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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单位财务制度规定doc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依据,促进公司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制度(资金管理依据《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针对财务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财务审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

在工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科学管理,合理运营,以期公司在保证社会效益合理化的前提下,经济效益最大,效率最高,效力最佳。

第四条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日常财务审计事务,以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为会计期间归集收益费用及成本项目,编制会计报表。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领导”包括: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六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第七条本制度为**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下属公司(部))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的基本准则和重要依据,公司全体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配置

第八条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依法行使企业的理财自主权,全面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的决策、指挥、控制和监督。

主管资金、财务等工作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资金融通、调剂、调度以及财务审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

第九条公司设计划财务部(以下简称“计财部”),全面行使管理、计划、融资、资金调剂、供应、核算、审计、监督以及统计等职能。

第十条计财部设经理(兼主办会计)、副经理(兼主办会计)岗位各一个;设会计岗位一个;出纳岗位一个。

第十一条公司的下属公司(部)应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范围,合理设置相应的财务组。

第十二条计财部以及下属公司(部)的财务组可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主办会计、材料会计、项目会计、物业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

人员数额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最少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三条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与其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证书。

计财部经理必须具有会计师(或税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副经理和会计必须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全体财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精通业务,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诚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计财部及各财务组必须切实、有效地负责企业的会计核算、监审及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六条计财部经理岗位责任

一、敬业爱岗,廉洁奉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与技能,以适应本岗位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公司计财部的全面工作及下属公司(部)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工作;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正确贯彻、实施公司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协调公司领导与部门员工的关系;协调计财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计财部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保证公司资金调度、分配、运营以及整体财务业务安全、有效地进行。

四、积极融通资金,采取全方位、多种渠道和方式融入资金;科学调度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和资金周转率,节支增效。

五、参与公司对外投资及项目合作工作,管理公司一切对外投资和合作项目的核算,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收益的实现。

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纳税筹划,为公司减少支出,增加收益;加强会计核算,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七、发挥部门经理的管理职能,配合总经理、主管副总开展公司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和布置财务人员工作,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对公司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部门员工的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八、建立公司内部会计、审计管理的良好工作秩序,监督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考核和检查公司财务人员及财务组的工作。

九、在工作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监督、处理会计事项;督促会计人员按时完成各项涉税工作及其他应定时完成的任务。

十一、按照业务规模、业务环节、例题设置帐簿体系,并按要求记帐、结帐、对帐。

十二、监督并复核会计处理程序的各个环节,防止出现纰漏,如凭证的审核,帐簿的登记,报表的编制和成本费用的核算等等。

十三、严格审核有关费用开支凭证、开支标准及付款手续,每半个月监督公司出纳员进行现金盘点。

十四、兼任公司材料采购监审员,负责对采购员询价结果的复核和监督。

十五、规范建档,科学归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

监督、及时归档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资料。

十六、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提供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财务分析资料;参与审核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协议)中涉及财务数据部分,并提出部门意见。

十七、定期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向总经理、主管副总报告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有效的数据及信息。

十八、兼任公司监督检查小组的副组长,负责对公司和下属公司(部)的财务核算进行审计、监督检查;按月审查报送的会计报表,督促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公司在下属公司(部)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计财部副经理(兼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敬业爱岗,廉洁奉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与技能,以适应本岗位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在总经理、主管副总和计财部经理的领导下,配合计财部经理开展工作。

负责资金管理、收益、成本费用及各类资产的核算;处理部门内其他应负责的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一切事务。

四、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进行严格监审,依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对招投议标、议报价、预算及合同中的内容、价格、质量、数量、用途、采购、验收、结算程序、复核审批手续、原始票据等要素,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拒收拒付;严格执行主要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归集编制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并根据实际管理的需要设置二级、三级明细科目。

五、按月度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和登记总帐,做好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工作。

若有重大财务事项变动和或有债权债务情况时,必须有详细的书面说明。

六、掌握国家政策、税收法规的最新动向,及时进行各种税费的申报及缴纳事宜。

七、根据每月的考勤记录,编制并审核月度工资表及提成表。

八、根据买卖合同建立应收款台帐,跟踪收款进度,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催收各种款项,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按时实现。

九、严格控制工程预算和工程成本,按月上报《工程成本执行情况表》,以便领导随时掌握工程进度与开支的执行情况,如有超支情况,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超支原因,上报总经理、主管副总。

