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方案1施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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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方案1施工标准
目录
1.工程概况1
2.安全管理总则1
3.基础工程2
4.主体结构施工3
5.装修工程7
6.电气作业8
7.塔吊作业11
8.外梯作业17
9.吊栏作业20
10.安全检查制21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通州区范庄公租房2#、4#楼及地下室,位于通州区通顺路西侧,东临京承铁路,交通比较便利。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美合汇通投资责任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方恒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州公租房2#楼建筑面积14316.48m2、基底面积为541.0m2,共计26层,建筑总高度为76.4m,首层及标准层高度为2.7m,顶层为2.7m,4#楼建筑面积12135.7M2,基底面积;540M2,计22层,建筑总高度64.5M,楼层高度每层2.7M
2、4#楼设计标高±0.000m相对绝对高程24.8m,主体为剪力墙结构形式,建筑等级为二类等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级。
2.安全管理总则
2.1.现场建立以项目生产经理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包工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活动,跟班检查。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生产工作无盲区。
2.2.贯彻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3.工程施工前,工长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2.4.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安全交底,签订安全责任书。
2.5.各施工队进入现场必须上报花名册、照片,办理体检及健康登记。
特殊工种应按规定提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2.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基槽工程
3.1.土方工程
3.1.1.基础施工时必须在基槽上口1.0米处搭设1.2米高护身栏,护身栏涂刷红、白漆做好醒目标识,不得随意拆改,并在夜晚安装红灯做安全标示。
3.1.2.基础施工时,不得在基槽上口向坑内抛扔物品、材料、铁件等,以免坠物伤人。
3.1.3.基坑护身栏内不准入内,坑上口不得堆料。
3.1.4.施工中经常检查槽边坡土壤情况,发现裂缝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处理。
3.1.5.基槽施工搭设马道供施工人员行走,马道宽度大于1.0米。
3.1.6、各工种、工序交叉作业作好安全防护。
3.1.7、基坑挖土时,挖掘机大臂回转半径内不得站人、行走,以免大臂伤人。
3.1.8、夜间挖土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现场内管井要有井盖,基础加深部分要有围档。
3.1.9、肥槽回填土时必须设专人巡视观察坡壁土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先撤离再采取措施,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3.1.10、打夯时必须二人一组作业,一人理线,一人打夯,以免打夯机打破电线伤人。
3.1.11、基坑四周挡土墙抹灰时应在护栏上挂好安全带,防止高处坠落伤人。
3.2.防水施工
3.2.1.底板防水施工时上下操作人员必须走上人马道,严禁其它方式上下基坑。
3.2.2.底板防水施工防水材料必须用绳绑扎牢固由基坑上口慢慢放到基坑下面,或由人肩扛走下人“之”字马道,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卷。
3.2.3.底板防水施工时应将灭火器整齐的排放在操作面,以备紧急使用。
3.2.4.地下室内防水施工时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如安装大功率排气扇,将室内有毒、有害气体排出。
基槽上口必须设封挡措施,以避免坠物伤人。
3.3.基础结构施工
3.3.1.基础结构施工时组合模板、钢筋等材料由塔吊向下倒料,模板及钢筋必须用吊索兜扣绑扎,防止零星物品脱扣从高处坠落伤人。
3.3.2.内外墙混凝土浇注时要搭操作平台,并要求操作平台处加1.5米高护身栏,防止泵管将人撞下摔伤。
4.主体结构施工
4.1.钢筋工程
4.1.1.钢筋断料时必须与断切头反向站立,防止切头崩出碰伤操作者。
凡断料小于300㎜长的短筋时,应用钳子夹牢,严禁使用手扶。
4.1.2.钢筋料场电源线必须暗铺,严禁走明线,以防钢筋碰坏胶皮造成伤害。
4.1.3.多人运送钢筋及人工倒料时,动作必须一致,起、落、转、停要统一指挥。
人工上下传钢筋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钢筋脱手砸伤他人。
4.1.4.绑扎墙、柱顶钢筋及竖向钢筋接头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严禁在骨架上攀登。
