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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台基坑放坡开挖施工方案

XX大道东延及枢纽集散系统工程

承台基坑放坡开挖施工方案

 

瓯海大道东延及枢纽集散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О年月

瓯海大道东延及枢纽集散系统工程

承台基坑放坡开挖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_TF50-201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076-95

《瓯海大道东延及枢纽集散系统工程两阶段设计图纸》

2、工程概况

本线路墩柱承台埋深较浅,承台开挖范围内为回填土、粘土以及亚粘土。

故采用放坡开挖,坡度为1:

0.75,中部为承台,坑底每边加宽1.0m的工作面。

受到地下水以及降雨天气的影响,应在基坑内设置排水明沟、集水坑。

3、工程管理体系和施工组织

项目经理

技术质量部

工程部

安保部

路基工区

桥梁一分区

桥梁二分区

3.1工程管理机构

 

图3-1工程管理机构图

3.2施工组织

本工程基础为桩基承台基础,承台埋深在1.3m-3.95m范围内。

根据现场情况,拟采用反铲式挖土机进行整体开挖,开挖时由东向西进行施工开挖,坡比为1:

0.75,开挖长度及宽度为基础承台边向外1.0m,以便做排水明沟并为后期承台施工提供工作面。

如有特殊情况再加大放坡或设置支护。

根据设计基底标高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土方平衡严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与少挖,把基础回填的土方堆放场地内,其余多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至弃土堆。

在基槽开挖期间,测量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施测基坑边线及基底标高,确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预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机撞击管桩与扰动基底持力层。

在基坑旁挖设集水井,井内集水用泥浆泵抽至周围排水沟。

在基坑四周用铁丝网栏做安全围护,以防行人跌入坑内,基础工程施工期间,扎路架供人员上下作业。

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集水坑积水、潜水泵抽水,保证基坑底部无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机开挖至桩顶面设计标高向上20cm处后,人工开挖余土,开挖的土方就近堆放于基坑内的空地,以便于以后的基坑回填。

多余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

机械开挖时,人工跟进清理基坑底及边坡、开挖排水沟。

基坑开挖后,安排专人负责排水。

4、施工准备及流程工艺

4.1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施工前通知测量人员做好技术准备,以保证施工的准确性和效率要求。

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向所有参加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必须使每个操作者对施工的要求和步骤清楚明了。

(2)通行:

提前办理好车辆所需的通行证,并负责在施工前对所有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3)现场准备

a)提前做好土方开挖的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各项措施。

b)沟槽两端及挖土操作面各布置2个探照灯,保证夜间施工照明。

c)测量人员随时撒线,保证开挖线各部尺寸与标高。

d)妥善处理好相关交通部门关系,并作好开工前的扰民工作。

4.2工艺流程及工艺

施工放样

原地面测量、确定开挖范围

按照开挖坡度撒出开挖轮廓灰线

降水、排水

坑外排水沟、截水沟、井点降水设置

开挖基坑

坑内集水井排水

人工清理

边坡整理,观察边坡稳定性

 

图4-1承台基坑开挖流程

(1)基础的施工定位放样:

基坑开挖施工前,先进行承台的定位放样工作,将设计图纸上的承台位置准确的设置到桥址上。

根据桥梁中心线与墩台的横纵轴线,推算出垫层边线定位点,往外加宽1.0米工作面宽度,画出基坑开挖轮廓线。

(2)基坑降水、排水

由于温州地处沿海,降水充沛,且地下水位较高。

故在有些地方开挖的时候会有地下水涌出,故需根据地质需要采用井点降水和四周明沟排水相结合的方法。

a)井点降水设置

在基坑开挖前,沿开挖基坑的四周、或一侧、二侧埋设一定数量深于坑底的井点滤水管或管井,以总管连接或直接与抽水设备连从中抽水,使地下水位降落到基坑底0.5—1.0m以下,以便在无水干燥的条件下开挖土方和进行基础施工。

b)基坑排水设置

基坑采取明沟排水,集水井集水,真空泵排出基坑外,确保坑底无明水,以防地下水和雨水浸泡,保证土方工程的质量。

基坑内四周设15cm×15cm排水沟,四周纵坡2%,便于四周流水流入排水沟。

开挖排水沟必须拉线进行,确保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基坑表面的积水通过排水沟流入集水坑,然后再通过潜水泵或污水泵将集水坑内积水排出基坑外。

