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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客运员考核资料

高级客运员考核材料(要点)

第一章基础知识

1.国际运输代码知识(P87)

1.1国外航空公司代号

AF

法国航空公司

AY

芬兰航空公司

AZ

意大利航空公司

BA

英国航空公司

BL

文莱王家航空公司

CP

加拿大国际航空公司

ET

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

E5

萨马拉航空公司

GA

印度尼西亚鹰航空公司

HY

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

LR

伊朗航空公司

JD

日本航空公司

JS

朝鲜航空公司

KA

港龙航空公司

JL

日本航空公司

KE

大韩航空

KL

荷兰皇家航空公司

K4

哈萨克斯坦航空公司

LH

德国汉莎航空公司

LO

波兰航空公司

LY

以色列航空公司

MH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

ML

新加坡航空公司

NH

全日空公司

NW

美国西北航空公司

NX

澳门航空公司

OS

奥地利航空公司

OZ

韩亚航空公司

PK

巴基斯坦国际航空公司

PR

菲律宾航空公司

QF

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

QV

老挝航空公司

RA

尼泊尔航空公司

RO

罗马尼亚航空公司

SK

斯堪的纳维亚

(北欧)航空公司

SQ

新加坡航空公司

SU

瑞士航空公司

TG

泰国国际航空公司

UA

美国联合航空公司

UB

缅甸航空公司

VJ

柬埔寨航空公司

VN

越南航空公司

6U

乌克兰航空公司

 

 

 

 

1.2世界机场和城市代码

AMS:

阿姆斯特丹 AKL:

奥克兰 ATH:

雅典 ATL:

亚特兰大

BCN:

巴塞罗那 BEG:

贝尔格莱德 BER:

柏林 BRU:

布鲁塞尔

BNE:

布里斯班 BOM:

孟买 BKK:

曼谷 BWN:

斯里巴加湾(文莱)

CAI:

开罗 CGN:

科隆 CMB:

科伦坡 CPH:

哥本哈根本

CPT:

开普敦 DEL:

德里 DUS:

杜塞尔多夫 FNJ:

平壤

FRA:

法兰克福 FUK:

福冈 GUM:

关岛 GVA:

日内瓦

HAM:

汉堡 HAN:

河内 HAV:

哈瓦那 HEL:

赫尔辛基

HKD:

函馆 HKG:

香港 HNL:

夏威夷 ISB:

伊斯兰堡

JKT:

雅加达 JNB:

约翰内斯堡 KUL:

吉隆坡 KHI:

卡拉奇

KHH:

高雄 LAX:

洛杉矶 LHR:

伦敦(希斯罗) LON:

伦敦

LIS:

里斯本 LYS:

里昂 MAD:

马德里 MAN:

曼彻斯特

MEL:

墨尔本 MIA:

迈阿密 MIL:

米兰 MNL:

马尼拉

MOW:

莫斯科 MUC:

慕尼黑 NBO:

内罗毕 NGO:

名古屋

NGS:

长崎 NYC:

纽约 OSA:

大阪 OSL:

奥斯陆

PAR:

巴黎 PUS:

釜山 RGN:

仰光 RIO:

里约热内卢

ROM:

罗马 RUH;利雅得 SAO:

圣保罗 SEA:

西雅图

SEL:

汉城 SFO:

旧金山 SGN:

胡志明市 SIN:

新加坡

SOF:

索菲亚 SPK:

札幌 STO:

斯德哥尔摩 STR:

斯图加特

SYD:

悉尼 THR:

德黑兰 TLV:

特拉维夫 TPE:

台北

TYO:

东京 ULN:

乌兰巴托(蒙古) VIE:

维也纳 VTE:

万象

WAS:

华盛顿 WAW:

华沙 WLC:

惠灵顿 YMQ:

蒙特利尔

YOW:

渥太华 YTO:

多伦多 YVR:

温哥华 ZRH:

苏黎世

1.3IATA国家货币三字代号

USD美元HKD港币EUR欧元YRY日元MYY马来西亚CNY人民币

2.民航航空法和国际公约的有关内容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2.1.2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2.1.3第九十一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

李、邮件或者货物的企业法人。

(如加承运人、代理人、机场或者公共利益、生产经营都是×)

2.1.4第九十二条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

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

工商登记。

2.1.5第九十三条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适应保证飞行安全要求的民用航空器;

(二)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航空人员;(指空勤、机务、鉴派、通讯)

(三)有不少于国务院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第九十六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定期航班运输(以下简称航班运输)的航线,

暂停、终止经营航线,应当报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2.1.7第九十七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营业收费项目,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确定。

