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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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1票证分类
1.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1.1.2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1.1.3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1.1.4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1.1.5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1.1.6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1.1.7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1.2办证要求
1.2.1各种作业必须按安全检修“五落实”(组织落实、教育落实、措施落实、物资落实、检查落实)要求执行。
1.2.2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安全作业票证,应逐项填写安全作业证,不得空项,并按规程要求编制可靠的安全措施。
1.2.3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学习后在作业票证上签名。
1.2.4安全作业票证不得转让、涂改,不准超越票证上的作业地点、有效时间使用。
1.2.5安全作业票证中所列人员应与现场人员一致,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办理签字手续,进行相关事宜的交接
1.2.6当工程部、设备部到各片区作业都必须联系片区,由片区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办证。
1.2.7生产区域外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由片区第一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生产、设备等相关部门审批。
1.3安全措施落实、检查
1.3.1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作业前安全措施和物资。
1.3.2作业点所在岗位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作业前的工艺条件、检查作业前工艺条件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并签字后交出。
1.3.3由项目负责人或片区安全主管负责检查作业前安全措施和物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签字,发出开始作业指令。
1.3.4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检查,发现违章违纪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1.3.5作业人员在接到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
1.3.6由作业点所在岗位小组长、巡检人员负责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违纪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或安保部。
2、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2.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吊装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2适用范围
本公司区域吊装作业
2.3作业证管理要求
2.3.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3.2 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从设备部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对本规程1.6.5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械能源部门负责人批准。
2.3.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附录:
(标准的附录)
2.4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起重设备名称及牌号
起重人员
吊装现场(负责人)
作业时间
起重设备使用证编号
吊装内容
起吊物单件最大重量(吨)
起吊高度
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
(签字) 车间负责人:
(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员:
(签字) 车间安全员:
(签字)
设备部门审批(会签)意见:
设备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3、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3.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动火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3.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动火作业。
3.3作业证管理要求
3.3.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明确填写动火等级。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3.3.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3.3.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8.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3.2.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3.2.3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3.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3.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3.3.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3.3.3.1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3.3.3.2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3.3.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3.3.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3.3.4.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3.3.4.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3.4动火作业管理职责要求
3.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4.2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4.3 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4.4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
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4.5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4.6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4.7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1.7.2要求。
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附录 (标准附录)
3.5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单位签字(盖章):
动火时间
动火地点
工号
位号
设备
动火方式
动火负责人
动火执行人
监护人
动火分析
时间
分析位置
分析结果
化验员签字
日时分
日时分
实施予编措施那几条
1
2
3
4
5
6
7
8
9
10
防火安全检查
补充措施:
措施编制人员
车间生产主任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
公司总工程师
动火执行前工艺值班长验票签字
一次
二次
注:
动火执行人携带
4、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4.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动土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4.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动土作业。
4.3作业证管理要求
4.3.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工程科负责管理。
4.3.2动土申请单位在工程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3.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3.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总图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工程部审批。
4.3.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4.3.6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总图室、工程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标准的附录)
4.4动土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起止时间:
月 日 时至上 月 日 时
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负责人: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
工程部审批意见:
5、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5.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断路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5.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断路作业。
5.3作业证管理要求
5.3.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5.3.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5.3.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5.3.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5.3.5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标准附录)
2.4断路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1.断路地段所在位置草图、断路原因及时间:
2.断路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负责人:
(签字)
3.断路后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
(签字)
审批单位意见:
审批单位负责人:
(签字)
6、高处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6.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断路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6.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断路作业。
6.3作业证管理要求
6.3.1 一级高处作业及1.5.4.1和1.5.4.2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1.5.4.3和1.5.4.4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及1.5.4.5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6.3.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
6.3.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附录(标准附录)高处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
作业类别
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职责
项目负责
人意见
审核部门
意 见
审批部门
意 见
备 注
7、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7.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盲板抽堵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7.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盲板抽堵作业。
7.3作业证管理要求
7.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门或安全防火部门管理。
7.3.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7.3.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防火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7.3.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各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
7.3.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
7.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设备管线名称
介质
温度
压力
盲 板
时 间
负责人
材质
规格
编号
装
拆
装
拆
盲板位置图:
安全措施:
生产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
审核意见:
安全防火部门:
审批意见:
主管公司领导或总工程师:
8、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要求
8.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设备检修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8.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8.3作业证管理要求
8.3.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8.3.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8.3.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8.3.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8.3.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8.3.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8.4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名称
检修地点
检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检修内容
设备交出安全措施:
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 月 日
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备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检修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设备部门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9、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要求
9.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设备内安全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9.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设备内作业。
9.3作业证管理要求
9.3.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9.3.2《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9.3.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9.3.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9.3.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9.3.6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按《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9.3.7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9.3.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9.3.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9.3.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9.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设备交出单位负责项目栏
交出设备单位:
交出设备名称:
检修作业内容:
设备内主要介质: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设备隔绝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审批人:
年 月 日
检修单位负责项目栏
检修单位:
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作业监护人:
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
审批人:
年 月 日
分析项目
合格标准
分析数
氧含量
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
分析人
终审审批:
审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