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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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Word格式.docx

突出服务科技创新。

加强与市科创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沟通,共同制定《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创新主体核心权益的司法保护,努力消除企业和研发人员的后顾之忧。

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669人,起诉682人。

严肃查办违规插手科技经费项目审批、国家财政补贴发放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6人,为科技创新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治理年”活动。

充分发挥打击、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解决城市管理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批捕70人,起诉66人。

依法惩治城市管理治理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7人。

针对非法邮寄违禁物品、非法倾倒余泥渣土、违法搭建等问题,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25件,督促相关行业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社会关注的“医闹”“校园欺凌”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共建活动,依法惩治暴力伤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等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19人,办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聚众冲击平湖医院案。

二、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稳定是最美的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努力让深圳更安全更稳定。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8150人,受理审查起诉3190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3649人,提起公诉27317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批捕杀人、伤害、绑架、强奸以及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犯罪13594人,起诉14173人,办理了王某等64人涉嫌利用充值系统漏洞套取巨额资金的特大新型盗窃案。

依法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促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提升群众安全感。

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妥善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批捕362人,起诉474人,办理了涉案金额14亿元、被害人200余人的邹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

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1360人,起诉770人,办理了诈骗金额2.4亿元、受害人4000人的江某等248人涉嫌特大网络诈骗案。

严厉打击贩卖、窃取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批捕41人,起诉46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

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296人,起诉642人,办理了黄某等9人涉嫌销售“毒牛肉”案。

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决定不捕943人、不诉168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128人,不诉71人,组织帮教67人。

市检察院和福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

三、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9人,渎职侵权犯罪46人,挽回经济损失7310万元。

突出查办大要案。

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6人、厅局级干部8人,查办了龙岗区原区委书记冯现学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等一批大要案。

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介入“12·

20”滑坡事故调查,立案侦查18人。

认真办理上级指定管辖的专案,起诉了香港中旅(集团)原总经理王帅廷、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司献民等2名省部级干部涉嫌受贿案。

严肃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集中查办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0人,办理了罗湖区教育局原局长王琦涉嫌受贿案。

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5人,办理了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工作站原站长周锦文涉嫌贪污巨额征地补偿款案。

持续开展打击行贿、追逃等专项工作。

严肃惩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犯罪,立案侦查80人,查办了某土石方公司涉嫌向多人行贿案,净化了行业风气。

加大职务犯罪追逃力度,抓获在逃人员14人,占全省检察机关追逃人数的1/3,其中从境外追逃3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与检察日报、市国资委等单位共同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走进大国企——深圳行”系列活动,促进国有企业廉政建设。

围绕“城市管理治理年”、基层换届选举等主题,开展个案预防13件,举办警示教育和预防宣讲238场次,接受预防咨询1680次,制作、投放廉政公益广告、宣传图册4614份。

全面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申请,为社会提供查询11.7万次,37家单位因行贿犯罪污点被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做到不枉不纵。

对立案、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0件、撤案14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8件次。

对漏捕、漏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8人、追加起诉118人。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478人、不诉620人。

与市公安局会签文件,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强化审判监督。

用好法律赋予的抗诉权,重点监督纠正社会关注的司法不公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64件,提出或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3件。

针对定性不准、量刑畸轻的刘某合同诈骗案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将刑期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对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规范司法。

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注重维护法院正确裁判的权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511件,息诉率为68.2%。

全面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46名罪犯收监执行,对未执行财产刑的349名罪犯追缴财产1308万元。

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9人,防止“前门进后门出”。

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对违法出入境的124名社区矫正罪犯进行警告,将情节特别严重的3名罪犯收监执行。

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11件,办案单位采纳1174件。

严肃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名监管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案。

五、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稳妥做好先行先试与顶层设计的有序衔接,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深化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按照中央确定的员额比例,严格遴选603名检察官,努力实现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根据检察权的不同属性,完善办案组织和办案模式,制定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凸显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

优化调整内设业务机构,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检察管理体制。

推动建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职级晋升和薪酬体系。

全面实施检察机关人财物市级统管。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对提出建议后仍不正确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

工作开展以来,督促有关部门复绿土地300亩,挽回经济损失1350万元,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制定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实施细则,明确从宽处理的适用范围、程序及工作要求。

试点报请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举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律师和侦查机关的意见。

建立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实现了惩罚与教育并举。

全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2603名犯罪嫌疑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同比增加52%,提升了诉讼效率。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年”和“检察管理提升年”活动,正确处理社会转型期队伍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不断丰富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形式,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检察长训勉制度,筹建深检文联,举办系列文化讲座,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机关氛围。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实施年轻干部成长计划,组织我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广泛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大力培养行家里手。

3人获得全国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2人获得首届“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8人入选深圳“政法群英榜”。

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

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履职,推进龙华、坪山两区检察院筹建工作。

强化基层检察院执行力,完成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确保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福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坚持从严治检,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八项公开”规定。

集中评查案件689件,对存在办案不规范问题的检察人员进行问责,对违反检风检容的检察人员进行实名通报,立案查处违纪人员4人。

七、打造阳光深检,提升检察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高度重视外部监督,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检察工作,丰富检务公开形式,让特区检察机关更加阳光、透明、包容、亲和,让倾听成为每一位检察官的品格。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积极向市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认真办理去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8件。

通过“阳光深检”微信群,实时在线回应代表的意见建议。

邀请代表、委员543人次参加不起诉公开宣告、公开听证、工作汇报、专项视察等活动。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264条、生效法律文书12705份。

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以“深检君”身份积极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全年共发布微博、微信2710条。

举办不同主题的开放日活动,565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邀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48名学生到市检察院参观交流。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与市律协召开座谈会,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制定的保障辩护律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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