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电子政务专网OA系统实施方案与区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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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电子政务专网OA系统实施方案与区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预案汇编

区政府电子政务专网OA系统实施方案与区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预案汇编

区政府电子政务专网OA系统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目的

按照《x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津党办发〔XX〕5号)要求,电子政务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要求政务工作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电子政务是政府部门应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将其职能集成,打破时间、空间及部门分隔的制约,为社会公众及自身提供一体化的透明、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电子政务是一项引领变革的工程。

电子政务建设包括“两网一站”,一是单位内部办公网(内网);二是办公业务资源网(专网);三是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网),即政务门户网站。

x市电子政务专网建成并应用

XX年10月,x市电子政务专网建成并开通。

以市委、市政府为核心节点,以各区县政府为汇聚节点,以市直各委办局为接入节点,用光纤接入方式将各区县政府接入市委、市政府。

实现了市四大机关的高速互联和各区县政府、市直委办局的宽带接入。

专网建成开通后,网络应用开始进行,市信息化办在部分区县和市政府委办局做了9个专网应用试点全部完成,其中我区是试点之一。

XX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将网络应用全面推开,应用先行oa系统通过宽带、高速、多媒体的市电子政务专网向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各委办局下发文件。

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在市专网上向市政府上报信息。

与此同时原下发文件的窄带拨号上网关闭。

XX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应用先行oa系统将提案办理、信访办理、行政复议办理放在专网上进行。

和平区电子政务专网建成

“十五”期间,和平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展开,在建成区政务门户网站的同时,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加快进行,以区政府为核心节点,采用光纤接入方式,将区政府委办局街等副处级以上单位,统一接入到区电子政务信息与网络中心。

完成了机房建设和专网光纤铺设一期、二期工程,实际接入44个节点。

实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大机关的高速互联和各部委办局的宽带接入。

对上与市委、市政府宽带光纤联通,对下将区属各部门光纤接入区政府,实现了市、区、区属各部门三级联网。

在区电子政务专网上安装oa系统软件,从而逐步实现区政府办公自动化,实现在宽带、高速、多媒体的电子政务专网上进行公文传输、政务办理、信息共享、协同办公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达到推进信息化和实施电子政务建设的目的。

二、oa系统的功能

(一)公文传输(公文下发)

区政府下发的各种文件。

包括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区政府文件,全部都在专网上发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经颁布实施,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区政府的各种会议通知在专网上发送的同时,oa系统配合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提醒管理人员。

(二)文件(信息)上报

各单位向区政府上报各类公文,包括:

工作动态、简报、请示、报告、汇报、专题文件等都在专网上进行。

对每一个上报件是否收到,oa系统将自动生成回复。

(三)建议提案办理

区政府将市政府发来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全部从区电子政务专网上发送给各相关单位进行办理。

办结后,各相关单位将办理结果由区专网上报区政府。

(四)信访办理

区政府将信访件从专网上发送给各相关单位进行办理。

办结后,各相关单位将办理结果由区专网上报区政府。

(五)行政复议办理

区政府将市政府发来的行政复议件和区政府接到的行政复议件从区专网上发送给相关单位进行办理。

办结后,相关单位将办理结果由区专网上报区政府。

(六)机要办文

具有收文管理、发文管理、电子邮政、文件柜、公文检索、公文承办、待办件、公共服务等功能。

收文管理:

具有公文登记、查询、打印、排序、修改、删除、移动等功能;

发文管理:

具有类别、查询、打印、排序、修改、删除、移动等功能;

电子邮政:

发件箱会自动生成回执发给发件人;收件箱会根据需要归档到文件柜中,也可以下载到pc机上;

文件柜:

即电子文件柜,由抽屉、公文夹、公文组成,提供新建、修改、删除、打印、复制功能;

公文检索:

提供快速全文检索功能;

公文承办:

包括制定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填写意见、领导或协办部门办件、承办部门办结、办文追踪;

待办件:

接收公文承办正在办理流程的文件;

公共服务:

电话本、常用工具、参考信息等。

(七)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内部信息共享的要求,支持信息资源在政府部门间的交换、共享和公开。

将逐步开展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数据等基础性信息共享工作,为政府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八)档案管理

