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A1——质控条1反射率;
S1——质控条1响应值;
A2——质控条2反射率;
S2——质控条2响应值。
(2)使用配套试剂测试样本:
重复测定10次,应能区分
在医学决定水平处浓度差值不大于15%的一对样本。
转化为计算公式,具体应满足:
0<(X2-X1)/X2≤15%,每次都满足S1-S2<0。
式中:
X1——样本1浓度;
S1——样本1测量结果;
X2——医学决定水平浓度样本;
S2——样本2测量结果。
4.准确度
按如下优先顺序,可选用以下方法之一:
(1)相对偏差:
使用配套试剂,测试有证参考物质(明确标准物质编号),测量值记为(Xi),按公式
(1)分别计算相
对偏差B,如果3次结果的相对偏差均不超过±15%,即判为合格。
如果大于等于2次的结果不符合,即判为不合格。
如果有1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应重新连续测试20次,并按公式
(1)计算相对偏差,如果大于等于19次测量结果的相对偏差均不超过±15%,即判为合格。
B%=(Xi-T)/T×100%⋯⋯⋯⋯⋯⋯⋯⋯⋯⋯⋯⋯
(1)
式中:
Xi——每次测量值;
T——标准物质标示值。
(2)比对试验:
使用配套试剂,参照CLSIEP9-A2的方法,用不少于40例在测定浓度范围内不同浓度的临床样本,与临床化学或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采用临床样本进行比对试验,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两组结果的相关系数r≥0.95,医学决定水平±
20%浓度范围内样本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
5.重复性
可选用以下方法之一:
(1)测试质控条:
分别测试反射率范围为[0.20,0.80]中高
中低反射率的三条质控条,计算10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x)和标准差(s),按公式
(2)计算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3%。
CV=s/x×100%⋯⋯⋯⋯⋯⋯⋯⋯⋯⋯⋯⋯
(2)
式中:
CV——变异系数;
S——10次测量结果的标准差;
x——10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2)使用配套试剂测试样本:
分别测试线性范围内高、中、低三个水平浓度的样本,计算10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x)和标准差(s),按公式
(2)计算变异系数(CV),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20%。
6.线性范围
可选用以下方法之一:
(1)测试质控条:
测试至少5条反射率均匀分布在[0.20,0.80]的质控条,每个质控条测试3次,按公式(3)计算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
r[(xi-x)(yiy)]
(xi-x)2(yi-y)2⋯⋯⋯⋯⋯⋯⋯⋯⋯⋯⋯⋯(3)
式中:
Xi——反射率;
Yi——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2)使用配套试剂测试样本:
用超出厂家宣称线性范围上限浓度(活性)的样品和超出或等于线性范围下限浓度(活性)的样品,混合成至少5个稀释浓度(xi)。
分别测试试剂(盒),每个稀释浓度测试3次,分别求出测定结果的均值(yi)。
以稀释浓度(xi)为自变量,以测定结果均值(yi)为因变量求出线性回归方程。
按公式
(2)计算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50。
7.通道一致性(如适用)测试反射率范围为[0.30,0.40]的质控条,每个通道测定同一质控条3次,分别计算各通道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xi及总平均值
xT,按公式(4)计算各通道测量结果的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5%。
Rxmaxxmin100%
(1)
xT
式中:
xmaxxi中的最大值;
xmin
xi中的最小值。
8.稳定性测试反射率信号值在仪器测量范围内的质控条,每次测试时质控条需进/出舱,连续测试10次,两次测试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小于3min,按公式(5)计算测量结果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5%。
Rxmaxxmin100%
(5)
xT
式中:
xmax
xminxT—
10次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
10次测量结果中的最小值;
10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9.功能
至少应包含以下功能,企业还应根据产品的自身特点确定其它功能。
(1)自检功能;
(2)录入校准信息功能;
(3)结果的存储和查询功能;
(4)故障提示功能。
10.安全
应符合GB4793.1-2007《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4793.9-201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9部分:
实验室用分析和
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和YY0648-2008《测
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2-101部分:
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的要求。
11.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GB/T18268.1-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1部分:
通用要求》和GB/T18268.26-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26部分:
