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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德国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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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德国操作方案

海外并购德国上市公司操作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方案概要

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MECCA以现金方式全面要约收购库卡集团的股份,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115欧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将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根据收购进展确定本次收购的最终要约价格。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最低意图持股比例达到30%以上(含30%,下同)。

若库卡集团除MECCA以外的其他股东全部接受要约,按照要约价格为每股115欧元计算,本次收购总价约为292亿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不以库卡集团退市为目的。

本次交易的收购资金来源为银团借款和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为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潜在对象为库卡集团除MECCA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具体交易对方以最终接受要约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尚不存在明确的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除MECCA外其他拟接受要约的股东所持有的库卡集团股份。

(四)收购主体

本次收购的收购主体为MECCA,由美的集团香港全资子公司美的国际控股持有100%的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五)标的资产估值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不以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为依据,因此本次收购未进行资产评估及估值。

同时,本次要约收购的标的公司在德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维护公众股东利益并确保交易的合规性,标的公司未向美的集团提供详细的尽调资料,以供制作完整的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是美的集团在综合考虑并全面评估目标资产的资产状况、盈利水平、品牌、技术水平、市场稀缺性、协同效应等因素的基础上,参考战略投资者收购大型德国上市公司的溢价水平而确定的。

由于本次收购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前述要约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收购进展情况最终确定。

(六)交易定价

本次收购的要约价格为每股115欧元。

若库卡集团除MECCA外的其他股东全部接受要约,按照要约价格为每股115欧元计算,本次收购的总价约为人民币292亿元(按照2016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

本次收购的最终总价将取决于最终接受要约的情况(即实际收购的股票数量)以及最终的要约收购价格。

(七)交易方式及融资安排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收购资金来源为银团借款和公司自有资金。

1、具体的融资安排

本公司拟使用境外银团借款作为融资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美的集团拟通过境外银团借款同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作为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来源。

美的集团将根据本次交易最终确定的总金额、自有资金余额、银团贷款可用额度、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等多方面因素,合理配置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自有资金和银团借款比例。

美的集团正同有关银行就银团借款事项进行磋商,并将根据交易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是否存在不能及时取得并购借款导致的风险

根据《德国收购法案》,收购人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收购对价到期应付时,即可履行全部要约”。

在现金支付要约收购的情形中,收购人需要安排一家独立于收购人的“投资服务企业”,由该企业以书面形式确认:

收购人已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到期需要支付收购对价时,有必要资金能够履行全部要约。

此书面形式确认一般简称为“现金确认函”。

同时根据要求,发送给库卡集团股东的要约收购文件第节包含了关于现金确认函的强制披露信息。

要约收购文件必须附上该现金确认函作为附件,并提交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审批。

根据要约收购的市场常规性商业安排,现金确认函需要由位于欧洲的银行出具,获得融资银行授信并签署银行贷款协议是银行出具现金确认函的必要条件。

在获得现金确认函和银行授信后,美的集团用于本次收购的资金即可视为到位。

贷款银行将在本次交易全部所需的前置条件达成后无条件放款,不会产生不能及时取得并购借款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因此,本公司获得“现金确认函”后,不存在不能及时取得并购借款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3、分析借款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由于本次收购为要约收购,美的集团能够获得的库卡集团股份数量和交易总金额尚无法确定;美的集团拟通过自有资金和银团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自有资金和银团借款的配置比例尚未确定;银团借款利率、期限和结构也未最终确认。

综上,美的集团尚无法量化计算本次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美的集团拟通过境外银团借款同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作为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来源。

由于本次收购为要约收购,美的集团能够获得的库卡集团股份数量和交易总金额尚无法确定;

自有资金和银团借款的配置比例尚未确定;银团借款利率、期限和结构也未最终确认。

尚无法量化计算本次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美的集团在获得“现金确认函”,并达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前置条件后,不存在不能及时取得并购借款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八)交易结构

