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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天花布置喷淋教学教材

 

室内设计天花布置喷淋

室内设计天花布置喷淋、烟感、风口、灯具的规范要求

关于天花末端布置各点位之间的布置关系:

喷淋:

1.喷头一般最大间距不大于3.6米,具体还要看层高、障碍物等,如果有吊顶,吊顶高度大于80cm且吊顶内有可燃物时须要做上下喷,不能单以建筑面积计算。

要看你的建筑是什么用途,火灾等级属于哪级,正常情况下,半径不能大于1.8米。

 

2.喷头离墙的最小距离为0.60米。

因在离墙角的水平距离0.50米以内时,烟、温会在此处形成一个死角,喷头不能被温度烤破,无法有效的动作(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探头离墙边的最小距离也是0.50米)。

0.1米是对于边墙型喷头?

那它怎么启动的?

仅仅是限定起用于轻危险等级?

不解!

对于技术措施上最小距离为0.1米,我觉得如果是闭式喷头,我觉得不可行!

所以我觉得是对于式喷头而言。

一般设置喷头距墙最小距离为0.5-0.6m。

第4.1.1条各危险等级建筑、构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只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以及喷头与墙、柱面的间距,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修订)

5.0.1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不应低于表5.0.1的规定。

表5.0.1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

火灾危险等级

净空高度

(m)

喷水强度

(L/min.m2)

作用面积

(m2)

轻危险级

≤8

4

160

中危险级

Ⅰ级

6

160

Ⅱ级

8

严重危险级

Ⅰ级

12

260

Ⅱ级

16

注:

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5.1.1A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5.0.1A的规定。

表5.0.1A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适用场所

净空高度

(m)

喷水强度

(L/min.m2)

作用面积

(m2)

喷头选型

喷头最大间距

(m)

中庭、影剧院、音乐厅、单一功能体育馆等

8~12

6

260

K=800

3

会展中心、多功能体育馆、自选商场等

8~12

12

300

K=115

注:

1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7.1.3的规定。

     2最大储物高度超过3.5m的自选商场应按16L/min.m2确定喷水强度。

     3表中“~”两侧的数据,左侧为“大于”、右侧为“不大于”。

5.0.2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

7.1.2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表7.1.2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

喷水强度

(L/min.m2)

正方形布置的边长

(m)

矩形或平行四边形

布置的长边边长

(m)

一只喷头的最大

保护面积

(m2)

喷头与端墙的最大距离

(m)

4

4.4

4.5

20.0

2.2

6

3.6

4.0

12.5

1.8

8

3.4

3.6

11.5

1.7

≥12

3.0

3.6

9.0

1.5

    注:

1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喷头间距应按走道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

2喷水强度大于8L/min.m2时,宜采用流量系数K>80的喷头。

3货架内置喷头的间距均不应小于2m,并不应大于3m。

7.1.3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2当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

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7.1.5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

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表7.1.5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m)

喷头类型

最小垂直距离

标准喷头

0.45

其他喷头

0.90

附录A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

表A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

火灾危险等级

设置场所举例

轻危险级

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中危险级

Ⅰ级

1)高层民用建筑:

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

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m2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

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

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Ⅱ级

1)民用建筑:

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的地下商场、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不超过3.5m的自选商场等

2)工业建筑:

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严重危险级

Ⅰ级

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超过3.5m的自选商场等

Ⅱ级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清洗、喷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仓库危险级

Ⅰ级

食品、烟酒;木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等

Ⅱ级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

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Ⅲ级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

注:

表中的A级、B级塑料橡胶的举例见本规范附录B。

附录B塑料、橡胶的分类举例

A组: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缩醛(聚甲醛)、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玻璃纤维增强聚酯(FRP)、热塑性聚酯(PET)、聚丁二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氨基甲酸酯、高增塑聚氯乙烯(PVC,如人造革、胶片等)、苯乙烯――丙烯腈(SAN)等。

丁基橡胶、乙丙橡胶(EPDM)、发泡类天然橡胶、腈橡胶(丁腈橡胶)、聚酯合成橡胶、丁苯橡胶(SBR)等。

B组:

醋酸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氟塑料、锦纶(锦纶6、锦纶6/6)、三聚氰胺甲醛、酚醛塑料、硬聚氯乙烯(PVC,如管道、管件等)、聚偏二氟乙烯(PVDC)、聚偏氟乙烯(PVDF)、聚氟乙烯(PVF)、脲甲醛等。

氯丁橡胶、不发泡类天然橡胶、硅橡胶等。

粉末、颗粒、压片状的A组塑料。

烟感:

感烟探测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3.4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3..4.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火灾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按保护面积60平米算下来半径不到五米,也就是说间距不到10米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烟感布置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至广播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1m;

6探测器至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

7探测器至喷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8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9烟感距开水器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如果施工中的照明灯具是嵌入式日光灯,烟感和灯具的间距在30cm左右就可以了

如果是高温灯,距离要适当放大,如果是下垂式的,那就要按周围0.5m内无遮挡物来考虑了。

 

安装在顶棚上的探测器(烟感)的探测器边缘与下列设施的边缘水平间距宜保持为:

1)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

2)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如碘钨灯、容量大于100W的白炽灯等)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3)距电风扇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4)距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不应小于0.1m。

5)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

6)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7)与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净距,一般为1-2m。

 

查规范,可以查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表2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上面的详细的规定,距墙面积要不小于500mm.

 

大空间可根据正方形或长方形布置,aXb≤60(高度6m内)、aXb≤80(高度8m以上12m以内),宽度不大于3m的走廊烟感的距离小于等于15m,对独立房间烟感的保护面积为小于等于80平方米。

另外对大要200mm以上的梁要考虑梁的影响,对大于600mm的梁要分别考虑两侧均满足保护面积的要求。

 

每个烟感应该按保护半径来计算,规范有这方面的数据,最小的烟感保护半径是5.8米(安装间距为9),以烟感为中心,以5.8米为半径画圆,只要能覆盖所有区域就行,另外走廊距离间距不超过十五米就行。

 

温感保护半径为4.4米(安装间距7米),喷淋保护半径1.8米,烟感及温感连接线为双绞阻燃线(ZR-RVS2*1.5),广播(间距小于等于12.5米)也可用这线。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温湿度传感器:

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广播间距不超过25米就行,主要到时房间每处能听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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