与x市档案局指定的案卷管理软件无缝集成对接。

本系统档案库可以自动生成x市档案局档案管理软件所要求格式的数据库文件。

本系统加快了以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

提供案卷整理、维护档案库、借阅管理、检索、统计管理、档案库接口等功能。

(九)远程办公

领导同志出差期间,可以自带手提电脑通过各种通讯方式+vpn(加密)登录运行oa系统,在外地即可阅读文件、批示公文、处理政务,进行远程办公。

三、实施步骤

按照“加快应用,逐步推进”的原则,今年,在试点单位试运行的基础上,除因拆迁原因未接入专网的单位外,其他单位自XX年9月1日起一律施行专网办公。

(一)区政府在应用oa系统下发公文的同时,继续由机要通讯送达纸质文件至XX年底,XX年年1月1日起,停止机要通讯送件。

(二)oa系统功能强大。

今年,首先要实现公文下发、文件(信息)上报、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办理、行政复议办理五项业务网上办公;明年,全面推进oa系统应用。

(三)尚未接入区电子政务专网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入网,实现专网办公。

(四)各单位自身局域网建设中oa系统的实施工作,

由各单位根据单位情况与区信息化办公室研究决定。

四、实施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

要步调一致、服从指挥、相互配合、协调办公,确保区电子政务专网oa系统应用成功,确保政务工作高效率完成。

该项工作在区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实施。

(二)确定工作人员

各单位要确定各专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oa系统的实施。

即:

在专网上接收文件、上报公文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办理、行政复议办理等等。

各单位要至少配备一台计算机专门用于接入区电子政务专网,安装0a系统软件,配备用户名和密码,并严禁上互联网,做到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确保安全。

(三)系统管理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工作

负责以上工作的系统各业务管理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工作。

用来接收文件的计算机必须全天候开机显示,随时接收区政府下发的各种公文,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办理,及时下载或打印,及时签阅,及时办结。

尤其是急件办理,如会议通知、区长信箱、上访急件、应急指挥等,必须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用来专门上报信息的计算机也要全天候开机显示,对上报区政府的公文、信息是否收到,要及时进行核对,不得延误,要确保政务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

(四)要认真参加培训

随着oa系统使用的不断深入推进,培训工作的频率和范围将不断加快和扩大,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全面了解、掌握oa系统实施情况,系统管理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熟练掌握oa系统各项业务的操作,确保oa系统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区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群死群伤及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强化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防止重大交通堵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做到组织指挥统一、赶赴现场迅速、信息反馈及时、救援措施有力、工作有条不紊。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

二、组织指挥

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区卫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分局,由副局长王智任办公室主任。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建立联警处置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遇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把交通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二)建立交通事故联警制度。

实行110、122、119三警联动,遇有报警三警种要快速反应,互相连通,并讯速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遇有火灾,消防队员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扑火,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因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交通民警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三)加强现场保卫,确保财产安全。

遇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翻车及不能立即运走的货物,交通民警应与治安民警一起组织现场保卫,划定保卫界线,保护好交通事故的现场财产,以免被盗或丢失,遇有必须立即转移的货物应立即转移。

属于危险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特殊货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疏散围观群众,确保安全。

四、应急响应

(一)建立逐级汇报制度。

凡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对于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民警的责任。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措施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各警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加强各警种及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严格按照部署和分工开展工作。

(三)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医务抢救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要发扬连续作战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同时要充分做好安全防范的准备工作。

(四)所有参战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力求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对在事故处理中消极怠慢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分级响应和程序

应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级响应。

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I级响应。

由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应对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III级响应。

由市公安局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六)信息共享和处理

1.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迅速:

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

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

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可直报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

(七)指挥和协调

1.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获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2.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有关方面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派出应急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现场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4.必要时派应急救援队伍前往支援。

支援队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由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对相关系统职能部门进行协调。

(八)紧急处置

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

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8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区人民政府和安监、监察、检察、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并及时上报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

6.重大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九)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专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估。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应急结束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2.应急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形成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得出经验教训,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特大事故的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二)社会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与社会救助联系,明确获得社会救助的要求及程序,并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流向或发放工作。

(三)保险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为事件影响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保险业务联系工作,与保险机构衔接,明确保险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四)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办组织专家工作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写出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将已发生事故的调查报告和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适时予以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得出事故结论;

4.提供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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