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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综合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

1636万元

评价分值

89.57

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

1.为曹路镇“市文明城区”和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的复评工作顺利通过做出贡献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综合养护项目的实施,为曹路镇“市文明城区”的复评及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的复评做了大量工作,对曹路镇所属的县道外的道路、桥梁、绿化及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洁、养护、维修,清理黑色小广告,及时修复路面坑塘,采取保养措施保障道路安全文明,为曹路镇通过“市文明城区”的复评,以及浦东新区通过“全国文明城区”的复评做出贡献。

2.保障镇村级道路完好,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通过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综合养护项目的实施,保障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的良好,有力保障曹路镇各村和市区的交通通畅,增加了地区交流,促进曹路镇区域经济的发展。

通过道路养护保洁等实施,减少垃圾在路面乱飞等现象,提高了曹路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3.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曹路部分就业问题

道路养护项目为非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对人员的技能和专业能力要求不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上海金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通昌园林市政有限公司、上海浦东东道园综合养护有限公司等对低端劳动力的需求,招收一批年龄较大的40-50人员,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

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完善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文件规定,预算主管部门负有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职责。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综合养护项目未对相关产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

2.合同签订的养护时间早于招投标完成时间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综合养护项目合同签订的项目实施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但是该项目完成招投标时间为2017年7月7日。

经调研,造成此现象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在2017年3月份才批复,公开招投标程序到7月份完成,但是1-7月份的道路综合养护不能没有,这期间由去年中标单位继续负责养护,等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再补充签署相关合同。

整改建议

1.建议加强绩效预算管理,做好以后项目的绩效预算管理工作

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是现阶段绩效预算编制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项目绩效目标相适应。

建议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文件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细化绩效目标数量和质量。

通过本次评价,对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村级道路综合养护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了补充完善。

2.建议加强项目政府采购管理

针对2017年还是出现合同签订的养护时间早于招投标完成时间的老问题,建议上海曹路镇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对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对项目的招标进程进行控制,及时进行招投标管理,尽快落实招标的时间顺序,及时完成招标,确保招标时间在合同时间之前。

整改情况

1、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2016年开始已实施公开招投标;2、城投公司按合同付款时间提前请款,资金到账后及时付款;3、配合上级政府按责加强管理,不越级,不推诿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域生活垃圾清运费项目

预算金额

587万元

评价分值

88.66

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

1.通过垃圾清运的实施,减少垃圾占地现象,保障曹路镇居民生活环境卫生清洁

曹路镇区域内每天产生大概110吨生活垃圾,一年可产生4万多吨生活垃圾,大量的垃圾不可避免地占用大量的堆放地方,在垃圾堆放的地方苍蝇乱飞,细菌滋生。

通过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域生活垃圾清运费项目的实施,将曹路镇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处理,减少垃圾占地的现象和细菌滋生,有效改善曹路镇区域内环境卫生,避免垃圾围城和垃圾焚烧现象,保障曹路镇居民生活环境卫生清洁。

2.通过项目实施,助力曹路镇市文明镇复评

通过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域生活垃圾清运费项目的实施,对曹路镇区域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运输出曹路镇外进行统一焚烧、分拣处理,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和少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实施,有效减少城市中生活垃圾量,为曹路镇创建“市文明城区”助一份力。

存在问题

1.项目申请预算时,绩效目标不够完善

根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文件规定,预算主管部门负有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职责。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域生活垃圾清运费项目未对相关产出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未明确细化产出目标、数量目标等。

2.个别垃圾清运点设置不合理,清运时有一定的扰民现象

项目调研中,有居民表示垃圾清运过程中,有一定的扰民现象。

个别村、小区垃圾投放点设置不合理,造成清运车很难到达清运,且存在随便乱扔垃圾现象,居民投诉也较多。

3.缺少垃圾压缩站,客观条件不足给垃圾外运带来一定困难

垃圾压缩站集“密闭、除臭、压缩、储存”于一体,实现了整洁、美观、安全、高效、环保,提高了城区、社区等场所的整体形象及美观。

曹路镇区域内31个行政村,1个工作站,30个集镇小区及12个大居社区,仅大居社区有2个垃圾压缩站,曹路镇生活垃圾外运时,不可避免产生异味,且散装未压缩垃圾占用体积大等,给垃圾外运企业和居民群众带来一定的不便。

整改建议

1.建议加强绩效预算管理,做好以后项目的绩效预算管理工作

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是现阶段绩效预算编制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项目绩效目标相适应。

