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经济与管理协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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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与管理协会章程
会展经济与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
会展经济与管理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
本协会是在湖北经济学院校团委的领导下,由有相同兴趣的学生自愿加入的非盈利性学生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
专业、学习、实践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成为会员的条件:
1、湖北经济学院在校学生
2、务实诚信,热心参与本协会的活动
3、拥护协会章程,遵守法律和湖北经济学院各项规章
第五条会员注册的程序:
正式入会时间为每学年9月统一招收新会员,非正式时间申请入会须经理事会测评通过。
具体程序为:
1、交入会申请书(作为初试)
2、统一面试,审核。
3、经面试审核合格者,由协会会长发放会员证
4、秘书处为新会员建立档案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2、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凡在各种活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者,有获得协会给予的精神、物质表彰或奖励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协会会员有获得相关培训,考试,参加讲座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同意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的管理,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利益和荣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3、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主动宣传、贯彻本协会宗旨
4、按规定交纳会费,以后每年9月进行再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
5、自愿为协会服务
第八条协会会员因个人或其他客观原因退出本协会的,须履行以下
程序:
(1)向主席团、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待上级批准
(2)批准后,普通会员办理相应退会手续后方能退会,若是干部,待部门交接工作完毕后,才能退会。
第九条对会员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见附表
(1)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一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湖北经济学院电影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大会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协会执行机构
(3)审议协会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委员会是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领导本
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四条委员会的职权:
(1)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在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体会员大会决议,决定本协会的最大问题
(3)审查、批准会长的工作
第十五条委员会由主席团和主席团下设部门组成。
其成员职能如下:
社长:
(1)草拟一年的工作计划,经委员会同意后正式
实施
(2)确定协会主要发展方向,确保协会在正常轨道上运行
(3)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委员会会议
(4)分管宣传部和新闻部,督促、检查分管部门
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其做好协会
宣传工作
副会长:
(1)主动配合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2)配合会长做好各项工作的决策,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反馈给会长
(3)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4)分管活动部领导其进行活动开展工作
(5)分管外联部和办公室,保证工作的有效执行
(6)负责现金的支出和收入
团支书:
(1)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社
团凝聚力
(2)加强与其他协会各团支部联系,加深与其他协会的友
谊
(3)与校团委老师以及社联团务建设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交流
(4)领导团支部定期开展团组织生活,加强协会内部会员沟
通和交流
财务部:
(1)负责协会的各项财务支出和收入,并按照校团委的要
求做好帐务记录;
(2)定期向理事会做阶段性的财务收支汇报;
(3)按季度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财务情况,使帐务公开透明化,同时负责活动经费与协会联活动部之间的沟通,经费批准
办公室:
(1)负责对每一为会员以及理事会成员档案资料编排统计,详细记录其日常工作情况及工作能力,
所参加的各项兼职工作的成绩、表现。
2)及时地与企业部沟通,对会员进行职前培训,
做好人力的分类,同时作好每次会议,活动的出
席与统计工作
活动部:
(1)负责日常举行的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学术
报告等,保证活动质量,并总结活动经验及不足
外联部:
(1)联系指导老师,邀请教授,副教授,名誉理事等人力资源;
(2)为协会的发展筹措外部资金,积极与外校相关协会交流,
并将信息及时地反映给会长和副会长。
宣传部:
(1)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作好每次活动的现场实录,
并写出相关通讯报告,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及时准确的了
解活动性质,同时要作好招新的宣传工作,把协会推销出去。
学术部:
(1)收集最新财经咨询,为广大学子了解财经动态,提供一
个新的视野,协助其它部门及会计科研小组工作
第四章活动范围及方式
第十六条每年协会将开展常规活动,精品活动以及特色活动,
详细活动简介,请参见附表2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为加强社团财务管理,完善社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社团活动的正常运行,促进社团资金的合理利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本着“公正、合理、规范、透明”的原则,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社团财务负责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有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十条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将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并且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收入管理:
(1)会费收入,社团对会员收取的会费,会费标准统一为25元。
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收取、保管。
(2)补助资金,社团因开展活动从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等学校有关部门取得的专款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对社团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经费收入。
活动结束后的剩余经费交给社团联财务管理部补入社团资金。
(3)捐赠收入,包括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或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捐赠收入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社团联合会,社团不得与赞助商进行商业性的赞助活动。
