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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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土建专业监理
实施细则
现行版本
A
修改状态
0
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写人:
1.工程概况............................................................................................................1
2.编制目的………………………………………................................................2
3.监理目标……………………………………………………….……………...2
4.监理工作范围……………………………………………………...………….2
5.监理依据…………………………………………………………….………...2
6.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3
7.质量控制……………………………………………………….……………...3
8.进度控制…………………………………………………………….……..….9
9.投资控制………………………………………………………………………9
10.安全文明施工控制……………………………………...…………………...9
11.信息管理………………………………………………………………….…11
12.监理工作制度…………………………………………………………...…..11
13.监理平行检验范围……………………………………………………...…..11
14.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12
15.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网络图……………………………………………...…...13
16.监理流程………………………………………………………………...…...14
1、工程概况
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站址位于原换流站以北,紧邻换流站北侧围墙。
优化后站区总占地面积为12.266ha,围墙内占地面积10.262ha。
项目法人为国家电网公司。
工程要求于2008年07月28日开工,2009年12月31日竣工。
其中土建主体工程2008年02月28日完工(陆续交安装)。
1.1.2工程规模
灵宝背靠背换流站建设规模如下:
表1—1
项目名称
本期
备注
直流输送功率
750MW
500kV侧换流变压器(单相三绕组)
(3+1)300.87MVA
其中一台备用
330kV侧换流变压器(单相三绕组)
(3+1)299.1MVA
其中一台备用
500kV侧交流滤波器
(3+2)90MVar
含一小组备用
330kV侧交流滤波器
(3+3+2)60MVar
500kV交流线路
1回
330kV交流线路
4回
500kV交流高抗
190MVar
330kV高压站用变
175MVA
考虑了远期负荷
35kV电抗器
160MVar
10kV/400V站用变压器
22500KVA
仅本期规模
2.编制目的
为便于本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使《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成为可操作条款,为本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3.监理目标
3.1质量:
单位工程优良率≥90%,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其中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优良率100%,确保达标投产,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3.2工期:
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和阶段性里程碑工期按计划实现
3.3投资:
严格控制在合同价款内。
3.4安全: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重伤事故及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4.监理工作范围
对施工监理范围的土建工程项目,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
5.监理依据
5.1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签订的工程项目监理委托合同
5.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及有关附件。
5.3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蓝图及技术说明书等)。
5.4施工过程文件(包括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施工图交底会审文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实施条款等)。
5.5国家、建设部及行业颁发的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验评标准。
5.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5.7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5.8建设工程文件(包括征地文件、初设审查文件等)。
5.9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10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及灵宝换流站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制度
6.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
6.1监理人员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向业主提供满意的监理服务。
6.2认真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定,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6.3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4每天填写监理日记。
6.5监理工程师以巡视、旁站和文字指令等方式进行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六个坚持:
6.5.1坚持没有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6.5.2坚持现场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准施工;
6.5.3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
6.5.4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6.5.5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6.5.6坚持做到技术资料不齐全、不正确、不工整不验收。
7.质量控制
7.1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7.1.1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内容,正确地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7.1.2施工图会审前监理人员应先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收集施工图中的差错和不合理的地方,特别是制造厂的设备图纸与施工图之间的接口矛盾的地方。
7.1.3施工图审核成果,通过审核纪要作为设计院补充文件,视作设计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7.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的审核与实施
7.2.1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后,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7.2.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内容主要有:
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表,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的选定,施工组织机构,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