建议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文件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细化绩效目标数量和质量。

通过本次评价,对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镇域生活垃圾清运费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了完善,具体见附件6。

2.加强宣传和监督,整改不合理的垃圾清运点

建议主管部门加大垃圾分类、爱护环境清洁的宣传力度,督促和减少居民随便乱扔乱放垃圾现象;对于垃圾投放点设置不合理现象,建议及时整改;使各个单位和居民都重视垃圾清运工作,相互配合,把垃圾清运工作做得更好。

3.建议适当推广增加垃圾压缩站的分布

建议曹路镇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和上海环东献民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各居委会和业主单位加强沟通,在条件和位置适合的条件下,进行垃圾压缩站布置安置,以减少垃圾清运时气味,提高了城区、社区等场所的整体形象及美观。

整改情况

1、加强对项目服务单位的监督,要求服务单位按照投标方案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成果;2、加大垃圾分类、环境清洁的宣传力度,减少垃圾乱扔乱放现象;3、督促、监督环卫公司,规范作业,减少垃圾清运时气味、噪音污染,保障环境整洁。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曹路镇2017年度河道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

307万元

评价分值

93.28

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

1、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相关组织体系。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曹路镇河湖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曹路镇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设置三级河长制,由镇长担任曹路镇总河长;分管副镇长担任曹路镇执行总河长;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居)范围内市、区、镇、村级河道分河长。

村(居)二委班子人员分别担任本村(居)内具体河道河长,确保每一条河道都有专人负责。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采取保障措施,确保河道养护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安全、资源、环境”相协调和“水清、面洁、岸绿”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镇、村级河道养护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全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同时,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创建计划、工作要求等;二是统一创建认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各项工作的积极性,营造齐抓共创、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并定人定岗实行专人负责制;三是认真仔细逐条对整治河道进行调查摸底,研究部署并落实整治方案;四是整治及创建资金及时配套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立足本职、务实工作,全面完成既定工作内容。

按照2017年初计划,2017年度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全年共计打捞清运陆域、水域各类垃圾7100吨、修坡整坡4400平方米、补种绿化9550平方米、绿化修剪414700平方米、除草683500平方米、病虫害防治20500平方米、抗旱浇水145500平方米、油漆护栏1240米、修复护岸590平方米修复护栏470.5米、清理防汛通道16050平方米。

汛期中共出动抢险6次、合计出动人员57人次、各类抢险车辆18台次、抽水泵31台次,汛期中无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4、及时掌握信息,资料归档齐全。

在2017年度曹路镇中小河道养护工作中,切实做好基础资料的分类、分卷及信息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上报,认真做好日常巡视工作例会、维修养护等记录,信息资料员积极深入现场,第一时间搜集各类整治及养护资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量等各类报表。

利用简讯简报等宣传媒体及时撰稿宣传和反映相关河道整治及各类创建等情况。

存在问题

1、项目无预算明细。

曹路镇中小河道养护项目是曹路镇每年都要开展实施的项目,每年项目预算资金均为307万元。

故2017年曹路镇中小河道养护项目资金参照历年资金使用情况,在2016年底申请预算资金时,缺少了17年的具体预算明细,在流程的标准化操作上有所缺失

2、河道周边居民环保意识较低,工作人员监管力度不强。

部分群众爱河护河意识不高,河道当作天然垃圾场,随意侵占河道进行种植、堆物、搭设违章构筑物。

部分村级河道周边村民存在养殖水禽、设置渔网虾网,河岸周边倾倒垃圾、堆放秸秆、设置窝棚等现象,给河道养护带来一定困难。

由于河道养护公司人力有限,对于全镇的督查工作力度略有不够,导致一些河道养护质量受到影响。

整改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预算执行行为,确保支付申请材料、会计核算资料等预算执行各个客体的真实性、合规性。

同时对财政投资项目逐一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

逐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建立多渠道公众监督机制,加大工作人员监管力度。

为加强曹路镇中小河道养护工作,保障曹路镇镇河道管理健全发展,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通过树立宣传版、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走农村、走社区、走学校、走企业,与居民互动,加大对河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居民意识到应该避免的违法行为。

同时以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让居民阶段性地了解河道养护工作内容,向居民发倡议等,营造公众自觉参与河道整治的良好氛围。

针对养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养护企业要求:

①增设巡查人员、加强巡查频次,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整改;②加强检查力度,将每月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发挥考核对养护企业的激励和促进作用,督促建立发挥应有的职能、提升河道管理养护水平。

