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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面试补充练习题3参考资料

今春的冰雪灾害过去已久,相关话题却仍在高潮。

近日,一则《央视编导手记:

农民雪灾中救助44乘客无人感恩》的新闻,再次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

央视《对话》栏目编导在文中称,20多位在此次雪灾中受到农民刘吉桂救助的人,拒绝接受该栏目邀请去北京参加节目。

一位本想给刘一个惊喜的央视编导,因此指责受到救助的人们不懂感恩。

请问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有关评论]

“不懂感恩”的道德争吵折射出什么?

央视编导的这篇手记,在论坛上拉开了一场关于感恩的道德论战。

    那些雪灾中的受助者,是否真如这位编导所说不懂感恩,其实不难判断。

感恩与否,事涉道德。

编导一言,并不能代表机构,其职务身份,也并不能代言道德仲裁者资格。

传统的道德约束,于受助者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于施助者则有不求回报的自我要求。

这种关系,全然在于施受者之间的相互定义。

刘吉桂的善举,在雪灾当时就有媒体广泛报道。

湖南卫视元宵晚会,还专门将他和一车受助乘客接到现场,众人向刘敬酒表达感谢。

这一传统道德的典范一幕,据说相当感人。

时过境迁,央视编导欲重现这一幕而未果,无论如何也推论不出受助者不懂感恩一说。

    进而言之,道德亦不是事件评判的唯一尺度。

公共媒体与采访对象之间,构成一种权利关系。

媒体固然有采访的天然权利,尤其是面对公共机构,这种采访权还是一种不容剥夺的权利,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自然延伸。

但当媒体面对的是一个个普通的采访对象,却不得不尊重他们作为公民的拒绝权利。

雪灾中的受助者婉拒央视栏目的采访要求,编导唯有尊重这种权利,而非抵制或非议这种权利,两者才是一种现代社会的健康互动关系。

央视编导的不可理解,表现出机构自大对民众正当权利的非正常心态。

    但道德与权利仍是表象,指责雪灾受助者不懂感恩,也映照出一些媒体更为深刻的承担乏力与责任虚无。

主人公刘吉桂是湖南衡东县大浦镇的一位农民,家境并不富裕的他与兄弟一起,在雪灾时将京珠高速上一台车祸大巴上的44名乘客接到家里,用自己积攒的一千多元钱,免费为他们提供了四天食宿。

这样的故事,体现的是小人物的大情怀,是平凡人的英雄事,是冰雪灾害中的人间真情。

然而,正如许多人指出的,在刘吉桂这样的普通人身上,可以得到温情、勇气和力量,而放在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就应该是反思、批评和进步。

媒体最应承担的正是后者。

    然而,我们看到了雪灾、受困、施救、感恩,这样的情节贯穿始终。

一场袭击了半个国家的冰雪灾害,媒体所呈现的只是走向感恩的人间情感剧,平民对英烈的感恩,灾民对国家的感恩。

这些虽然重要,但显然不是全部。

宏大而坚硬的公共生活,简化成了泪水与感动调和的细节,化成了谁应该感恩、谁不懂感恩的道德热身,缩略成了朵朵红花、面面锦旗。

那些该有的问责、理性的建言,仿佛无足轻重,因而无影无踪。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央视栏目未能如愿的感恩大戏,不过是公共生活早应停止的无端消遣,是早就应该主动复原的真实生活。

我们需要真正的公共生活,诚实而不欺骗,坦率而不矫情,媒体最应该有所承担。

这场因央视栏目编导所引发的道德争吵,源自一个已经偏离正常视野的公共事件,而它原本就不应以所谓感恩的道德方式作如此的呈现。

在谁不懂感恩的话语泡沫里,也许应该思考的是,谁应该真正为此蒙羞。

 

大学生当“村官”,在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农村急侍科技人才的今天,成为人们不再漠生的名词。

如今,打开网页,屡见一些地方有大学生就任“村官”,更有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和号召大学生到农村中任职。

为了解决就业压力,为了增加农村的科技有生力量,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给大学生到农村工作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

比如,给参加“三支一扶”和到村中任职的大学生在考公务员时加分照顾,给到农村创业和当“村官”的大学生种种扶持等。

这一切,都体现出了党和政府对进入农村的大学生们的关怀和期待。

面对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潮,假如你是已经当了“村官”和准备当“村官”的大学生,你是怎样想的,又准备怎么做呢?

