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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生儿病房分类评价标准

 

               

 

附件1

 

广州市新生儿病房分类评估标准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有效控制和降低新生儿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科管理质量和水平,在《中国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与管理指南(建议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州市新生儿病房分类评估标准》。

第二条 新生儿病房定义。

新生儿病房形式可以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和医院实际需要,设置为新生儿救治单元、新生儿病室、新生儿病区或新生儿科。

其中新生儿救治单元是与儿科或其他科室与其他专业共用护理站的新生儿住院单元;新生儿病室是儿科或其他科室病区中与其他专业共用护理站的新生儿住院区域;新生儿病区是设置独立护理站的新生儿住院区域;新生儿科是由医疗机构直接领导的设置专门病区的独立临床科室。

第三条 标准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应当依据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设置新生儿病房。

第四条 标准的用途。

该标准用于各类别助产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新生儿病房的建设、自我评价与改进,用于对助产机构新生儿病房和儿童专科医院进行分类评估,以及对助产机构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督导。

第五条 新生儿病房的分类。

由低到高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

原则上,助产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均应设置新生儿病房,助产机构的新生儿床位数要与每年出生新生儿数相适应,儿童专科医院的新生儿床位数要与每年收治的新生儿数相适应。

承担市、区级重症儿童救治的机构还应达到市、区级重症机构标准。

第六条 新生儿病房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分7个章节118个条款,包括人员配备、设施建设、设备配置、技术项目、支撑条件、医护管理、儿科质量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见附件)。

通过标准:

必达条款需100%达到要求,各章节通过非必达条款数均须达到或超过该章节非必达条款数的60%。

非必达条目合计通过率达60%,可评为同类等级C级,非必达条目合计通过率达80%,可评为同类等级B级,非必达条目合计通过率达90%及以上,可评为同类等级A级。

第七条 新生儿病房监护范围。

各机构应依据其新生儿病房类别对新生儿进行监护。

I类:

出生健康的新生儿监护。

Ⅱ类:

生命体征平稳的轻度外观畸形或有高危因素的足月活产儿。

Ⅲ类:

(1)生命体征稳定的出生体重≥2000g的新生儿或胎龄≥35周的早产儿

(2)生命体征稳定的常见内科病理新生儿。

Ⅳ类:

(1)生命体征稳定的出生体重≥1500g的低出生体重儿或胎龄≥32周的早产儿;

(2)生命体征异常但预计不会发展到脏器功能衰竭的病理新生儿。

   Ⅴ类 不限。

第八条 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职责。

各区卫生计生部门每年组织对辖区助产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新生儿病房类别进行评估,将辖区助产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的新生儿病房类别评估意见报市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管理与公布新生儿病房类别信息。

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将新生儿分类管理纳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督导内容。

第九条 市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职责。

负责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辖区各助产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落实新生儿病房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落实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关于新生儿病房分类相关工作的布置。

第十条 各机构按照本机构对应的类别标准的要求,对医院的新生儿病房进行建设、管理与评估。

第十一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

广州市新生儿病房分类标准

附件                           广州市新生儿病房分类标准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一、人员配备(9个条目,★必达4条,非必达5条)

1

★学科带头人(具有新生儿专科资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学科骨干(具有新生儿专科资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比学科带头人年龄小5岁以上≥1人)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人(比学科带头人年龄小5岁以上≥1人)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比学科带头人年龄小5岁以上≥1人)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人(比学科带头人年龄小5岁以上≥1人)

3

★护士长

不适用

不适用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医师专科资质比例

≥50%(不小于1人)

≥50%(不小于1人)

≥50%

≥50%

≥60%

≥60%

≥60%

5

★护士专科资质比例

不适用

不适用

≥50%

≥50%

≥60%

≥60%

≥60%

6

医师床位比

不适用

不适用

≥0.2

≥0.2

≥0.2

抢救单元≥0.25,其他床位≥0.2

抢救单元≥0.25,其他床位≥0.2

7

护士患者比

不适用

不适用

≥0.5

≥0.5

抢救单元≥1.5,其他≥0.5

抢救单元≥1.5,其他≥0.5

抢救单元≥1.5,其他≥0.5

8

医师学位构成比

不适用

不适用

学士及其以上≥70%

硕士及其以上≥40%

硕士及其以上≥40%

硕士及其以上≥40%

硕士及其以上≥50%

9

医师职称构成比

不适用

不适用

中高级职称≥30%

中高级职称≥30%

中高级职称≥30%

中高级职称≥30%

中高级职称≥40%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二设施建设(30个条目,★必达5条,非必达25条) 

