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配电箱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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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配电箱技术条件
动力配电箱GX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XL型动力配电箱的命名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380V系统中作动力配电用的动力配电
柜(以下简称动力箱),其最大总输入电流不超过400A。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
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部分:
型式试验和部分
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B9466-198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
GB3047.1-1982
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GB762-1980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GB156-1993
标准电压
GB2681-19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2682-1981
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GB19—198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900.18-1982电工名词术语低压电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符合GB2900.18和GB7251.1
4命名与基本参数
4.1命名
GXL^-□
主电路方
设计序号:
1表示分断能力为10KA
动力用
低压封闭式配电箱
电器元件固定安装,固定接线
4.2基本参数
421额定电压380V4.2.2主母线额定短路耐受强度为:
10kA4.2.3.额定电流等级有:
400A、315A250A、200A、160A
4.2.4额定绝缘电压660V
4.2.5电流、铜排、绝缘子配置见下表:
母线(主母线)
4X40
5X30
4X30
5X20
20X4
绝缘子规格
40X40
40X40
40X40
30X35
30X35
母线夹之间的距离
按箱宽-80mm计
5正常使用条件
5.1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40C,并且24h内平均温度不超过+35C,周围
空气温度不低于-5C。
5.2空气清洁。
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40C时不超过50%温度较低时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20C时为90%但应考虑到由于温度的变化,可能偶然地产生的适度凝露。
5.3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6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动力箱具有与地基螺钉固定的安装孔,安装应采用直径M12的螺钉
将金属材料的箱体与地连接。
6.1.2动力箱可以成组并列使用,侧壁应有并列安装孔,并列后排列应整齐。
箱体间应无显著的缝隙。
6.1.3动力箱面板上的指示仪表的安装中心高度不应高出动力箱基础面
2m
6.1.4运行中需要操作的电器的安装中心高度不应低于0.3m,不应高于
1.6m。
6.1.5动力箱上的门的开启角度应不小于90°,开启和关闭应灵活。
门锁
上后,应无明显的晃动。
6.1.6动力箱内零件的边缘和开孔处应平整光滑,无明显毛刺和裂口。
电镀件的镀层应无起皮、脱落、发黑、发霉、锈斑。
6.1.7动力箱正面和侧板外表面的漆膜应牢固,应无起皮、流痕、针孔、起泡、脱落、锈斑、划痕和缺损。
6.1.8母线表面应平整、无气孔、凹坑、锈斑和缺损,弯曲后应无裂纹或裂口。
母线连接应紧密,接触应良好。
6.1.9母线的相序排列从动力箱正面观察,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母线的相序
母线类别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前后排列
L1相
上
左
远
L2相
中
中
中
L3相
下
右
近
中性线、中性保护线
最下
最右
最近
6.1.10母线和导线的颜色应符合GB268啲规定。
6.1.11安装在动力箱的指示灯和按扭的颜色应符合GB2682的规定
6.1.12所有接线点的连接必须牢固,两接线点间的连接不应有中间接头。
一般一个接线点,只连接一根导线,必要时允许连接二根导线。
6.1.13在跨越门的连接线等移动的地方,必须米用多股铜线,并应留有足够的长度。
6.1.14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缝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在异常情况下,母线之间的距离也不应产生永久性减小。
表2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63A及以下
大于63A
63A及以下
大于63A
Ui<60
3
5
3
5
60vUi<300
5
6
6
8
300vUi<660
8
10
10
12.5
6.1.15动力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
6.1.16辅助电路的导线采用BVR铜芯绝缘导线,电压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
1.5mm,电流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2。
6.1.17中性线端子应能连接具有下述载流量的铜导线。
a)相导线的截面积大于16mm寸,贝卩为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应小于
16mm。
b)相导线的截面积不大于16mrm时,则为相导线的载流量。
6.1.18外接导线端子应能连接表3规定的最小至最大截面积的铜导线。
表3外接导线端子应能连接铜导线的最小至最大截面积
额定电流A
硬导线截面积mm
软导线截面积mm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6
0.75
1.5
0.5
1.5
8
1.0
2.5
0.75
2.5
10
1.0
2.5
0.75
2.5
12
1.0
2.5
0.75
2.5
16
1.5
4.0
1.0
4.0
20
1.5
6.0
1.0
4.0
25
2.5
6.0
1.5
4.0
32
2.5
10.0
1.5
6.0
40
4.0
16.0
2.5
10.0
63
6.0
25.0
6.0
16.0
80
10.0
35.0
10.0
25.0
100
16.0
50.0
16.0
35.0
125
25.0
70.0
25.0
50.0
160
35.0
95.0
35.0
70.0
200
50.0
120.0
50.0
95.0
250
70.0
150.0
70.0
120.0
315
95.0
240.0
95.0
135.0
6.2通电操作
6.2.1电器元件的选用、安装和接线应正确,无虚焊、松动和错接等情况。
6.2.2施加额定电压后,其电气动作应符合线路方案图的要求,机构应灵
活,动作应可靠,通电操作次数应不小于50次。
出厂检验时,通电操作可
6.3短路强度
动力箱应能承受10kA的额定预期短路电流试验而无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6.4温升
动力箱内各部位的温升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
表4动力箱内各部位的温升
部位
温升K
箱内安装的电器元件
应不超过兀件本身的允许温升
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
70
母线固定连接处
铜-铜
50
铜搪锡-铜搪锡
60
铜搪银-铜搪银
70
