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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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

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

工程项目

电气专业

用户需求书

内部文件号:

13S174-SS-GG-DQ-001

日期:

2018年07月23日

 

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施工图

 

供配电工程用户需求书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CCCC-FHDIEngineeringCo.,Ltd

2018年07月中国·广州

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供配电工程用户需求书

 

专业负责人:

设计:

校对:

审核:

0

2018.07.01

施工图

版号Rev.

日期Date

出版状态DES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1.1工程概况1

1.2环境条件1

1.3系统概况1

1.4设备产品的基本要求5

1.5设备产品的质量保证6

1.6设备产品安全、调试、验收6

1.7设备产品保修、售后服务及培训7

1.8设备产品的铭牌及各种标志8

1.9交货期、运输及包装8

1.10相关费用8

1.11技术资料提交要求9

1.12专用工具10

1.13其他10

第二章柴油发电机组11

2.1总则11

2.2主要技术规范、标准11

2.3环境条件及主要电气参数12

2.4技术性能要求13

2.5主要设备清单15

2.6机组供货范围15

2.7测试及投运的要求16

2.8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18

第三章变压器19

3.1总则19

3.2主要规范及标准19

3.3环境条件及运行条件19

3.4技术性能要求20

3.5试验项目23

3.6接口划分24

第四章高压配电柜25

4.1总则25

4.2主要规范及标准25

4.3环境条件及运行条件26

4.4技术性能要求26

4.5试验项目35

4.6接口划分35

4.7与监控系统的配合要求36

第五章低压配电柜38

5.1总则38

5.2主要规范及标准38

5.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38

5.4技术性能要求39

5.5试验检验46

5.6接口划分47

5.7防腐和防霉48

5.8铭牌48

第六章低压补偿柜49

6.1总则49

6.2主要规范及标准49

6.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50

6.4技术性能要求50

6.5检查和试运行53

6.6防腐和防霉54

6.7铭牌54

第七章直流电源柜56

7.1总则56

7.2主要规范及标准56

7.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57

7.4技术性能要求57

7.5附件61

7.6检查和试验61

7.7防腐61

7.8铭牌62

7.9卖方文件62

第八章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63

8.1总则63

8.2主要规范及标准63

8.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64

8.4技术性能要求64

第九章全封闭式密集绝缘铜母线槽78

9.1总则78

9.2主要规范及标准78

9.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79

9.4技术性能要求79

9.5安装及测试81

9.6产品试验报告83

9.7铭牌及标志、包装83

第十章电力电缆、电线84

10.1总则84

10.2主要规范及标准84

10.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85

10.4矿物绝缘电缆技术参数86

10.5低烟无卤型电缆技术参数88

第十一章电缆桥架、槽盒90

11.1总则90

11.2主要规范及标准90

11.3环境条件与运行条件91

11.4技术性能要求91

11.5施工要求94

11.6检验测试96

第十二章发电机房配套工程97

12.1总则97

12.2主要技术规范、标准97

12.3技术性能要求97

第一章概述

1.1工程概况

广州南站区域地下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为市政配套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广州火车南站东北侧。

总建筑面积约267082m2,地下2层,局部三层,地上仅设置配套公建、建筑出入口及设备通风口。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本项目是对南站核心区交通枢纽规划的重要补充,将实现高铁、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地铁)、长途汽车客运、公交站、出租车站的无缝无风雨换乘,以华南商贸中心(广州南站)核心区交通疏导和舒适换乘功能为主,商务、商贸配套功能为辅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体。

1.2环境条件

1.2.1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属湿热地区,重点考虑台风、湿度、防洪和地震的影响。

1.2.2气象:

最热月14时平均干球温度31ºC;30年一遇最大风速28.3m/s;

1.2.3雷暴:

全年73.1d/a

1.2.4高程:

海拔7.8m

1.2.5污秽:

一般

1.2.6盐雾:

1.2.7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77%(广州地区)

1.2.8地震烈度:

7度

1.3系统概况

本工程电气设计包括建设红线内的内容:

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市政的电力、照明管线设施。

共七册图纸,包括:

第一分册预埋件;第二分册供配电系统;第三分册动力配电;第四分册照明配电;第五分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六分册机电接地;第七分册地面公共建筑;建筑物防雷接地部分的图纸见:

1)土建标段I结构设计施工图第十分册之防雷接地(土建),图纸编号为13S174-SS-JG-(I)-FL-001~13S174-SS-JG-(I)-FL-046;2)土建标段II结构设计施工图第八分册防雷接地(土建),图纸编号为13S174-SS-JG-(II)-FL-001~13S174-SS-JG-(II)-FL-031。

