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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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事项。

(五)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八条公文格式一般由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组成。

公文眉首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包括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上行文的签发人和会签人。

(一)发文机关标识(俗称公文版头或红头)。

主要包括三种:

第一种是印明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加“文件”二字的版头(俗称“大字头”),即“xx市教育局文件”、“中共xx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文件”、“中共xx市教育局党组文件”;

第二种是印明发文机关全称不加“文件”二字的版头(俗称“小字头”),即“xx市教育局”;

第三种是“办公室通报”;

第四种是“明传电报”;

第五种是使用“xx市教育局专用信笺”的函件。

联合行文的,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二)发文字号。

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

机关代字:

大字头文件对应用“沧教”、“沧教工委”、“沧教党组”,请示报告类文件用“沧教”;

小字头文件用“沧教X”;

“办公室通报”用“沧教办”;

“明传电报”用“沧教电传”;

“函件”用“沧教函”。

专题会议纪要用“会议纪要【xxxx】x号。

年份用全称,且用方括号括起来。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联合行文的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三)公文的文种。

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

(1)”

(五)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计量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时,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附件标题置于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与主件一起装订。

(九)公文如有附注,应列成文时间之下左侧,用圆括号括起来。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办公室通报”和“内部明电”以外,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加盖印章,主办部门排列在前,协办部门排列在后。

(十一)用印位置。

公文用印位于成文时间的中上侧,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第九条公文版记。

主要包括抄送机关、印制版记、公文识别条码。

(一)抄送(抄报)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抄报)栏设在公文末页下端、印制版记之上。

(二)印制版记包括公文制发(翻印)机关名称、印发(翻印)日期和份数。

(三)公文识别条码印制在印制版记右下侧。

第十条公文印制标准。

(一)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质60克以上,左侧装订,双面印刷,成文纸幅面标准为210mmx297mm。

(二)版面格式。

每页上空(上白边)37mm,左空(左白边)28.5mm。

版心尺寸为156mmx225mm(不含页码)。

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首页正文题目距文件头红色反线空两行,正文与大题目空一行。

发文字号居文件头与红色反线之间居中位置。

上行文要有领导签名。

首尾不要页号。

版记不管是否有正文,均放置在最后一页下端。

(三)正文格式。

公文标题(大题目),用2号小标宋字体,居中横排;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体,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正文,包括小标题用3号仿宋字体;

抄送、落款用3号仿宋字体。

年份用阿拉伯数字。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一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二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越级请示和报告。

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事故等紧急事项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三条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县(市、区)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四条机关内设科室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五条市教育局与市政府各部门、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六条与市直其他部门联合行文时,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第十七条向各县(市、区)教育局、石油分局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第十八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第十九条“请示”、“报告”不得混用、并用,“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条拟制公文时,对涉及市直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如有分歧,市教育局是主办部门的,应由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市政府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一条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第五章制文规程

第二十二条制文规程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公文草拟。

属于市教育局主管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市政府发文时,一般由本局代拟文稿;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时,一般由—个部门牵头共同起草;

综合性公文,一般由办公室拟稿。

第二十四条公文审核。

公文签发前要严格审核。

(一)审核的重点是:

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

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

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等。

(二)审核的程序

1、凡拟上报下发的市教育局正式文件,包括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先由承办科室科长从内容到形式认真进行审核阅修,尤其是要把好政策、文字关。

2、承办科室审阅无误后,送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政策性、格式体例、文字等方面的审核,并签署拟办意见。

3、承办科室送交主管局长审核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处理。

4、涉及资金经费申请、使用、管理等财务方面内容的公文,必须经主管计财工作的副局长审核。

5、规范性文件或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初稿,要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对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根据需要进行听证。

6、代政府起草的文件,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由市领导签发。

规范性文件要由办公室初审后,分别报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一式十份,另报电子稿)

第二十五条公文签批。

(一)凡拟以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大字头印发的公文,一律由局长(书记)签发。

(二)以市教育局名义制发的常规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签意见,由主管局长签发或由主管局长审定后由局长签发。

(三)与市直部门、群团组织等联合行文,市教育局是主办单位的,由局长会签;

是协办单位的,由主管局长会签。

(四)凡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方能签发。

要使用规范性文件制发专用笺。

(五)“办公室通报”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根据局长授意签发。

(六)凡属时限要求紧迫的公文,办公室主任签批时加盖“急”字印章。

第二十六条公文印发。

公文经有关领导签发后,承办科室负责挂笺送办公室登记、编号,并由办公室负责复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登记、复核后,由承办科室按办公室主任拟批意见,送相应领导签署意见并付印。

文件印成后,承办科室将签批件、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文件电子稿交办公室存档,年底整理汇总刻制成光盘上报市档案局。

非密级重要文件,由办公室及时送交档案局专用信箱。

是规范性文件的,另报政策法规科一份正式文件备案。

第六章公文管理

第二十七条所有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收文办理。

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运转。

(一)上级来文。

收到上级来文后,办公室负责分类登记,填写公文处理笺,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后,呈送有关领导和承办科室。

(二)下级来文。

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登记、审核、筛选并运转。

收到下级来文后,办公室负责填写公文处理笺,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后,呈送有关领导和承办科室。

(三)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和市直学校的请示、报告,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要严格按照下级来文的管理程序,一律归口办公室运行,不得直接报送局领导个人或其他行政科室。

凡不按程序报送的,市教育局不予受理。

市教育局领导同志个人原则上不受理直报材料。

(四)代政府起草的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等,由办公室或负责科室呈报市政府文教科,进入市政府公文管理序列。

(五)秘密文件办理。

密级文件统一由机要室(办公室)办理。

机要室收到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和时限要求,登记编号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并加盖密级文件专用章,呈送有关领导阅示。

密级文件不得经非加密渠道转发,不得复印。

所有密级文件在承办科室处理完毕后要全部按期收回。

机要室要将所有密级文件上锁专柜存放,定期清点,按规定处理。

(六)公文传阅。

传阅(借阅)公文,应当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公文传阅要建立传阅(退)制度。

传阅领导和科室要尽量缩短文件滞留时间,阅毕及时将文件交办公室下传。

传阅秘密公文,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审批承办。

公文审批后,按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由责任科室承办。

属两个以上科室承办的,由办公室在签署拟办意见时明确一个牵头科室。

(一)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负责挂笺、提出呈报意见,送主管局长(科室)批办。

紧急公文,由办公室明确办理时限。

对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重大问题,由主管局长提出意见后转呈局长批示。

问题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议决定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审批公文,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领导应当明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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