铝搪锡-铝搪锡
55
铝搪锡-铜搪锡
操作手柄
金属的
15
绝缘材料的
25
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
金属表面
30
绝缘表面
40
6.5介电强度
6.5.1动力箱主电路中所有带电部件之间与电部件和外壳之间,应能承受
交流50Hz,表5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5s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5主电路中所有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各相或各极之间应能承受的试验电
压V
额定绝缘电压Ui
试验电压
Ui<60
1000
60vUi<300
2000
300vUi<660
2500
6.5.2动力箱中不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承受交流50Hz、表
6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5s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6不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承受的试验电压
额定绝缘电压Ui
试验电压
Ui<12
250
12vUi<60
500
Ui>60
2Ui+1000但不小于1500
6.5.3用绝缘材料制造或覆盖的手柄应能承受交流50Hz、试验电压值为表
5规定值的1.5倍、历时5s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6.5.4对于已经经过介电强度试验的动力箱,如需再做本项试验时,其试验电压应降低到规定值的85%
6.5.5出厂检验时,施加试验电压的时间可为1s。
6.6保护电路连续性
动力箱应设置保护电路进行间接触及防护。
保护电路可由单独的保护导
线或裸露导线部件组成。
保护导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表7的规定。
裸露的导
电部件之间或裸露导电部件与保护导线之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0.1Q(试验
电流不小于10A)。
保护导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线。
保护导线的主接地端子旁应有表示保护接地的图形符号。
表7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mm
相导线的截面积S
相应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S<16
8
16vS<35
16
6.7外壳防护等级
动力箱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30
7试验方法
7.1一般检查
7.1.1箱门的开启角度,外表面的漆膜,零件边缘和开孔处的毛刺,电镀件的镀层、母线相序、导线、按扭和指示灯的颜色、接线、连线情况以及动力箱成组使用时箱体并列后的缝隙均用目力检视。
7.1.2导线截面积采用测取线径后用常用公式进行换算后获得,导线线径用分度值为0.01mm的千分尺进行测量。
7.1.3面板上仪表和操作电器的安装中心高度以及外形尺寸用钢直尺进行测量。
7.1.4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接地螺钉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7.2通电操作试验
7.2.1按线路方案图用目力检查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连接状况,
所用的电器元件是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有证产品,如该电器元件尚未发
证,则应有产品合格证。
7.2.2对动力箱施加额定电压值,操作主开关,应能接通或分断电路,操作其他电器,其动作应符合相应要求。
7.3短路强度试验
按GB9466第7章的规定进行。
当动力箱进线段额定预期短路电流不大于10kA或限流保护电器额定分断
能力不大于15kA时,可免除进行本项试验。
7.4温升试验
按GB9466第5章的规定进行。
7.5介电强度试验
按GB9466中6.2的规定进行。
7.6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箱体外壳表面至主接地点的电阻值用电阻测量仪器进行验证,此仪器可以使至少10A交流或直流电流通过电阻测量点之间0.1Q的阻抗。
7.7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GB4208勺规定进行。
8检验规则
动力箱的检验分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
8.1型式试验
8.1.1型式试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样机试制完成后;
b)当其结构、工艺或关键材料的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8.1.2型式试验的试品应在试制完成后的样机中选取或在出厂检验合格的
批量生产产品中随机抽取,试品的规格应具有代表性,数量为2台。
8.1.3型式试验的项目为第6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试验可按项目的任意次序进行。
8.1.4当所有试品的全部试验项目都合格,方认为动力箱的型式试验合格。
若有1台1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取试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则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如仍有1台不合格,则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
8.2出厂检验
8.2.1每台动力箱在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
合格后,方可出厂。
8.2.2出厂检验的项目见表8
823对不合格的产品,应逐台返修,直至合格。
若无法修复,应于报废。
表8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1
般检查
V
V
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量
V
V
3
机械操作试验
V
V
4
通电操作试验
V
V
5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V
V
6
工频耐压试验
V
V
7
温升试验
V
--
8
外壳防护等级
V
V
注:
“表示要检验的项目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标志
9.1.1在每台动力箱的醒目处应设置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
d)制造日期;
e)本标准编号。
9.1.2在动力箱内部应给出各个电路及保护电器的识别标志
9.1.3在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型号、名称和数量;
b)净重和毛重;
c)包装箱的“长X宽X高”尺寸;
d)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
e)接受单位及地址;
f)有“小心轻放”、“怕湿”等符合GB191的图示标志。
9.2包装
动力箱的内包装采用塑料薄膜袋,外包装用木箱,并充填泡沫塑料、碎纸等物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剧烈的震动。
箱内应有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等技术文件。
9.3运输、贮存
9.3.1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振动、碰撞和雨雪的侵袭。
9.3.2应贮存在空气清洁、干燥、温度为-25C至+55C,短时间内(不超过24h)可达+70C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