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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制度

洒基镇兴发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有限公司

运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运输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逐步做到对企业主要运输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的全过程。

第二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运输设备管理工作,机电部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一名电工和一定数量专职设备维修人员。

二、设备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运输设备管理组织,充实、固定设备管理人员。

1.实行专业人员和使用人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各单位的机电、采、掘、运输等班组为兼职的运输设备管理员,运输设备管理员必须做到:

(1)检查监督运输设备使用情况;

(2)对乱拆乱卸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

(3)参加对不爱护运输设备和损坏的事故分析追查;

(4)对不爱护设备,损坏设备的行为有权越级汇报;

(5)掌握运输设备使用、保管手册,管好用好运输设备、经常检查记录并及时向设备管理组汇报设备使用情况;

(6)对设备送修要开具送修单;

第四条:

运输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实行分工负责制。

采掘运输设备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维修由采掘、运输等使用单位负责。

固定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检修以及采掘运输移动设备的维修由机电和维修部门负责。

第五条:

集中保管未使用和闲置的运输设备,避免运输设备的老化和损坏,严禁乱拉、乱借、乱拆和丢放露天无人管理。

第六条:

各种运输设备必须分类编号,钉牌或打字,以台为单位按照部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建立设备台帐、卡片履历簿等。

第七条:

各种设备除建立台帐、卡片外,还要实行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牌四对口。

第八条:

采掘、运输等移动设备,应建立分级管理手册一式两份,各单位设备组及基层使用单位各执一份,手册中应包括技术特征、附属设备、备品、配件,如刮板机的溜槽,大链长度、机头、机尾、传动链条的件数等。

为了及时掌握使用设备的动态,凡设备的移动,增减必须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办理签证和移转手续。

第九条:

运输设备的主要部件的结构需要改造或变更设备性能时,事先必须报公司批准后进行,严禁任意拆卸成台设备的部件及零件装配其它设备。

三、运输设备使用

第十条:

运输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

实行司机和检修人员“包运转、包维修、包检查”的包机制。

使操作人员做到“四懂”(懂设备性能、懂设备作用;懂一般结构原理;懂故障的预防和处理)、“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修理)。

第十一条:

矿井主要运输设备,除司机外,还应有专责的机电维修工,负责日常维修和检查工作,并实行“分片包件包干巡回检查”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

未使用过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各机电部门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定出操作规程,组织运转维修人员学习讨论后才能交付使用。

主管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运转情况。

第十三条:

采掘运输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先提前3-5天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及设备说明书要求,由负责安装单位,对安装地点进行验收及合格后,再提出安装计划和设计。

报请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再进行安装。

凡未经修好的设备,不许安装使用。

新安装的设备应达到完好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

各种设备司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操作规程,保安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发给司机证后,才准上岗。

司机必须固定,未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不准任意改变工种或调动。

四、运输设备检修

第十五条:

必须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实行有计划的检修方针,切实做好运输设备的检修工作。

反对不坏不修,坏了也不修的做法。

第十六条: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分大小修两类。

设备大中小修的范围如下:

1.小修:

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份,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磨损的个别零件;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份油或油脂;

(4)调整串动或间隙;

(5)对电机进行吹灰或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专责检修工在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应在单位机修点或井下指定的地点进行。

2.中修:

对机器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除包括小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

(3)更换部份磨损过限的滚动轴承和轴瓦;

(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固定设备的中修在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在单位修理点进行。

3.大修:

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检修,除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

(2)全部重绕电机绕组;

(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4)检修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5)防爆设备的防爆外壳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固定设备大修一般应委托有资质的厂家检修。

检修完毕后,机电科参与验收。

第十七:

运输设备必须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严格验收。

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设备能计划检修,应做到:

1.采掘运输等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备用数量,以便轮流检修;

2.采掘运输设备的小修。

应充分利用准备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检查维修,实行三班生产的工作面,要抽出一定时间作为检查维修时间;

3.全年规定的停产检修日,必须严格执行逐月安排好,不准以其他借口挤掉停产检修日。

第十九条:

机电部门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与规程规定的试验,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编制年、季、月设备检修计划和相关安全措施。

检修计划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备案。

(三)日常维护和管理(维护管理制度)

1.要加强设备的日常强制性检查、维护,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检查两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检查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2.要经常组织设备司机、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责任心教育、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提高各类司机、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要经常进行防事故、反“三违”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集中精力,精心操作,认真维护。

发现运转设备有异常现象,要立即汇报和处理。

绞车、机车司机必须每年考核一次,做到持证上岗,对业务技术、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者,应收回其操作证,不得顶岗操作。

3.绞车机房、硐室必须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设备巡回检查维护制和干部上岗制度。

要有运行、巡检、日常维护检修、干部上岗、交接班、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等记录。

各记录应有完整和具体的项目,记录本不得任意涂改、挪作它用,更不能缺张少页和空班漏记。

(五)机房及设备的管理

1.2m及以上绞车:

(1)提升装置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91条规定,对于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阻车器、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等,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矿长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2)必须由专人负责,对主副提升装置的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电气、机械)、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制动装置、限速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满仓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高压栅栏门保护装置每班检查、试验一次。

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必须详细填写在机房和小组的专用记录本上。

(3)要加强对提升钢丝绳的检查、管理,并做好日、班检查的记录。

提升钢丝绳必须由机运部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提升载荷进行选择计算和校核。

(4)每次更换新绳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试验。

然后再按试验报告单的数据进行校核,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新绳到货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并妥善保管,防止损伤或锈蚀。

每盘钢丝绳都必须有完整的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证书等)。

(5)在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按时定期进行试验。

在使用中的钢丝绳作定期试验后,若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6)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有锈蚀及断丝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地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所检查的钢丝绳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立即更换。

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有涂油制度和涂油设施,根据各井筒的条件和钢丝绳的锈蚀情况,决定涂油周期,但每月每条钢丝绳至少涂油一次,并有涂油防锈记录。

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摩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7)提升绞车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九种保护装置外,还要按《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标准化主副井及井上、下2米及以上绞车房与峒室标准》要求,装设电气制动和二级制动装置;制动油压系统必须装设过欠压保护装置;润滑油系统必须装设超温保护装置;安全回路必须装设故障检测显示装置;高压电动机必须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并且保持完好、灵敏、可靠。

(8)提升绞车的过电流、欠电压保护,电控系统的过速、限速保护及三相电流继电器,加速时间继电器、消弧继电器、闭锁、压力、温度继电器及其它电压、电流、时间继电器等,必须每12个月试验整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9)司机和维护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任何人不得随意甩掉任何保护装置,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检查处理,恢复正常使用。

维护人员检修设备、更换部件、处理问题后,除详细填写记录外,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并通知下一班司机、维护工加强巡视检查,司机、维护工应按各自的分工,实行包机制,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实现安全运行,并经常保持机房环境整洁。

(12)绞车所用的润滑油、润滑脂,制动系统的液压油,必须符合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的要求,新油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必要时在使用前应采样化验,确认油质合格,标号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运转中的设备,润滑油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更换。

2.胶带运输机:

(1)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必须装有合格的过速、过电流、欠电压、脱槽、局部过载、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等保护及事故报警装置。

(2)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须装有合格的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自动洒水、输送带张紧力下降、防撕裂等保护装置。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3)带式输送机必须有仓满信号与给煤机的闭锁装置。

液压制动系统必须有欠压、断油和油温保护装置。

(4)带式输送机在运转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开机前必须按巡回检查制度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制动装置良好,信号及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仪表指示灵敏清晰。

(5)带式输送机在运行时给煤量要均匀,严禁超规定加大给煤量且必须有防止大块煤、矸石冲击胶带的设施。

(6)维护工和司机对各种保护和电控设备必须每班检查一次。

并将检查结果认真详细的填写在机房记录本上。

设备各部及液压站不得有油垢,应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

本规定未尽内容或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与上级文件和规程相抵触的,应以上级文件和规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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