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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编制:

刘雅静

审核:

李婷

 

易通远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文档信息

*文件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YT/RLZY--001

*文件所有者

易通远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密级

普通

本版批复信息

负责人

日期

意见

*拟制

李婷

2013-7-24

文件说明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相关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名词解释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1

1.总则1

第三章休假管理1

1.休假的获准资格1

2.休假的享受天数1

3.法定年休假和的相关规则1

第四章请假管理2

1.假期类别:

2

2.假期和获准资格和享受天数2

3.假期申请流程5

4.假期申请时限及所需递交的证明文件5

第五章考勤管理6

1总则6

2.考勤制度6

3.考勤设置种类及扣款规则:

6

第六章加班管理7

1.加班的定义和加班补贴规则7

2.加班的申请审批管理7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权限8

第八章服务期8

1.定义8

2.服务期期限8

3.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处罚原则8

第九章福利奖金8

1.定义8

2.享受条件8

第十章附表9

第十一章附则9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1.1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时间、休假、请假、加班和日常考勤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日常工作时间管理。

1.2本管理制度将遵守国家和北京相关法律的规定。

1.3员工年度的出勤记录,将作为调薪及年终奖金的依据之一,并且纳入年度考评等各项管理环节。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

1.总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员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保留更改工作时间的权利。

标准工时制:

全体员工统一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9:

00–12:

00,13:

00–18:

00,根据季节变化,目前执行此工作时间9:

15–12:

30,13:

00–17:

40)。

如因工作需要,部门可对特殊岗位进行灵活安排,经总经理审批,人事备案后执行。

第三章休假管理

1.休假的获准资格

法定年休假:

所有服务年限满一年的正式员工有资格享受法定年休假。

本公司服务年限

≥1年但<10年

≥10年但<20年

≥20年

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天

10天

15天

法定节假日:

所有员工均有资格享受法定节假日。

2.休假的享受天数

2.1法定节假日:

公司将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安排员工休假。

具体的法定节假日日期由国家政府部门指定。

法定节假日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

可享受的天数

1天

3天

1天

1天

1天

1天

3天

其他: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3.法定年休假的相关规则

3.1若员工累计申请休病假或待产假等于或超过下列标准,则不享受当年度的法定年休假,如员工在已使用了当年全部或部分法定年休假或后,再请病假或待产假超过下列标准的,则本年度已使用的法定年休假在下一年度扣减。

服务年限

<10年

≥10年但<20年

≥20年

累计的病假(待产假)天数

2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上

4个月以上

3.2新员工加入公司并服务满一年,可在其入职满一年后的第二天开始享有当年度按比例进行折算的法定年休假:

折算公式如下:

当年可休假天数=(当年度在公司的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在按比例计算年假时,如果计算结果产生小数,则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假期天数:

∙若计算结果小数点部分大于或等于0.75,则计为1天;

∙若计算结果小数点部分大于或等于0.25,且小于0.75,则计为0.5天

∙若计算结果小于0.25,则舍去不计。

折算结果小数点部分

<0.25

≥0.25但<0.75

≥0.75

法定年休假和折算标准

0天

0.5天

1天

3.3员工申请休法定年休假时,须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请假单》,

按照批准权限逐级审批(见下表),经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人事确认并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员工休假离岗前应与相关人员交接好工作。

休假天数

<3个连续工作日

≥3个连续工作日

最终批准人

直接上级

总经理

3.4法定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延期至下一自然年度。

注:

如因工作需要本年度不能完成休假,需要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或直接上级出示特批文件并获总经理审批,将审批文件交由人事备案,将员工本年度未休年假顺延至下一年。

3.5员工如在休法定年休假期间生病,即使符合获准病假的条件,仍视同为法定年休假,不作病假处理。

3.6离职员工当年度剩余法定年休假天数可视同其正常出勤工作日,其直接上级有责任查核员工的法定年休假结余状况并协助员工在离职通知期(自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当天开始直至其最后工作日)内申请休完剩余法定年休假。

第四章请假管理

1.假期类别:

1.1公司正式员工享有事假、病假、工伤假、公民义务假、丧假、婚假、产前检查假、待产假、产假、陪产假、因公外出等。

公司假期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及调整。

2.假期和获准资格和享受天数

2.1事假:

2.1.1所有正式员工在用完法定年休假后,经批准可获休事假,事假当日无薪。

2.1.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6个工作日,员工请事假每月最多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事假当月应扣除薪金数=月基本工资/21.75天x事假天数。

2.1.3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

2.1.4请事假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办理手续,请假离岗前应与相关人员交接好工作。

2.2病假:

2.2.1所有正式员工因疾病、非因工负伤或生理原因,在医疗期内需要病休的,可请病假。

2.2.2可享受的医疗期基于下表计算:

实际工作年限

本公司服务年限

可享受的最长医疗期

备注

10年以下

<5年

3个月

医疗期3个月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年

6个月

医疗期6个月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年以上

<5年

6个月

医疗期6个月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年但<10年

9个月

医疗期9个月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年但<15年

12个月

医疗期12个月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5年但<20年

18个月

医疗期18个月按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年

24个月

医疗期24个月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将按以下标准向符合条件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月基本工资x60%/21.75天x病假天数

长期病假员工医疗期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病假天数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假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的计算包含病休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如果当地地方性政策与上述病休假工资和医疗期规定不一致,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

2.2.3员工享有的医疗期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不能返岗可申请劳动能力(复工)鉴定。

2.2.4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

2.2.5员工连续或累计休病假超过14天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长期病假休假申请,人事指派专人陪同员工至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检查确诊无误,经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签订《病休协议书》。

2.3工伤假:

2.3.1员工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工作,各部门应加强安全培训、增加员工安全意识。

并做到责任到人,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主管视情形承担一定责任。

2.3.2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责任人及人事,由人事向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2.3.3经工伤保险管理机构认定为工伤的,公司按规定给予员工工伤假,并享有相关待遇,同时签订《工伤治疗协议书》。

2.3.4工伤假期间员工享有全额工资,但不享有各种补贴及奖金。

交通事故由肇事方承担责任,此期间不由公司发放工资,但保险由公司缴纳。

2.3.5工伤治疗期结束后,仍不能返岗可申请劳动能力(复工)鉴定。

2.4公民义务假:

2.4.1员工因履行其公民义务,包括强制性出庭和公民投票,员工可申请有薪公民义务假。

2.4.2出庭:

根据法律的要求,员工收到法庭传票或传令须作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或履行其它法律程序时,可申请有薪公民义务假。

员工因个人自愿参与法律事项(如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法庭传令出庭或作为原告人或被告人出庭)或是涉及员工的家人、朋友或与公司无关的业务联系人的事件而需要出庭时,公司对员工的缺勤不作为有薪公民义务假处理。

2.4.3公民投票: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有履行公民投票的义务,届时员工可申请有薪公民义务假。

2.4.4员工必须至少提前一周或在收到出席通知之日申请公民义务假。

2.4.5公民义务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

2.5丧假:

2.5.1根据法律规定,全体正式员工可享受有薪丧假。

2.5.2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在其近亲属去世时申请有薪丧假,丧假天数如下所示:

已故近亲属

有薪丧假天数

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3个连续自然日

2.5.3丧假须在近亲属死亡之日起7个连续自然日内休完,并向人事递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2.6婚假:

2.6.1根据法律规定,全体合法结婚的正式员工在结婚期间可享受婚假。

2.6.2婚假须在结婚证签发之日起的6个月内连续一次性使用完,不可拆开使用,逾期不补。

可享受的婚假天数如下所示:

女员工

男员工

可享受的婚假天数

结婚年龄≥20周岁

结婚年龄≥22周岁

3个连续自然日

初婚并且结婚年龄≥23周岁

初婚并且结婚年龄≥25周岁

增加7个连续自然日

2.6.3属于合法再婚的,给予3个连续自然日的婚假。

2.6.4如员工的结婚证书签发之日不在本公司雇佣期内的,则无权享用婚假。

2.7产前检查假:

2.7.1根据法律规定,已领取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准生证的所有女员工均可申请产前检查假。

2.7.2怀孕十二周前检查一次,怀孕第二十周、二十八周、三十二周、三十四周、三十六周各检查一次,三十八周后每周一次直至分娩。

2.7.3所有符合条件的女员工均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在怀孕期间享受有薪产前检查假。

员工每次产前检查假最长不超过1天(国家标准为0.5天即4小时)。

产前检查假不能累计使用,过期不补。

2.8待产假:

2.8.1已合法结婚并已取得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全体正式女员工,在怀孕期间,确因身体不适须进行休养的,可享受待产假。

2.8.2申请待产假,须由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并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事与员工签订《女员工产前休假协议书》,方可休假。

2.8.3待产假工资

员工怀孕28周以下的,休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

员工怀孕28周及以上的,凭医疗单位开具证明(已孕28周),休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核发。

2.8.4待产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各种补贴及奖金,但保险由公司缴纳。

2.9产假:

2.9.1已合法结婚并已取得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全体正式女员工可申请享受产假。

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如下所示:

产假类型

分娩情况

可享受的产假天数

(以下天数产前最多可使用15个连续自然日)

生育

顺产(一个婴儿)

90个连续自然日

难产/剖腹产(一个婴儿)

增加15个连续自然日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个连续自然日

晚育

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

增加30个连续自然日

2.9.2若各北京市政府关于产假天数的标准有别于公司政策,应按北京市政府规定执行。

2.9.3为了保障女员工产前产后的身体健康及劳动保护的权益,产假应以连续一次休完,不可拆开使用;产假内遇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2.9.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可享受产假。

2.9.5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女员工可以享受90天自然日的产假。

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个连续自然日。

属于难产的,增加15个连续自然日。

2.9.6员工应向人事提供子女出生证、难产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请假手续。

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已休产假作事假处理。

2.9.7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9.8员工休产假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女员工生育期休假协议书》。

2.9.9产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各种补贴及奖金。

2.10陪产假:

2.10.1所有合法结婚的男性正式员工在其配偶初次生育时,可享受陪产假。

2.10.2所有符合条件的男员工,可持医疗单位开具的“出生证明”享受7天有薪陪产假。

2.10.3男员工陪产假必须在子女出生当日开始的90个连续自然日内休完,超过时限后则不可调休。

2.10.4员工应向人事提供子女出生证、结婚证、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请假手续。

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已休陪产假作事假处理。

2.11因公外出:

2.11.1员工因公务原因不能来公司上班须申请因公外出。

2.11.2公务是指由公司安排的相关活动,包括业务拜访、培训,出差等。

2.11.3员工因公务外出,上午晚于9:

15或下午早于17:

40打卡的,无需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但需在工作日志中注明,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2.11.4员工因公务外出,导致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均无法打卡的,需要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并在当天日志中注明,否则视为未打卡。

3.假期申请流程

3.1员工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或《因公外出申请单》,按照批准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将《请假单》或《因公外出申请单》交人事审核并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因急诊或意外事件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委托他人或致电直接上级请假,并于返岗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假离岗前应与相关人员作好交接工作。

3.2续假的审批手续: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岗,须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假期到期无故不返岗者,按旷工处理。

3.3休假的申请将按照以下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审批人出差、休假期间应授权他人代为审批。

休假天数

最终批准人

<3个连续工作日

直级上级或部门领导

≥3个连续工作日

总经理

3.4员工请法定年休假前应了解并确认本人享有的假期天数。

如所请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获上级批准离岗,超过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3.5除却因病或不可抗力事件外,员工未办妥请假手续先行离岗,或未办妥续假手续而不返岗工作,均视为旷工。

4.假期申请时限及所需递交的证明文件

4.1申请假期所需的所有证明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参考下表所示)递交至人事,员工须在所有的证明文件上注明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和假期种类。

4.2员工须提前申请以下种类的假期并递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带原件以备查验。

假期种类

申请假期的时限

应递交的证明文件

事假

提前一周通知直接上级,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

病假

当需要请假的情况出现时立即通知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协助完成请假手续,员工本人在返岗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由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单。

疾病证明书原件和相应的病历本复印件。

病假期间医疗单位当日的收费单据。

工伤假

安全事故发生后须立即通知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协助完成请假手续,员工本人在返岗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政府社保网点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单原件,或当地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

公民义务假

提前一周通知直接上级,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

传票复印件,或法院命令等相关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丧假

当需要请假的情况出现时立即通知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协助完成请假手续,员工在返岗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火化证明。

婚假

提前一周通知直接上级,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

结婚证书复印件

产前检查假

提前一周通知直接上级,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

1、准生证复印件。

2、围产卡/围产期检查病历本的复印件,或市/镇级医院出具的孕检预约卡。

3、医疗单位当日的诊断证明或收费单据。

待产假

提前一周通知直接上级,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

1、准生证复印件和围产期检查病历本复印件。

2、医疗单位开具的诊断证明。

产假

提前一周通知直接上级,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请假手续。

1、准生证复印件和围产期检查病历本复印件。

2、住院小结复印件和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3、难产证明复印件。

(视情况提供)

4、结婚证复印件。

陪产假

当需要请假的情况出现时立即通知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协助完成请假手续,员工在返岗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1.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生育服务证(或初次生育服务证)的复印件

2.结婚证书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因公外出

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出差申请手续。

完备的外出审批文件,即因公外出申请单

4.3员工请假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提供有效证明,如果以上所需的证明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岗后当日内)递交,员工申请的假期种类将被重新定为法定年休假或无薪事假(以适用者为准)。