4.1.5.绑扎边缘构件如挑檐、雨罩时,应有外防护架并按规定挂好安全带。
4.1.6.钢筋吊运过程中,下面不得站人,待成束钢筋距下落面1米以内方可靠近手扶或推拉。
4.2.模板工程
本工程模板采用木胶复合多层板,木方辅助架管加固及支撑、墙、柱、梁、板同时浇筑方式施工。
4.2.1.模板堆放时必须码放整齐,下垫木方以便吊运,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一般以1米以下为宜,以防止风吹、碰撞倒塌。
4.2.2.模板组装时要看清头上脚下防止内架子碰头及钢钉扎脚。
4.2.3.外墙柱支模操作时应站在操作平台上,严禁拆改操作防护设施。
4.2.4.用塔吊吊运模板用料时,信号工不到场严禁吊运,并保证吊运钢丝绳捆绑正确。
4.2.5.模板支设中如须登高,超出2米时必须要挂好安全带。
4.2.6.模板拆除时应清理脚下杂物以防磕碰、扎脚,如须要在架子上操作应挂好安全带,并搭设操作平台,严禁脚踏架管操作。
4.3.混凝土工程
4.3.1.夜间施工混凝土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3.2.泵送混凝土出料管口正前方不得站人,泵管接口必须严密、结实,胶皮套圈不能跑气,防止崩管后卡子伤人。
4.3.3.混凝土振捣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振捣设备开关应灵敏,闸箱应有漏电保护器。
4.3.4.混凝土墙体施工时应有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外手应设不低于1.2米的护身栏,防止操作人员被挤下去。
4.4.倒料平台
4.4.1.倒料平台采用型钢制作,四周应有1.2米高防护栏杆,防护栏用密目网满封,防护栏下设200㎜高挡脚板。
4.4.2.防护栏与结构采用预埋铁环压铁杠的方法锚固,平台挑出前端设拉环,用钢索与上两层结构拉环拉接,保证倒料平台加荷载时能牢固有效,正常运行。
4.4.3.倒料平台安装时应先在固定端压好铁杠,上面拉索拉牢后方可摘除吊钩;拆除时必须先将吊钩挂好,然后方可解除拉索和固定端。
4.4.4.倒料平台使用时荷载不得大于1t,否则超过使用极限会发生危险。
4.5.安全防护
4.5.1.基础施工时下人之字马道四面应满封密目网进行防护,马道平台及踏步板为50厚木板,两侧设200㎜高挡脚板。
4.5.2.基础施工时,外墙外侧必须有防护栏、防护网,主体施工时外架子外侧应有防护网,外墙挑架及电梯筒墙平台架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7.5Mpa时方可搭设。
4.5.3.首层入口处必须搭设不小于6.0米的护头棚,上铺50厚大板。
首层设6.0米宽安全防护网,防护网为双层,外边上下层高度错开不小于1.0米。
首层防护网上面每隔三层设报角防护网。
4.5.4.电梯井每三层(不大于10.0米)设平兜网,网绳由螺栓眼穿过,背扣卡住木方或钢管。
4.5.5.倒料平台固定端设别杠,上层设拉索,平台四周设护栏、封网。
4.5.6.电梯井道门口设金属防护门,高度不小于1.2米,金属防护门用锚栓与墙体混凝土锚死,高车上料口设自动控制金属防护门,门开灯亮,高车不能向上运行。
4.5.7.楼梯间上下跑侧面必须用钢管设临时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0米,上下不少于两根。
外墙门窗洞随层用钢管加密目网封严,防止坠人、坠物。
4.5.8.切实做好和落实结构施工的“四口”“五临边”检查工作。
具体防护如下: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0cm,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设。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卸料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
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移动。
3.边长50~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材制作的网格,先用扣件扣接钢管等,然后在网格上满铺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
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5.烟道、竖向管道等处,要随着楼层向上安装而消除其洞口,或按照洞口的大小参照预留洞口的防护措施加以防护。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措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
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
其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地卡车后轮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车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
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度1.2m的临时防护栏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
其他对临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
5.装修工程
5.1.内装修
5.1.1.楼地面垫层、面层施工,操作人员使用小推车倒运料时,小车腿要用麻袋裹缠好,小车卸料时应打开车门慢慢倾倒熟料,严禁两手撒把及猛把小车掀起防止车把伤人。
5.1.2.墙体上部、屋面顶板、墙顶阴角处腻子施工应搭设临时马蹬或操作架,严禁使用梯子顺墙支搭,防止梯子踹头顺墙滑下造成伤人事故。