本项目在首层设置10kV开关房,负二层设置10kV综合配电房,分区域设置6个变配电房,其中D1变配电房变压器容量为2×l600kVA,D2为4×1250kVA,D3为2×l600kVA,D4为2×l250kVA+2×l000kVA,D5为2×1000kVA,D6为2×1250kVA,集中冷站区域只包含消防、一级动力用电,预留充电桩用电容量及低压开关柜。

拟采用三路10kV市电电源,两用一备,两用电源每路容量10200kVA(不含集中冷站区域用电),备用电源容量为10200kVA。

设两台低压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发电机组常用功率均为1200kW,分散设置。

预留集中冷站区域变配电房的土建条件,除消防、一级动力用电外,其它机电部分为后期建设。

本用户需求书包括10kV配电室、变电所、控制室及发电机房内的电气设备及管线,主要有柴油发电机组、变压器、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低压补偿柜、直流电源柜、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全封闭式密集绝缘铜母线槽、金属电缆桥架和槽盒、电力电缆和电线、其它设备、材料的要求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规范。

1.3.1低压配电系统

(1)负荷分类

一级负荷: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消防水泵、排风排烟风机、送风补风机、加压风机、排烟风机、废水泵、雨水泵、消防直梯、气体灭火设备、所用电、消防设备房用电、计算机控制中心用电、运营商机房用电、弱电机房用电、通信系统、安防系统、环境及设备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及其它事故仍需工作的用电设备。

二级负荷:

公共照明、导向标志照明、管理区照明、污水泵、电梯和扶梯(消防时无需运行)、生活水泵、污水泵、维修电源及其它为一级负荷服务的用电设施。

三级负荷:

一般照明、景观照明、广告照明、商业餐饮用电、一般空调系统、板换间冷冻水泵、清洁工具、一般服务设施及其它与事故无关(可以断电)的用电设备。

(2)供电方式

一级负荷:

消防用电设备、通信和保安监控系统、计算机系统、生活泵、消防电梯等一级负荷采用低压专用双回路供电方式,其中,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排烟风机、防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配电采用双回路末端切换方式。

二级负荷:

采用单回路供电方式。

三级负荷:

采用单回路供电方式。

(3)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

Ø变电所变压器选用SCB12干式变压器。

Ø高压开关柜选用金属铠装中置移开式开关柜,低压开关柜选用抽屉式开关柜。

Ø高压10kV线路:

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防火电缆。

Ø低压消防配电电力电缆(干线):

矿物绝缘铜芯防火电缆。

Ø低压一般配电电力电缆:

低烟无卤阻燃交联铜芯电力电缆,阻燃[B1]类。

1.3.2照明系统

(1)照明分类及负荷分级

主要包括公共区照明、管理用房照明、设备房照明、导向标志照明、广告照明等;其中急照明为一级负荷,公共区照明、导向标志照明为二级负荷,管理用房、广告照明为三级负荷,设备房备用照明的负荷等级与设备负荷同等级。

(2)配电方式

Ø防火分区内设照明切换箱及EPS,为应急照明供电(应急灯很少的防火分区由邻近防火分区的EPS单独回路供电)。

Ø防火分区内的照明配电室设两个二级负荷照明配电箱,电源分别由变电所不同低压母线供电。

两个照明配电箱交叉向公共区、导向标志照明供电。

Ø防火分区内的照明配电室设一个三级照明配电箱,为管理用房、广告照明等三级照明负荷供电。

Ø设备房内照明、插座及风机盘管由设备房内配电箱供电。

(3)电压偏差

正常运行情况下,照明用电设备端子处偏差允许值(以额定电压的百分数表示)宜符合下列要求:

在一般工作场所为±5%,对于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为+5%~-10%,安全照明和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的照明为其额定电压的+5%~-10%。

(4)照度的要求

序号

房间或场所

参考面

(m)

标准照度值(lx)

标准功率密)W/m2

度值(

1

办公室、管理用房、警务室等

0.75水平面

300

≤9W/m2

2

公共走道

地面

150

≤6W/m2

3

电梯厅、卫生间、保洁间

地面

150

≤6W/m2

4

楼梯间(公共区)

地面

100

≤4W/m2

5

楼梯间、平台、走廊、流动区域等(设备区)

地面

50

≤2.5W/m2

6

车库、车库车道

地面

50

≤2.5W/m2

7

变配电装置室、发电机房、强(弱)电间

0.75水平面

200

≤7.5W/m2

8

变配电控制室、监控室

0.75水平面

300

≤9W/m2

9

风机房、空调机房及水泵房等

地面

100

≤4W/m2

10

仓库

1.0水平面

100

≤4W/m2

11

滤毒室、除尘室、洗消间、扩散室

地面

75

≤3.5W/m2

12

计算机中心、消防控制室、安防控制室

0.75水平面

500

≤15W/m2

13

展厅

0.75水平面

300

≤13.5W/m2

14

商铺

0.75水平面

300

≤11W/m2

15

厨房

台面

200

≤8W/m2

16

餐厅

0.75水平面

200

≤8W/m2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系统

公共区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采用集中供电集中控制型系统,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60min。