4.3基坑开挖及加固

基坑缘边应留有护道,静载(弃土及材料堆放)距坑缘不小于0.5m,动载(机械及机车通道)距坑缘不小于1.0m;堆置弃土的高度不得超过1.5m。

开挖前,确定预留回填土堆放位置,并对其进行压实,并且加固堆载侧边坡,防止堆放预留回填土以后边坡受压破坏。

在基槽开挖期间,测量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施测基坑边线及基底标高,确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预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机撞击管桩与扰动基底持力层。

清理整平以后迅速浇筑垫层,防止基地土水分流失,导致土体膨胀。

垫层应比承台外侧宽15cm,厚15c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

4.4基坑开挖注意事项及要求

(1)开挖前注意天气,避免降雨天开挖或者基坑长期暴露在雨中导致的边坡稳定性隐患;

(2)开挖前压实预留土堆放位置,并及时对未压实侧卸载;

(3)弃土、破除的桩头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放;

(4)注意控制,避免超挖,防止挖机撞击管桩与扰动基底持力层;

(5)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

(6)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

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开挖稳定性及土方量计算

5.1放坡稳定性计算

承台开挖范围内,均为回填土或粘土,其内摩擦角为

粘聚力c=12kPa,土重度为19kN/m3。

基坑开挖最大高度3.95m,按照4m开挖计算器最优开挖坡度

即由

查表可得坡度β=83°,此时土坡坡度为1:

0.12,此时基坑土方开挖最小,但是坡度较陡,考虑温州地质陡坡稳定性较差,应放大坡度开挖,放大到1:

0.75。

当土坡坡度为1:

0.75,坡度β=53°。

当坡度β=55°,稳定系数Ns=0.09;

当坡度β=50°,稳定系数Ns=0.07;

由线性内插法,可得当β=56°时:

所以可得,在此情况下土坡极限高度

最大开挖深度为PBH51#,其开挖深度为3.5m<7.5m。

故,本工程所有基坑开挖放坡坡度取1:

0.75安全。

5.2基坑开挖土方量计算

以本工程最大开挖量PBH51#承台开挖土方为例

图5-1承台基坑开挖示意图

计算有

其中包含桩头,设计每节桩头凿除长度为

,桩径

,此处承台包含有

根桩,故所含桩头总体积为

故挖土体积为

根据设计,承台表面积158.765㎡,高h=3.5m,其体积

回填土踏实系数为0.87,松散系数为0.87。

则有

可得

每车运土方为14m³,则所需车数为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1质量隐患预防措施

(1)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6.2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管理目标:

加强管理,严格施工、精心操作。

加强对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整体工程质量合格。

(2)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成立工程质量攻关小组。

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由技术、质量、材料等人员为成员,组织质量提高攻关工作。

项目配置专职质检员,组织班组自检,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按质量保证体系运作。

(3)建立正常的质检制度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

所有施工管理人员要熟悉图纸,审查图纸,在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消除设计错误;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会审交底和各工种的技术交底。

(4)坚持三检制度和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充分尊重质检员的意见;凡隐蔽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

(5)工程施工中每道工序,均执行质量交底和技术交底制度,并作好记录。

(6)执行“三检制”,每道工序必须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表。

(7)及时、准确作好各项施工原始记录,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原材料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复检,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场和使用。

(9)做好砼试块、钢筋试样的实验工作,每天不少于一组试块,更换水泥品牌或换搅拌站时要及时加做一组试块。

(10)认真、及时地做好各工序的施工记录和日志,并及时汇总。

(11)按照监督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要求,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系统,实施工序跟踪检查,切实作到在施的每一项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3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我公司的一贯制度,在本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安全生产法》等规程和法规,实行我公司多年来的安全责任制,作好安全生产日记,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达到如下安全目标:

创安全文明工地,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6.4基坑开挖、支护应急预案

(1)边坡位移超出允许值的处理措施

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过程中,由于破坏了土层中的原有的应力平衡,坡面肯定会发生变形,直到达到新的平衡。

为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即在坡顶上口外翻的砼面上用经纬仪设置观测点,对坡面的位移进行观测;同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地面和周围墙面等注意进行观察。

最大坡面变形量不能超过3‰H(H为基坑深度)。

当发现坡面的安全存在问题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如观测点累计位移量超过3‰,应停止当前开挖,并对边坡进行增加加固处理;

a)注意周边现场管线情况,杜绝管道水渗漏,对于地下渗水抽水效果不明显时,及时增加潜水泵,一定要将其抽出。

同时对地表水亦应做好排水工作,不能使其渗入,特别是在基坑周围不得有渗水井的存在。

若发现基坑四周有地下管线跑、漏水的现象时,一定要将其处理妥当。

基坑四周坡顶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以保证施工机械以均布荷载的形式作用于坡面;

b)开挖与支护施工一定要同步进行,安排好各工序的衔接,避免发生开挖过快而支护跟不上的情况发生;

c)当发现坡面位移较大时,现场应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的注意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d)当边坡位移发生突变,地面产生较大裂缝,位移未有收敛迹象时,应该马上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止施工,疏散相关人员,封锁该区路面,禁止各种车辆及无关人员通行,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到场;

尽快采取减少基坑周边的荷载,清除坡顶重载,对基槽进行土方回填的措施;

检查护坡施工情况,查明原因,制定补救方案;

缩短边坡监测周期,同时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找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避免事故继续恶化,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继续对水平位移和地面沉降进行监测,以便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观测严格按时进行,不许漏测,开挖接近槽底时,观测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2)土质较松散、局部土体不稳定影响基坑开挖的处理措施

a)视土质情况减小土方开挖深度;

b)若不稳定土体已塌落,视塌落土体大小用编织袋或草袋等物体装土填充密实后,挂钢筋网或进行压力注浆,再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3)基槽泡水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a)坑周围设排水沟,坡顶地面硬化处理,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b)采用大口井降水法,将地下水位降至基坑最底标高以下再开挖。

c)施工中保持连续降水,直至基坑回填完毕。

(4)地下水异常的处理措施

在基坑降水观测过程中,需要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基坑开挖进度相对应,研究对比分析。

随着土方的开挖,随时观察基坑边坡,如发现坡壁有水渗出,必须马上调查判断水源性质。

对上层滞水,可以采用插排水管的方法处理,对于不能彻底排除的上层滞水,设置滞水排水管,采取明排措施,用排水管导流至软管,并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以防止土粒流失。

由软管引流至基底排水沟,经集水井集中抽排。

对管道渗漏,必须找到源头,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5)地表裂缝的处理措施

在整个施工开挖过程中,应连续观察邻近地表、地物的开裂、变形情况。

一般情况下,地表发生细小裂缝和紧靠基坑的一般建筑物出现装修层的轻微开裂可以视作正常,但必须密切追踪发展趋势并及时采取特殊处理措施。

当裂缝出现不断加速发展并延伸时,必须停止原定施工过程,修改支护参数并及时加固。

当基坑顶部的侧向位移与当时开挖深度之比超过3‰时,应密切加强观察并及时对支护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增用其它支护方法。

7、安全文明措施

7.1现场布置

(1)设置安全标志,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安全标志牌。

(2)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现场道路一侧或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附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

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4)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外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入。

(6)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7.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

(2)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3)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

做好机电设备接零,场地内和施工现场用电由电工进行连接,并配置标准配电箱。

确保安全用电,防止人、机伤害事故发生。

(4)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Q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应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5)室内配电盘、配电柜前要在绝缘垫,并在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种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7)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8)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应穿管并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往用。

(9)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片或设专人看管。

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10)现场架设的电力线,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的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11)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基坑洞室掘用的照明灯应采用12V的电压。

