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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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办法试行》

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高职院校党的建设,促进民办高职院校规范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高职院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

举办者负责依法推选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

举办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

民办高职院校设立、变更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当于决策机构设立或者组成人员变更后三个月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条民办高职院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优化人员构成,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

鼓励民办高职院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吸收社会公众代表,根据需要设独立理事或独立董事。

民办高职院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由五人以上人员组成,设理事长、董事长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负责人一人,组成人员人数应为奇数。

民办高职院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四条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民办高职院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

第五条民办高职院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按以下规定产生:

(一)决策机构负责人依据学校章程的规定产生。

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二)学校的举办者或其代表可直接进入决策机构。

如举办者较多,则应推选代表参加,但其代表原则上不超过组成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三)进入学校决策机构的学校教职工代表,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经学校教职工公开推选确定。

(四)校长经决策机构聘任后即为决策机构组成人员。

(五)校级党组织书记经上级委任或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

第六条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备案时,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校关于变更组成人员的备案报告;

(二)决策机构关于变更组成人员的决议;

(三)《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原任组成人员信息表》;

(四)《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备案表》;

(五)《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信息表》;

(六)校长聘任书或者聘任文件、党组织书记委任或者批复文件、教职工推选代表记录、党组织推选其他班子成员进入决策机构记录的复印件;

(七)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第七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录

学院文件

〔2021〕号

签发人:

(名字用楷体)

 

学院

关于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的备案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经我校理事会(董事会)年月日研究,决定变更我校理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即由原等位理事(董事),变更为等位理事(董事),其中为董事长、为副董事长,特申请备案。

附备案材料如下:

1.学校理事(董事)会关于理事(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决议;

2.《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原任组成人员信息表》;

3.《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备案表》;

4.《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信息表》;

5.校长聘任书或者聘任文件、党组织书记委任或者批复文件、教职工推选代表记录、党组织推选其他班子成员进入决策机构记录的复印件;

6.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人承诺:

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学院(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备案报告需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

2.《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备案表》需提交一式三份。

学校理事(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应到会人,实际到会人,符合法定人数。

经研究,理事(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同意董事会成员由等位理事(董事),变更为:

等位理事(董事),其中:

为理事(董事)长、为副理事(董事)长。

董事签名:

          

 

 

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原任组成人员信息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学历及技术职称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校内职务

决策机构内职务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决策机构

负责人签名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名

 

 

 

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新任组成人员备案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学历及技术职称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

决策机构内职务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决策机构

负责人签名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名

 

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年月日

省教育厅

意见

(盖章)年月日

备注:

“身份”栏填举办者或举办者代表、党组织书记、校长、教职工代表等。

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信息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国籍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学历及技术职称

 

政治面貌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工作单位电话

 

工作履历(自正式工作起)

起至时间

工作单位及部门

担任职务

从事专业

 

 

 

 

 

 

 

 

 

 

 

 

 

 

 

 

 

 

 

 

教育经历(自高中起,包括主要进修学习情况)

起至时间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本人签名

(签字)年月日

学校决策机构意见

(盖章或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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