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装置、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组成。

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的所有设备、灯具具有唯一地址,系统所有设备均受到监控,以使火灾时能够快速、准确、可靠地提供疏散逃生线路。

首层建筑单体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采用自带蓄电池型灯具,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

变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安防监控中心、弱电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排烟及送风机房等场所,均考虑事故连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照度要求与正常照明一致。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型,备用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

(6)灯具选型

Ø办公室、会议室、管理用房、公众服务用房、控制室、弱电机房等主要为T5荧光灯,配高效格栅带反光罩灯盘,嵌入式安装。

Ø公共走廊、电梯厅等公共区域主要采用LED灯管、灯带、筒灯,吸顶或嵌入式安装。

Ø楼梯间主要采用LED吸顶灯,吸顶安装。

Ø卫生间采用LED筒灯、射灯,配防水防潮护罩,嵌入式安装。

Ø车库、车道采用T5荧光灯,线槽下安装。

Ø变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安防监控中心、弱电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排烟及送风机房等场所采用T5荧光灯,壁装或嵌入式安装,并兼作备用照明,配30分钟应急电源。

Ø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采用防爆型荧光灯,ExdIIBT4,IP66。

Ø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采用高亮度的LED光源;地埋灯的防护等级为IP54。

1.3.3建筑物防雷

为人员密集场所,按第二类防雷建筑要求设置防雷设施。

1.3.4接地安全及等电位措施

接地保护采用TN-S系统,建筑物内的PE线与N线应严格分开。

电力系统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及弱电系统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

1Ω。

电气设备的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电缆桥架、金属线槽、配电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插座接地孔、电动机、距地面高度小于2.5米的灯具、其它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与接地保护线(PE)可靠连接,当采用

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1.3.5其他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要求详见其他相关章节。

1.4设备产品的基本要求

1.4.1投标前,承包人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如发现文件中有疑问或矛盾,应立即向招标方询问,请招标方补充、澄清,否则按发包人的实际要求和理解执行。

1.4.2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设备产品的品质、性能和使用寿命需满足相关要求。

所有货物必须是崭新的、技术成熟的,软件版本是最新的。

1.4.3本需求书仅表示对电气设备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图纸、参数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性能符合或优于本需求书要求的设备、材料。

1.4.4投标时提供的产品资料必须是“原件”而不是“复印件”,所提供的图纸必须清楚完整。

资料、文件、图纸中所涉及到的计量单位,除发包人另有说明外,一律采用公制单位。

1.4.5承包人应确保其所供设备及其附件等的完整性,包括合同文件遗漏的一切事项,只要这些事项可以确定是保证承包人所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所必须的,都应该被认为包括在合同之内。

1.4.6承包人应负责设备产品的安全和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1.4.7当本用户需求书与合同不一致时,以合同条款为准。

1.5设备产品的质量保证

1.5.1设备供应厂商须具有不少于五年制造同类产品的经验。

配电箱等应取得3C认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1.5.2一切设备、材料和工艺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1.5.3电气设备产品的加工、制造由设备供应厂商直接生产,不得对外委托。

1.5.4电气设备产品的各种部件,如设备供应厂商不能生产,由设备供应厂商直接到生产厂订货,供货厂不得委托第三方转供。

1.5.5设备供应厂商对外购部件进行入厂检验,并作为电气设备产品出厂检验内容,其检验内容随产品交发包人。

1.5.6消防设备、材料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认证。

1.6设备产品安全、调试、验收

1.6.1产品到货前,发包人可派人员到生产厂进行出厂验收,施工中设备供应厂商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配合施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直至验收。

1.6.2试验时如果发包人不能按时到场,在得到发包人允许后方可单独进行试验。

所有试验结果需由发包人确认批准。

试验验收后,并不减轻或减少承包人对设备所负的责任。

1.6.3满足下列条件才被认为验收合格。

承包人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且货物的技术性能完全符合需求书的规定。

性能测试、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已解决,并获得发包人的同意。

试运行性能满足要求,且连续正常运行超过30天。

1.7设备产品保修、售后服务及培训

1.7.1从发包人出具正式验收合格证书之日算起的二年内为设备的保修期(另有特别注明者除外),在此期间,承包人应该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更换,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者,由承包人承担事故责任。

1.7.2电气设备产品的寿命应符合国家标准(已注明的按注明要求),保修期之后,设备供应厂商对产品应提供售后服务,发包人所需的设备、零件供应厂商不应高于市场价售于发包人,并配合安装、调试。