5.1.3.内檐门、窗、阳台门窗掩边时必须带好安全带,防止操作时施工人员将身探出窗外造成高出坠落。
5.1.4.室内做防水、油漆活时,下班应将烯料、油漆、防水材料带出楼去,防止人员无意中产生明火将材料引燃。
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楼内不设材料库房。
5.1.5.轻体隔板搬运时要立放,安装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托运,防止板倒伤人。
5.2.外装修
5.2.1.外装修前先检查外檐防护是否到位,外檐垂直运输工具、机械是否正常,然后检查和挂好随身防护方可作业。
5.2.2.外檐操作时尽量减少上下层操作面之间的交叉作业,严禁上下层垂直面上交叉作业。
5.2.3.外墙装修采用电动吊栏,操作人必须将安全带挂在吊索上,严禁将安全带挂在吊栏上。
采用吊栏施工外檐时,手持工具、零星材料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小件材料、工具漏坠砸伤人。
5.2.4.严格按照吊栏设计荷载载物,严禁超载造成损失。
6.电气作业
6.1.临电作业基本要求
6.1.1.电工要经过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6.1.2.临电作业要熟悉现场电气设备布置位置,所在区域情况。
6.1.3.临电作业要记熟相应规程及应知应会。
6.2.临电线路铺设
6.2.1.所有由甲方电源引出的电缆均应采用暗埋施工,每条电缆单独设置暗沟,暗沟埋深不小于0.8m。
沟下部垫红机砖横放,两侧壁做机砖挡墙,沟内放好电缆后用中砂填满,上做机砖盖板,然后回填沟土。
6.2.2.电缆走向必须按暂电平面图布置布设,电缆截面选择应符合方案要求。
6.2.3.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过道路时应进行穿钢管保护。
6.2.4.水泵房、塔吊、电总箱处应有有效的接地保护。
6.2.5.塔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其它接地应满足使用要求和规范要求。
6.2.6.现场固定电闸箱、流动闸箱数量、位置及盘面设计应符合方案要求,水泵房要单独连线,单独设立开关。
6.2.7..配电箱(盘)空、开控制配件要灵敏有效,符合规程要求。
螺钉、螺丝要按规定拧紧,需有绝缘时应带好绝缘垫片。
6.2.8.固定总箱及较大电箱应单独设立电闸箱基础盘底,盘底用红机砖砌起240墙,高度30~50cm,上铺5cm厚大板,电缆盘好放入基础盘底,然后引入电闸箱。
电闸箱周围应用钢筋网片圈好封闭,电盘上做好防水雨搭。
6.2.9.电闸(盘)设好的要有漏电保护,自动断电系统,并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才能通电运行。
6.3.电气设备安装
6.3.1.所有电气设备安装时应仔细阅读安装说明及电气说明,按规范操作。
6.3.2.电气设备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并按平面图要求做好接地接零系统。
6.3.3.塔吊等大型用电设备单独走电缆,设独立闸箱。
6.3.4.检查落实一机一闸制度,严禁多机一闸或一机多路控制。
6.3.5.用电设备电闸箱要搭设防雨棚,防止设备淋雨,并有防雨水渗透措施。
6.3.6.塔吊及架子等高出屋面部分结构应有防雷接地保护。
6.4.电气设备操作、维修
6.4.1.电工上岗前要熟悉所管辖内的暂设线路布设走向、闸箱、位置、开关控制等相关环境条件。
6.4.2.上岗时,要戴好安全帽及有关防护设备,并检查有关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尤其是电裸线、直接接触的螺丝刀、钳子等手把上绝缘皮是否完整,仪器、仪表是否灵敏有效。
6.4.3.操作时要按照带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时首先断电,然后进行操作。
6.4.4.检修带电器具时,应先将带电器具进线断掉,然后维修。
检修电缆线路时,应先将被检线路控制闸箱电源断开,并挂出“检修线路,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然后进行线路维修。
6.4.5.电工上岗时注意电缆线不能有接头,破损处要及时修理好,避免漏电伤人。
6.4.6.电工在高空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带,登高时使用人字爬梯,爬梯下横撑要用连线固定,30度为宜。
6.4.7.工操作时如必须带电操作时,应有保护措施。
严禁独自一人操作。
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者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6.4.8.现场变压器引入线发生问题时,要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由甲方请供电局维修
6.4.9.高、低压线路架设均需按照暂设用电施工方案规定和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办理。
6.5.雨季施工措施
6.5.1.机械设备的电闸箱,现场用电闸箱要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闸箱的分级保护按规定装好漏电保护器,经常检查,确保灵敏有效。
塔吊等用电设备应在雨施前进行遥测,遥测记录应存档。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5.2.现场高车、塔吊、脚手架应有可靠的接地防雷保护,接地保护装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要求。
6.5.3.现场动力电、照明电均做暗埋,电缆线与用电设备接口处应妥善保护,防水胶布包裹好,以防漏电。
动力电气设备必须搞好地线和零线的遥测,遥测不符合要求的应检查原因,直到符合要求。