7.2.3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内容:
项目概况及工程量;对参加作业人员的要求和应具备的资格;作业所需的机具、工具、仪器、仪表的规格和要求、质量标准,作业前后做的准备和应具备的条件,作业的主要方法及作业程序,作业质量标准,验评项目划分,主要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7.2.4审查完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签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
7.3设计变更通知单,工作联系、通知单等施工文件的签发。
7.3.1监理部收到设计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分发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设计工代签发手续是否完备,变更的情况是否属实可行,重大变更的部位影响较多较大时,应建议业主组织审查会。
审查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7.3.2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等送监理部后,分发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总监理师签发。
7.4停工令和复工令的签发
7.4.1现场施工存在下列问题时,应签发停工令:
7.4.1.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7.4.1.2隐蔽作业未经检验,而擅自封闭者。
7.4.1.3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扩大的情况。
7.4.1.4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7.4.1.5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更改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7.4.1.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7.4.1.7擅自让未经监理部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
7.4.2口头通知停工有效时间为2小时,以便汇报研究以及写出书面通知。
7.4.3关键路径上的施工项目口头通知停工后,应向业主汇报,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下达停工通知单。
7.4.4在停工期间内切实按要求进行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复工单,总监理师签发复工通知单。
7.5工程验收
7.5.1隐蔽工程验收
7.5.1.1土建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主要有:
地基验槽、桩基工程、钢筋工程、地脚螺栓、预埋套管、站区接地网、地下防水防腐工程、地下地上砼结构工程等。
7.5.1.2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整理好各项施工记录,技术检验记录及有关材质证件和试验记录文件,填写申请报验单,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7.5.1.3监理部接到隐蔽验收报验单后,先查阅施工记录及有关文件,然后现场抽查测量,确认具备隐蔽条件后,才能进行隐蔽工作(其中有些隐蔽项目应由监理牵头组织联合检查验收)。
7.5.1.4隐蔽工程验收完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签证单。
7.5.1.5隐蔽工程验收设计院必须参加的项目,一定要有设计工代参加,还应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7.5.2检验批验收
7.5.2.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7.5.2.1.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7.5.2.1.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其中允许偏差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每项均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能有严重缺陷。
7.5.2.1.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7.5.3分项工程验收
7.5.3.1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7.5.3.1.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7.5.3.1.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5.4分部工程验收
7.5.4.1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7.5.4.1.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7.5.4.1.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7.5.4.1.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7.5.4.1.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7.5.5单位工程验收
7.5.5.1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7.5.5.1.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7.5.5.1.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7.5.5.1.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7.5.5.1.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7.5.5.1.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7他专业的人员参加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6中间交接验收
7.6.1500KV配电装置、330KV配电装置、500KV交流滤波器场、330KV交流滤波器场等土建部分基本完成后,具备设备安装条件时,需进行中间交接验收。
7.6.2未交验前,土建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向监理部提交报验申请和自检及其它有关验收资料,同时做好有关工作。
如:
在构筑物标明纵横中心线、定位线、标高;场地沟道清理干净;室内脚手架拆除;各层平台、步道、梯子及永久栏杆安装完毕。
7.6.3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交来的交验申请和自检资料后,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机务工艺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土建安装专业人员作预验收检查,认真核对交验范围所具备的条件,提出整改项目,确实具备交安条件后,监理部再组织业主、设计院及施工单位土建安装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中间交接验收。
7.7原材料、半成品、加工件等跟踪管理
7.8.1无论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件等,都应有与实物相符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7.2钢筋、水泥、砼外加剂、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后,应现场抽检,确定合格才能使用。
钢筋工程属隐蔽项目,工程部位使用的数量、规格等级应作详细记录。
7.7.3搅拌站的砼到现场后,应按规定留置标准试件,监理工程师可随机抽样做试块。
7.7.4工程使用的特殊材料和新材料,采购前应先看样品,在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采购;到货后按规定取样试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
7.8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
7.8.1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标准范围,而需要返工或将形成永久性缺陷,均属质量事故。
7.8.2质量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立即去现场
