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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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灾害天气危险源评估
1.1.1灾害天气水害
矿井的井田范围内无常年径流,仅井田南部有一型水库:
水库坝体长度185多米,水库水深18米,水库设计最大蓄水量100万m3,实际估算仅50~60万m3左右。
古子山小二型水库:
水库坝体长度140多米,坝体完好,对矿井开采无直接威胁。
雨季洪水沿地面冲沟泄洪。
矿井现有井口:
主井口(+196.709m)、副井口(+196.693m),风井标高(+202.982m)现用井口标高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线。
矿井工广地面标高为:
+195m~+197m。
整体南高北低。
1.1.2灾害天气停电:
因飓风、暴雨、雷雨、暴风、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线路两回路停电,造成全矿井停电;灾害天气造成降压站6kv两回路进线电源跳闸,电厂供电中断,风井两回路架线由于暴雨、雷雨、暴风、冰凌等自然灾害,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线路停电。
其后果是影响矿井的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压风和各生产系统,且需要恢复供电的难度较大,时间也较长,从而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1.1.3暴风雪灾害性天气
(1)一旦发生暴风雪,会造成矿区、工广、生活区道路积雪,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严重时将会使职工无法正常上、下班,造成矿井停产。
(2)一旦发生暴风雪,天气骤冷,会造成工广、生活区供暖温度相对较低,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
(3)暴风雪灾害天气停电:
由于暴风、暴雪、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35kv线路接地、短路、倒架、断线引起35kv线路两回路停电,若因电厂也由于暴风雪造成停发电,会造成全矿井停电;风井两回路架线由于暴风、暴雪、冰凌等自然灾害,造成线路接地、短路、倒架、断线引起西风井线路停电。
其后果是影响矿井的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压风和各生产系统,造成井下瓦斯集聚,且需要恢复供电的难度较大,时间也较长,从而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2.1矿井一旦发生溃水事故,将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1.2.2矿井总停电及大面积停电,造成主房、水泵、绞车、压风机停运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停电时间越长,造成的后果越严重。
1.2.3道路交通受阻。
一旦发生矿区、工广、生活区道路积雪、洪水,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严重时将会使职工无法正常上、下班,造成矿井停产。
1.2.4暴风雪灾害天气使井下、工广、生活区温度大幅降低。
一旦发生暴风雪,天气骤冷,会造成井下、工广、生活区温度大幅降低,影响职工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地点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及时撤人。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2.7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王家寨煤矿成立灾害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救护大队及所属各矿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
矿长、党总支书记。
职责:
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
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
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
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职责:
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
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长、运搬工区区长、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职责:
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
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3.1.2矿灾害性天气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生产矿长
成员:
机电矿长、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矿长、采掘矿长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矿长副组长:
采掘矿长
成员:
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长、通风工区区长、采掘、辅助以及地面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
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1.2.2.1井下抢险队
队长:
采掘矿长
队员:
调度室、技术科、采掘工区、运搬工区、通风工区有关人员共计180人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井下遇险人员的撤离、救护工作。
②负责疏通泄水路线,施工临时挡水墙,防止向重要硐室串水。
3.1.2.2.2地面抢险队
队长:
经营副总经理 副队长:
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队员:
调度室、洗选厂、运转工区、治安保卫部等200人组成。
职责:
①负责地面灾害性天气河流洪水的疏堵水工作。
②对地面危房、车间进行抢修。
③加强对井口监测、检查和防洪应急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采取措施。
3.1.2.2.3机电抢险队
队长:
机电矿长
队员:
机电科、经管管理党政办公室、运转工区、调度室、通风工区有关人员200人组成。
职责:
①负责-350m、-510m水平泵房设备正常运转。
②负责地面降压站、矿井供电线路、井上下各个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③确保风机和各绞车房设备运转正常。
④负责灾害性天气通讯工作,确保灾时通讯正常。
⑤负责供电及设备抢险工作。
3.1.2.2.4抢险预备队
队长:
工会主席。
队员由临时抽调的300人组成。
职责:
负责灾害性抢险时各项紧急预备工作。
3.1.2.3技术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科、技术科、通风工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根据雨季造成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1.2.4物资供应组
组长:
经营副总经理
副组长:
经营管理办公室、物资供应部、财务部、机电科。
成员:
经营管理办公室、物资供应部、运搬工区、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100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2.5警戒保卫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
治安保卫部长
成员:
治安保卫部、大修厂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130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组织护卫队员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2.6医疗救护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
矿卫生室主任
成员:
党政办公室、矿卫生室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30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3.1.2.7信息发布组
组长:
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
党政办公室、劳动人事部等单位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煤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1.2.8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会主席 成员:
党政办公室等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3.1.2.9善后处理组。
组长:
工会主席 成员:
劳动人事部、工会、财务部等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2部门职责
3.2.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 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安监站: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4矿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5经营管理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7财务部: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2.8劳动人事部: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事故调查等。
3.2.9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3.2.10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4.1.1.1定期组织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