6.5.4.雨施期间对有明线拉接的电气设备如抽水泵的胶皮线等均要在使用前对电线进行检查,凡有胶皮破损、接头露线处应及时修补好。
水泵在工作时,工作区域30m内不得有人入水,防止触电伤人。
6.5.5.雨季来临前应对带电设备用电器具进行普查,并应有普查记录。
6.5.6.雨后应对带电设备用电器具进行普查,并应有普查记录。
6.5.7.每半月应对带电设备用电器具进行普查,并应有普查记录。
6.5.8.雨季作业一定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
6.5.9.雨季施工前及雨后应对所有防雷接地设备,用电器具的线路进行遥测电阻,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7.塔吊作业
7.1.群塔作业要求
7.1.1.群塔设置要求:
由于2#、4#楼相距较近,楼档较小,因此在选用塔吊时对塔身的高度有不同要求,其中4#楼塔在立塔时,塔身就要高出2#楼塔吊约16米,因此和4#楼塔吊塔臂交错时避免出现大臂相撞事故。
7.1.2.各栋号工长、材料组必须严格按平面图进行材料码放,为有序施工创造条件,保证施工安全。
7.1.3.塔吊安装时应按照现场要求做好工作限位,并保证有效、安全、可靠。
7.1.4.塔司应明确各栋号塔吊及本塔的工作范围,材料码放,并应时刻注意哨兵的指挥。
7.1.5.各栋号必须选择责任心较强的人担任哨兵,并应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7.1.6.哨兵必须分班,随班作业以便于与分班作业的塔司相互配合好。
7.1.7.各栋号应随班,跟班选派监护哨兵,监护哨兵应穿黄色马夹,使用铜哨、红、黄指挥旗、位置必须明显,使塔司能够清楚看到。
7.1.8.监护哨应与勾兵、哨兵有明显分工,监护哨主要职责是监督本塔作业范围,监视相邻塔吊回转半径,发现违章作业和不遵守工作范围而侵入本塔或侵入他塔区域时及时用哨音和旗语指挥本塔或他塔采取防范措施。
7.1.9.监护哨一般仅指挥本塔,并有权提示、协调本塔随班哨兵。
7.1.10.塔臂前端部应绑扎红色小旗,以便提醒本塔或他塔塔司在塔吊回转半径内注意塔臂工作安全。
7.2.塔吊及塔司要求
7.2.1.塔吊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外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塔吊进场前需提供塔吊基础设计图,立塔前必须对砼塔基进行验收后方可立塔。
7.2.2.塔吊立好顶升到位后应及时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塔吊各项功能需进行调试,限位装置,地锚均要做好,并应及时组织塔吊验收。
7.2.3.塔司必须有上岗证,身体健康,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等其它影响高空作业的疾病,双眼视力不低于1.0。
7.2.4.塔司严禁酒后作业,大雨,大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严禁塔司上岗作业。
7.2.5.塔司要求分塔,分班作业,上下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做好交接班记录,填写情况记载书。
7.2.6.塔司上岗前应对机械主体及各传动、制动等功能进行检查,尤其是做好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归零,接地防雷装置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7.2.7.塔司必须熟知以下内容:
① 所使用的机械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 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制度,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③ 吊索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及起重量的选择,掌握钢丝绳接头的穿接,卡接,插接技术及规定,掌握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④ 操作中能及时发觉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及发生制动事故时能做紧急处理。
7.2.8.当机械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不得开带病车,也不得在运行中检修。
7.2.9.塔司必须明白,熟知信号工的各种信号、旗语、手势,对分辨不清的信号不得盲目作业,对违章指挥或错误指挥应拒绝执行,采取有效的防范或相应的紧急措施。
7.2.10.起重量,起升速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接近临界警报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7.2.11.工作时不得吸烟,闲谈,看书,听音乐,不得进行与操作无关的行为。
7.2.12.吊物时要求轻起,慢落,非直撞式限位器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距离不得小于1.0米,直撞式限位器不得小于1.5米。
7.2.13.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所跨障碍物不少于30cm。
7.2.14.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起吊零星物件时要用绳索将物件捆绑牢固。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吊物停机、休息、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半空。