●国内航空运输的运价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国际航空运输运价的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执行;没有协定、协议的,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制定运价,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1.8第九十八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不定期运输,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

准,并不得影响航班运输的正常经营。

2.1.9第一百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

公共航空运

输企业未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运输作战军火、作战物资。

禁止旅

客随身携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

2.1.10第一百零一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以非

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

除因执行公务

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

禁止

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2.1.11第一百零四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优先运输邮件。

2.1.12第一百零五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2.1.13第一百一十条客票应当包括的内容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一)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

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三)旅客航程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客票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客票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

(四)民航规定客票应当包括定票日期和地点。

×

2.1.14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也是最终凭证×)

2.1.15行李票包括以下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还包括行李的内容×)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2.1.11第一百一十三条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填写航空货运单,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接

受该航空货运单。

托运人未能出示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者航空货

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2.1.12第一百二十四条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

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

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持票人员才算、偷渡人员不算旅客)

2.1.13旅客我、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过失责任或主观责任)

2.1.13第一百二十八条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2.1.14第一百二十九条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运人书面约高于本项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大约为2万美元)

(二)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计算单位。

(20美元)

(三)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32计算单位。

2.1.15第一百三十四条托运行李或者货物发生损失的,旅客或者收货人应当在发现损失后向承运人提出异议。

托运行李发生损失的,至迟应当自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7日内提出;货物发生损失的,至迟应当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日内提出。

托运行李或者货物发生延误的,至迟应当自托运行李或者货物交付旅客或者收货人处置之日起21日内提出。

2.1.16第一百三十五条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

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

2.1.17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旅客或者托运人有权对第一承运

人提起诉讼。

2.1.18第一百四十五条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

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

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试飞不是通用航空。

2.1.19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限于企业法人。

2.1.20第一百四十七条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

记。

(不用工商登记)

从事飞机经营性通用航空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是个人。

2.1.21第一百五十条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2.2《芝加哥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部分内容

2.2.1第一条主权:

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加区域或空间×)

2.2.2第二条 领土:

本公约所指一国的领土,应认为是在该国主权、宗主权、保护或委任统治下的陆地区域及与其邻接的领水。

2.2.3第二十九条 航空器应备文件

约国的每一航空器在从事国际航行时,应按照本公约规定的条件携带下列文件:

一、航空器登记证;

二、航空器适航证;

三、每一机组成员的适当的执照;

四、航空器航行记录簿;

五、航空器无线电台许可证,如该航空器装有无线电设备;

六、列有乘客姓名及其登机地与目的地的清单,如该航空器载有乘客;

七、货物舱单及详细的申报单,如该航空器载有货物。

2.2.4第四十三条 名称和组成

根据本公约成立一个定名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组织。

该组织由大会、理事会和其他必要的各国机构组成。

(芝加哥公约的执行机构)

2.3《华沙公约》的部分内容

2.3.1华沙公约签订于1929年10月12日,全称“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是国际上第一部重要的航空私法。

公约于1933年2月13日生效,公有100多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我国于1958年7月20日送交了加入书,1958年10月18日开始对我国生效。

公约的有效文本是法文文本,存档国是波兰。

2.3.2公约第十八条规定:

●航空运输的期间不包括在航空站以外的任何陆运、海运或河运。

(包括空运)

2.3.3公约第二十条规定:

●主观责任(SystemofSubjectiveLiability)过失责任制(Liability

Basedonfault)

2.3.4公约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运输已登记的行李和货物时,承运人对行李或货物的责任以每公斤250金

法郎为限(17个特别提款权、20美元)

三、关于旅客自己保管的物件,承运人对每个旅客所负的责任,以5000法郎为限。

四、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最大责任是12.5万法郎,行李和货物每公斤250法郎,旅客手提行李每人不超过500法郎

2.3.5公约第二十六条规定:

一、对行李最迟应该在行李收到后3天内提出,对货物最迟在7天内提出。

对行李或货物的延误,则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

2.3.6公约第二十九条规定:

一、诉讼应该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应该到达之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就丧失追诉权。

2.3.7华沙公约在责任制上是采取了过失责任制。

是国际航空私法上的第一部重要法典。

2.4《海牙议定书》的部分内容

●《海牙议定书》是第一个对《华沙公约》的修改。

●我国于1975年8月20日送交加入书,1975年11月28日开始对我国生效。

●《海牙议定书》对《华沙公约》中的“国际运输”定义作了修改。

●《海牙议定书》对《华沙公约》有关客票的内容作出修改。

●《海牙议定书》对行李票上的内容作出了修改。

●《海牙议定书》将对每名旅客的责任限额由原来的12.5万法郎提高为25万法郎,对行李、货物和手提行李的责任限额不变。

3.高级专业英语(自由格式电文)

