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劳动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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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紧急状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为之日。
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试用期工作内容,试用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乙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录用条件为:
1、在入职时能提供完整的入职资料,入职后两周内不能提供完整入职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公司按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试用期内如因员工本人原因不能正常缴纳社保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试用期内病假不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不超过3个工作日;
4、能充分熟悉和理解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工作质量达到质量标准;
5、试用期满前能通过书面考核,考核分数不低于70分;
6、在试用期内未收到书面警告(含)以上处理;
7、在试用期内未被发现曾被其他单位违纪解除。
D.试用期内,如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未达到录用条件或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间可以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应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离职。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任何尚未解决的劳动争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方面工作,工作地点为,并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内容。
为避免歧义,在此特别明确,由于甲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安排可能涉及乙方工作地点的变化,乙方在此确认,其明确知悉并同意接受工作安排调整导致的工作地点变动。
乙方完全了解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详见本劳动合同附件),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健康状况等原因,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甲方以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的形式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在书面通知中规定,乙方同意服从并承诺届时据此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须按照甲方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以及工作岗位描述和要求、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第五条甲方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甲方因乙方未能按规定的任务标准完成任务,或在规定的考核期间因明显的原因使甲方认为乙方已无法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时,为不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职务,薪资待遇随岗位、职务的调整而调整。
岗位调整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须在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时到岗报到,如因故无法到岗的,则应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否则视为当天旷工。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七条乙方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并根据在甲方服务年限享受甲方规定的带薪年假。
病假、事假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应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填写加班单,且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确认加班,否则视为未加班。
乙方加班的,甲方按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相应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一十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备,并且在规定区域内使用保护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因乙方不使用安全设备或/及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给自身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一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劳动报酬
第一十二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易岗易薪的原则,制定工资管理的相关制度。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
第一十三条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月月工资。
第一十四条除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之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十五条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中直接扣除如下款项:
1、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
2、因病、事假及其他假期产生的工资扣减;
3、因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的惩罚性扣款;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
第一十六条由于甲方任务不足或进行调整、整顿期间,应甲方要求乙方下岗待工保持与甲方劳动关系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基本生活费,该费用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70%。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一十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各地区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需要乙方提供证件、资料、转移材料的,乙方应予配合。
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导致乙方无法享受社保福利待遇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不能补缴的责任)、补缴费用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并不得以此为借口解除劳动关系或要求甲方进行补偿。
第一十八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待遇。
1、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甲、乙双方;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工伤医疗期满后,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评残标准的,按照伤残待遇的规定执行;未达到评残标准的,则按照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患病时,甲方要求乙方签署《医疗期协议》的,乙方予以配合办理;乙方拒绝签署此协议视为主动放弃与甲方继续维持劳动关系。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其各项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一十九条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公司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考核,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维护甲方利益。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下发的制度、命令、奖惩、任免等如与本合同约定存在不一致的内容,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下发的制度、命令、奖惩、任免等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除完成甲方交办工作任务外,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得使用甲方的社会关系和业务关系为乙方谋取私利。
在本合同期限之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受雇于任何甲方的竞争者(包括但不限于其业务、经营范围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等),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为甲方竞争者提供服务。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对违反前述约定者扣罚工资、奖金等,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本条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应诚实守信,应如实、及时履行向甲方汇报义务,不得有任何欺瞒性质的言行,否则无论情节轻重,乙方级别高低,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发生变更。
第二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组织机构发生调整、乙方所在项目因故停止物业服务等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前,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且有权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盗窃、贪污、侵占、收受贿赂回扣佣金或索要回扣佣金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财产损失超过人民币叁仟元或声誉损害的;
4、乙方未经批准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为其提供劳务的;
5、乙方在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影响与本合同签署有关事项的;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虚假的离职证明、提供虚假受教育或受培训的经历及证明、提供虚假或隐瞒工作经历、提供虚假健康证明或隐瞒影响工作的疾病或传染病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前,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可对乙方进行离任审计。
由于离任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或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以及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日期顺延至相关问题处理完毕或甲方主动宣告完毕。
离任审计阶段的乙方的薪酬由甲方独立决定。
合同解除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严格执行甲方规章制度。
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违反相关制度,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甲方将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则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解除本合同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离职工作交接,履行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且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档案、各种保险关系的调转手续。
乙方拒绝配合或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甲方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乙方档案退转手续;因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本合同之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并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薪金或其他相应费用(如有)。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保密规定,违反竞业限制规定,不辞而别,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等),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乙方的薪金中相应扣除。
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并将处分记入本人档案或通知其新工作单位。
第三十七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由公司出资参加国内外各类脱产、半脱产及业余取证或资格培训的,以及外派研修、学习、考查的),应在培训前/学习前与甲方签署培训协议/教育资助协议,约定培训费用的承担、员工的服务期、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为其支付了招、接收费用,乙方离职时应全额退还甲方。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乙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条乙方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直接从应付乙方工资中进行扣除相应的赔偿金。
九、知识产权
第四十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设计、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作品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设计、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作品等,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四十四条下列各项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合同若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六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七条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劳动相关的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接受甲方要求或安排,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四十九条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劳动合同前已详细阅过本合同的内容,所有不明白之处已要求甲方讲解,乙方已完全理解本劳动合同中各条款的法律涵义。
第五十条乙方确认,甲方的《管理运营体系文件》、岗位工作任务书或岗位职责书等文件已向乙方公示、培训或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经甲方公示或乙方签收后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劳动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乙方同时确认在签署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全面告知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特点、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第五十一条双方约定:
甲方向乙方发送任何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奖惩、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等)通知时,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也可作为送达文书的地址。
乙方承诺:
若劳动合同中预留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变更地址,否则视原通讯地址为送达地址。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书时已经详细了解本合同的条款以及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对于乙方工作岗位、福利待遇、规章制度已经做了明确的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
续订合同条款与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
续订合同条款与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做出以下变更:
本变更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