[参考资料]

大学生村官计划上升到国家人才战略

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李亚杰)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3月20日,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李源潮指出,要充分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潜力的大学生选拔出来。

要切实抓好上岗教育培训,特别是要组织选聘的大学生到先进村进行“驻村培训”,了解新农村建设情况,掌握“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开展农村工作的本领。

要根据大学生的服务意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要制定和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妥善安排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李源潮要求,要加强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大学生自觉自愿原则,鼓励热爱农村、热爱农民、志愿到农村去经受艰苦生活磨炼的优秀大学生积极报名应聘;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注意质量、讲求实效,不追求数量。

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社会各方面了解、支持这项工作,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谁用谁闪亮!

”相信这句由周杰伦等一众明星吼出来的广告语已经相当深入人心,但是日前有媒体惊曝:

仁和集团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涉嫌制造“假药”,由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早已被注销生产批号。

时下明星热衷于代言虚假广告已非个例。

譬如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葛优的亿霖传销、刘嘉玲的“SK-Ⅱ”等等便屡为消费者所诟病,而前几年某明星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治疗不孕广告,更是“广而不衰”,让消费者深受其害。

请你从被代言企业的角度谈谈看法。

请你从明星艺人的角度谈谈看法。

请你从消费者的角度谈谈看法。

[参考资料]

代言假广告,明星没责任?

(4月29日 新华网)

    周杰伦代言了虚假广告,其经纪人竟声称“艺人没责任”,不知这到底是强词夺理,还是荒唐霸道?

只是,一句硬梆梆的“没责任”,分明让人感受到了一种无知的冷漠和荒谬的自傲。

    报道称,前不久,周杰伦与仁和药业签下一单代言合约成为闪亮滴眼露的新版广告代言人。

日前有媒体曝料市面上所售的系列滴眼液,批准文号大都是国药准字,而“闪亮”滴眼露的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

换言之,该产品是保健品非药品。

另有知情者透露,“闪亮”滴眼露使用的批准文号早在去年7月份就已被注销,并被要求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销售。

    对此,有专家认为,“闪亮”滴眼露不是药品,厂家的目的就是误导消费者,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而周杰伦在代言该产品广告中声称针对眼胀、眼涩、眼疲劳症状,属于夸大宣传疗效的虚假代言。

然不可思议的是,面对如此铁板钉钉的事实,周杰伦竟称“没责任”,如此漠视公众利益的行为,不但有损明星的公众形象,也折射出了某些明星内心里的趋利性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更令人担忧的是,时下明星热衷于代言虚假广告已非个例。

譬如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葛优的亿霖传销、刘嘉玲的“SK-Ⅱ”等等便屡为消费者所诟病,而前几年某明星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治疗不孕广告,更是“广而不衰”,让消费者深受其害。

无疑,明星为了点滴绳头小利便不负责任的代言广告,既是对明星公信力的冲击,也是对社会公德的叫板和践踏。

    明星属于公众人物,其言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而消费者出于对名人、明星的信赖和推崇,往对其所做广告不设防,这就极易导致虚假广告乘虚而入,损害消费者利益。

因此,作为明星人物,必须洁身自好,时时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自觉抵制代言虚假广告,积极弘扬社会风范,争做社会道德楷模,切不可以“没责任”来污浊了自己的名声。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专门提出全社会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由父母一方或者以外的其他人进行抚养和教育的儿童。

由于户籍制度的约束,针对流动人口的配套服务设施滞后,以及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多种原因,数千万农民工在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的时候,不得不把尚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家乡托付老人们照顾。

据可靠数字,目前我国有农村留守儿童将近2000万。

这意味着,有2000万“祖国的花朵”不得不在父爱母爱缺失的环境里孤独地成长,幼小的心灵在最需要呵护的年代却必须坚强地面对生活。

你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为什么?

