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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5.1.1工程结算概述,2工程结算的主要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

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3)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5.1.1工程结算概述,3工程价款约定的内容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5.1.1工程结算概述,(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一般要明文规定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一定金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

此预付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预付备料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

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工程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30%;安装工程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可以按15%左右拨付。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2备料款的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两种: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抵扣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完。

起扣时的工程进度计算公式为:

5.1.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2备料款的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两种:

(2)建设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在乙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乙方开始向甲方还款,甲方从每次应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甲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5.1.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5.1.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计算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量计算的主要规定是: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5.1.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5.1.4质量保证金,1缺陷和缺陷责任期

(1)缺陷。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5.1.4质量保证金,2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

(1)承发包双方的约定。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5.1.4质量保证金,

(2)保证金的预留。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的返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5.1.4质量保证金,3保证金的管理及缺陷修复

(1)保证金的管理。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

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人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5.1.4质量保证金,

(2)缺陷责任期内缺陷责任的承担。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5.1.5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限,5.1工程结算例题,例5.1.1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内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主要材料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预付备料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4)工程保修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保修期半年;(5)材料价差调整按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价差上调10%,在六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8.1.2所示。

表8.1.2实际完成产值表,5.1工程结算例题,试问: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该工程的预付备料款、起扣点为多少?

(3)该工程1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进度款为多少?

累计工程进度款为多少?

(4)六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多少?

发包人应付工程尾款为多少?

(5)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发包人多次催促承包人修理,承包人一再拖延,最后发包人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解:

(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

(2)预付备料款及起扣点计算:

预付备料款:

660*20%=132(万元)起扣点:

660(120%60%)=440(万元)(3)每月应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累计工程进度款:

二月,工程进度款55万元、累计工程进度款55万元三月,工程进度款110万元、累计工程进度款165万元四月,工程进度款165万元、累计工程进度款330万元五月,工程进度款220(220+330440)60%=154(万元)累计工程进度款484万元,5.1工程结算例题,(4)工程结算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工程结算总造价为:

660+660*0.6*10%=699.6(万元)发包人应付工程尾款699.6484(699.6*5%)132=48.62(万元)(5)1.5万元维修费应从承包人(承包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例5.1.2某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职工宿舍楼(框架结构),工程合同价款800万元,2004年8月签订合同并开工,2005年10月竣工,采用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予以动态结算,求价差调整的款额应为多少?

解:

从某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表查得:

宿舍楼(框架结构)2004年8月的造价指数为114.21,2005年10月的造价指数为121.35,运用下列公式:

800*121.35/114.21=850.013万元此工程价差调整额为50.013万元。

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2实际价格调整法在我国,由于建筑材料需市场采购的范围越来越大,有些地区规定对钢材、木材、水泥等三大材的价格采取按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工程承包人可凭发票按实报销。

这种方法方便而正确。

但由于是实报实销,因而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为了避免副作用,地方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最高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定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选择更廉价的供应来源。

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3调价文件计算法这种方法是发、承包双方采取按当时的预算价格承包,在合同工期内,按照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进行抽料补差(在同一价格期内按所完成的材料用量乘以价差)。

也有的地方定期发布主要材料供应价格和管理价格,对这一时期的工程进行抽料补差。

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4调值公式法。

式中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Po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ao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调整的部分;a1、a2、a3、a4代表有关各项费用(如:

人工费用、钢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重ao+a1+a2+a3+a4=1;Ao、Bo、Co、Do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A、B、C、D在工程结算月份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或价格。

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例5.1.3某地某土建工程,合同规定结算款为200万元,合同原始报价日期为2005年10月,工程于2006年4月建成交付使用。

根据表8.1.3所列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有关造价指数,计算工程实际结算款。

表8.1.3工程人工费、材料构成比例及有关造价指数,5.1.6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解:

=212.8(万元)总之,通过调值,2006年4月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为212.8万元,比原始合同价多结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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