

甲方代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职责,并按合同赋予的职权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

10.1.2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临水临电离施工现场50米、场地平整、道路通畅、乙方对现场踏勘及水电容量无疑议。

10.1.3施工所需水、电的供应要求:

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10.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三日内甲方提供。

10.1.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三日内在施工现场进行交验,由乙方负责做好校验等有关手续。

10.1.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十日内。

10.1.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乙方负责组织予以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10.1.8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组织放、验建筑红线;

基槽验收;

消防、环评验收;

10.1.9甲方、乙方、供应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方必须在以甲方为主的框架下友好合作。

10.1.10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10.2乙方权利义务:

10.2.1乙方项目经理姓名:

乙方不得无故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如更换,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10.2.2应提供施工计划、相关报表及完成时间:

开工一周内提供详细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

10.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在开工、施工、竣工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人员伤亡补偿经济责任。

10.2.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乙方自行办理。

10.2.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10.2.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园区内树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保护。

10.2.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乙方按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10.2.8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便道畅通平整,并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10.2.9全力配合现场内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

10.2.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相关问题的协调、检查及举办各项活动的配合等事务工作。

10.2.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代表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10.2.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类活动的举行。

10.2.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分包的工程及甲供材料的施工相关管理,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但纳入乙方协调和管理范围内。

10.2.1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土地内的其他相关制度。

10.2.15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能开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部经理;

若乙方在约定的开工时间不能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施工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0.2.1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10.2.17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停止结算,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10.2.18施工用水、用电,依照现场水表、电表抄数,由甲方从每次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缴,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10.2.19每周四下午4点进行工程例行检查,如存在问题,乙方必须按检查会议记录内容进行整改,没有按要求整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10.2.20乙方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10.2.21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财产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需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工程延误损失。

10.2.22乙方施工须按乌鲁木齐市颁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以及甲方的现场工地文明要求执行,如乙方未达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要求,未达到的部分甲方有权扣减,具体见附件4。

第十一条甲供、乙供材料

如果甲方对材料供应方式、施工承包范围的划分有所变动,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费用按投标时相应价格调整,不得因此提出其他费用增加的要求。

11.1甲供材料

11.1.1所有甲供材料部分,乙方进场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标有详细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及到场时间的材料采购清单(含3%的施工损耗),并充分考虑材料的生产加工周期、施工时间及一切不利因素。

因乙方书面申请不及时,或提供的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及到场时间等不准确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1.2甲方确保运抵现场的甲供供应材料的单价、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符合一览表或封样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应按一览表或封样要求重新采购,但甲方书面通知变更的除外。

11.1.3甲方供应材料到场卸货前,乙方须认真仔细检查产品质量及相应的保证资料,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有不合格产品,须立即向甲方现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属合格产品的,乙方应签字确认进行接收;

该凭据将作为甲方支付材料款项的依据之一;

接收材料后,即负责材料的储存、保管及运送到安装地点进行施工,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毁、失窃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未履行上述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4乙方不能只根据工程量及图纸尺寸进行订货,而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实地测量来订购货物或开始施工,如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导致的错误或损失,其责任和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5甲方供应材料多出部分在运出施工场地前,由乙方承担保管责任和费用。

如甲供材料领用量超出实际结算用量时,超领部分材料按甲方约定供应价格上浮10%计算,并从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1.1.6甲方供应材料在约定时间前到货,甲方不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延期10天内到货给予工期的延误签证,超过10天后根据实际造成的影响给予工期和费用签证。

11.2乙供材料

11.2.1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甲方验收。

11.2.2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要符合本协议约定、封样的设备材料清单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材料(包括辅材)应有合格证、质保单等相关证明,辅助材料品质要求需与主材品质相匹配。

11.2.3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负责供货的乙方或分包单位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及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检验费由负责供货的乙方或分包单位负担。

11.2.4所有进入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高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