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政策研究精编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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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涉及政府、企业、用户等多方利益,问题日益复杂化,需要精细化分析方法和一体化治理对策。
从交通视角,停车难不能简单归结为全市泊位缺口,而应对不同地区、时段和类型分析缺口并制定对策。
从社会视角,停车设施涉及路权和财政等公共资源分配,应协调多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杜绝乱停车、乱收费等带来的消防安全、社会矛盾等问题。
从产业视角,我国停车建设、管理尚处于幼稚产业的发展阶段,亟需建立市场化价格形成和运作机制。
(三)新时期国家政策指导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亟需转型升级
2010年,住建部牵头颁布《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支持汽车产业振兴、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起到了积极效果。
经过五年发展,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推进依法治国、强化市场配置成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关键方向,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政策应更新观念、转型发展。
针对当前突出的停车问题和未来的紧迫形势,亟需按照需求管理的原则,成体系地制定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形成科学的工作组织模式和规划建设方法,制定推动停车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行动措施。
二
规划思路
一是由以需定供转向需求管理,将集约节约用地、减少与调节小汽车交通需求作为停车规划建设及管理的主导思路,合理配置停车设施,利用停车设施的提供和收费调节小汽车交通需求。
二是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配置,改变过去部分城市将停车设施视为基础设施、由政府“大包大揽”、直接投资建设的做法,发挥市场在停车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停车市场规则和价格体系,使市场成为停车供给主体。
三是由人性执法转向依法管理,推动停车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停车规划建设及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严格停车执法。
四是由停车改善转向综合治理,在城市交通综合改善的框架下系统治理停车问题,采取街区治理、精细化设计的工作模式改善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地区的停车问题。
三
主要内容
(一)政策层面,研究我国新时期停车政策的方向与举措
为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工作,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需求,兼顾缓解当前停车问题和科学引导城市停车发展的要求,本项目系统研究新时期国内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导向和行动措施,提出包括推进停车市场化和产业化、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与体制机制等的政策建议,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新一轮停车相关指导意见提供支撑。
制定提出指导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五项政策要点:
一是建立城市停车设施普查登记制度,包括开展城市停车设施普查,掌握停车供给及使用特征,建立停车泊位登记制度;
二是科学编制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包括明确停车专项规划的编制层次与内容,制定差别化城市停车发展策略,停车配建指标逐步采用上限控制,强化停车专项规划实施保障;
三是稳步推进停车市场化发展,包括完善停车产业化发展环境,扩大市场调节价的适用范围,完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形成机制,制定推进停车产业化的鼓励措施;
四是开展街区交通综合治理,包括开展多种措施的交通综合治理,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发挥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
五是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包括建立健全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秩序管理,大力推动停车信息化智能化。
(二)技术层面,制定指导我国停车发展实践的技术文件
按照新时期停车政策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为提升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技术水平,针对性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技术文件,研究提出停车规划工作阶段、规划管理、规划内容及技术要点,以及停车设施工程建设的技术要点、功能提升和政策参考。
基于项目成果,牵头编制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导则》规定停车规划技术要点:
研究提出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点及编制程序,明确了规划成果形式和要求。
系统研究了停车普查、停车需求预测、停车发展战略与目标、停车分区发展策略、停车供给总体策略、建筑物分类与配建停车位标准、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典型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停车产业化发展政策、停车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等技术要点。
《指南》规定停车建设技术要点:
在工程建设方面,梳理了停车库和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路内停车泊位、居住区停车挖潜改造等的技术要点,以及优化交通组织和平面布局等功能提升的技术措施。
在政策参考方面,分别从落实用地、资金筹措、简化审批等方面提出供地方政府参考的政策措施,总结归纳了我国部分实践案例。
四
创新特色
(一)夯实停车改善基础--引入城市停车泊位普查与登记新制度
项目提出各城市应每5年进行一次全市性普查,重点为城市集中建设区,每年可根据需要进行局部地区专项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停车设施调查、停车特征调查、相关资料收集、规划实施评估。
停车普查结果应纳入统一的城市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库进行存档管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城市停车主管部门应以普查工作为基础,牵头制定停车泊位备案登记制度,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泊位进行定期更新,实现对停车设施资源的动态管理。
该项工作是量化分析停车供需的依据,也是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改善、逐步明确停车设施产权属性的基础。
(二)变革工作组织模式--编制面向实施的双层次停车设施规划
根据空间范围,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分为城市和片区两个层次。