3.1业务电报常见简语

3.1.1LDM:

LOADMESSAGE载重电报

3.1.2TPM:

TELETYPEPASSENGERMANIFEST旅客名单报

3.1.3PTM:

PASSENGERTRANSERMESSAGE旅客转机报

3.1.4PSM:

PASSENGERSERVICEMESSAGE旅客服务报

3.1.5CREWLIST:

机组名单报

3.1.6CPM:

CONTANINER/PALLETDISTRIBUTIONMESSAGE板箱分布报

3.1.7SOM:

SEATSOCCUPIEDMESSAGE座位占用报

3.1.8WCHR,WCHC,WCHS—WHEELCHAIR(RAMP/CABIN/STAIRS)轮椅旅客

3.1.9STCR—STRETCHER担架旅客(MEDA)

3.1.10DEPO,DEPA,DEPU-DEPORTEE(accompanied/unaccompanied)遣返旅客

3.1.11ATA:

ACTUALTIMEOFARRIVAL实际到达时间

3.1.12INAD:

拒绝入境旅客

3.2电报等级(4级):

第一等级:

QS、

第二等级:

QC、QX

第三等级:

QU--紧急电报(几分钟内到达)

第四等级:

QK—普通性电报(十几分钟到达)

第五等级:

QD--慢报/平报(24小时到达)

3.3电报种类

1)TLX电传电报2)MSG/QS终端电报

3.4电报必备项包含:

电报等级、电报地址、发电地址及时间、电报识别代码。

第二章专业知识

1.国际运输知识

1.1检验检疫的工作职能

1.1.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认定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增收税费×)

1.1.2检验检疫主要工作内容:

1)进出口商品检验;

2)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

3)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4)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5)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6)动植物检疫;

7)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

8)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9)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10)卫生检疫与处理;

11)一般原产地证与普惠制产地证签证管理;

12)质量体系认证认可;

13)实验室认可;

14)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

15)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16)保护知识产权×

1.2海关的工作职能

1、简介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

监督管理、征收税费;查缉走私;海关统计。

国家还赋予海关一些其他职能。

如禁止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有害的物品出入境,保护知识产权等等。

2、旅客行李物品通关程序:

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3、海关职权:

1)检查进出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

2)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

3)对走私嫌疑经公安部门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

1.3边防检查的工作职能

1、简介

任务: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便利出境、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行。

2、边防检查站的权力

1)检查权:

对出境、入境的人和交通运输工具实施边检查,是边防检查站的最基本权利。

2)阻止入出境权3)监护权4)管理权5)处罚权

例:

以下属于边防检查的有:

(1、2、3、4)

1)阻止持过期护照的旅客出境

2)阻止持过期护照的旅客入境

3)对出境人员进行人身检查

4)对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进行检查

旅行证件的种类:

旅行文件包括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签证、机票、再入境许可证等

1、护照:

是由政府公共职能部门发给本国公民和在本国居住的外国居民的官方文件。

护照种类:

1)外国人护照:

由发护照国发给在本国居住的外国居民

2)儿童身份卡:

发给儿童以代替护照。

(也是护照的一种)

3)外交或领事护照;发给执行公务的外交官、领事和其他政府官员,根据国际法和惯例赋予持有人外交官或领事权利。

4)联合国发出的国际红十字护照、Nansen(难民)护照、Laissez-Passer等

5)合用护照(家庭护照):

一起旅行的几个人可持有合用护照。

合用护照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⑴可包括丈夫、妻子、子女;

⑵护照持有人及其一定岁数以下的子女;

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童;

(单独旅行时,一般只有护照中所列第一姓名人有权使用该本护照。

2、其他旅行证件

这些旅行证可以是身份证、类型证明、军人证、海员任务书和记录、宣誓书、难民或无国籍人员的各类旅行证或身份证等。

例:

值机员办曼谷飞巴黎的航班发现一名旅客的证件可疑,可采取的措施有:

1承运旅客,并让旅客购买回程机票√②将旅客护照机票复印留底√

③将护照交机组保管√④起飞后象向曼谷办事处通报旅客情况√

3、签证

定义:

是在护照或旅行证件中、由政府部门或领、使馆发出的入境或再入境许可。

(TWOV——过境无需签证)