持虚假证明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理。

4.4当员工申请假期的时间或递交证明文件的时间没有符合上述要求时,人事保留拒绝员工申请假期的权利。

第五章考勤管理

1总则

考勤系统作为一种监测系统用来确保员工正常准时的出勤,所记录的员工出勤情况会作为员工工资核算的依据。

2.考勤制度

2.1考勤时间:

月考勤计薪日为21.75天。

2.2考勤周期:

考勤期间统一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该月最后一日)。

2.3考勤办法:

采用工作日上下班考勤打卡的方式。

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以卡钟为准。

2.3.1每个工作日正常须有两次打卡记录,如因加班、外出办公或打卡机故障等原因,造成打卡记录异常的,应在《工作日志》中说明具体原因。

(因外出办公未打卡,需要提交纸质版《因公外出申请单》)

2.3.2员工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视为员工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考勤设置种类及扣款规则:

3.1迟到/早退:

凡在9:

15以后打卡且又未提前请假的均视为迟到,凡在17:

40前打卡且又未提前请假的均视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将按如下方式进行扣款,扣款金额在每月10日之后以现金形式交给人事,人事核对无误后,交由财务保管,作为公司的日常活动经费。

迟到或早退单次扣款金额=员工基本工资/21.75(个工作日)*迟到或早退时间

迟到或早退时间计算标准:

1、迟到或早退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1小时以上的按照3小时计算

3、12点前未到公司打卡的按照1天计算

3.2旷工:

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出勤的行为均视为当日旷工1天,扣除当日3倍工资。

3.3未打卡:

因打卡机设备发生故障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而导致未打卡且未在工作日志中做“未打卡情况”说明的,则在当月工资中按发生一次扣款100元计算,扣除的款项在每月10日之后以现金形式交给人事,人事核对无误后,交由财务保管,作为公司的日常活动经费。

3.4旷工应扣除薪金数额=月基本工资/21.75天x旷工天数x3。

3.5人事负责每月考勤的汇总、新员工指纹录入系统及考勤资料的存档,书面或电子版的考勤资料须妥善保存至少两年,以便备查。

第六章加班管理

1.加班的定义和加班补贴规则

1.1公司各部门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公司员工应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加班。

1.2加班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任务紧急或公司经营需要必须继续工作,称为加班。

分为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1.2.1延时加班:

指在相应工作日的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公司安排员工工作。

1.2.2休息日加班:

指公休日公司安排员工工作。

1.2.3法定节假日加班:

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员工工作。

1.3发生任何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视为加班:

1.3.1公司并未安排员工加班,员工自行加班完成其工作任务的;

1.3.2非公司统一组织安排,部门自行组织的下班后的员工活动。

1.3.3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注:

加班时应按考勤管理规定要求如实打卡(特殊原因可做说明或走特批流程)。

1.4加班补贴

1.4.1无加班工资、倒休。

1.4.2工作日加班超过21:

00,公司提供晚餐补助50元/人次并报销当日回家打车费;

1.4.3加班超过24:

00时,第二天打卡时间可以延长至12:

00,但需要在当天日志备注一栏中注明,否则视为迟到或未打卡。

1.4.4非工作日加班,公司提供除早餐外的中餐补助50元/人次、晚餐补助50元/人次,并报销打车费用。

1.4.5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除包含非工作日加班补助外,另行支付加班补助200元/天。

(本条适用于项目部和技术部,需审批)。

2.加班的申请审批管理

2.1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有计划的安排好工作并督促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加班申请严格审核,避免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

各部门加班必须按照加班申请与审批程序办理,不得弄虚作假。

2.2当各部门领导或总经理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必须提前邮件通知员工并抄送人事,员工在接到加班通知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加班申请表》的填写并递交人事,因紧急任务、突发事件产生的加班,应在加班发生次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加班申请单》交至人事,作为计发加班补贴的依据。

任何未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情况均不可认定为有效加班。

2.3因工作需要,员工需要加班时,需要先发送名为“加班申请”的邮件给直接上级并抄送给人事,经审批后方可认定未有效加班,而且应该及时完成《加班申请单》交至人事。

2.4员工加班须如实打卡(上、下班)以记录加班时间。

最终加班时数会以实际加班时间计算,但每天累积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算,如加班期间不能打卡,请撰写工作日志,并在其中注明加班时间,并及时发送人事,做为加班依据。

加班至少满1小时后才能计为加班,且加班时数以半小时为单位累加。

2.5为获取加班补贴,采用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计为加班时间,并视情节轻重将依照相关奖惩条例给予当事人处分,同时公司保留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6人事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监督与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如发现加班人员未按照此标准执行的,有权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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