10

★病房形式

可为新生儿病室,或新生儿救治单元

可为新生儿病室,或新生儿救治单元

可为新生儿病室

可为新生儿病室或区或科

可为新生儿病区或科

可为新生儿病区或科

可为新生儿病区或科

11

实际开放床位数

与医疗机构每年出生新生儿数相适应

与医疗机构每年出生新生儿数相适应

1.床位数≥6张;    2.或与医疗机构每年出生新生儿数相适应;           

1.床位数≥6张;   2.或与医疗机构每年出生新生儿数相适应;           

1.抢救单位≥1张,床位合计≥20张;         2. 或与医疗机构每年出生新生儿数相适应;     

3.或最低不少于10张

1.抢救单位≥6张,床位合计≥20张;     

2.满足区域内重症救治床位需求;                    

1.抢救单位≥12张,床位合计≥30张;           2.满足全市重症救治床位需求;            3.或最低不少于20张          

12

床均净面积

≥3m2,床间距≥0.8m

≥3m2,床间距≥0.8m

≥3m2,床间距≥0.8m

≥3m2,床间距≥0.8m

抢救单位≥6m2,床间距≥1m;其他≥3m2,床间距≥0.8m

抢救单位≥6m2,床间距≥1m;其他≥3m2,床间距≥0.8m

抢救单位≥6m2,床间距≥1m;其他≥3m2,床间距≥0.8m

13

流动式温水洗婴设备

专用洗婴设置

专用洗婴设置

专用洗婴设置

专用洗婴设置

专用洗婴设置 

专用洗婴设置

专用洗婴设置 

14

★配奶室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15

★空调设施

恒温(26±2)℃

恒温(26±2)℃

恒温(26±2)℃

恒温(26±2)℃

恒温(26±2)℃

恒温(26±2)℃

恒温(26±2)℃

16

万用电源插座

不适用

不适用

每床位≥3组

每床位≥3组

每抢救单元≥10组,其他每床位≥3组

每抢救单元≥10组,其他每床位≥6组

每抢救单元≥10组,其他每床位≥6组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17

★非接触式洗手池

每病室≥1个

每病室≥1个

每病室≥1个

每病室≥1个

每病室≥1个

每病室≥1个

每病室≥1个

18

中心供氧端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19

中心吸引终端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20

过渡病房 

病房内特定区域

病房内特定区域 

病房内特定区域

病房内特定区域

独立设置

病房内特定区域

独立设置

21

中心供气终端数(正压) 

不适用

不适用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床位数

22

护理站

护理办公台

护理办公台 

护理办公台

独立护理站

独立护理站

独立护理站

独立护理站

23

★治疗室(配液+摆药)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院内配置中心

独立设置/院内配置中心

独立设置/院内配置中心

独立设置/院内配置中心

独立设置/院内配置中心

24

医疗设备存储室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6m2

独立设置,≥6m2

独立设置,≥6m2

独立设置,≥6m2

独立设置,≥6m2

25

X线屏蔽设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每病区≥1组

每病区≥1组

每病区≥1组

每病区≥1组

26

静脉营养配置超净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每病区≥1台/院内配置中心

每病区≥1台/院内配置中心

每病区≥1台/院内配置中心

每病区≥1台/院内配置中心

27

器械处置室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10m2

28

医师办公室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29

家长接待室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0

探视通道/设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1

监控设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病区全面覆盖

病区和出口全面覆盖

病区和出口全面覆盖

病区和出口全面覆盖

32

更衣室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3

工作通道

不适用

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污物通道分设

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污物通道分设 

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污物通道分设

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污物通道分设

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污物通道分设

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污物通道分设

34

医生办公室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5

医师值班室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男女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男女独立设置

36

护士值班室(置病区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7

医护盥洗室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8

卫生工作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39

弃物处置室设备配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独立设置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三、设备配置(24个条目,★必达14条,非必达10条) 

40

★婴儿保暖箱

1-2台

1-2台

数目≥设置床位数的50%以上

数目≥设置床位数的50%以上

数目≥设置床位数的50%以上

数目≥设置床位数的50%以上

数目≥设置床位数的50%以上

41

★电子秤、身长测量仪

≥1套

≥1套

≥1套

≥1套

每病区≥1套

每病区≥1套

每病区≥1套

42

★新生儿辐射抢救台

≥1台

≥1台

≥1台

每病室≥2台

每病室≥2台,洗婴室≥1台

每病室≥2台,洗婴室≥1台

每病室≥2台,洗婴室≥1台

43

★负压吸引装置 

≥2台

≥2台

≥3台

≥3台

每抢救单元和每抢救台≥1

每抢救单元和每抢救台≥1

每抢救单元和每抢救台≥1

44

★喉镜(舌片齐)