1.4国际航班随机业务文件

●国际航班运输业务文件包括旅客舱单、货邮舱单、货运单、载重表和平衡图、总申报单等。

●总申报单填写数量为基本7份。

一份作为随机业务文件放入业务袋内,另外承运人、承运人代理人、边防检查站、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各一份,始发站留存一份。

●包座的一般知识:

航空公司将定期航班部分座位包给其他承包人销售称为包座

(如加:

代码共享×航线联盟×超级联盟×)

●代码共享一般知识种类:

1)完全代号共享2)包座代号共享。

包座代号共享又根据所包座位能否在一定期限之前归还承运航空公司,分为锁定包座和灵活包座代号共享。

首先,目前世界没有一家航空公司自身的航线网能覆盖全球。

而代号共享则可以使航空公司利用合作伙伴现成的航线、飞机,绕过国家间市场准入的限制,使自身的航线结构快速全球化。

第二,航空业是一种资本密集型的高风险行业,在一些对盈利并没有很大把握航空市场上,利用代号共享的安排,航空公司可能即满足了航线扩张的需要,又不用投入巨额资金,这不失为一种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第三,即使是对飞的航空市场上,代号共享也可使航空公司在不增加新的运力的情况下,增加航班班次,提高航线质量,降底单位营运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并使原有的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优化经营环境。

第四,代号共享可以利用旅客越来越喜欢某一航空公司,并参加其常客奖励计划的趋势,吸引旅客。

●联盟的一般知识

它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是美国推行放松管制政策,促进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竞争加剧的直接后果。

联盟的形式有:

1、一家航空公司的股权被两家或多家的公司所有,即股权多级化的联盟摸式。

2、代码共享方式被欧美地区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所采用,世界上已有360多家航空公司采用了这种结盟摸式。

3、交叉结盟:

某些航空公司可能以代码共享协议结盟,也可能以合并航线、常客计划等更紧密形式结盟。

4、巨型航空公司以出售特许专营权的方式进行结盟。

5、航空公司与当地机场结盟。

6、两家或更多航空公司间的“全球性结盟”,并称“超级联盟”。

如英国航空公司和美利坚航空公司的联合,仅涉及航线就达3.6万条。

2.旅客国际运输规则

2.1国际航班座位再证实的时限

2.2中转航班最短衔接时间(MCT)的规定

2.3航班超售时的处理

2.4造成候补旅客的原因

2.5接受候补旅客的顺序

2.6接受候补旅客的原则

2.7自愿更改、退票的规定

2.8非自愿更改、退票的规定

3.国际票证知识

3.1“指定价值法”旅费证的接收规定

3.2“价值递减法”旅费证的接收规定

3.3国际客票的4种销售代号

3.4常见的付款方式及其代号

3.5国际客运价方向性代码

3.6国际客票“旅客姓名”(NAMEOFPASSENGER)的识读

3.7国际客票定座栏的识读

3.8国际客票各栏的识读

3.9国际客票票价计算栏的识读

3.10国际客票“票价(FARE)”栏的识读

3.11国际客票“实付等值货币(EQUIVFAREPD)”栏的识读

3.12国际客票“税款(TAX)”栏的识读

3.13国际客票“合计(TOTAL)”栏的识读

3.14国际客票“连续客票(CONJUNCTIONTICKETS)”栏的识读

3.15国际客票“换开凭证(ISSUEDINEXCHANGEFOR)”栏的识读

3.16国际客票“原始出票(ORIGINALISSUE)”栏的识读

3.17国际客票“签注/限制(ENDORSEMENTS/RESTRICTIONS)”栏的识读

3.18国际客票签转的常识

3.19国际客票更改定座的规定

3.20国际客票提高或降低等级的规定

4.国际行李运输规则

4.1国际行李运输的定义

4.2计件行李超限行李费率的规定

4.3占座行李的收费

4.4活体小动物运输的收费

4.5行李赔偿的限额

4.6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免除条件

4.7行李赔偿中旅客的责任

4.8联程行李的赔偿及其费用分摊

5.载重平衡

装载指示报告单(LOADINGINSTRUCTIONREPORT)的填写

航班超载时的处理

6.行李查询系统

环球行李查询管理系统中的7种文件

环球查询管理系统中的文件储存时限

环球查询管理系统与用户的联络渠道

第三章相关知识

1.货物运输常识

组织货物运输的基本原则

航空货运单的定义及用途

国际运输中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的一般规

2.市场调查方法和航线开辟知识

运输市场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

运输市场普查的方法

运输市场典型调查的方法

运输市场随意调查的方法

留置调查

面谈调查

电话调查

函询调查

航线的定义

航线分类

开辟航线的可行性调查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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