1.7.3要求设备供应厂商在广州地区设有永久性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三年以上设备运行服务经验的技术工程师。

该服务必须是每天24小时内提供的,在接到报修通知后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工作,直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

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发包人的维修需要。

1.7.4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质保期内设备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承包人应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被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之日重新起计。

1.7.5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承包人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承包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发包人。

报告一式两份。

1.7.6设备供应厂商应派经验丰富的授课人员负责对发包人的维修、操作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使发包人人员能全面掌握系统的操作、维护等技能。

工厂培训:

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技术人员进行工厂培训,以达到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现场培训:

承包人应在设备调试完毕后进行免费的现场培训,给予发包人技术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指导和演示,达到实际常规操作、进行零件的拆装、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1.8设备产品的铭牌及各种标志

1.8.1设备的铭牌上应有设备名称、生产厂名、商标、型号、制造日期、出厂编号、防护等级、标准号、主要技术规格。

1.8.2所有设备(包括辅助设备)所用的铭牌、指示、警告指示必须有中文表示,不带中文铭牌和指示的产品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铭牌应能防止气候的影响和腐蚀。

1.9交货期、运输及包装

1.9.1交货期:

按工程具体要求。

1.9.2交货地:

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1.9.3设备产品包装,运输至交货地点由承包人负责,其包装应满足室外运输、储藏的防高温,防雨淋、防震措施,包装箱外应有所需标识,随包装箱所带文件齐全。

1.9.4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设备(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承包人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

1.9.5设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或同等的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并安全可靠的抵达目的地。

1.9.6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单独分箱包装,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合同号和设备清单及编号,易于区分。

1.9.7设备包装箱内应有下列资料一式三份:

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检验记录、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随箱清单、易损件图纸、解体交货的设备清单。

1.9.8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

1.9.9封闭式组合电器的运输、贮存,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制造厂应提供有关资料。

1.9.10仓储要求:

承包人须按工程实际进展安排设备的进场时间,并负责进场设备的仓储保管。

1.10相关费用

1.10.1发包人需要派技术人员到工厂进行监造和参与工厂检验和监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10.2属于承包人责任的是:

所有深化设计与设计联络工作、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提供、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或安装督导)、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保障等。

1.11技术资料提交要求

1.11.1所有技术文件均应提交发包人确认、批准。

承包人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时效性负完全责任。

如果发包人认为技术文件不能满足需要,有权向中标品牌厂家要求增加必要的技术文件。

当发包人要求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时,承包人应及时提供。

1.11.2需要提供资料:

承包人应编制一份详细的计划表供发包人核准。

该计划表包括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装运等有关重大步骤的时间、地点,以及承包人提交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

该计划表必须满足发包人设计、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的进展要求。

提供设备尺寸和有关土建安装要求图纸,一式六套。

各类图纸(系统原理图、设计图、装配图)及设计图纸,一式六套提交发包人。

承包人应完成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和试运行报告,以及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六份提交发包人。

1.11.3设备产品到场时承包人需提交操作与维修手册,使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能事前熟悉所安装的设备。

需要提供的手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技术手册(描述设备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

(2)操作手册;

(3)安装手册;

(4)维护手册;

(5)保护装置及监控装置使用、维护手册;

(6)软件使用说明书。

手册内应包括控制程序、操作和维修的程序。

每一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的资料:

(1)所有设备的规格及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保证书各三套。

(2)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

(3)建议定期保养期及项目。

(4)建议紧急安全程序。

(5)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6)图纸(设备制造前需要提供的图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7)装置外型图、结构图、排列图;

(8)装置组装图;

(9)二次接线原理图;

(10)二次接线端子图。

技术文件(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设备需求书;

(2)设备及其主要部件和系统的最终说明书;

(3)计算过程及结果;

(4)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特殊试验报告;

(5)设备的主要部件的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耐压鉴定文件等。

(6)主要材料进货单、入厂检验报告和进口材料的商检报告。

(7)产品合格证。

(8)按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9)按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提供的商品、备件清单。

(10)设备采用的相关标准。

1.12专用工具

承包人必须提供必要的、全新的和完整的检测与维修(包括必需的附件、简体中文操作手册)所需的专用工具一套。

设备试运行时,承包人应负责将所有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单独装箱直接交付发包人。

1.13其他

若本需求书与项目所在地供电管理部门负责的市政供电(即外电部分)设备材料(如变压器、高低压柜等)的要求不一致时,则以项目所在地供电管理部门和相关电力设计单位的要求为准。

第二章柴油发电机组

2.1总则

本用户需求书包含柴油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检验、试运行、交付的最基本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的详细规格以及承包人的责任。

柴油发电机组为风冷型,机组为应急自启动型。

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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