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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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项目
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项目
(编号:
CW2017-租-01)
竞
价
文
件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七年六月
目 录
一、日程安排表……………………………………………
(3)
二、竞价公告………………………………………………
(4)
三、竞价须知………………………………………………
(9)
四、竞价申请书……………………………………………
(19)
五、授权委托书……………………………………………
(20)
六、《合同》…………………
(21)
七、消防安全责任书………………………………………
(24)
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
竞价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次坞镇育才路1号
邮政编码:
311815
联系人:
杨汪业
电话:
0575-手机:
/
传真:
/
招标机构: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章)
地址:
次坞镇育才路1号
邮政编码:
311815
电话:
/手机:
/
日期:
年月日
日程安排表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7年7月6日-
2017年7月4日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现场踏勘
/
/
联系人:
杨汪业
联系电:
0575-87852797
竞价报名
2017年7月5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00-16:
30
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二楼)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再领取竞价文件
竞价签到、提交竞价报价单(报价单当场发放)
2017年7月6日
10:
00时—10:
30时
次坞镇大西国土所三楼会议室
竞价报价单由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投入标箱
开标
2017年7月6日
上午10:
30时
次坞镇大西国土所三楼会议室
唱标
备注:
日程如有变动,以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编号:
CW2017-租-01)
受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委托,定于2017年7月6日10:
30时整在诸暨市次坞镇大西国土所三楼招投标办公室举行“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竞价会”。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
1、本次竞价项目:
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
2、出租时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3、项目概况:
本次标的分三个标段,属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所有,具体承包期,标底价等内容祥见下表:
序号
标的内容
承包期
年租金
标底价
竞价保证金
标1
1#建筑面积170.92平方米,1-2层店面,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79.3平方米。
为响应古村落保护计划,使得招租店面符合老街规划,规定出租业态为旅游特色商店或次坞打面店。
3年
10000元人民币/年
30000元人民币
3000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内容
承包期
年租金
标底价
竞价保证金
标2
2#建筑面积62.5平方米,1-2层店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4.9平方米。
为响应古村落保护计划,使得招租店面符合老街规划,规定出租业态为次坞特色小吃店。
3年
3700元人民币/年
11100元人民币
1000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内容
承包期
年租金
标底价
竞价保证金
标3
3#建筑面积53.3平方米,1层店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7.6平方米。
为响应古村落保护计划,使得招租店面符合老街规划,出租业态规定为次坞特色传统手工艺商店。
3年
3100元人民币/年
9300元人民币
1000元人民币
4、投标方式:
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逐个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同等条件相同价格情况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5、缴费方式:
竞得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7天内一次性把租金缴到指定帐户,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发包。
6、其他要求:
1.1中标后中标人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期满后,视合同履行情况,无息退还。
1.2承租户在租赁期内需按照投标时所确定的经营业态正常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业态,确需变更须征得镇政府同意,否则视为合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承租房屋。
1.3承租户不得擅自转租,否则视为合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承租房屋。
1.4承租户在承租经营期内,须及时办理各类证照,依法经营,对房屋、场地进行装饰、装修,事先须征得次坞镇人民政府同意。
1.5房屋修理产生的费用及水电、卫生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负。
1.6承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期间,房屋保险费由承租户负责交纳,房屋质量与安全由承租户保证,出现破损或危险,由承租户自行修复。
租赁期满,改造的建筑及装潢无偿归我单位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1.7严禁擅自非法搭建。
1.8承租户在承租期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时交纳各类税收(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费、房产费)、规费。
如有违法经营活动,一切责任由承租户自负。
如在承租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集体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9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拆迁及政府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房屋、场地不能使用,租赁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二、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现场踏勘时间:
自行踏勘。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5日上午9:
00-11:
30
下午14:
00-16:
30
3、报名地点:
育才路1号次坞镇政府二楼村镇建设办公室方莉处
4、报名资料费:
/
5、竞价保证金:
见上
账户: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账号:
201000032686130
开户行:
诸暨农商银行次坞支行
报名时,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每个标的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价公告。
竞价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下午16:
30时)。
开标后中标人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款。
四、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五、竞标时间、地点
1、竞标时间:
2017年7月6日上午10:
30时(逾时视为弃权);
2、竞标地点:
次坞镇大西国土所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竞价活动委托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
联系人:
杨汪业联系电话:
0575-87852797
七、本次竞价的详细资料请参阅竞价文件,有关竞价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竞价须知
经有关部门批准,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项目决定采用竞价方式出租,由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委托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请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并遵守有关规定。
一、竞价项目
1、本次竞价项目:
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
2、出租时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3、项目概况:
本次标的分三个标段,属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所有,具体承包期,标底价等内容祥见下表:
序号
标的内容
承包期
年租金
标底价
竞价保证金
标1
1#建筑面积170.92平方米,1-2层店面,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79.3平方米。
为响应古村落保护计划,使得招租店面符合老街规划,规定出租业态为旅游特色商店或次坞打面店。