十、负责对外投资和合作项目的具体核算工作;

十一、严格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控,及时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合理计提折旧。

对已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清理,经董事会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十二、负责控制往来款项的额度,监督款项的使用,及时清理往来拖欠款。

十三、每半月与出纳员稽核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按时编制《应收、应付款余额表》。

十四、管理会计档案,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文件资料进行分门别类,装订成册。

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会计资料。

十五、负责公司的统计工作,定期、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十六、公司出纳员外出或遇忙时,代理收取紧急应收款项。

十七、该岗位空缺时,相应职责由主办会计承担。

第十八条主办会计(或兼项目会计、材料会计、物业会计)岗位职责

一、敬业爱岗,廉洁奉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与技能,以适应本岗位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财务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内的各项工作。

三、承担单项会计单位所有收支的审核及会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按规定计提折旧、清理报废。

五、认真审核内部材料计划表,并与预算书计划用料量进行对比分析,审查是否超计划,了解材料库存情况,优先安排利用在库材料。

六、监督购进材料的验收,审查购货过程中货物的规格、品种、产地、质量、数量、单价等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审核材料采购付款审批报告,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编制付款凭证通知出纳支付货款。

七、严格审查每笔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按实际进度、

按合同规定、按协定比例请付;计算是否准确,应扣除的款项是否已经扣除等。

八、对紧缺需预付款购买的材料,通过“材料采购“项下设明细科目核算;待材料验收入库后,应及时索取发票及单据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九、每周五到仓库向仓管员收取“收、发、退料”单证,并办理“材料凭证交接单”;每月编制材料收、发、存分类汇总表,按材料类别结转成本。

十、监督仓管员进行盘点,并与帐面核定一致,每月对重要材料物资进行抽查,每半年进行重点抽查,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前进行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十一、定期审核公司及下属公司(部)财务组报销的各项支出;定期与出纳员到施工现场发放工资。

十二、按时归集、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及财务说明;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并按时做好年度财务决算。

第十九条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敬业爱岗,廉洁奉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与技能,以适应本岗位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票据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配合副经理(主办会计)或会计管理好现金和银行帐户,及时、准确地做好现金的收付和存款存取,以及有关凭证的审核、编制的工作。

四、每日根据发生的现金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月末与总帐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打印开户银行的对帐单,盘存库存现金,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

五、每月定期编制《本月收支明细表》,经财务经理审查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以便领导及时了解公司收支情况,安排用款计划。

六、严格按照以下现金结算范围发生现金收付业务

⑴、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补贴;

⑵、个人劳动报酬;

⑶、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⑷、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⑸、需现金支付的零星物资材料采购的价款;

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交回剩余差旅费;

⑺、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不能办理转帐结算的收入;

⑻、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在保证公司日常管理开支所需备用金要求的情况下,多余现金必须交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须提交书面报告,送公司领导批准。

八、对空白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和资金往来发票应建立顺号登记使用核销制度,作废的空白票据应盖注“作废”字样,并登记作废票据的编号。

九、对不符合审批手续手续不全以及违反财经制度的凭证有权拒绝收付。

十、每半月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

盘点时,出纳员、计财部经理或主办会计必须在场。

盘点结束后,由出纳员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一式四份),经主办会计、财务经理审核,报主管副总、总经理。

十一、负责收各项应收款;追收应收未收的欠款。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须于次日送存;逢银行公休不营业时,可暂存保险柜,但必须向主管副总报告。

2、公司及下属公司(部)财务出纳的库存备用金和公司收入的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

3、任何人无权从此款项中直接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任何人不得将个人物品、票据、现金等存入保险柜,违者重罚。

4、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领导批准。

5、提取大额现金时,必须会计、出纳、保安同往,由公司统一安排车辆。

6、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其他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帐户;因特殊情况应书面请示公司领导批准。

7、公司员工用于办理业务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超出的应挂帐,以少帐面现金余额。

8、会计要每半月或不定期与出纳员盘点库存现金,检查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超限额留存现金以及帐款是否相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象公司领导报告。

9、对以上责任人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者,视情节将予以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存款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币种的不同,开设不同的帐号。

2、严禁出租出借帐户。

3、因公需使用支票、汇票或电汇等银行转帐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和费用时,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注明用途、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及帐户、开户行名称,经财务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出纳方可办理有关结算(盖章等)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汇票一律记名;能确定收款对象的应详细填明收款单位;确定不了的,应填写汇款人指定的姓名。