≥2套

≥2套

≥2套

≥2套

≥6套

≥6套

≥6套

45

★复苏气囊

≥2只

≥2只

≥2只

≥2只

≥6套 

≥6套 

≥6套 

46

★蓝光治疗仪

≥1台

≥1台

≥床位数1/4

≥床位数1/4

≥床位数1/4

≥床位数1/4

≥床位数1/4

47

★微量血糖仪

1台

1台

1台

每病室≥1台

每病室≥1台

每病室≥1台

每病室≥1台

48

★经皮黄疸测定仪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49

氧浓度检测仪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50

★微量输液泵和注射泵

≥1台

≥1台

≥床位数2/3

≥床位数

每抢救单元和每抢救台≥2 台,其他床位≥1台

每抢救单元和每抢救台≥2 台,其他床位≥1台

每抢救单元和每抢救台≥2 台,其他床位≥1台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51

★监护仪

≥1台

≥1台

脉搏氧饱和度监护仪≥床位数2/3

多功能生理监护仪≥床位数2/3

多功能生理监护仪≥床位数2/3

多功能生理监护仪≥床位数2/3

多功能生理监护仪≥床位数2/3

52

★血气分析仪

院内可测

院内可测

院内可测

院内可测

院内可测

院内可测

院内可测

53

输氧泵/空气混合器

不适用

≥床位数1/10 

≥床位数1/10

≥床位数1/10 

≥床位数1/10 

≥床位数1/10 

≥床位数1/10 

54

T-组合复苏器

≥1台

≥1台 

≥1台

每病区≥1台

每病区≥1台

每病区≥1台

每病区≥1台

55

床边X线机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院内可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床边随时检测

56

耳声发射仪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检查仪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1台/院内可实现日常检测

57

间接眼底镜

不适用

不适用

保障筛查开展(可在本院筛查,也可转诊外院筛查),可转诊外院检测

保障筛查开展,可转诊外院检测

保障筛查开展,可转诊外院检测

保障筛查开展,可转诊外院检测

开展

58

★床边心电图机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59

★CPAP无创呼吸机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

≥2台

≥2台

≥2台

≥2台

60

有创呼吸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

≥2台

≥2台

≥2台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61

转运温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专业转运机构协定

≥1台/专业转运机构协定

62

转运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专业转运机构协定

≥1台/专业转运机构协定

63

除颤仪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台

≥1台

≥1台

≥1台

四、技术项目(21个条目,★必达11条,非必达10条) 

64

★新生儿复苏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65

★普通氧疗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66

★气管插管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67

★蓝光治疗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68

★静脉留置针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69

★出院后管理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0

★听力筛查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1

无创生理功能监护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2

★全天候新生儿转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73

患儿危重程度评分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4

超声诊断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设备≥1台/院内可实现随时床边头颅检测

设备≥1台/院内可实现随时床边检测(包括超声心动图)

设备≥1台/院内可实现随时床边头颅检测

设备≥1台/院内可实现随时床边检测(包括超声心动图)

75

静脉营养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6

★CPAP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7

常规机械通气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8

高频振荡通气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9

★PS应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80

★ROP筛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81

胸腔内闭式引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82

换血治疗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83

脐动、静脉置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84

外周插入中心导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展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五、支撑条件(11个条目,★必达5条,非必达6条) 

85

★生化检验

院内

院内

院内

院内

院内

院内

院内

86

★免疫检验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87

★细胞检验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88

输血科

配血

配血

配血

配血

储血、配血

配血

储血、配血

89

病理科

不适用

不适用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

院内

院内

90

分子检验

不适用

不适用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

院内

院内

91

CT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院内/院外

院内

院内

院内

92

★染色体检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院内

院内/院外

院内

93

医护网络办公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院内

院内

院内

94

★MRI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院内/院外

院内/院外

院内/有开展

95

儿童康复室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床边评估和治疗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六医护管理(10个条目,★必达10条,非必达0条)

96

★临床工作核心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97

★新生儿专业医护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98

★行政例会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99

★经济管理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100

★产儿科协作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101

★环境卫生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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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保安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103

★内部人才培养制度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104

★空气培养

≤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并未检出致病菌

 序号

条目

I类

Ⅱ类

Ⅲ类

IV类

V类

区级重症救治机构

市级重症救治机构

105

★年度总结、计划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存文、知晓、落实

七、儿科质量及持续改进(13个条目,★必达0条,非必达13条)

106

儿科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功能任务明确儿科发展规模,制定与组织实施儿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定期评价进展。

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功能任务明确儿科发展规模,制定与组织实施儿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定期评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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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功能任务明确儿科发展规模,制定与组织实施儿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定期评价进展。

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功能任务明确儿科发展规模,制定与组织实施儿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定期评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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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功能任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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