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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司法所事迹材料

优秀司法所事迹材料

篇一:

司法所先进集体事迹本材料

司法所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桐木镇地处湘赣边界,是两省三市交叉地,是上栗县经济强镇。

全镇总人口8.8万余人,辖1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

近几年来,桐木司法所在这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地方,积极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创新三者关系,做到队伍建设走在前、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做在前,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围绕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立足于“叫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司法服务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实在在地创造了工作业绩,成为该镇一个举足轻重的行政部门,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

一、队伍建设走在前

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人,专职调解员2人,都具有大专学历,其中本科学历2人。

为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能担负起保一方稳定的基层政法组织,全所干警同心协力,步调一致:

一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建全制度,工作内容规范化。

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所务管理公开化、透明化。

司法所每月都按时召开司法工作例会,听取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社会治安、纠纷调解、隐患排查等工作,然后有的放矢的进行工作指导和开展工作;三是强化了作风纪律建设,

着力培养干警“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观念,形成人人自危,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

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非常重视和支持,挤出资金,配备了统一服装、警具和车辆。

20XX年又搬进了交通便利、通讯畅通的独立新办公楼,办公用房面积达400㎡且有产权。

现司法所设有所长室、办公室、接待室、法律服务、档案室、调解庭等8间,电脑3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配套齐全。

二、化解矛盾冲在前

桐木镇民风强悍、社情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司法所把建设第一道防线作为首要任务,把多化解一件纠纷、给社会带来多一份安宁作为第一信号。

各项工作始终围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始终围着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凝点问题转,主动把工作重心向前移,建立三级组织网络,实施“流动调解”,积极开展“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立足“叫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工作宗旨,尽心尽责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真正充当起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20XX年至今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98起,成功化解590件,成功率达98%,其中防止矛盾激化208起,调处非正常死亡32件。

如20XX年3月25日阳某因感冒在某诊所治疗,由于年龄较小治疗三天后,发生医疗事故,后经上栗县人民医院救治,阳某仍无法回天,于3月28日不治身亡。

为索要赔偿费,阳某家属召集家族亲朋百余人,欲强行抬尸进诊所,个体医生陈某也不甘示弱,召集百余人守候。

一场民转

刑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司法所得知情报后所长一边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一边立即组织力量赶往事发现场,武装待发的阳某家属在司法所干警的劝导下,同意接受由司法所主持调解,随后几天司法所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医疗纠纷情况,召开案情分析会,拟定调解方案。

由于医患双方对责任和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阳某家属要求赔偿数额较大,而个体医陈某则认为是意外事故,对阳某的医疗过程无存在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愿意作一定补偿,连续多次调解无果。

阳某家属情绪失控,20多人哭骂着闯进调解现场,要求自行了断,危急时刻干警们刚刚控制事态,阳某的另一帮家属搬着受害者遗体破门而入,放在诊所,调解工作再度蒙上一层阴影。

干警们不顾疲倦,再次召集双方代表进行协商,经过连续28小时通宵达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个体诊所医生陈某支付阳某家属赔偿金若干元,一起重大的群体性纠纷终于画上了休止符。

三、普法教育干在前。

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拓展“五五”普法向纵深发展,司法所坚持普治并举,以治促普,认真负责地做到“四个到位”、“三个落实”,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教育任务。

同时,桐木镇政府也被上栗县评为“五五”普法教育先进镇。

“四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年终有总结,确确实实把普法教育摆在重要位臵。

二是组织到位。

针对普法教育的对象不同,在工作中把乡镇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和村民、青少年与外来人员、企业管理员与员工;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分类分层次教育。

三是宣传到

位。

做到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宣传窗、画册、司法信息简报、等形成了“普法大合唱”的局面。

四是实施到位。

主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认真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规划,结合桐木镇实际,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村建设。

20XX年以来全镇普法普及率达91%,共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讲座共62场次、知识竞赛6场、文艺演出5场、专题演讲会11场、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8万余册。