单位和个人在管理汇票时应认真提交银行验证,如丢失,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所有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的货款和费用,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一律由公司出纳或公司指定人员随行投递。

5、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损失,由渎职者承担其全部责任。

6、支付款项要有必要的依据,如工程合同、购货合同及购货发票、有关部门审核的结算书、完工验收手续、对方发票、付款通知书、监审会计及领导审批意见等。

7、没有经过上述审批手续而擅自支付款项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8、及时与银行进行对账。

第二十二条应收款管理

一、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尽量减少和避免债权债务的发生。

二、对于公司的销售款项要保证第一时间收取,收取款项时应态度温和,行动积极。

收取的款项为银行转账的,应及时取得银行收款凭证;收取的款项为现金的,应当日存入银行。

三、对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应收款要及时进行调查、清理。

四、对超过一定期限的债权,建立收款责任人制,包干到人,限期收回。

五、定期分析应收款的详细情况,根据风险程度按规定提取坏帐准备金。

六、对到期的债务要按时进行归还或办理延期手续。

七、建立应收款情况跟踪和对帐制度,防止失去诉讼时效。

对应收款

和售房的分期付款的客户,掌握每笔应收款的收回时间。

第二十三条应付款管理

一、支付各种款项的审批程序如下(特殊情况除外):

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经理→主办会计→财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二、审批权限:

5万元(含5万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5万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涉及到重大事项的支出,必须由董事会决定,并授权总经理审批。

三、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均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如确实急用现金支付的,须请示主管副总批示。

四、通过现金支付的各种款项,由经办人凭发票填制《报销单》向财务冲帐。

五、各种款项支付,须填制《付款计划报批表》,按程序审核、审批后支付;

六、计财部门根据工程部、合同预算部报送的工程进度、结算通知单作出工资发放表,报部门经理审查是否符合工作量及劳务单价,后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七、根据已签订的合同付款的,不准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经收款单位出具合法的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名称。

未签订合同的应付款项,由经办人填写申请付款报告,并附上材料报价表或材料议价表。

申请付款报告上应有经办人、财务监审人、部门经理、计财部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审批。

八、财务组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发票办理完整的审批手续后,填制付款凭证向公司计财部申请付款。

第二十四条工资管理

一、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实行年薪制。

二、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主管副总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定。

三、具体标准如下:

职务或职称

工资形式

基本工资(月)

津贴

绩效工资

总经理

年薪制

60%

根据政府考核结果确定

副总经理

年薪制

60%

总工

工资+津贴+绩效工资

4000-8000

300-1000

年终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一般在基本工资的20%左右

业务总监

3500-6000

200-800

部门经理

2500-5000

200-500

部门副经理

2000-4000

150-400

工程师

3000-7000

150-800

高级业务主

2000-3000

100-300

业务主管

1500-2500

100-200

普通职员

800-2000

50-150

四、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奖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年终由董事会审定。

五、公司按当地劳动管理部门规定缴交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金和住房基金。

缴纳标准按相关部门核准的缴纳基数计算,员工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

六、公司所有员工的个人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贺金

具体发放标准如下表:

序号

项目摘要

职级

补贴标准(元)

备注

1

中秋节(端午节)贺金

职员

200-500

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于

中层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

2

春节贺金

职员

200-800

根据年底完成利润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中层管理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

3

结婚贺金

全体员工

500

限初次结婚登记

4

生育贺金

全体员工

500

限符合计划生育

5

丧亲慰问金

直系亲属

500

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票据管理

一、发票、收据购领由计财部门凭所需资料向税务机关统一购领。

二、购领的发票、收据由主办会计(发票管理员)保管,建立登记簿,做好领用、保管、注销登记工作,严防被盗、丢失。

三、票据使用

1、出纳或收款员向主办会计领取发票使用,并在登记簿上签名;

2、领票人领票时应认真核定编号、数量;

3、开具发票时应内容详细、字迹清楚、大小写相符,不准涂改;收款人及开票人处必须写上全名。

4、领取空白发票后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盖发票专用章,并办理登记手续。

5、领票人要妥善保管好空白发票,如有遗失,领票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6、领票人开具发票收到现金,应与当天存入银行;如当天不能存入银行的,按库存现金管理规定办理。

