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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工作简报

第3期

(总第57期)

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20日

省教育厅完成2010年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改革中期督查考核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教财〔2010〕5号)要求,省教育厅及时向各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开展201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期督查考核的通知》(皖教秘财〔2010〕107号),从有关高校抽调8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立督查员”组成了4个督查组,于7月13日—16日对2010年上半年各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考核。

督查期间,各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市和抽查县(区)教育局的汇报,并在市和抽查县(区)教育局汇报结束后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同时详细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和账目票据,最后实地走访了1-2所学校,仔细查看了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情况、义保政策宣传情况、收费公示情况和财务公开情况等。

通过督查,较为全面、客观地掌握了各市、县(区)2010年上半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推进情况。

一、重点监管县(区)工作主动,整改成效良好

今年年初以来,淮南市和阜阳市针对凤台县和颍东区两个重点监管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整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一)淮南市和凤台县整改情况

1.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开展。

淮南市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确立了“四加强”的工作思路,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经费使用专项审计督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开展预算编制专项检查;加强常规监督检查,检查面覆盖市属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增强工作开展的透明度。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淮南市对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了多次培训,详细讲解了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等规范性操作流程,系统学习了经费预算的相关政策、编制步骤和工作要求。

凤台县也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及财务人员开展多次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文件、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淮南市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待费管理制度》对中小学业务招待范围、招待审批程序、开支报销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所辖县(区)严格执行。

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若干规定》、《关于违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各项政策处理意见的通知》等。

凤台县先后出台了《凤台县教育局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凤台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凤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凤台县教育系统来人招待制度》、《凤台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等。

4.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工作指导。

淮南市成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组,上半年组织了一次集中专项督查,督查对象为市直22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县(区)2所中小学校。

凤台县成立了五个督查小组,分别到全县各中小学校检查收费管理、资金拨付、预算执行等情况。

5.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开展。

一是淮南市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样板学校”创建制度,今年在市直创建2个“样板学校”,在各县(区)创建2个“样板学校”,推广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凤台县教育局在年初财政局统一批复预算的基础上,再逐校予以批复,提出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要求所辖中小学每月申请用款计划时,将支出情况细化到具体经济事项,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决定下月的申请用款金额;三是加强内部审计。

凤台县成立了中小学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小组成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底稿,加强审计工作的诊断性和指导性,上半年已完成对全县中小学校收费政策、预算执行、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

(二)阜阳市和颍东区整改情况

1.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工作指导。

阜阳市印发了《关于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市重点监管乡镇中心学校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所辖中小学学籍管理、财务行为和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颍东区出台了《颍东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颍东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颍东区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计划的通知》,对全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强化了责任、明确了职责、理顺了关系,在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上由被动变为主动,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

2.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政策宣传。

阜阳市上半年专门组织了经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财务人员30人到安徽天大天财财务软件培训中心学习财务软件操作和会计基础知识,还到湖北襄樊市学习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的做法及财务管理有关经验;同时印发了3100本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文件汇编,免费发至全市中小学校。

3.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

阜阳市要求每年会计继续教育不得少于36个小时,将把中小学会计制度、会计法、会计基础、中小学会计准则及市教育局、财政局近年来下发的财务管理文件列为培训内容。

颍东区实行财会人员竞聘上岗,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并对财务室实行严格的“三铁四防”建设;同时召开了由全区中小学校长、主管会计、出纳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要求充分汲取插花二学区中心校的深刻教训。

4.开展内部审计,严格经费使用。

阜阳市上半年专门召开了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组织了审计科、计财科负责人及经办人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法、审计对象和处罚尺度进行了培训,并成立了教育内部审计检查组,负责对全区各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颍东区上半年对全区各中心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检查。

从督查掌握情况来看,淮南市和凤台县、阜阳市和颍东区通过半年多来的集中整改,各自工作都有了较大改善,具体表现在如下几各方面:

一是市、县(区)教育局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机制、管理制度、监管体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对所辖中小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和指导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是市、县(区)教育局和所辖中小学校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预算管理作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核心工作狠抓落实,将预算管理与电子化学籍管理无缝对接起来,确保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得到规范。

三是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对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得更加严格规范,招待费开支较大的局面得到了较好控制。

去年几起人民来信举报个别学校校长随意招待、挥霍公用经费的案件,本次督查中专门对案件提到的学校进行了实地账目核查,核查反映无论是会计核算基础、财务审批流程、经费使用监管都得到了较大改善。

二、其他市、县(区)多措并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各市及所抽查县(区)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纳入本地民生工程的总体框架,适时调整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稳妥地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工作。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各市及所抽查县(区)都能及时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新规定,制定今年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管理。

合肥市在继续坚持已有做法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六制”,即:

一是实行通报制;二是实行季调度制;三是实行督查制;四是实行考核制;五是实行联络员制;六是实行奖励制,促进工作不断上水平。

铜陵市建立健全了教育民生工程联系点、教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和教育民生工程督查等三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包括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内的教育民生工程的组织指导和过程管理。

巢湖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的贯彻意见》,以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对如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各项政策进行了全面规范。

2.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大部分市及所抽查县(区)都能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执行的到位率;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蚌埠市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培训纳入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体系,今年两次开展专题培训。

休宁县年初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门培训,同时在开学初的校长会议上,进一步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滁州市组织了内容充实、声势浩大的“民生工程宣传周”活动,宣传效果良好。

舒城县教育局与舒城县人民广播电台合作,通过101直播室“今日龙舒”栏目的“民生工程专题”直播节目进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宣传。

池州市民生办组织开展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拉横幅、设展板,印制年画、明信片,群发短信、有奖答题和编印民生工程民歌漫画册等形式,高强度、高密度地开展宣传工作。