四、安臵帮教及社区矫正做在前

桐木镇地域广、归正人员多且流动性大、人与户分离等现象特点,做好安臵帮教及社区矫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此,司法所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政府帮教、社会帮教、亲情帮教、志愿者帮教和特色帮教活动。

一方面,积极发挥司法助理员和村干部的作用,制定归正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帮教组织网络,掌握其动态,开展二帮一、四帮一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册,及时建立档案;另一方面,为了减少重新犯罪,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力量参与帮教,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桐木镇共对138名归正人员和14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帮教,特别是自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施行了GPS定位、声像识别等系统基本杜绝了重新犯罪。

几年来,桐木司法所以“司法为民、热情服务”为所训,以服务促发展,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

几年都获上栗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荣誉属于过去,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召唤和激励桐木司法所不断迈开铿锵有力的步伐,为实现新的更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篇二:

XX司法所先进事迹材料——扎实开展基层司法工作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开展基层司法工作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J镇位于从化市风光绮丽的流溪河东岸,下辖XX等21个行政村及XX等9个社区委员会。

全街农业人口4.36万人,城镇居民2.45万人,从化市外到J镇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口约6万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镇社会经济迎来高速发展。

如何在发展经济中调处纠纷,在落实政策中化解矛盾,做到既促进经济发展,又构建社会和谐,J镇司法所坚持队伍建设走在前,人民调解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矫安帮做在前,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基层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为维护辖区稳定打下扎实的基础,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一、打好基础,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以各类学习活动为载体,转变工作作风,以服务群众为工作宗旨和核心。

(一)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和街道办组织的效能建设年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四查四摆”活动,牢固树立为村(居)民群众服务、为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切实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

(二)清廉自爱参与纪律教育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我所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提高作为公职人员的风险防控能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三)司法所坚持召开例会制度,经常性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就现阶段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机制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反映的新问题采取大讨论的方式,集思

广益博采众长,集合大家的智慧积极寻找对策。

活跃了干部思维,凝聚了干部团队精神,形成了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机制。

(四)加强对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对调解主任的业务培训,在去年3月司法所举行了各村(居)调解主任培训班。

培训学习从加强网络延伸、加强排查化解、加强创新发展和加强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入手,强调要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的优势,大力延伸大调解触角,积极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创新调解模式,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通过组织此类培训活动,增强了司法所人员服务群众的观念,提升了司法所的地位和形象。

二、依法调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地区和谐稳定。

司法所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定期召开的全办事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主要是分析情况,掌握动向,制定化解办法,将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已发生的纠纷得到及时处理。

今年先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次,特别是落实好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并将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提早介入调处。

20XX年度,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为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共调处矛盾纠纷案件279宗,其中:

司法所调处67宗(含司法所协助村(居)调委会调处),各村(居)调委会调处212宗,调处率100%,成功率高达98%。

我所调解工作原则是依法调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此工作方法指引下,我们妥善调处好了涉及数千人的XX村姓钟围与XX村的黄氏祖坟地争议纠纷;XX学院殷氏祖坟地纠纷;XX村与XX房地

产土地纠纷等各种棘手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全年我所共向群众派发《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信访要走法律途径,违者必受法律制裁》、《大家齐学法,争做文明人》等普法资料6000多份,举办法律知识培训讲座3场次,到中小学、大专院校、企业上法制课4场次,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普法考试1次;3月举办了综治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1场次,5月举办了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1场次,举办法律进社区、村法律咨询活动6场次、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使全街的干部、职工、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我们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法律进社区入户问卷调查200户的任务,更新法制宣传栏29个。

本年度是“五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普法工作重点在于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外来工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让树立法律的

威信地位,让辖区干部群众逐步走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XX市依法治市提供有力保障。

四、搞好帮教,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一人一档、工作有台帐。

(一)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定期进行摸底大清查,加大管控力度,对于小部分不端正态度,未达到思想认识的人员进行分别教育和情感关怀。

我所20XX

年度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XX名,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请销假等制度,没有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现象。

(二)我所在册刑释解教人员XX人,安置率100%,,建立由司法所专职人员、社区民警、村(居)委干部、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等组成的帮教小组,积极开展安置帮教活动。

一年来,J镇司法所在“团结奉献求实奋进”的所训感召下,多次出色完成任务,得到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党委、政府给予的嘉奖。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坚信只有不断超越自己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再创佳绩!