特殊要求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中I组B类设备的要求。
12.环境试验
应符合GB/T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
注:
分辨率、准确度、重复性、线性、通道一致性试验方法中所用质控条反射率应经过计量机构计量,并应明确制备及赋值方法。
具体制备、计量、使用方法见附录。
(十)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验代表产品确定原则和实例胶体金分析仪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测的产品应当是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产品。
考虑典型产品覆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覆盖按最不利的原则确定,不能覆盖的差异性应分别检测;
2.涉及安全性、有效性的关键件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分别检测。
关键件一般包含:
信号采集装置、电源变压器、用作瞬态过压限制装置的电路、显示屏、熔断器或熔断器座、设备外壳材料、高完善性元器件及电源开关等。
(十一)产品的生产制造相关要求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工艺过程应注明关键工序或特殊过程,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及其控制方式。
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应当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十二)产品的临床评价细化要求该产品的临床评价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4号)的要求。
该产品包含在《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12号通告,以下简称《目录》)中。
所以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的要求,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
1.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
2.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原则》附件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提交的上述资料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等同性。
若无法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产品具有等同性,则应按照《原则》其他要求开展相应临床评价工作。
(十三)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暂未见相关报道。
(十四)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
产品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YY/T0466.1-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中的相关要求,还应结合产品特点明确以下内容:
。
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2.注册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
3.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
址、生产许可证编号;
4.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
5.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号;
6.产品性能、主要结构组成、适用范围;
7.禁忌症、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
8.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包括:
产品安装说明及技术图、线路图;产品正确安装所必须的环境条件及鉴别是否正确安装的技术信息;其他特殊安装要求等);
9.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运输条件、方法;
10.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11.配件清单,包括配件、附属品、损耗品更换周期以及更换方法的说明等;
12.产品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
13.说明书的编制或者修订日期;
14.产品正常操作的说明;
15.仪器所采用的方法学说明;
16.正常工作条件的说明;
17.明确校准方法;
18.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
19.关键部件的推荐使用寿命;
20.配套试剂的说明。
(十四)产品的研究资料要求根据所申报的产品,提供适用的研究资料。
1.产品性能研究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2.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2.1有效期的确定:
应当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
2.2包装及包装完整性:
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3.软件研究
—13—
含有软件的产品,应当提供一份单独的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实现过程和核心算法,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的安全性级别和复杂程度。