芜湖市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手册,集中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及宣传,同时打算将教育民生工程各项政策印制在作业本上进行广泛宣传,并投资拍摄教育民生工程公益广告片,扩大政策宣传范围。

3.开展督查,强化监管。

大部分市及所抽查县(区)都能按照省里要求,在县(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里再组织全面督查。

且绝大部分市、县(区)在督查过程中,不断丰富督查手段、改进督查方法,切实提高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达到以督查促工作的目的。

宿州市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明察暗访制度。

针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查询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南陵县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诊断报告反馈有关学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另各市及所抽查县(区)能按要求及时报送月报表、工作简报等有关材料,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比较规范。

合肥、淮南、亳州等市工作材料全部按照考核要求逐项装订成册,资料完整,方便查询。

(二)政策落实较好,财力保障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各市及所抽查县(区))均能够较好地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基本做到政策覆盖到位,资金拨付及时,财力保障有力,收费行为规范,工作推进扎实。

1.及时拨付资金,保证学校运转。

在省及各市、县(区)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了学校和学生手中,有效保证了学校运转,及时惠及了受助学生。

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拨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6.54亿元,完成了全年预算的52.8%,超过了时序进度安排;累计发放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5301.91万元;支付免费教科书统一采购资金25741.2万元,完成了春季学期国家课程教科书省级政府采购工作。

淮南市在所辖毛集区财政较为困难、无力落实配套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市财政调度资金100万元,及时下拨到毛集区各中小学校,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

2.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各市及所抽查县(区)均能按要求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城市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同时,不少市、县(区)为加强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财力保障,还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本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安庆市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了900元/生.年,高出省定标准375元,加强了对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的经费保障力度;蚌埠市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在足额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的同时,还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人数给予一定补助。

另外,该市在足额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标准为750元/生.年)以外,还按365元/生.年的补助标准予以了增发,充分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照。

芜湖市加大了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市、区小学和初中平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00元/生.年和600元/生.年,其中开发区、鸠江区和弋江区及市本级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已达到或超过700元/生.年。

固镇县在将公用经费富余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薄弱学校的基础上,还从本县2009年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了15万余元购置村级小学教学设备,支持薄弱村级小学建设。

淮南市提高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自筹资金753万元,城市学校为小学300元/生.年、初中500元/生.年。

3.扩大保障范围,完善政策措施。

各市及所抽查县(区)均能按要求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落实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在此基础上,部分市、县(区)创新做法,增加了“自选动作”,扩大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范围,值得在以后的工作借鉴推广。

铜陵市安排了资金16.99万元,为本市1265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了作业本费。

马鞍山市加大经费投入,实施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教科书费补助、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补助。

鸠江区每年拿出57万元,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作业本,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实现了城乡学生“同区同待遇”。

巢湖市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纳入保障范围,按公办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进行补助,并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另各市及所抽查县(区)均能积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对乱收费行为查处及时、有力。

淮北市制定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淮北市中小学收费检查暂行办法》、《淮北市中小学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0年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所辖中小学收费行为。

全椒县教育、物价联合统一印制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牌发至各中小学进行公示,开学初组织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全县通报。

(三)建立预算制度,经费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从督查掌握情况看,各市、县(区)“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和“校财局管”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得到了进一步确立,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公用经费申请、审核、使用和监管的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1.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

各市、县(区)均制定了中小学预算管理办法,规范了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组织、指导基层学校据实、规范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完成后,均能形成具体到每一所学校的预算文本,以财政局的名义批复到校。

巢湖市出台了《巢湖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编制程序、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作了全面、详实的规定。

2.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支出管理。

所查学校均能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办理各项支出,未发现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和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和业务招待费由于时值年度中期,受学校工作安排进度的因素影响,量化考核意义不大,但总体上看,所查学校基本做到了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公用经费总额5%的标准安排教师培训费,并从严控制招待费支出;同时所查学校中大部分都建立了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公示本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芜湖市以财政和教育两家名义印发了《芜湖市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分配原则、开支范围和支出程序。

3.加强内部审计,严肃财经纪律。

部分市、县(区)在日常督查考核和财务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培训了一批熟政策、懂财务、会审计的专家队伍,定期对所辖学校进行专项内部审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纠偏扶正效果。

蚌埠市充分利用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专业人才较多的优势,每年定期组织对市本级中小学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并指导所辖县(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舒城县出台了《舒城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部审计,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铜陵县为强化内部管理,全面开展了教育内审工作,上半年已完成辖区内17所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出具了11份审计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督查掌握情况看,少数地方和学校在工作执行中,还存在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行为,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少数市、县(区)未及时开展中期督查考核,也未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及工作方案,监督管理职责缺位。

二是个别市、县(区)未采用打卡发放的方式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部分被查学校校长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不够熟悉,一些地方对中小学校长的政策培训力度不够。

四是部分被查学校未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财务公开的方式较为随意(没有固定的公式栏或公示牌),内容不够细化(公用经费未按经济用途进行必要的分列显示)。

五是部分被查学校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只有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没有证明人,经费的支出审批需进一步规范。

六是个别被查学校循环教科书存放环境不符合要求,没有相应消毒措施,影响教科书的下一步使用。

各地要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立即在所辖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办法,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范围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并及时就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学校予以整改落实。

二要对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培训,尤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全面掌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

三要督促、指导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规范财务公开行为,提高民主理财意识。

四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机制改革工作。

 

报:

全国保障办、教育部、财政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孙志刚常务副省长、赵树丛副省长、谢广祥副省长、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送:

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生办、省建设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扶贫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教育厅各有关处室

发:

各市人民政府,保障办,教育局、财政局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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