公司拟通过全资境外子公司MECCA向库卡集团股东发起全面要约,公司意图收购完成后持有库卡集团30%以上的股份。

本次收购不以库卡集团退市为目的。

(九)关于本次收购的授权事宜

就本次收购的具体事宜,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收购的进展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收购的具体方案,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确定要约收购的价格,要约收购的交割条件等。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美的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92亿元,按照本次收购的要约价格为每股115欧元计算,若库卡集团除MECCA以外的其他股东全部接受要约,本次收购总价约为29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将超过50%,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潜在的交易对方为库卡集团除MECCA外的其他股东,具体以接受要约的结果为准。

潜在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股份变动,不影响公司股权架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涉及借壳上市、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现金要约收购,不涉及发行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从战略角度来看,本次交易将是美的集团推进“双智”战略、推进集团全球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深入全面布局机器人产业的关键一步,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具体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

(1)美的集团可凭借库卡集团在工业机器人和自动化生产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公司生产效率,推动公司制造升级,拓展B2B产业空间。

(2)美的集团子公司安得物流将受益于库卡集团子公司瑞仕格领先的物流设备和系统解决方案,提升物流效率,拓展第三方物流业务。

双方可通过加强合作来驱动不断发展中的中国物流市场仓储及物流自动化进程。

(3)美的集团与库卡集团将共同发掘服务机器人的市场,提供丰富多样化与专业化的服务机器人产品。

美的集团将结合库卡集团在机器人的业务专长及美的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合力拓展多领域的机器人市场。

从财务的角度而言,若本次要约收购后美的集团合并库卡集团报表,对上市公司现有资产总额与结构、负债总额与结构、营业收入规模和结构、期间费用以及各项财务指标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一方面,标的公司将显着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约亿元人民币。

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也将提升上市公司的业务多样性。

2015年度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约亿元人民币,其中%来自欧洲,%来自北美,仅约%来自亚洲和其他地区,与上市公司形成地域互补,进一步增加美的集团的销售规模。

此外,库卡集团2014和2015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达亿元人民币和亿元人民币。

但截至目前,由于无法取得库卡集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判断本次收购完成后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在遵守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则情况下,本着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库卡集团相关情况。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收购已经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2016年5月18日,美的集团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库卡集团股东发起要约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本次收购。

2016年5月25日,美的集团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KUKAAktiengesellschaft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收购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境内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收购系美的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MECCA以全面要约方式收购库卡集团股份。

就本次收购涉及的境内有权政府部门审批事宜说明如下:

(1)关于发改部门备案事宜

2016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向本公司出具了《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确认函》(发改外资境外确字[2016]223号),对本公司进行本次收购予以确认。

(2)关于商务部门反垄断审批

a.本次收购为采取要约方式进行的股权收购,本次收购是否构成控制权收购取决于要约结束后拟接受要约的库卡集团的股份数量。

b.若本次收购导致美的集团控制库卡集团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则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本次收购将构成经营者集中。

鉴于美的集团和库卡集团在2015年度全球及中国的营业收入均达到了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在构成控制权收购的情形下,本次收购需向商务部反垄断部门申请经营者集中审查。

c.若本次收购不会导致美的集团控制库卡集团,则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本次收购不构成经营者集中,无需就本次收购向商务部反垄断部门申请经营者集中审查。

d.鉴于本次收购可能涉及商务部门反垄断审查,为了顺利推动本次收购的进行,本公司已向商务部反垄断部门提交了关于本次收购可能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事宜。

(3)其他

除上述涉及的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反垄断部门审批/备案外,本次收购现阶段不涉及境内其他政府部门的审批或第三方的审批/备案/同意。

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美的集团已经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所必要的相关政府审批申请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及取得的批准

1、美的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批准MECCA披露要约收购文件;

3、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对本次收购无反对意见;

4、中国、欧盟、美国及其他地区反垄断审查(如需);

5、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审批/备案/同意(如需)。

七、标的公司的审计情况说明

库卡集团在德国注册,与本公司不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在本公司取得库卡集团控制权之前,无法获得库卡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详细财务资料,因而本报告书无法提供按照本公司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库卡集团财务报告及其相关的审计报告。

根据库卡集团公开披露的年报和定期报告,库卡集团2014和2015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按照欧盟批准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编制,并经KPMGAG,Wirtschaftsprüfungsgesellschaft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库卡集团2016年第一季度中期简明财务报表按照欧盟批准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编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审阅。