同时,应出具关于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声明,并明确软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义,确定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所用的标识版本。
具体参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十五)出厂检测要求胶体金阅读仪分析仪出厂检验应包括外观、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三部分。
性能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分辨率、准确度、重复性、线性、稳定性、通道一致性(如适用)。
安全要求应包括:
可触及零部件允许限值、介质强度试验、插头连接设备连接阻抗(如有)。
三、审查关注点
审查中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要求注册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编制。
(二)未完全符合《豁免目录》要求的胶体金试纸分析仪产品,应进行临床试验。
(三)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是否能验证产品的预期用途,临
床试验结论是否明确。
(四)产品的适用范围是否明确。
—14—
(五)产品性能评价原则上分辨率、重复性、线性、稳定性评价应采用相同评价方式,即均采用质控条进行评价或者均采用配套试剂进行评价。
(六)质控条的来源及溯源若采用质控条进行评价,质控条应按照附录进行制备并计量。
(七)产品的主要风险是否已经列举,并通过风险控制措施使产品的安全性在合理可接受的程度之内。
(八)检测报告中电磁兼容检验应与电气安全检验关联。
附录:
质控条制备及计量校准方法
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技术审评规范(2016版)》附录
质控条制备及计量校准方法
、质控条的制备方法
一)质控条的图像处理设计方法
图1质控条示例
由于质控条测量线尺寸一般仅有1mm宽左右,现有的反射率测量设备无法直接测量质控线条的反射率值,因此考虑在制备质控条时同时制备大面积反射率测量区域用于计量校准。
由于采用相同的纸张和相同的影印设备,通过实验证明此条件下同样图像设置的不同测量区域反射率差异已经可以忽略。
通过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设计图1所示的质控条。
其中A1~A6代表不同的反射率卡。
设计步骤如下:
a)在图像处理软件中首先按照图1所示布局设计相应尺寸的质控条区域框,包括设计“C线”、“T线”,质控条尺寸及C线、T线的位置建议与实际试剂条产品的尺寸和位置完全一致。
(如图1所示,某一反射率的质控条可以一次做3条或更多,预留今后使用)。
b)在某一质控条下方设计尺寸大于20mm×20mm的区域框
作为计量质控条的实际反射率的测量区域。
c)以上两个步骤仅为尺寸框设计,设计完毕后将图像处理软件设置为RGB模式对这些区域框进行着色填充。
A1~A6区域填充的RGB设置值如表2所示。
表2A1~A6区域填色RGB设置值
卡号
R值
G值
B值
A1
255
255
255
A2
200
200
200
A3
150
150
150
A4
100
100
100
A5
50
50
50
A6
0
0
0
“T线”的填充设置务必与下方的“计量校准用测量灰度块”填充设置完
全一致。
“C线”的填充设置根据企业情况,自己设定。
B1~B6属于反射率接近的质控条,用于考察被测设备的分辨率特性。
制备方法与A1~A6类似,但填充区域的RGB设置值如表3所示。
表3B1~B6区域填色RGB设置值
卡号
R值
G值
B值
B1
152
152
152
B2
151
151
151
B3
150
150
150
B4
149
149
149
B5
148
148
148
B6
147
147
147
(二)质控条打印设备及纸张要求质控条设计完成后需要由高分辨率彩色影印设备打印完成(建议选择分辨率1440DPI以上的喷膜打印机)。
纸张材料为一般性白色相纸即可,但要求纸张为毛面(非亮镜面)。
二、质控条的计量方法
(一)计量校准用测量灰度块准备
将打印制备的灰度块(如图1)中沿“计量校准用测量灰度块”边缘将此大面积测量区域裁剪下来,因此形成(A1~A6)、(B1~B6)各六种质控条反射率测试样品。
(二)计量校准用测量灰度块反射率测量
对于裁剪得到的计量用质控条反射率测试样品可采用市售反
射式光学密度计进行反射率测量。
或按照如下测量方式进行测量:
图2反射率测定示意图
以2856K均匀光源与标准反射率白板(其反射率经计量部门在“45/0”条件下校准)及被测卡表面呈45°角照射被测样品,采用描点式成像亮度计分别读取标准白板及样品表面亮度值。
测量过程中务必使每个被测样品表面以及标准反射率白板与照射光源相对位置不变。
(三)计量校准用测量灰度块反射率值计算
按公式(6)计算计量校准用测量灰度块反射率值。
Ln
RnRstd
Lstd
式中:
Rn——被测样品反射率值;
Rstd——标准反射率板反射率标准值;
Ln——序号为n的被测样品亮度测量值;
Lstd——测量标准反射率白板的亮度值。
依照以上方法测量次数需大于2次,最终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四)质控条反射率值裁剪的大面积灰度块按图2中的方法进行相对反射率测量后,此系列反射率值即为所需质控条反射率值。
(五)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向国家各级计量部门进行溯源
1.反射式光学密度计具有计量校准报告;
2.自行制备反射率测量卡由计量部门按照以上方法进行直接测量并出具计量校准报告。
3.委托计量部门按照以上方法制备质控条并出具计量校准报告。
(六)质控条计量溯源有效期及保存方法质控条裁剪并经过计量后应妥善保存,防潮、防污染、防长时间强光照射。
妥善保管的质控条其量值计量有效期建议为1年
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技术审评规范
(2016版)》编制说明
一、起草目的和背景
本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胶体金分析仪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
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