整改情况

根据前期浦东新区河道综合养护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前期镇政府委托新区河道中心对本轮镇管河道综合养护进行招投标,到6月15日,招投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合同期从2018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前期对设施量已进行全面排摸梳理。

结合此次河道综合养护体制改革,督促养护单位对所有镇村级河道建立“一河一档”,与第三方养护评价机构建立问题即知即改工作机制,对发现河面河岸垃圾、设施缺失损坏等简易问题通过工作微信群及时反馈处置结果,每月定期汇总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市容特保服务中心绩效评价报告

预算金额

1,014.00万元

评价分值

89.85分

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

1.缓解了曹路镇市容管理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曹路镇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向上海联明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市容管理服务,提供特保人员130人,其中:

农投公司10人,曹路城管20人,网格中心第一工作站26人,网格中心第二工作站21人,网格中心第三工作站20人,网格中心第四工作站23人,网格中心接单员4人,网格监督员6人。

2017年全年特保人员积极配合曹路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曹路城管中队对镇域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缓解了曹路镇市容管理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2.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2017年全年特保人员积极配合曹路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曹路城管中队对镇域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

特保人员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10点负责曹路镇市容环金日常巡查工作,对市容环境各类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整改。

2017年共出动特保人员1056人次,共劝离乱设摊位160000余个,责令整改跨门经营30000余次,暂扣货车68辆、三轮车132辆、电子秤246台、遮阳伞54个、蔬菜水果等2476公斤,拆除违规设置广告牌322个、清楚乱堆物358处等。

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存在问题

1.该项目绩效考评款资金投入与合同约定绩效考评款金额不一致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市容特保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该项目2017年度投入资金1014万元,其中,基本款973.6万元、绩效考评款40.4万元;曹路镇2017年市容特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总金额1007.76万元,其中20%为绩效考评款,即合同中绩效考评款为201.55万元;采购服务合同中绩效考评款与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绩效考评款差额是161.15万元,因此该项目绩效考评款资金投入金额与采购服务合同约定绩效考评款金额不一致。

2.曹路镇区域的市容特保服务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整改监督不够到位

曹路镇市容特保服务项目,曹路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按每季度一次的标准对上海联明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特保人员进行考核,根据曹路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特保服务项目综合绩效考评表可以看出,政府周边第一季度存在非机动车乱停放、乱设摊、乱张贴、乱涂写等违法违规现象,政府周边第二季度仍存在非机动车乱停放、乱设摊、乱张贴、乱涂写等违法违规现象;龚路第一季度存在乱设摊、非机动车乱停放、跨门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龚路第二季度仍存在乱设摊、非机动车乱停放、跨门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同样阳光苑也存在类似现象。

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曹路镇市容特保服务项目的综合考核机制不够到位,曹路镇市容特保服务项目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和整改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建议

1.加强项目资金预算构成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实际构成、金额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建议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和准确性,梳理历年开展的经常性项目支出明细和项目工作计划,逐层汇总编制,并根据项目特点,按适当比例确定项目绩效考评款,保证项目资金实际构成金额与签署合同中约定金额保持一致。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增强对曹路镇区域市容特保服务项目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和整改监督

曹路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在严格按照《曹路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时,对市容特保服务进行绩效综合考评,但忽视了同一区域违法违规的现象反复性出现的这一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增强特保服务质量绩效考评和整改监督,及时掌握市容动态,避免同区域反复性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将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如同一区域反复性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绩效考核建议加计扣除绩效综合考评分数。

通过对市容特保服务质量的规范管理,以及强化整改效果,更好地完善浦东新区曹路镇区域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街面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保持整洁、有序良好状态。

整改情况

1、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和准确性,确保项目资金实际构成、金额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2、加强对市容特保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分别从软、硬件两大方面,人员配置、服务实效等多方面考核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市容动态,针对反复性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加大整改监督力度。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万人就业项目

预算金额

7,400.75万元

评价分值

89.78分

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

(一)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1244人的就业问题

通过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万人就业项目的实施,曹路河道养护服务社、曹路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曹路镇万人就业项目综合服务社、曹路助老服务社、联帮曹路林业养护服务社、联帮曹路阳光四保服务社、曹路镇助残服务社、综合协管服务社八个万人就业组织,共提供1125个就业岗位,解决了1125名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给曹路镇的内需和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正面影响。

(2)以劳代补,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通过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万人就业项目的实施,改变以前单纯发放社会救济和补贴的方式,采用提供劳动岗位补贴资金的形式,以劳代补,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减少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