3年
10000元人民币/年
30000元人民币
3000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内容
承包期
年租金
标底价
竞价保证金
标2
2#建筑面积62.5平方米,1-2层店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4.9平方米。
为响应古村落保护计划,使得招租店面符合老街规划,规定出租业态为次坞特色小吃店。
3年
3700元人民币/年
11100元人民币
1000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内容
承包期
年租金
标底价
竞价保证金
标3
3#建筑面积53.3平方米,1层店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7.6平方米。
为响应古村落保护计划,使得招租店面符合老街规划,出租业态规定为次坞特色传统手工艺商店。
3年
3100元人民币/年
9300元人民币
1000元人民币
4、投标方式:
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逐个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同等条件相同价格情况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5、缴费方式:
竞得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7天内一次性把租金缴到指定帐户,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发包。
6、其他要求:
1.1中标后中标人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期满后,视合同履行情况,无息退还。
1.2承租户在租赁期内需按照投标时所确定的经营业态正常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业态,确需变更须征得镇政府同意,否则视为合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承租房屋。
1.3承租户在承租经营期内,须及时办理各类证照,依法经营,对房屋、场地进行装饰、装修,事先须征得次坞镇人民政府同意
1.4房屋修理产生的费用及水电、卫生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负。
1.5承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期间,房屋保险费由承租户负责交纳,房屋质量与安全由承租户保证,出现破损或危险,由承租户自行修复。
租赁期满,改造的建筑及装潢无偿归我单位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1.6严禁擅自非法搭建。
1.7承租户在承租期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时交纳各类税收(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费、房产费)、规费。
如有违法经营活动,一切责任由承租户自负。
如在承租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集体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8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拆迁及政府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房屋、场地不能使用,租赁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二、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招租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报名时,每个标的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价公告。
竞价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下午16:
30时。
三、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5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00-16:
30,到育才路1号次坞镇政府二楼村镇建设办公室方莉处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价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6)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价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价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6)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4.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价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6)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资格审查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或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对竞价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
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竞价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将在2017年7月5日下午16:
30时前发给《竞价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竞价活动。
(五)答疑
申请人对竞价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咨询。
五、竞价程序
(一)开标
本次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竞价活动定于2017年7月6日上午10:
30时在诸暨市次坞镇大西国土所三楼会议室开标,请所有竞价人携带竞价资格确认书与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开标具体程序如下:
1.竞价主持人宣布开标活动开始;
2.竞价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
3.竞价主持人宣布评标小组名单;
4.竞价主持人宣布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名单;
5.竞价主持人介绍竞价注意事项;
6.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宣布底价;并发放竞价报价单
7.工作人员当众启箱开标,评标小组审查竞价报价单有效性,对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报价单宣布为无效竞价报价;
8.竞价主持人宣读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名称、竞价标报价。
9.若标的竞价人数量只有1人,则终止该标的竞价程序,由委托双方协商出租事宜。
出租价以现场竞价报价单金额为准,但不得低于标底价。
(二)评标、定标
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根据竞价结果,有效竞价报价最高(不低于底价)的竞价人为预得人。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中标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则由相同报价的中标人在限定时间内再行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中标报价(若均为无效中标报价的,则以前次报价为中标价,并在该报价的中标人之间随机抽签确定预中得人),第二次报价出价最高者为预中得人。
若再出现相同情况,以此类推,直至出现一个最高报价为止,最高报价者即为预竞得人。
(注:
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人享有优先权)
(三)公示
竞价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五)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的,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向竞得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由竞得人签收。
(五)支付成交价款及签订《承包合同》
竞得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7天内一次性把租金缴到指定帐户,若逾期不缴纳租金,则视为自动弃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发包。
承包方履约保证金不得作为承包款,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款。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口头竞价,不允许竞价人邮寄竞价报价单。
(二)企业参加竞价的,请随带企业印鉴。
(三)竞标会议由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组织。
时间定于2017年7月6日上午10:
30时,地点在次坞镇大西国土所三楼会议室,请各竞价人准时出席,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五)本次竞价为有底价竞价出租,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逐个进行竞投。
(五)竞价报价以元计数,竞价报价数额为竞得人所报数额,最小单位为元,元以下尾数一律无效。
竞价报价单上的竞价报价大小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六)竞价报价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竞价报价:
①竞价报价低于底价的;
②竞价报价单未按要求填写清楚或填写内容不全的;
③自然人参加竞价,竞价报价单未经竞价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④法人、组织参加竞价,竞价报价单未加盖竞价人印鉴的;
