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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若干问题的再认识

对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若干问题的再认识

完成于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通常被誉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因为它的完成代表了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顺利过渡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比重大大增加,工农业产值得到飞速提高,人民的基本生活也得到了保障。

我们常会在国内一些有影响力的教材或者学术报刊中见到类似这样的话语:

“中国经济在20世纪50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成功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这是十分必要的,完全正确的。

”“社会主义革命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通过消灭剥削和消灭剥削制度,通过解放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力。

”然而,鉴于正确回顾历史、总结历史经验以更好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对于这样的结论和评价,我们是否应该全盘接受,是否应该完全赞同?

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存在以下两大误区:

误区一:

盲目认为通过人为改变生产关系能提高生产力,忽视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客观规律,因而阻碍了生产力的提高

这一点在对农业的改造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关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在刘少奇看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一次革命,一次飞跃性的质变;必须等条件成熟后,才能一举实行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进入社会主义。

中国社会的发展要经过十至十五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条件成熟后,先实现工业国有化,再实现农业集体化,最后一举进入社会主义;进入社会主义就是这两步,而且是一个突变的过程。

而在此之前,对新民主主义制度应予以发展和巩固,这就是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大体构想。

刘少奇认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次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适时提出了首先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的秩序,等待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国有化。

然而,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系统地、全面地阐明了自己关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观点,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的观点。

在接下来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毛泽东和党内部分人士出现了急于过渡的“左”倾急躁情绪。

主张稳步前进的邓子恢受到毛泽东的错误批判,当毛泽东主观地提出大规模发展合作社的计划时,中央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坚持认为客观条件不成熟,没有顺从毛泽东的意图。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再次错误地否定了1953年和1955年春对合作社的两次整顿工作,大反所谓“小脚女人”、“右倾”错误。

当时形成了这样一股政治气氛:

谁不跑步前进,谁就是“小脚女人”走路。

通过党内斗争,以搞群众运动的方式人为地掀起全国农业合作化高潮。

数据表明,从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数字上看:

从1955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开始到1956年底,仅仅一年半的时间,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由1692万户猛增到11783万户,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重从14.2%提到96.3%,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

从合作社的发展速度来看:

中央计划初级社由1954的10万个发展到1955年的60万个,增加5倍。

可是到1955年第一季度就增加到67万个,而且还在继续增长。

这样的惊人速度不但吻合了毛泽东的要求更超乎了他的估计。

然而,正是由于党内过高估计广大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把克服农民小生产者的旧观念旧习惯看得过于容易,急切改变生产关系,违背了自愿互利的原则,从而导致合作化道路变成了强制和剥夺农民土地的政策。

以浙江合作社的大发展而言,大多数是某些干部强迫命令造成的,鼓励入社时,有的办社干部公开宣布:

入了社可以少派粮食征购任务,不入社就要多派。

许多地区为了办社,要求土地联片,对不入社的农民强制调换土地。

这种盲目追求速度,人为促进生产关系转变的行为,忽视了新中国的经济基础和民族心理。

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体现出:

一方面,中国几千年的农耕社会依靠的就是精耕细作的自然经济,它能最大限度节约生产费用并具有一定的韧性,广大农民一般思想保守落后,绝大多数没有受过教育,自古便缔结了很深的土地情缘,他们向往的是“一头牛、三亩田、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生活。

由此,不难明白为什么部分地区在实行合作化后,广大农民不能很好很快地适应新体制、接受新技术,甚至会产生抵抗情绪,消极生产的行为。

另一方面,中国耕地总体面积少且多不平整(如南方的梯田),农业经营以小规模、个体家庭生产为主,难以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和机械化农业生产,地域上南北跨度大,气候差异也大,因此合作化应分地区逐步推进,先实地考察情况,而后再根据当地条件合理部署实施。

就种植作物这一点而言,不分地区、气候的差异性,采取一刀切的手段不是不存在。

据记载:

在高寒山区,不让种适合这里气候的荞麦,改为不适合生长的玉米,称为“革荞子的命”。

对西南边疆地区,不准在旱田旱地里种适合这里气候的旱谷,改为不适宜当地的杂粮,称为“革旱谷的命”。

为了推广三轮三铧犁,强行火烧老式木犁。

与此类似的政策在农业合作化期间比比皆是,正如中央1983年1号文件所指出的:

一讲合作,就是合并全部生产资料,不允许保留一定范围的家庭经营,而且是全国一个模式,这确是一个大缺点。

依据当时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素质而言,在农村实行个体单干模式其实也是对农业生产力的解放。

将土地交还老百姓手中激励了农民发家致富的生产热情,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他们依靠祖先千百年遗传下来的耕作经验再结合当地的气候和生产条件,因地因时播种作物,尽可能提高单产,这不能不算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方式。

1978年以前的小岗村,是全县有名的“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

1978年冬,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按下鲜红手印,实施了“大包干”。

实行“大包干”后的成果让这群顶着“掉脑袋”风险自立门户的农民们着实获得了收益。

实行包干到户的第一年,小岗生产队的农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1979年一年的粮食产量相当于以往五年的总和,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增加为200元,还破天荒地向国家交了3万多千克公粮。

