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壁空心墩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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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壁空心墩安全技术交底.doc

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

编号:

表B.0.1

单位工程名称

沈海复线高速公路莆田段A1合同段

施工内容

交底单位

中交三航局

接受交底单位

基坑开挖

基本规定:

(1)空心薄壁墩施工都是高空作业,一定要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a.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b.所有参加施工人员上班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酒后上班,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并且必须挂在牢靠的位置上;

c.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爬梯通道上下,施工用物件采用塔式起重机上下吊运,严禁人员乘坐塔式起重机上下。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d.进行高处作业时,发现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e.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f.如因作业必须,需要临时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完成作业后应立即复原。

g.塔式起重机操作要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不得野蛮操作,非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不得上塔式起重机。

(2)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a.墩身施工的上下爬梯采用草袋(或草绳)绑扎防滑;

b.墩身爬架临边作业平台需要挂设安全网并采取防滑措施;

d.作业面除工程需要外,一般不得用水冲洗,防止低温结冰;

e.做好现场露天电器、电源线路的防水、防冻,特别是电源线路的冰冻损坏;

f.做好各种施工机械、车辆的防冻、防滑,防止机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塔式起重机,其操作人员请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报安监部和设备部,及时落实防范措施;

g.做好施工人员冬季施工的劳动保护,落实冬季野外作业的防冻、防滑等劳保用品的发放。

一、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措施相关操作规程

一、塔式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二、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于基础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五、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装资格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六、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案、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操作人员交底。

七、拆装作业亲检查项目一股脑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之前;

3、对于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铆架、起落塔身卷扬机钢丝绳及起升制动系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符合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械、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八、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所有进行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十、拆装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十一、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十二、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机构。

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实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十三、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十四、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十五、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十六、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

经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七、塔式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照看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

晨作业人员不得蹬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b)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c)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4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d)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一大于顶升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

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e)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与塔身标准接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装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上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

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f)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栓,方可进行下一动作;

g)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十八、塔式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固定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

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杆件,应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高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截身。

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节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

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定;

6、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升降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

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卸锚固装置;

8、遇到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空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塔式起重机附着式使用上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十九、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塔式起重机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混凝土基础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二十、应保持塔式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二十一、配电箱应设置标准节固定的配电板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二十二、塔式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二十三、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二十四、塔式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二十五、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当接触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二十六、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行,实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二十七、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式起重机相应臂长规定的起重量。

二十八、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应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操纵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二十九、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柄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

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制动开关。

三十、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机构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变幅。

三十一、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三十二、提升重物做水平运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三十三、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部安装在回转不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三十四、装有上、下两套操纵机构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三十五、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梢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落到安全地带。

三十六、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三十七、作业中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三十八、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十九、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向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应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四十、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个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四十一、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十二、在寒冷季节,对停用塔式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四十三、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下不得悬挂标语牌。

二、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起重设备(吊车、塔式起重机、门机、架桥机等)应由操作人员检查并确认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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