(12)未经领导同意,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用电器。

(13)严禁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7.3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加强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人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按照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做到工作前检查:

a.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b.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是否完备;c.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d.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e.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观察:

a.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它故障;b.按例保规定进行例保作业;c.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3)加强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机械作业人员可看到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纺信号。

(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子,用钢丝绳子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9)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5~20规定的要求执行。

(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基坑开挖、支护应急预案

8.1边坡位移超出允许值的处理措施

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过程中,由于破坏了土层中的原有的应力平衡,坡面肯定会发生变形,直到达到新的平衡。

为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即在坡顶上口外翻的砼面上用经纬仪设置观测点,对坡面的位移进行观测;同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地面和周围墙面等注意进行观察。

最大坡面变形量不能超过3‰H(H为基坑深度)。

当发现坡面的安全存在问题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如观测点累计位移量超过3‰,应停止当前开挖,并对边坡进行增加加固处理;

(1)注意周边现场管线情况,杜绝管道水渗漏,对于地下渗水抽水效果不明显时,及时增加潜水泵,一定要将其抽出。

同时对地表水亦应做好排水工作,不能使其渗入,特别是在基坑周围不得有渗水井的存在。

若发现基坑四周有地下管线跑、漏水的现象时,一定要将其处理妥当。

基坑四周坡顶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以保证施工机械以均布荷载的形式作用于坡面;

(2)开挖与支护施工一定要同步进行,安排好各工序的衔接,避免发生开挖过快而支护跟不上的情况发生;

(3)当发现坡面位移较大时,现场应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的注意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4)当边坡位移发生突变,地面产生较大裂缝,位移未有收敛迹象时,应该马上采取以下措施:

a)立即停止施工,疏散相关人员,封锁该区路面,禁止各种车辆及无关人员通行,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到场;

b)尽快采取减少基坑周边的荷载,清除坡顶重载,对基槽进行土方回填的措施;

c)检查护坡施工情况,查明原因,制定补救方案;

d)缩短边坡监测周期,同时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找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避免事故继续恶化,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e)继续对水平位移和地面沉降进行监测,以便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观测严格按时进行,不许漏测,开挖接近槽底时,观测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8.2土质较松散、局部土体不稳定影响基坑开挖的处理措施

(1)视土质情况减小土方开挖深度;

(2)若不稳定土体已塌落,视塌落土体大小用编织袋或草袋等物体装土填充密实后,挂钢筋网或进行压力注浆,再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8.3基槽泡水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1)坑周围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坡顶地面硬化处理,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2)采用大口井降水法,将地下水位降至基坑最底标高以下再开挖。

(3)施工中保持连续降水,直至基坑回填完毕。

8.4地下水异常的处理措施

在基坑降水观测过程中,需要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基坑开挖进度相对应,研究对比分析。

随着土方的开挖,随时观察基坑边坡,如发现坡壁有水渗出,必须马上调查判断水源性质。

对上层滞水,可以采用插排水管的方法处理,对于不能彻底排除的上层滞水,设置滞水排水管,采取明排措施,用排水管导流至软管,并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以防止土粒流失。

由软管引流至基底排水沟,经集水井集中抽排。

对管道渗漏,必须找到源头,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8.5地表裂缝的处理措施

在整个施工开挖过程中,应连续观察邻近地表、地物的开裂、变形情况。

一般情况下,地表发生细小裂缝和紧靠基坑的一般建筑物出现装修层的轻微开裂可以视作正常,但必须密切追踪发展趋势并及时采取特殊处理措施。

当裂缝出现不断加速发展并延伸时,必须停止原定施工过程,修改支护参数并及时加固。

当基坑顶部的侧向位移与当时开挖深度之比超过3‰时,应密切加强观察并及时对支护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增用其它支护方法。

8.6伤亡、伤害应急预案

(1)伤亡、伤害事故的轻重程度,公司机关和项目部应配备相应的应急医药类物品。

(2)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少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带领当事人到安全员处进行医药包扎,对被伤害者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本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

并将病人呕吐物保留,以备送交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分析、确诊。

(5)工程施工中伤害应急准备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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