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企文规书店加盟经营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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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企文规书店加盟经营协议书
扌店加盟经营协议书
甲方: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
身份证号码:
店。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加盟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总部以正宗、正版、健康、高尚”为连锁事业及经营理念。
2.加盟店在总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加盟方式
止。
2.经营范围:
图书、报刊、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等批发零售。
第三条加盟期限
第四条加盟费用与付费方式
一次性付清。
约行为,协议期满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商标、商号和标识
1.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和特制的标识用品及特订设施、设备,其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制作费用和相关成本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2.加盟店不得擅自扩大许可商号和标志的使用范围或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3.加盟店不得将许可的商号和标志再许可给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给他人。
4.加盟店不得自行制作或者使用与许可商号和标志相似或者变形商标。
5.加盟店需要使用总部的相关用品时,按成本价支付。
第六条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1.加盟店享有总部统一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并须履行相应义务。
2.加盟店可以参加总部组织的广告宣传和特卖促销活动及其它统一的活动。
3.加盟店需要发布有关连锁事业的对外广告和宣传材料时,须使用由总部正式提供或经总部书面认可的资料,并按总部指定或认可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商品信息管理
1.加盟店须按总部统一要求配置连锁店网络化管理所需的电脑、进销存软件和上网线路,其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2.总部向加盟店收取网络运营服务费。
第八条人员培训
1.总部免费为加盟店培训店长、店员、收银员。
2.加盟店承担与培训有关的一切费用。
3.加盟店聘用门店人员须报总部备案。
第九条配送、销售和退换货
1.总部为加盟店确定初始配货基数。
2.总部及时向加盟店通报新品到货情况,并根据加盟店的情况主动为加盟店配送货品。
3.
加盟店可随时到总部主选,也可电话、传真请配,补货每满一件(图书
4.
甲方要求加盟店图书经营年周转两次以上,如达不到该指标,则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5.加盟店不能顺利销售出去的产品,在不超过规定期限且产品完好无损的前提下,可按原出货价进行货物调换(运费由乙方承担),但退货额不得超过配
6.总部提供的商品,加盟店须依照总部提供的零售价格及政策进行销售。
7.总部定期统一调配加盟店的滞销商品,加盟店须予以配合。
8.加盟店必须按甲方统一管理的要求每日将销售情况传回甲方电脑中心。
告》,同时制定出下个月的《销售计划》并报总部核准。
10.总部为加盟店主发的货品,其所有权在总部。
11.加盟店在总部主发货以外进货,以现金支付,其所有权在加盟店。
12
.加盟店自行采购的商品,总部有知情权。
报收回其加盟权。
第十条财务结算
1.加盟店应执行总部有关加盟连锁的记账方式和结算方式的规定。
2.加盟店的销售税项由乙方申报、支付。
3.加盟店图书音像经营因丢失、污黄残旧等原因造成的盘亏由加盟店自行负担。
4.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提供给加盟店的图书音像等进行实地盘点,如出现不符,加盟店按甲方供货数减除实地盘点数,为销售数,无条件地补足款项,
视作销售处理。
6.加盟店须于每次缴纳季度特许权使用费将上季度网络运营服务费上缴总部。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协议到期没有续签自行终止。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总部或加盟店无法继续经营时,协议自行终止。
3.加盟店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者不可能继续经营时协议自行终止。
4.加盟店的重要财产转给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时,协议自行终止。
5.加盟店擅自转让经营权或者擅自改变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时,协议自行终止。
6.
亏,
协议终止时,甲方配送图书由甲方回收(污黄残旧之商品视作加盟店的盘亏,甲方不予回收);乙方投入的设备商品归乙方收回。
7.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8.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次,视为违
1.加盟店被媒体暴光批评或者每个经营年度顾客投诉超过约。
2.加盟店被工商、税务、城管及文化市场管理等行政机关查处,视为违约。
3.加盟店没有遵守总部的财务规程,视为违约。
4.总部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视为违约。
5.
加盟店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视为违约。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图书公司加盟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应通过友好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
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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