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城市和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应分层次开展规划,中小城市可仅开展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含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双层次的规划组织模式和内容规定,解决了单一的全市性规划由于规划时限和费用所限,难以实现改善规划的“全覆盖”的问题。
新引入的片区停车规划,是停车综合治理实施落地的关键技术条件。
(三)改进停车规划方法--“以供定需”确定公共停车设施布局
传统方法“以需定供”,根据用地规模、停车需求产生率、公共停车设施比例计算公共停车设施泊位数量,由于没有考虑实际的停车供需缺口和建设条件,且公共停车设施比例(通常为15%左右)本身缺少科学依据,造成公共停车设施规划难以实施落地。
鉴于此,本项目按照“以供定需”的总体思路,根据“贴近需求、分散设置、方便使用”的原则,提出在具备建设条件、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区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规模一般不宜大于300泊位,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四)优化停车配建指标--引入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上限控制
在停车设施发展初期,停车配建下限指标对于保障一定数量停车供应、避免停车缺口进一步扩大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可能导致“超配”现象,诱增中心城区小汽车通勤交通。
项目提出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应按照差别化原则合理设定下限与上限的双重控制标准。
其中,中心区、公共交通发达地区的商业、办公等建筑物应设置上限标准,合理控制停车设施规模。
在相同区域内公交服务水平高的地区,可降低配建停车位标准,如轨道站点500米半径覆盖区域内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比其他区域进一步降低。
(五)创新停车治理路径--引入综合治理、社会自治治理模式
提出包含“综合治理+社会自治”的新时期停车治理思路。
其中,综合治理是技术模式,即以改善停车秩序、挖掘停车潜力、保障消防安全为目的,针对市政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开展街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在挖掘停车潜力、规范停车秩序的同时,优化动态交通组织,完善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设施,改进绿化、管线等条件,实现街区环境的整体改善。
社会自治是操作模式,将交通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在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在发现问题、沟通协调与自治管理的主体作用,加大公众在停车设施规划设计、综合改善与收费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参与程度。
(六)创新停车产业政策--制定资金审批价格等产业促进政策
一方面改善停车产业环境,积极引导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
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标准,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一方面完善停车收费政策,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的收费。
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由投资者按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引导形成中心区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商业办公高于住宅、高峰期高于平峰期的停车收费级差价格。
(七)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以规划设施评估作为过程控制抓手
项目建立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评估-优化”的滚动闭环,提出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停车行业主管部门滚动编制或修订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提出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计划,按计划组织编制,汇总停车综合改善项目库,开展实施评估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城市和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指标、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用地控制指标等内容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
五
实施效果
本规划作为基于快速实施需求的法定依据,在鹅埠片区掀起建设热潮时,高效地指导了市场开发建设。
(一)提出一整套关于我国城市停车发展的宏观战略,由多部委权威发布
2015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其中有十二条内容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项目研究成果;
2015年9月22日,以本项目为基础,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进一步为全国城市停车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科学的指导。
两个国家层面宏观政策文件明确了停车建设重点,提出了市场准入、土地、投融资、价格、装备制造、信息化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此为基础,住建部开展了全国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督查,敦促各地落实停车规划编制、配建标准完善、停车设施普查等工作。
(二)大范围推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超过80座城市停车管理改革创新
项目配合住建部通过市长培训班、协会和论坛等途径,面向城市管理者、技术人员、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多轮宣讲,为我国新一轮停车发展提供了技术指导与支持。
国家层面,各部委积极响应,2016年国家发改委相继发布了《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城市的任务要求。
财政部、住建部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中,将停车场建设纳入PPP示范项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2016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中强调加强停车管理,开展违法停车乱象集中整治行动。
银监会也将停车场作为支持重点,积极探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地方层面,各省市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省市自治区超过80多座城市共出台了150多个停车政策文件,涉及综合政策、收费管理、投融资模式、行动计划等方方面面。
其中收费管理类和综合政策类占比最高,分别为35%和25%,其次为鼓励社会投资类的9%和政策推进措施类的8%。
(三)促进我国停车设施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为停车产业化发展奠定良好开端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国家发改革委通过发行停车债券和专项建设基金等方式进行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年底共发行停车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