7、发票管理员定期复核已开具的发票款额,是否全额存入银行;如已存入,在发票存档的记帐联上签名,并注明凭证号。

8、每月末领票人当月使用的每本发票填写的合计金额填写在发票的封面。

四、票据的注销

1、定期(一个月)将已开具的发票向综合管理部办理盖章发票注销手续。

2、领票人用完每一本发票,必须将发票封面上的内容填写完整,向发票管理员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领用的发票办理注销手续时,发票管理员严格审核开具票据的金额,对作废票据应注明“作废”划销,并保证无缺联,同时检查所填写的金额是否已全部存入银行无误后方可签字予以核销。

如已开票,但款未存的,应查明原因,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费用报销

1.费用开支坚决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及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签批计财部才予以报销。

2.报销人按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送计财部,经会计审核,经理审批后,由计财部集中送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

违反上述程序的,计财部不予报销。

3.计财部逢5和10日接待报销人的报销,其他日期处理其他事务,不予报销。

4.每周三计财部集中已审核的报销单据送主管副总和总经理签批后,由计财部集中付款。

5.所有报销单据均应是国税、地税正规原始发票或其他法定认可的票据,而且票据上的要素记载完整并有证明人签证,同时附有验收单或《单项材料设备议价报批表》等,否则计财部不予报销。

6.如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取得法定票据,金额200元以下者,须预先提请计财部经理批准;金额200元以上,400元以下者,须预先提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00元以上者,须预先提请总经理批准。

7.报销人有借款的,报销费用应首先冲销借款,不足归还的借款人应以现金补齐。

8.未经上述程序审批财务人员擅自予以付款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罚款、辞退等处罚;涉嫌违法的,交由审计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办公品购买及材料采购管理

1、办公品(含食堂和生活用品,以下同)购买及材料采购由需用部门列出清单,部门经理签名,向综合管理部上报采购计划,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之后方可购买。

2、办公品购买及材料采购由综合管理部确定专人负责统一购置,专人负责验收、登记、签名,由专职采购员凭验收单据和发票到计财部报销。

3、已采购的办公用品要首先编号,再落实到具体使用人;不易落实到个人的,应明确到部门,领用人员或部门签名存档以备查。

综合管理部凭发票(注明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单、领用人员(部门)名单,到计财部报帐。

对于明显人为因素使办公用品提前报废的,责令其赔偿。

4、任何部门(下属公司(部))不得私自印刷表格、信笺等办公印刷品。

如确因业务需要,可自行设计式样,经本部门经理及综合管理部经理批示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印刷,否则计财部不予报帐。

5、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物品,由采购员填制《材料单价报价表》询价,然后报计财部核价;超过1000元的大件办公用品和材料设备,由采购员填制《单项材料议价报批表》询价,然后报计财部核价。

必要时进行采购招标。

6、未经允许,或者虽经允许但不履行上述报批手续擅自购买各种物品的,公司不予报销,由购买人自己负担购买费用。

第二十八条办公室电话费用

1、公司领导的办公电话费用实报实销。

2、公司每个部门的办公电话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量核定每月额度,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核定的标准报计财部备案;各部门额度根据情况调整。

每月超出额度部分由该部门人员共同承担,原则上平均分担,在下月工资中扣回。

3、公司员工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拨打长途、股票查询、信息台及私人电话;郊县电话按规定话费的10%使用。

违者按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

4、如有外地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发放的长途电话卡,并按规定做好登记签证手续。

5、各部门使用电话每月控制费用额度另行制定。

6、话费控制限额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随时调整。

第二十九条通讯费

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自备通讯工具(手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职务级别给予不同的通讯费补助。

2、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实行每月手机最高限额报销制度,发票金额达不到限额时实报实销。

最高限额:

总经理4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业务总监200元/月;公司部门经理150元/月;部门副经理100/元;其他员工80元/月。

3、公司各部门将享受通讯费的人员当月应报销的发票集中填制报销单,于每月25日到计财部报销。

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由主管的部门负责报销,也可不不受此条限制。

除25日外,计财部不接受通讯费的报销,也不受理个人的报销。

4、每个部门应对集中报销的报销单严格审核,并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取得票据报销。

当月不报销的,下月不再予以报销。

5、实际发生的通讯费未达到核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报销,差额部分不补;超过核定标准的,按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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