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程度和性质。
7.8.3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或主持质量事故的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责任单位上报的质量事故调查及分析情况,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7.8.4记录质量事故,由监理工程师处理,并将事故原因、性质、程度、责任单位、处理结果填入表格,记录在案。
7.9现场巡视及重要旁站监理要求
7.9.1监理人员每天除正常的验收工作外,每天至少到自己分管的施工点巡视一到两次。
7.9.2土建工程巡视检查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
7.9.2.1作业点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标准、图纸、工艺等施工。
7.9.2.2地下结构、地下设施布置复杂,施工时是否遵循先深后浅,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特别是大型动力设备基础等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的措施进行。
7.9.2.3施工的原材料、预制件、加工件、外购件等是否与图纸和技术合同的要求相符。
7.9.2.4设备构支架等的施工,是否有详细的施工记录和检测记录,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9.2.5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三级检验制,上道工序未完是否就开始下道工序。
7.9.2.6对发生变更的部位,施工单位是否已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
7.9.2.7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按已批准的措施进行。
7.9.3巡视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先口头说服制止,令其改正。
否则,签发整改通知单或停工令。
7.9.4除上述巡视工作外,重要施工项目还应进行旁站。
工程中需旁站的项目有:
大体积砼浇捣;设备基础上结构予留孔洞及螺栓就位;主控楼、综合楼各层楼面梁、板、柱砼浇捣;构支架吊装;各种设备吊装;大型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等关键部位。
7.9.5旁站监理除重点检查及巡视检查,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施工专案是否按审批的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执行;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施工员是否在现场;关键部位施工,是否由熟练的技工操作;重要吊装施工是否人员组织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7.9.6监理人员现场巡视和旁站监理结束后,要及时将所发现的情况记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重要问题还应及时向专业组长或总监汇报。
8.进度控制
8.1审查施工单位月、季度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每月上报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8.2准确掌握施工进展情况,发现施工过程的进度偏差及时向总监报告。
并协助施工单位合理调整资源配置,使土建交付安装工期满足网络计划要求。
8.3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其他因素延误工期,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再由业主核准。
9.投资控制
9.1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加强合同管理,减少或杜绝对方提出的索赔机会。
9.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月、季度工程进度款统计报表,实物工程量报表,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量意见,防止提前支付工程款。
9.2.1工程量只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
9.2.2超出承包合同范围的工程计量,由施工单位做出预算,监理工程师审定工程量,签署监理意见,最后经业主批准。
10.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10.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0.2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
10.3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10.4司吊人员、起重工须持证上岗。
10.5卷扬机、塔吊、门吊、吊车等起重机械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
以上起重机械且应铭牌规定安全规程、规范。
10.6构支架、设备吊装等重大吊装施工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措施。
安全措施须经监理部认可、业主审批后实施。
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10.7尽可能避免垂直交叉施工。
确需垂直交叉作业,须有严格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0.8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评比活动。
11.信息管理
11.1收集整理有关工程项目文件、会议纪要、重大事项记录。
11.2坚持每天写监理日志,详尽记录当天监理活动。
每周、月编写工作范围内的周、月报信息。
12.监理工作制度
12.1详见《灵宝换流站扩建工程监理部监理工作制度》。
13.监理平行检验范围
灵宝换流站扩建工程的监理平行检验范围主要是:
1、地基工程:
500KV侧交流滤波场构架及设备支架、330KV侧交流滤波场构架及设备支架、站用变压器区、综合楼、设备楼、主控楼等构、建筑物基础的土方开挖及部分构筑物的地基处理工程。
2、混凝土工程:
主要包括500KV侧交流滤波场构架及设备支架、330KV侧交流滤波场构架及设备支架、站用变压器区、综合楼、设备楼、主控楼等构、建筑物的零米以下基础、部分附属设备基础及上部砼结构等混凝土工程。
3、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及焊接质量;钢结构安装工程的尺寸偏差等。
4、其他工程: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砌筑工程、装饰工程、建筑物给水排水及取暖工程、防腐工程、单位工程定位放线等等。
14.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15.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网络图
灵宝背靠背换流站扩建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网络图
16监理流程
10.1服务程序描述
为使监理工作规划化、标准化,依据项目法人所明确的监理范围,制订以下服务程序规划:
本规划制定了监理服务工作程序17项,其目录如下:
程序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程序二、设计监理工作程序
程序三、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程序四、招标监理程序
程序五、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程序六、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程序七、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程序
程序八、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程序
程序九、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
程序十、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程序十一、施工图会审工作程序
程序十二、工程变更程序
程序十三、工程停、复工程序
程序十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程序十五、工程竣工预验收和阶段性(中间)验收程序
程序十六、竣工验收监理服务程序
程序十七、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