7.2.15.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降吊时,重物下方不得站人。
7.2.16.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提、背负重物、工具。
7.2.17.司机严禁向下抛扔物品,操作中取暖应有防触电,火灾措施。
7.2.18.双塔作业时应避免两塔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并应保持双塔的最小安全距离5米。
7.2.19.双塔作业时,应保证大臂回轮半径不得超过180°(东、西向)。
即9#楼10#楼塔臂不得超过现场道路。
并应保证双塔有效高度错开二节塔身。
7.2.20.操作中密切注意信号工的指挥,并同时注意监护哨的动作,运作中按监护哨的指挥做最终行止。
下班后大臂要有可靠地锚拉好。
7.3.信号工要求
7.3.1.信号工要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信号工上岗时应带好所用工具,如铜哨,小旗等或对讲机。
7.3.2.现场指挥时应分班,分塔随班作业,每班不少于两人,即每塔,每班分上哨,下哨。
旗语要求准确,哨音要求清晰,如使用对讲机、要讲普通话、吐字要清晰。
7.3.3.由于本现场两塔距离较近,并与居民房共用围墙,两塔在回转半径之内,因此要求随班安排监护哨,对塔吊作业进行安全监护。
7.3.4.信号工应具备下列知识及能力:
①掌握机械的一般性能,定期配合塔司进行检查,交流。
能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简单示意图并按要求指挥塔司。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方法,正确使用吊具,索具,插编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④有防止物品脱钩,变形的一般知识,掌握最大起重量和起重高度,幅度的有关知识,并掌握塔臂回转半径不得超过180°的安全限位。
(仅限本工程)
⑤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的作业能力。
⑥严格掌握“十不吊”的原则。
即吊物超重不吊,信号不清不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埋在地下物不吊,斜拉、斜牵物不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吊,物件不用卡环不吊,零碎物品无容器不吊,物品重量不明不吊。
7.3.5.挂钩工必须掌握以下知识。
①服从信号工的指挥,熟知旗语、手势,掌握材料重量,重物中心位置和就位方法。
②熟知吊物的捆绑方法,装卸,运输,堆料的有关知识,正确使用吊具,索具和绑扎的能力。
7.3.6.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指挥,不得带病作业。
7.3.7.挂钩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
其他人员严禁进入吊装作业。
7.3.8.双机或多机作业时,应密切注意他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用信号向塔司反映,并向监护哨发出警示。
7.3.9.挂钩操作如下要求:
①穿绳:
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
吊运散件必须用衬垫,加套索绑牢。
②挂绳:
应按顺序挂好,吊绳不得缠绕,挤压。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采用绳索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如现场吊运钢筋。
③摘绳:
落绳,停稳,支牢后方可摘绳。
挂绳,摘绳时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④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斜拽。
7.3.10.调运大钢模板时,上料组模要求一吊一块,下料拆膜凡有腿子的模板要求一吊一块,无腿模板可一吊两块。
7.3.11.吊物时应使用卡环。
7.4.索具要求
7.4.1.操作前应先检查索具、横担、卡环,钩绳是否配套,有无损坏。
7.4.2.横担,吊物必须配套,不得补焊,打孔。
7.4.3.钢丝绳宜用6×37绳。
编插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20倍,且不少于30cm。
7.4.4.吊索水平夹角不大于45°。
7.4.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有焊痕的卡环。
7.4.6.使用新购置的索具应有合格证。
8.外电梯作业
8.1.安装与拆卸
8.1.1.电梯立柱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优先选择较小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
一般地耐力应不小于100KN/㎡,基础用C20混凝土。
8.1.2.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悉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8.1.3.装上两节立柱后,要在其两个方向调整垂直度,并把平衡重、梯笼就位。
8.1.4.调试梯笼。
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电梯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10m高度以内,做上下允许试验。
8.1.5.随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