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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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附件:
项目概况
广深高速公路南头宿舍楼、办公楼及综合楼隔热层更换及防水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描述
1.工程地点:
深圳市广深高速公路南头生活基地。
2.施工说明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办理施工公告、施工方案评审与施工许可审批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各类施工标志,配备专门人员维护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秩序,加强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管理,确保自身作业安全和生活区内人员安全。
各类施工车辆行驶道路所需缴纳的通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说明
(1)主要工程内容:
1.拆除原办公楼、宿舍楼上部原隔热层,并拆除原楼面砂浆层4-6cm,拆除至外露楼面板混凝土。
2.楼面清理后铺设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楼面浇筑细石混凝土厚度4-6cm,需泵送。
4.做聚氨酯防水涂料防水层,上部采用砂浆找平。
5.采用轻质隔热层铺面。
(2)本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为确保工程质量,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指南要求。
广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宿舍修缮工程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描述
1.工程地点:
东莞市虎门镇广深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心。
2.施工说明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办理施工公告、施工方案评审与施工许可审批费用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各类施工标志,配备专门人员维护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秩序,加强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管理,确保自身作业安全和生活区内人员安全。
各类施工车辆行驶道路所需缴纳的通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说明
(1)主要工程内容:
1.管理中心D、E栋宿舍楼室内修缮。
2.培训中心二楼后排16间,四楼26间客房室内修缮,二、四楼大堂和走廊墙面及天棚面修缮。
(2)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3)为确保工程质量,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指南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上的金额为准);
2、2017年的营运资本(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4、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中至少2年盈利。
注:
1.若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注册金额,则需要打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除注册资本金外,以上数据均以由独立于投标人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财务报表须完整并清晰可辨。
附录3-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2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维修专项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
注:
上述业绩要求时间:
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外,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人)
资质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工程师,
担任过不同已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职务不少于2次,
具有贰级或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程师
1
中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
担任过不同已完工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不少于2次,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注:
1、所报人员均应附有效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效。
2、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份数符合规定,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实质性资格响应: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法人名称变更时,还应提供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实质性资格满足资格后审条件的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要求)。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担保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担保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4)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或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份数符合规定,内容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提供独立的投标报价,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仅可提交一个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具有防伪水印的固化工程量清单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如机械设备、材料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其它因素:
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
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人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预算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的预算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总的最高投标限价(元)
大写
小写
2480369
合同段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各自最高投标限价(元)
I
广深高速公路南头宿舍楼、办公楼及综合楼隔热层更换及防水工程
大写
小写
1232374
II
广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宿舍修缮工程
大写
小写
1247995
投标人报价即不能超过总的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超过合同段各自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仅投标人总报价参与投标报价的得分计算。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摇珠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共31个球,一次性摇取一个球确定下浮率。
(注:
下浮率范围控制在5%~8%浮动区间)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3)有效评标价的范围:
有效评标价的范围:
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
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0.98。
备注:
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精确至个位整数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4
(1)
评标价得分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F1—投标人报价得分;
F—投标报价所占权重的分值,F=10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3;若D1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注: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
(2)
其他因素
0分
无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及评标组织”,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第4款”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
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2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款修改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对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
3.3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至第3.3.5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3.5.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5.1款修改为: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3
增加3.5.3款:
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8
增加3.8.3-3.8.10款:
3.8.3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投标人2017年营运资本(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较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视企业业绩情况、净资产、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组织设计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3.8.4按照上述第3.8.3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不多于3名中标候选人。
3.8.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6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7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8.8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此类推。
3.8.9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8.10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或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或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