4.1.1.2及时掌握新泰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4.1.1.3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检查。
4.1.1.4灾害性天气造成35KV架线倒杆、断线,立即下达撤人命令。
停电造成矿井主扇风机停机半小时,下达撤人命令。
4.1.2灾害性天气预防措施
4.1.2.1井下人员撤离程序
4.1.2.1.1具体升井撤人顺序为:
(1)-700主、副暗斜井施工人员。
(2)三采四层运输下山、三采四层轨道下山、3403工作面施工人员、三采四层泵房司机、八采(轨道)运输下山。
(3)1410轨道巷、一采区四层轨道下车场岗位工和其他辅助人员、1409工作面施工人员、一采区四层泵房岗位工。
(4)五采区二层5204轨道(运输)巷、5204切眼、5206轨道(运输)巷、5207轨道(运输)巷、5206切眼、5207切眼施工人员、五采区四层轨道上山、运输上山、5401轨道巷、5401运输巷、5401切眼、5203、5204工作面施工人员。
五采区四层轨道上山、运输上山岗位工、五采变电所、-510总回风巷岗位工。
-510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岗位工。
(5)下组煤轨道暗斜井、21101轨道(运输巷)巷、21101轨道巷(运输)巷施工人员。
(6)一采区四层轨道上山岗位工、一采区回风上山岗位工、一采区配电所岗位工、一采区南煤仓装车点。
(7)-350大巷电车司机、翻罐、井底车场所有的施工人员,-350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岗位工。
4.1.2.2技术科要切实做好水文观测工作与矿井地质工作,并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并且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按时完成防治水工程项目。
4.1.2.3各有关单位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天向气象部门了解气象信息。
对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气象信息,预防灾害天气突变。
4.1.2.4调度室值班人员与地方水利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协议,水利部门水库泄洪放水、河流行洪等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4.1.2.5对矿井防挡水设施(密闭墙墙和防水煤柱等),要定期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水患威胁。
4.1.2.6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前后的巡查工作,汛期和暴风雪前、后,加强地表巡查和水害排查,加强地面供电站及线路巡查排查,特别是雨前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1.2.7灾害天气和防汛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
配备足够防洪、防汛、防雷击、暴风雪抗灾的物资和人力。
4.1.2.8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设备(如排水泵、电器设备),按期检测和维护,制定检测维修制度。
4.1.2.9施工人员要爱护通讯设施,接电话后及时挂合,以确保通讯畅通。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停产撤人:
a.邻近河流域发生大到暴雨以上降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立即停产撤人,发出预警。
b.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线发出预警。
c.矿区上游水库发生满库、漫坝、溃坝险情,发出预警。
d.发生大于200mm的暴风雪时,立即停产撤人;
e.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雪、冰凌等自然灾害,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倒架断线引起跳闸,影响矿井总停电时立即停产撤人。
4.2.1.2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雷雨、暴雪、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跳闸,影响矿井总停电时发出预警。
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4.2.2.1根据天气预报及本矿观测降雨量、水位等情况,相关单位电话、传真通知和相关人员电话、书面汇报。
4.2.2.2接到上游水库电话放水通知或者相关人员汇报。
4.2.2.3接到职工、家属或有关人员汇报水库溢坝、溃坝通知。
4.2.2水灾事故预警方式、方法
电话汇报或相关部门电话通知以及传真。
值班调度值班主任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按照既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升井。
值班矿长及其他矿领导,信息经过分析后,采用井下群呼系统通知现场受水害威胁的井下工作人员按照既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升井。
4.2.3水灾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灾害性天气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站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
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达到预警条件,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矿领导,矿领导及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水害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5.1.1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
水害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救护队
5.1.2值班矿长根据险情发生地点,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5.1.3调度井下人员撤离及抢险人员到位情况。
5.1.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下各地点均安设电话,现场工作人员发现透水、突水征兆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 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井下电话直接拨“9”。
安监站24小时值班电话8226。
5.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时待命,当电话需要移机时,电话维修组及时下井处理。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接到上级部门发出的相邻矿溃水通知及水情变化通知,均视为接到报警。
5.5向外求援的方式
总指挥部通过电话向新泰市煤炭局、新矿集团救护大队求援。
6应急处置
6.1报告与通知程序
6.1.1报告程序:
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因灾害性天气引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事故地点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监站,由值班人员向矿长、分管副矿长汇报,事故发生后矿长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
事故汇报内容:
灾害性天气级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6.1.2通知程序
6.1.2.1矿调度室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通知或事故单位、地点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6.1.2.2按照本程序中所列指挥部成员名单先后顺序通知所有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6.1.2.3指挥部主要成员应迅速到位。
6.2响应分级
6.2.1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险、救人优先、属地为主”的原则执行。
按照事故分级响应标准,执行响应等级响应程序和启动响应的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6.2.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1.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1.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1.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2响应程序
6.2.2.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6.2.2.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6.2.2.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并启动本预案。
6.2.2.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并启动本预案。
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6.2.3雨季强降雨灾害性天气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线、矿区上游水库发生满库、漫坝、溃坝事故响应程序
6.2.3.1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线发出预警;矿区上游水库发生满库、漫坝、溃坝险情,发出预警。
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总指挥部全部人员到位,进行相应的工作。
调度室通知值班矿长,并立即向-350、-510井底车场中央泵房下达开泵命令,按照最大排水能力开泵排水。
同时,调度室汇报矿长,矿长下达井下撤人命令,启动群呼信号,同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