你能为留守儿童做点什么呢?

[参考资料]

留守儿童成长状况的调查研究

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发展、变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人口流动逐渐呈现出大规模和大幅度。

据有关部门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已有1亿流动人口,由此所产生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由于研究者的大力呼吁和各级政府的积极行动,关注并解决“城市民工子弟的教育”问题已经纳入了各地的工作议事日程。

然而,流动人口子女除了“城市民工子弟”外,还包括“留守儿童”,对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关注,更加不能忽视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由父母一方或者以外的其他人进行抚养和教育的儿童。

“留守儿童”的概念在诞生之初,指的是由于父母双方或单方出国而留在家里的儿童。

随着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留守儿童”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其外延越来越大,逐渐演化为上述含义。

“留守儿童”大量出现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事实,据有关方面的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000万左右15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这些“准孤儿”的成长状况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从下岗工人到农民工,从失地农民到失业大学生……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中央关心、扶持着一个个面临困难、需要给予支持的社会群体。

近年来,又一个特殊的群体──2000万农村留守儿童,引起了中南海的倾情关注。

     由于户籍制度的约束,针对流动人口的配套服务设施滞后,以及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多种原因,数千万农民工在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的时候,不得不把尚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家乡托付老人们照顾。

据可靠数字,目前我国有农村留守儿童将近2000万。

     这意味着,有2000万“祖国的花朵”不得不在父爱母爱缺失的环境里孤独地成长,幼小的心灵在最需要呵护的年代却必须坚强地面对生活。

   “一个母亲,能胜过100个教师;一个父亲,能胜过100个校长。

”这是国际基础教育界的一句名言。

有识之士疾呼,决不能让农民工群体出现“富了一代人,垮了下一代”的现象。

   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的调查显示,这些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四大问题:

日常生活质量下降,家务负担加重;学业隐忧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性格孤僻、自闭、自卑者多,有的甚至违法犯罪;安全隐忧增加,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口和劳动力素质,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城乡社会稳定,是目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现实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专门提出全社会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国务院为此多次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保护、维权、教育工作。

2006年4月19日,由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国妇联等12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在北京成立,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

包括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内的成员单位将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状况,逐步建立、完善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近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指导各地做好留守儿童的工作。

如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努力解决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问题;构建基层的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支持网络,探索解决好、保护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5月25日,由全国妇联等13部门联合开展的“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在京启动。

   全国人大、政协也分别以各自的形式表现出对留守儿童的殷殷关切之情。

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关心留守儿童的呼声频频出现在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中,出现在政协委员的提案、发言中。

去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审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充分吸收了人大代表提出的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增加了相关保护性条款。

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提案,则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已展开了各种形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探索。

关心留守儿童的各种活动,已经从政府扩大到了民间,从官方扩大到了个人。

     福建、湖南、江西等地开展了“招募代理家长”、“亲情结对”、“大手拉小手”等公益活动;在安徽,政府出资正在全省每个乡镇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之家”;山东、河南、甘肃等地则利用创建“家长学校”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宁夏为留守儿童建起了“心理健康档案”;湖南、浙江等省份在探索建立留守儿童登记档案制度和签订共管协议制度,督促相关各方履行监管责任。

不久前到广西考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还专门看望了当地的农村留守儿童。

   2007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工子女朗诵的诗歌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

     “昨天,有人要问我是谁/我总不愿回答/因为我怕/我怕被城里的孩子笑话……

     今天,有人要问我是谁/我要大声告诉他/我是农民工的子女/是中国的娃,祖国的花……”

   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我们真心祝愿2000万留守儿童过上一个幸福的节日,因为他们也是“中国的娃,祖国的花”!