库卡集团是德国独立上市公司,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在信息披露、列报方式方面与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要求存在差异,如果美的集团后续披露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库卡集团财务报告和对应的审计报告,将披露原库卡集团财务报告中未披露的信息,可能导致库卡集团德国公众股东不能平等获得相关信息,不利于维护库卡集团独立上市地位。

为解决库卡集团作为独立上市公司无法披露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问题,本次重组信息披露过程中,以“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出具差异鉴证报告”的方式替代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

根据KPMG出具的差异鉴证报告,库卡集团采用的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仅在个别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公司认为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披露了库卡集团的相关财务信息,并已将库卡集团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差异鉴证报告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在维护库卡集团独立上市公司地位并遵守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则情况下,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库卡集团相关情况,并在库卡集团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披露其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下述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收购方案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收购遵从《重组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相关规定,将本次收购提交美的集团股东大会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公司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五)本次收购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收购通过要约方式进行,未能取得收购标的资产详细财务数据,暂无法判断是否摊薄当期每股收益。

若本次收购造成当期每股收益摊薄,公司将通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增长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及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方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关于本次要约收购是否可能导致库卡集团退市的说明

(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

1、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

库卡集团的股份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受监管市场(高级标准)上市交易。

根据《德国证券交易所法案》(B?

rsengesetz)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出现如下两种情形,上市公司将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退市:

(1)在符合特定情形时,由证券交易所取消上市交易准入而退市,上述特定情形指在受监管市场中上市公司的有序长期交易无法得到保障,且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已经暂停了该股票的交易;

(2)上市公司申请退市,并获得证券交易所同意。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并未明确“有序长期交易”的量化条件,没有关于上市公司公众持股量低于某一阀值后必须强制退市的规定。

因此,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在决定是否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时拥有全权酌处权。

从市场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一般不会应用特定情形的两条标准主动取消一个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而只是根据上市公司的主动申请而批准退市,从市场实际案例来看,存在公众股仅保留2%的情况下,依然未被退市的案例。

2、本次要约收购是否可能导致库卡集团股票退市

美的集团不会主动寻求库卡申请退市。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并未明确“有序长期交易”的量化条件,没有关于上市公司公众持股量低于某一阀值后必须强制退市的规定。

3、公司维持库卡集团上市地位的相关措施

本次收购不以库卡集团退市为目的,公司意图保持库卡集团的上市地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持有库卡集团股份比例的情况以及与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沟通的情况,尽力维持库卡集团上市地位。

(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依据《德国证券交易所法案》(B?

rsengesetz)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没有关于上市公司公众持股量低于某一阀值后必须强制退市的规定。

美的集团可根据持有库卡集团股份比例的情况以及与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沟通的情况,尽力维持库卡集团上市地位。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收购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风险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必要备案或审批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美的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批准MECCA披露要约收购文件;

3、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对本次收购无反对意见;

4、中国、欧盟、美国及其他地区反垄断审查(如需);

5、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审批/备案/同意(如需)。

如果未能获得上述审批、备案或授权,本次收购将无法实施或者将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

二、本次要约收购不实施风险

本次收购前,公司通过MECCA持有库卡集团%的股权。

鉴于本公司有意将在库卡的持股比例增加至30%以上,必须按照德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就库卡所有已发行的股本提出收购要约。

根据《德国证券并购和收购法案》的规定,最低收购比例的设定权以及对于已设定最低收购比例的豁免权均为收购方在全面要约时可享有的权利,更好的应对要约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根据《德国证券并购和收购法案》的规定,收购方最晚可以在要约期结束之前选择豁免30%最低持股比例条件。

具体程序以下:

1、决定豁免后,收购方应立即在交易网站和《德国联邦公报》发布一项豁免30%最低持股比例条件的通知。

豁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收购方声明其豁免最低持股比例条件,

(2)说明股东有权撤回对要约的接受;

2、收购方应将该豁免通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目标公司的执行委员会;

3、如果该通知发生在原本公开要约期的最后两周之内,要约收购流程自动延长两周;股东有权撤回已接受的要约;

4、宣布豁免后,如收购方在要约收购期结束后持股比例仍然不足30%,收购方将继续完成对该比例股份的收购。

鉴于全面要约的不确定性,在要约收购流程开始后,公司会持续关注拟接受要约的股权比例,并综合考虑:

主要股东对本次要约收购的态度和动向,接受要约的比例是否能满足公司与库卡战略合作的诉求,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收购比例的因素,并在要约期结束日之前做出是否豁免最低收购比例的决定。

若本次收购的要约期结束后,公司最低意图持股比例不足30%,且公司未在要约期结束前行使最低收购比例豁免权,则本次要约在要约期结束后失效。

本公司会向境内外监管机构对于豁免权行使事项及时披露。

三、交割时间不确定风险

若要约期结束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政府审批尚未完成,则需要等待相关政府审批完成后方可实行交割,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的交割时间不确定。

四、交易完成后的合作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为一家境外上市公司,其主要资产、业务及工厂位于德国、美国等多个国家,与本公司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差异。

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如双方未能顺利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合作、公共关系、政府监管、人事安排、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分歧,可能会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库卡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是保持库卡集团品牌和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尽管美的集团希望在收购完成后继续支持库卡集团业务的独立性,维护库卡集团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在最终完成收购前,美的集团如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库卡集团管理层及核心的稳定,将会对库卡集团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受限引致的风险

本次收购通过要约方式进行,标的公司管理层无法向收购方提供未公开信息,因此尽职调查主要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因此有可能未能对标的公司所有重大风险进行了解和排查,包括且不限于如果本次收购的完成导致库卡集团主要客户流失,将会对库卡集团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的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尽职调查无法充分开展,因此本次收购亦无法完全按照26号准则进行披露,有可能导致对投资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无法披露的风险。

根据可查阅公开资料,库卡集团在机器人自动化领域具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及较强的创新能力。

能够对于客户的需求持续跟踪并定制解决方案,在维护客户方面有较强的实力。

库卡集团近年来收入、人员、资产均稳步上升。

库卡集团与众多汽车和工业客户,尤其是大型汽车制造商建立了密切持久的关系,部分客户合作历史达30年以上。

美的集团认为,库卡管理团队继续领导公司是未来成功的关键,完全支持库卡目前的业务战略、人才基础和品牌发展。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根据可查阅公开资料,没有证据可供判断本次收购是否会影响库卡集团客户的购买意向。

如果本次收购的完成导致库卡集团主要客户流失,将会对库卡集团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开资料,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没有证据可供判断本次收购是否会影响库卡集团客户的购买意向。

如果本次收购的完成导致库卡集团主要客户流失,将会对库卡集团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股东持股比例达到30%所引致的风险

(一)执行委员会成员离职风险

根据库卡集团与其执行委员会成员签订的聘用协议,当新股东收购库卡集团至拥有30%投票权时,执行委员会成员有权在3个月内提出终止聘用协议,而库卡集团需要支付给该执行委员会成员一定的补偿金。

如美的集团成功实施本次要约收购增持库卡集团股权使公司通过MECCA行使的投票权达30%以上时,库卡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可能将提出辞职,一方面库卡集团面临支付离职补偿金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短期内库卡集团不能寻找合适人选进行替换,则将有可能对库卡集团的运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公开信息,库卡集团与其执行委员会成员签订的聘用协议包含如下条款:

当新股东收购库卡集团至拥有30%投票权时,执行委员会成员有权在3个月内提出终止聘用协议,而库卡集团需要支付给该执行委员会成员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基于聘用协议中剩余的约定工作期限间可获得的薪酬计算,补偿金的上限为该执行委员会成员两年的薪酬。

执行委员会薪酬包括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可变部分主要基于个人目标和库卡集团业绩关键指标的实现情况确定。

库卡集团未披露补偿金的支付期限以及离职赔偿金和补偿金额上限中是否包含、或多大比例包含上述可变部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库卡集团执行委员会包括两名委员,为首席执行官TillReuter博士和首席财务官PeterMohnen。

根据库卡集团2015年年报,TillReuter博士2015年和2014年的固定薪酬分别为万欧元和万欧元,全部薪酬(包括固定薪酬、预提可变薪酬)为万欧元和万欧元;PeterMohnen2015年和2014年的固定薪酬分别为万欧元和万欧元,全部薪酬(包括固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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