⑤联合参加竞价,竞价报价单未经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
⑥竞价报价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投入标箱的;
⑦同一竞价报价单有两个(含)以上报价的;
⑧同一竞价人竞价报价单多于其报名标的数的。
(七)竞价人的竞价报价均低于底价的,竞价活动终止。
(八)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价人放弃竞得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九)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款。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开标前终止招标,并通知竞价人:
1.竞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价工作人员、评标小组成员私下接触竞价人,足以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标的本次竞价终止,并另行组织出租活动,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无正当理由放弃竞得的;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经营保证金的: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缴清全部竞得价款的,或者以转帐方式
缴纳中标价款而其开出的转账支票、汇票在缴款截止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拒绝按竞得条件签订《出租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的;
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竞价等违规行为的。
(十二)竞价未成交的,或者发生竞得人被取消竞得资格情形的,将另行组织竞价。
六、其它说明事项:
(一)标的物须注意的项目事项。
(二)经营中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三)竞价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价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其内容,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填写竞价报价单。
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开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或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咨询。
(五)参加竞价、开标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本次竞价活动的日常工作由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
方莉联系电话:
(六)在竞价开始前,出租情况如有变动,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将通过报纸或其它形式提前告知。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发出的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竞价须知》具有同等效力。
(七)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和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本《竞价文件》有解释权。
其它未尽事宜由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和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答复。
(八)本次出租活动接受次坞镇招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监督(投诉电话:
6)。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竞价申请书
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
经认真阅读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编号:
CW2017-租-01)的竞价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竞价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于2017年7月6日上午10:
30时在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举行的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竞价活动。
我方愿意按竞价文件规定,报名标的个,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若能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竞价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竞价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务
证件号码
身份证()护照()
证件号码
身份证()护照()
本人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2017年7月6日上午10:
30时在诸暨市次坞镇招投标办公室举办的次坞镇次坞新村老街商铺招租(编号:
CW2017-租-01)的竞价活动,代表本人签订《租赁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项目竞价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备
注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房屋、场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坐落于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房屋间(约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三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元),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整(¥元),若迟延交付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
租房发票在国税、地税相关部门开具之后,由甲方通知乙方领取。
四、如乙方中途确需转租(包括转借、调换)给第三人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包括转借、调换)给第三人。
擅自转租(包括转借、调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关系,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五、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场地进行装饰、装修,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房屋水泥框架、柱、主墙等结构,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乙方因擅自修建、乱搭、乱建(简易房、钢棚)等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房屋、场地、设施损坏的,或因此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负责恢复房屋、场地原状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房屋、场地的装饰、装修及修建、乱搭、乱建(简易房、钢棚)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的,并且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
六、租赁期间,房屋、场地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水、电费及环境卫生等规费均由乙方负担及按时交纳。
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切断控制。
乙方造成房屋、场地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应承担所有维修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在租赁期内需按照投标时所确定的经营业态正常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业态,确需变更须征得镇政府同意,否则视为合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承租房屋。
七、租赁期间,乙方自行办理经营时所需的各类执照,并承担全部规费。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拆迁及政府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房屋、场地不能使用,租赁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际租期计算,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除违约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提前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提前解除合同一方为甲方的,甲方须同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提前解除合同一方为乙方的,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解除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八、甲方原则上纯属是出租收费,所以在乙方经营期间,如各种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经济上的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