农民情不自禁地赞扬道:

“大包干,就是好,干部群众都想搞。

只要搞上三五年,吃陈粮,烧陈草。

个人富,集体富,国家还要盖仓库。

再者,将改造农业和发展社会主义工业进行横向联系对比,不难发现大规模的推行农业合作社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全国的农副产品总产值,以保证工业原料的供给需求。

正如《中国近代史纲要》一书中所指出的:

“如果不引导个体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不仅广大农民不能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会受到很大限制,农村也不可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商品粮食、轻工业原料、工业品市场和积累工业发展的资金等条件,从而成为工业发展的严重的制约因素。

”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从根本出发点上看,就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工业的顺利发展,谁主谁次显而易见。

要想尽快地发展工业,就要尽快促进三大产业的生产关系变革,以便社会各方面达到发展工业的水平,于是在如此“鲜明”的目标引领下,人为地改变生产关系便也在情理之中了。

误区二:

认为社会主义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追求单一制经济结构,反而限制了私营等其他所有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当年采取单一的经济结构是有原因的。

当时的苏联采取的正是斯大林模式,建立起了一套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体制(国营和集体经济)、强调国家调控,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忽视甚至抛弃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由此建立起了“重工业、轻农业”的畸形经济结构,导致苏联人民的生活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反而比列宁时期实行的“新经济政策”还退步了。

中国是经济落后的大国,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结束之后,虽说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但生产力仍十分落后,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收入都很低,供求关系非常紧张。

为了急于改变这种状况,把中国的经济尽快搞上去,毛泽东认为解决供求矛盾的方法是解决所有制和生产力矛盾的问题,而忽略了所有制的变革应当同工业化发展速度相适应这一重要原则。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毛泽东最关心的是如何一步步地发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以最快的速度把全部的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都纳入直接的计划经济轨道。

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三大改造期间,中国通过一系列手段如和平赎买资本主义工商业以及引导农民、民族资本家走上合作社的道路等,以期“纯洁”中国的经济体制。

在对待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陈云的态度是要引导、鼓励并利用资本家,他曾经说过:

“这是因为‘资本家有本领’,是因为他有知识,对我们有用处,对发展生产有好处。

”但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干部对资本家采取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宁“左”毋右,总是不信任,不使用以致许多资本家普遍感到有职无权,“坐冷板凳”,不能充分发挥所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综上种种原因导致了1955年与1950年比较,全国私营商业户数减少27%,从业人员减少41%,资本额减少49%,商品销售额减少34%,它们在全国批发和零售商品流通中所占的比重(不包括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化商业)则分别由1950年的76.1%(批发)和83.5%(零售)降至1955年的4.4%(批发)和17.5%(零售)。

盲目的追求单一的经济结构,不但使私营资本主义得不到发展,也阻滞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单一经营模式下的高度集中的决策,管理和分配形式,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业精神,丧失了激发劳动者自我开拓产业的利益机制,从而失去了发展经济的动力机制。

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曾说:

“中国社会实际上从1958—1978年二十年时间内,长期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

”盲目地强调单一的经济结构,其实也是没有搞清楚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相互关系,对此邓小平同志有过简单的阐述: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再者,单一的经济体制和排斥资本家的行为对私营工商业造成的影响不可小觑。

从企业自身来看,单一的经济体制和统一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使大小企业丧失了自主经营的权力,虽避免了产品的市场竞争但也使企业不再重视对产品质量的提高、品种的更新;从企业管理来看,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不但对资本家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对私营企业中的技术管理人员也打着“量才录用”的旗帜让他们“有职无权”。

又由于改造时间急迫,国家派出的公方人员多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干部,绝大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基本知识和经验,而有知识有技术的管理人员却被架在半空,由此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后果不言而喻。

在对手工业的改造上,也同样存在追求单一制经济结构的弊端。

三大改造主体之一的手工业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产生了一些类似问题,数据显示:

1955年,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的人数,占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9%。

而到1956年6月底为止,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约占手工业者总人数的90%。

不难看出,在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时,也存在着盲目地追求合作化,不顾手工业分散灵活的特点,过分强调集中合并。

当时,针对此问题,一些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了处理意见。

陈云在手工业合作化过程中就明确地指出:

“对手工业合作社生产的发展,要加以管理和控制。

手工业合作社宁可慢一点,使天下不乱。

如果搞得太快了,就会出毛病。

”实际上,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毛病。

由于盲目地追求手工业生产的集中,不顾主客观条件,过分追求生产数量和手工业合作社规模,致使有的社因无工具或无资金、无厂房而拖延很长时间才能生产,统一经营的供销关系一时紧张,生产一度停顿。

在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上,朱德曾作了《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报告,他主张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应该是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不同形式,循序渐进,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绝对不要规定一个死格式到处硬套。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中国20世纪50年代实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中,对农业改造存在的理论误区,同样也会出现在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而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比较突出的矛盾同样也是农业、手工业改造的问题所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模式,才能使中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才能保证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

在新时期的理论高度上回顾20世纪50年代中国对社会主义过渡道路的探索,旨在以史明鉴,推动新世纪中国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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