从化市司法局江埔司法所

20XX年5月31日

篇三:

司法所工作先进事迹材料1112

新华镇是临河区最大的乡镇,全镇辖区面积522平方公里,有29个村20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2万户,总人口4.5万人,可谓“地多、人多、事多”。

新华镇司法所于建立,设所长1名,干警3名,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

近几年来,司法所在临河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紧扣农村工作中心,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的全面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新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先后被临河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以“三方联调”为模式的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在巴市进行经验交流。

一、加强领导,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

司法所全体领导干警,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次,并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创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做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加大投入。

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20万余元建设了15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添置了汽车1辆、电脑2台以及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沙发、书柜、书架、办公桌椅各种办公设施,使司法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干警队伍、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司法业务、执法服务“六规范”;人员落实,选调从事司法工作时间长、业务熟练,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坚强有力的司法工作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制定不同阶段规划,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认真组织驻地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辅导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聘请新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以案讲法,提高大家对司法行政的认识。

二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组织驻地公安派出所、法庭民警,在地区小学校进行巡回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妇女儿童保护法》、《交通法》,以实例讲法,寓教寓乐,深受小学生喜爱;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大大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为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制环境。

三是是抓点带面,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小社区大社会”,社区居民文化层次不同,素质高低不同,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活动载体,因人施教,特别是针对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成立由公检法司干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社区义务法律服务队伍,便民、利民、服务于民。

组织“148”法律志愿者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向村民发放法律书籍,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注重教育效果。

三、落实帮教,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

释解人员是社会的失足人员,是某种程度上犯罪违法的人员,帮教工作意义重大。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抓落实:

1、在登记在册的基础上,对释解人员进行贴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

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帮助就业、办理低保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2、定期入户走访,通过思想教育,观察访问,做到延伸服务;3、通过邻居、亲属、朋友、原单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到疏而不漏;4、落实“一帮一”措施,对一些较轻违法释解人员,施行司法干警、社区干部“一帮一”的辅助监督帮教,对较重点的违法释解人员,以公安派出所民警为主,进行“五位一体”的“一帮一”重点帮教;5、组织释解人员参加司法机关举办的“现身说法”大会,加深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目前,辖区共有帮教工作志愿者130多人,建档率达100%,帮教率98%,通过各种渠道,安排释解人员就业6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1人,医疗救助3人。

四、化解矛盾,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民心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不断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思路,意义重大。

一是健全机构,及时调整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自强路司法所和29个村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庭,按照“依法调解,免费服务”要求,突出亲民、近民、便民、利民的特色,有效展开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从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入手,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精神,制定了调委会和调解庭岗位责任,纠纷登记制度,以及开庭程序,建立调委会工作台帐,避免人民调解工作的随意性,体现公正性。

三是力求实效,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矛盾出发点,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三方联合,共同调处各类纠纷的矛盾调解机制,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从而理顺情绪,融洽关系。

几年来共调处各类纠纷件,其中家庭纠纷件,邻里纠纷件,其它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连续五年实现“四无”目标,为创建和谐新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立足本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更加深入

本着服务人民,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不以善小而不为,深刻理解当事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疾苦,耐心细致,尽职尽责,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最大化。

几年来,我们共解决各类纠纷件,法律咨询件,调解纠纷件,诉讼代理件,非诉讼代理件,代写法律文书件,法律援助贫困对象,农民工起,共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总之,几年来新华司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大胆创新。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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