 

在今年的两会上,许多政协委员在关注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的民生问题同时,也分外关注普通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

他们呼吁,政府应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为普通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提供消费得起的文化产品。

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参考资料]

“让低收入群体消费得起文化”

“要对农民和农民工进行文化扶贫”

   “请关注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三峡建委委员甘宇平在大会发言中加重了语气。

曾经长期在民工主要输出地之一的重庆市任政府要职的甘宇平,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十分熟悉。

   甘宇平引用一份调查报告说,当前大多数农民工消遣方式单调,生活方式简单。

52.2%的人用睡觉或聊天度过空暇时间,每年用于文化生活消费方面的支出在200元以上的仅占9.9%。

在回答“你工作的单位或居住地是否有业余文化生活设施”时,选择“没有”的达60%,选择“有,比较多”的仅占8%。

   甘宇平忧虑地说,在精神文化生活空白的背后,是农民工群体的情感危机。

68%的农民工承认“非常孤独”,而据某市妇联调查,2005年农民工离婚占全市离婚总数的57%,已经成为离婚的主要群体。

他指出,当前必须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这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

在对策方面,他提出了包括“城市要向农民工开放教育公共服务”等20项具体建议。

   来自深圳的全国政协委员缪寿良也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农民工文化生活建设的提案》。

而针对数量更为庞大的农民群体,相关的提案就更多。

许多委员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忽视文化建设的视角出发,撰写了大量要求对农民进行“文化扶贫”,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提案。

半月谈记者粗略翻了翻,就发现有《关于实施农村“文化扶贫工程”,推动全社会和谐发展的提案》(缪寿良)、《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案》(宋晓华等)、《关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开通“童书扶贫”通道的提案》(海飞)等多份相关提案。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还在大会上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的重点发言。

这些提案和发言,体现了全国政协委员们关切农民和农民工文化生活的一片拳拳之心,都将化为鞭策政府搞好基层文化建设的推动力量。

“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文化消费水平”

   不仅是农民和农民工,在城市也存在大量的低收入群体,他们尽管和丰富的文化资源近在咫尺,却因其高昂的票价而如隔天涯。

本届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针对低收入群体享受不起文化产品的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身为企业家的全国政协委员黄光苗十分关注文化消费问题。

对于低收入群体在文化消费上的不利地位,他建议,当前政府应该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培养文化消费主体,尤其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文化消费水平。

这就需要政府增加对文化消费基础设施的投入,如公共图书馆等。

   降低演出票价,让普通百姓也能走进剧场的呼吁也是热点之一。

吴祖强委员指出,目前我国演出市场的票价已高出国际水平很多,但我国人均GDP却排在世界100名以外,这种现状造成很多群众要么“勒紧裤腰带”看戏,要么根本迈不进剧院的门槛。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尚长荣回顾自己参加送戏下基层活动的经历时说:

群众那发自内心的喜悦说明了对文艺、文艺家下基层的迫切需求,说明人民需要艺术;而艺术家通过这项活动,净化了心灵,提升了思想,汲取了有益的创作资源,于德于艺都受益匪浅。

他指出,当前文艺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多搞一些“还戏于民”的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让低收入群体也能接触到高层次的文化资源。

   许多提案都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文化消费问题而发。

有的具体而微,如呼吁为某大型居民区建设一个公共图书馆;有的则要求政府通盘考虑这一问题,拿出切切实实的行动。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南京土壤所所长周健民就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提高低收入者公共文化消费能力的提案》。

他指出,当前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消费的两极化趋势继续发展。

他郑重呼吁,政府必须采取措施,提高低收入者的文化产品消费能力。

   周健民建议,国家应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低收入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等每年应安排一定场次的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低价演出或放映。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设施,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文化建设的财政预算要再多一些”

   在艺术家云集的全国政协文艺界,委员们谈到文化建设时都痛感在现实生活中文化事业不受重视。

一些委员指出,当前,由于文艺演出市场的畸形发展,群众接触不到高雅、健康的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却是大众文化的日益庸俗,政府应对无策。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后,委员们都深感振奋,大家的关注点一下子转移到了“如何落实总理的要求”上。

   “文化建设的财政拨款比较少,应当引起重视。

”马博敏委员说,2007年的财政预算中,文化的拨款增长47亿元,比教育、卫生都低很多。

马博敏委员指出,2007年的预算草案中,关于文化建设的财政拨款包括的内容相当多,体育、广播等全部在内,甚至把计划生育的拨款也放在文化建设中,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委员们尖锐的批评寄托了他们对文化事业的一片热望。

毕竟,文化事业的欠账很多,需要修补的漏洞都迫切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

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关乎民生。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的一家洗脚城开张,楼前挂出了很多祝贺条幅,包括10多个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也赫然在列。

消息在网上出现后,引来网友非议:

这是不是给藏污纳垢之所贴了一块告示?