且所得经费全额上交到社团联财务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办法
(1)办公室主任管账,负责建立社团内部经费收支账目。
(2)副主任管钱,置办社团因举办活动、日常开销所需要的物品以及固定资产,发票、收据由办公室副主任保管。
(3)社团的所有公共财产由办公室保管,并记录财产的使用情况。
(4)若每次支出经费较多时需会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副主任
商榷后方可确定。
(4)社团财务状况需定期向会长报告并由会长监管。
(5)定期向社团内部公开财务状况,下载由社团联合会
监制的财务公开电子档并与社团内部帐进行核对,若出现
题应及时改正。
第二十三条社团经费报销流程:
(1)办公室副主任为财务负责人。
(2)社团在活动开展前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由会长写字通过再交由社团联财务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
(3)活动结束后,财务负责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申报预算决算表》决算部分并连同发票或收据复印一份,作为社团内部记账的原始凭证,再由社团财务负责人凭报销证、真实有效票据、经费预算决算表于每周三、周四、周五社联值班时间到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部进行报销。
第二十四条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
第六章换届制度
第二十五条基本原则:
(1)民主、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负责
(2)每届学生干部原则上任期为一年,特殊情况报校团委、社联批准后可连任不超过一届
(3)与会会员人数必须不得少于原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推选人员的推举票数应达到一半以上,否则,推选结
果视为无效
第二十六条换届时间:
原则上在每学年末的5月份进行
第二十七条换届职务:
协会会长、团支书、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各职能部门部长
第二十八条换届程序:
(1)由现任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组建换届评选委员会
(2)候选人向上提交申请,准备3分钟的演讲,并接受换届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现场提问
(3)根据候选人的表现,由换届评选委员会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公榜,若对结果产生异议的会员可向现任负责人反应
(4)新任协会干部在选举完成之日起上任,对协会和会员负责,正式上任须一个月考核期合格,期间协会会员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5)新任协会主要负责人须参加协会年度资格审核答辩会
第二十九条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1)遵守协会章程,并积极维护协会利益
(2)在本协会工作满半年以上,熟悉协会工作,且表现良好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全局观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候选资格:
(1)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2)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社联撤职的学生协会主要负责人
(4)其它不适宜担任学生协会负责人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取消新任协会负责人的当选资格:
(1)新一届协会干部名单张榜公示期间,该协会半数以上会员对选举结果有异议者
(2)新任协会干部在一个月考核期内不履行职责者
(3)换届选举期间经查实违反换届原则者
(4)新任负责人未参加协会年度资格审核答辩会或在
答辩会中经评委审核不合格者。
第三十二条新老协会负责人应做好换届衔接工作,换届时须移交每年度下发的各类文件、协会外部交流联系表、本协会经费使用明细账薄、物品清单、协会贵重物品等物资;以及需做好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经验、历史文化等传承。
第七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会长、团支书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各项会议、例
会
第三十四条会议包括全体会员大会、全体负责人例会、全体干事例
会、部门干事例会
第三十五条会议召开频率是相关情况而定,并由相关负责人主持召
开具体如下:
(1)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两次,学期始一次,陈述本学期的各项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学期末一次,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实事求是地提出表扬和批评。
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召开,具体时间为开学后社团第一次活动和学期社团最后一次活动。
(2)全体负责人例会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会议讨论研究协会各项草案,安排协会近期各项工作事宜,并思考总结前期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之处
(3)全体干事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团支书或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听取干事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各部门干事交流、沟通
(4)部门干事例会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由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
会议主要传达协会的各项决议内容以及所在部门近期工作安排及要求,同时听取干事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本部门干事间的交流、沟通
(5)各项会议除规定时间召开外,如临时或因其他缘由须召开的,可由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
第三十六条各项会议参与人员须按时出席,如因其它非抗力缘由不能按时出席者,应事先通知会议负责人,无法通知的会后说明情况;如须请假者,应事先说明缘由,呈交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事先没有递交请假条的事后可补交。
第三十七条每次会议,会议负责人须事先拟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指定一人做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签字确认。
第三十八条会议期间应严格做到以下要求:
(1)无特殊原因,不能迟到、早退
(2)通信工具关闭或静音,非必要不接听电话
(3)自带纸笔,做好会议记录
(4)不是发言时间或讨论时间,不能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以上会议制度,科学、高效地组织各项会议。
第三十九条对于各项会议,超过三次无故缺席且无请假条,视为放弃参与会议的权利,以后无权参与会议。
第七章终止程序
第四十条本社团由于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
需三分之四以上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二分之一以上会
员同意方可更改。
并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社团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解散的,须社团人员未达到
20人,并报湖北经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挂靠单位审
查同意,方可解散。
第四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湖北经济学院社团联合会规定下成
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社团联合
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终止社团需上报社联,在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办理注销
登记手续,并编写社团终止总结报告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负责人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为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