此外,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向社会提供了一系列完善的服务,有保洁服务、助老服务、助残服务、林业养护服务等,进一步提高了曹路镇居民的社会福利。

存在问题

(一)预算拨付不够精细,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进行申报

本项目为人员补贴经费,对于人员的增加和非正常情况的退出存在不可预见性。

预算资金的编制按照预算申报月份人数作为标准,在项目具体实施后,按照实际情况支出,预算执率受到影响。

项目资金支付情况中,市区镇三级政府预算支付的核准要求各不相同,其中市级财政最为精确,按照每月在岗人数核准并发放财政资金;镇级财政次之,根据每季在岗人数核准并发放财政资金;区级财政最为粗略,2016年9月根据2016年在岗人数大致制定2017年的预算,2018年再对2017年的预算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三级财政资金之间金略有差别,给资金核算发放与年末预算资金清算造成困难。

评价过程中我们对2017年万人就业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细化,此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还有所欠缺,未对绩效目标进行量化,对万人就业项目绩效目标没有明确到具体数量和质量目标。

(二)项目退出机制建立还未完善

万千百人就业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只进不出,完全依赖政府的情况,而且部分曹路镇万人就业项目组织有收入,没有必要政府全部出资解决就业。

此问题提出后,项目单位对就业人员的考核有所增强,建立了基本的考核机制,人员的进入和退出需要经过上级审批和会议研究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随着2018年4月非正规组织转制工作的实施,成立自主的民非组织,管理万千人就业的人员,虽然曹路镇2017年万人就业项目的退出机制尚未建立成熟,但是此次转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项目人员退出机制的问题,具体工作效果有待观察和进一步考核。

整改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

预算编制时,不仅要参考预算编制月份此项目人员构成,还应该对执行年度可预算的人员调整情况(如已就业人员中应有多少人员于该年度退休等)进行预估,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确性。

资金拨付的核准方面,建议区镇级政府效仿市级政府的核准规则,将应支付金额精确到到每月在岗人数上,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准确性。

同时,建议今后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每个分项目尽量设置独立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

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是现阶段绩效预算编制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项目绩效目标相适应。

建议曹路镇综合服务社及其主管部门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根据浦东新区《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文件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细化绩效目标数量和质量。

(二)制定完善项目人员的退出制度

虽然随着万人就业项目组织转制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项目的退出问题,但是仍未完全解决,因此可以考虑对部分拥有收入的就业组织服务社建立退出机制,可以给予安排就业人员一定范围的比例补贴,对这些组织服务社可以考虑采用非全额支出,采用成本弥补的方式解决,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另一方面,经过转制后,应依托民非组织的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对此类就业人员同步进行考核,完善管理。

整改情况

人员退出制度制定中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历史遗留征地养吸劳项目

预算金额

3,845.67万元

评价分值

90.00分

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

(一)解决曹路镇征地人员生活保障和养老就业问题

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执行曹路镇历史遗留征地养吸劳项目,有效的解决了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2017年度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项目预算3845.67万元,将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

建立多渠道筹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机制,提高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生活水平。

进一步保障了曹路镇的稳定和发展。

(二)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曹路镇经济快速发展

农村城市化发展与征地政策密切相关,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执行曹路镇历史遗留征地养吸劳项目,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机制,解决征地人员生活和养老就业问题,能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城市化进程,促进曹路镇经济快速发展。

存在问题

(一)项目预算申报尚未明确绩效目标指标

按照《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规定,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财政部门的要求编报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

但根据该项目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还未设置比较明确的绩效目标,不利于项目完成情况与预算的绩效考核。

(二)部分补贴项目预算人数与实际人数有较大偏差

浦东新区2017年度曹路镇历史遗留征地养吸劳补贴项目中征地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资助费和农民进镇补贴项目预算人数与实际发放人数有较大偏差,导致项目计划执行率偏低,经了解主要原因是根据(沪人社规〔2017〕10号)相关征地镇保人员全部转入职保,很多人的医药费直接使用社保卡,导致实际人数发生变化。

整改建议

(一)项目预算时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是现阶段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

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建议根据《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2015〕48号)相关规定,在项目预算时,同时明确绩效目标,并根据目标进行项目立项、计划和预算。

(二)在政策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年中调整项目计划和预算

建议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政策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计划无法完成时应及时在年中调整项目计划并申请调整预算,这样才能更有效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情况

今后遇到政策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年中调整项目计划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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