表明有公检法在背后撑腰?

但当事单位或部门纷纷表示,没有参与“祝贺”。

(见4月8日《成都商报》)

请问:

若不是洗脚城就可以“祝贺”吗?

[相关评论]

    几大门户网站都把这条新闻推到了较显著的位置,网友们对此也是饶有兴致。

显然,这与洗脚城的特定身份有关。

想来有不少人在寻思:

洗脚城这种地方开个张竟然还敢如此招摇于市?

政府及司法部门竟然敢如此“同流合污”?

因而,“为藏污纳垢撑腰”之网议,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鄙夷的非议隐含着对洗脚城的某种偏见和歧视。

与夜总会、按摩房、歌舞厅等场所一样,洗脚城提供的也是一种服务,员工从事的也是一种职业。

只要人家守法经营,就无可指责。

尽管这些地方可能存在色情等违法服务,但绝不能把洗脚与污秽等同起来。

事实上,很多洗脚城的服务是干净的。

尤其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服务业的今天,我们应该以平和、宽容的心态看待洗脚等新兴的服务业态。

    鄙夷还暗含着这样的意思,如果政府部门祝贺的是其它企业,或者在写字楼那样的地方挂祝贺条幅,似乎就不是问题了。

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

即使是五星级酒店(其实这种地方也可能藏污纳垢)开业,政府或司法部门也不应该挂条幅“祝贺”,因为这超出了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职责范围。

上述事件的实质问题也正在这里。

    因此,真正应该关注的不是开业单位的性质,而是挂祝贺条幅这种行为。

如果祝贺条幅确实是那些政府或司法部门送的,那就属于政府或司法行为不当;如果不是那些部门送的,而是开业单位“拉大旗作虎皮”,那就是一种虚假宣传。

    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些条幅的面料、规格、字体等都是一样的,像是统一订制的,不太像是各单位分别制作的。

有人推测,统一订制者可能是那家洗脚城。

如果洗脚城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得到了那些单位的授权或默许,那就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

对这种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查处。

    “企业开张、政府祝贺”的例子虽然并不鲜见,但对这种事情还是有究根问底的必要,因为它关系到政府行为是否规范、企业行为是否合法。

不过,我们不应该把眼睛只盯在洗脚城上———因为偏见和歧视可能转移人的注意力,从而遮蔽问题的实质。

 

湖北荆州市八岭山公墓因靠近辽王墓,风水好,面积在几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的“超标墓地”在该公墓有成千上万座。

清明前夕,当地群众纷纷反映豪华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房价,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近乎“天价”。

按年限推算,死者的墓穴价格已超过了生者房价十余倍。

(3月29日《长江商报》)

请你谈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

[参考资料]

死者“房价”是生者十余倍?

湖北荆州市八岭山公墓因靠近辽王墓,风水好,面积在几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的“超标墓地”在该公墓有成千上万座。

清明前夕,当地群众纷纷反映豪华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房价,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近乎“天价”。

按年限推算,死者的墓穴价格已超过了生者房价十余倍。

(3月29日《长江商报》)

    其实,按有关殡葬管理规定,殡仪馆、公墓等殡仪设施应是非营利的。

如此天价,简直是暴利!

    殡葬服务业普遍存在的高收费、乱收费,无非是因为垄断经营。

垄断的形成,是因为殡葬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其经营受到有关部门的控制。

而有关部门又把这种控制的权力,当做可以用以寻租的部门优势,于是,本应创造社会福祉的公益性,必然为盈利性所取代,而且,因为有行政权力的作用力,更容易侵害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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