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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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户区改造试点
项目为例)》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7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课题研究项目合同文本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内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为例)》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为例);
二、采购预算:
人民币45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定标方法等: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12日18:
00止;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3日9:
30前;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
七、答疑事项:
2017年7月12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可以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收到疑问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组织人员答疑,并将答疑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八、联系人:
叶名杏,联系电话:
8。
附件: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及建议方案》招标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7月5日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已确定为600万套。
为加快推进深圳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需制定配套的政策及指引性文件。
通过对深圳现有棚改试点项目进行改造成本分析和资金平衡测算,总结出一套成熟、可推广使用的专门针对深圳旧住宅小区的资金平衡测算方法,并根据资金平衡测算结果给出棚改相关政策建议,为深圳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二、项目预期目标和成果
(一)项目预期目标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进行分析研究,为深圳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参考依据。
(二)项目预期成果
1、《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为例)》研究报告;
2、《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研究及建议方案(以深圳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为例)》工作报告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测算:
1、深圳市旧住宅区棚改项目成本测算与资金平衡测算(以宝安38区新乐花园和39区海乐花园棚改项目为例)。
2、深圳市城中村棚改项目成本测算与资金平衡测算(以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
(二)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平衡测算结论及建议方案:
通过对现有典型项目的研究,为深圳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结出相关成本项构成及达到资金平衡测算方法,并以此提炼出对下阶段棚改政策制定的相关建议。
四、投标报价
1.项目服务价格上限:
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49万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单位的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市住房建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建议。
(二)中标单位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
(三)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者拆分。
(四)验收要求:
成果验收以市住房建设局审查为准。
(五)中标单位有为采购方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定标有关事项
(一)定标办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一次票决法。
说明:
专家投票时可以参照以下评分表内容进行打分,再根据打分情况予以投票。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技术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对项目的认识与分析
10
专家打分
1、对本次课题研究工作的认识程度;
2、对本次课题研究工作的分析程度。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50%-70%分数;评价为中得10%-4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2
课题研究思路与研究方向
10
专家打分
1、对本课题的研究思路,评价是否清晰、组织合理;
2、对本课题的研究方向(内容),评价是否符合成果目标、是否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50%-70%分数;评价为中得10%-4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课题研究组织实施方案
10
专家打分
1)评价工作流程是否准确;
2)评价时间计划是否合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50%-70%分数;评价为中得10%-4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4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5
专家打分
评价质量保证涵盖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50%-70%分数;评价为中得10%-4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5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服务、跟踪服务承诺是否到位。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50%-70%分数;评价为中得10%-4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6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针对项目编制及后续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进行预判,并提出合理、具体的违约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50%-70%分数;评价为中得10%-4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2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4
专家打分
投标人(含其成员)每提供一项与棚改项目有关合同的,得2分,最多得4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专家打分
(1)项目负责人取得博士学位的得3分,取得硕士学位的得2分,其他学位者得1分;
(2)至招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棚户区改造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
注:
以上2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毕业证书、资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2
专家打分
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6人,6人以下本项不得分。
(1)项目团队成员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至招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团队成员有参与棚改咨询类的项目业绩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注:
以上2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近半年的社保清单、学位证书、资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注册地点为深圳,或注册地点非深圳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的,得3分;注册地点非深圳但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5分;注册地点非深圳但在广东省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0.5分;其他条件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仍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及准确联系电话,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详细分项报价,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优得80%-100%分数,良得50%-70%分数,中得10%-40%分数,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5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按本招标书第三章有关内容准备。
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一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
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一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法人公章。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单位。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以招标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
联系人:
叶名杏,电话8。
4.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起有效期为30天。
(三)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专家独立进行。
评标工作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专家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4.评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