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级本科公管班行政法学各单元作业题参考答案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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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本科公管班行政法学各单元作业题参考答案1

2007级本科公管班《行政法学》各单元作业题参考答案

第一单元

一、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B

5.D

6.D

7.A

8.C

9.A1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

3.AB

4.ABC

5.ACD

6.ABD

7.BCD

8.AB

9.ABCD10.BC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对

4.错

5.错

6.对

7.错

8.错

9.对10.对

四、简答题

1.如何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合法”?

答: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规章等。

2.简述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答: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

(1)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2)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五、论述题

论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答: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照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它是指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其行使的是特定的行政职能,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职能,其所能行使的行政权的范围很窄,仅限于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它行使的职能为具体法律、法规所授,而非行政组织法所授。

相应组织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才能成为被授权的组织:

(1)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政职能没有利害关系;

(2)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3)应具备行政所授行政职能需要的基本条件和设备。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1)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法律地位。

(2)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就行使所授权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六、案例分析题

答:

公务员具有普通公民和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其行为可能为个人行为也可能为机关行(公务行为),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

(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

(2)公务员的行为是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属机关行为。

本案中不存在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但可以根据前面两个标准,确定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

第二单元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B

4.C

5.A

6.C

7.B

8.C

9.D10.D

二、多项选择题

1.AD

2.ABCD

3.BCD

4.ABC

5.AC

6.ABC

7.BCD

8.AC

9.ABC(题目有误,应为正确的是)10.ABCD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对

4.错

5.错

6.对

7.对

8.错

9.对10.对

四、简答题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行政立法的行政性主要表现在:

(1)立法主体是行政机关;

(2)立法客体是有关行政管理事务;(3)行政立法的目的主要

是执行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简述法律规范冲突时的适用规则。

答:

在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法律适用遵循下述规则:

(1)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2)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五、论述题

试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与性质。

答: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主体,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分为三类:

(1)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务院的工作机构发布的行政规范文件;(3)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

首先,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政令,而不是行政立法。

其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是一般政令,而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第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实施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第四,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的用以对社会进行管理、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政令。

六、案例分析题

答:

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不得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凡是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条例》没有规定公路行政公路部门对违反该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扣留驾驶证、行车证、车辆等强制措施,它将强制执行权授予了人民法院,并没有授公路行政管理机关。

《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各级交通稽查征收机构对违反本办法的车辆,有权扣留其行车执照、驾驶证以至车辆,按规定收取保管费,这一规定缺乏法律和法规的依据,属于与《条例》相抵触的性质,故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县交通局没有扣留车辆的权力。

第三单元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A

5.C

6.C

7.A

8.C

9.B10.D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D

3.ACD

4.ABCD

5.BC

6.ABCD

7.BC

8.ABCD

9.CD10.AB

三、判断题

1.错

2.错

3.对

4.错

5.错

6.对

7.错

8.错

9.对10.对

四、简答题

1.什么是行政处理?

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

行政处理,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具体事件行使行政权。

单方面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

(1)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行政处理的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是法律行为。

(3)行政处理是行政权主体所作的单方行为。

(4)行政主体根据行政法行使行政权的行为。

(5)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为。

(6)是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直接的法律效果就体现为私人权利或者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或确认,或者确定某个财产的法律归属或使用规则。

2.行政处理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答:

根据一些国家有关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行政处理如具备下述情形,行政相对人可视之为无效行政处理,有权国家机关可确认和宣布该行为无效:

(1)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行政处理没有表明作出机关。

(2)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交付证书而作成的行政处理,为未交付证书。

(3)违背地域专属管辖权,又XX而作成的行政处理。

(4)由于事实上的原因,行政处理所要求的事项对于任何人都不可能实现。

(5)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处理。

(6)要求实施将导致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

(7)违反善良风俗的行政处理。

(8)其他重大明显的违法行为。

五、论述题

3、试论行政处理内容合法的具体要求。

答:

行政处理一般合法要件,是指各类行政处理的合法均须满足的条件。

(一)行政处理主体合法

行政处理的容许性是指行政机关对具体事件必须具有采用行政处理这一行政行为法律形式的权限。

通说认为法律授权行政主体基于行政权而行动时,则同时授予其作成行政处理的权限,其无须法律特别授权,即可以作出行政处理以对私人的权利义务加以具体化。

(二)行政处理的形式合法性

行政处理的形式合法性指行政处理必须由有管辖权的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方式作成。

具体的要求涉及管辖权、程序与方式。

(三)行政处理的实质合法性

即行政处理的内容必须合法。

(1)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

(2)存在授权根据。

(3)不存在裁量瑕疵。

(4)内容必须明确。

(5)所要求的事项必须可能。

六、案例分析题

答: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第(四)项的规定,相对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第二,以上行为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才可以吊扣其执照。

就本案而言,鲁某的行为虽然属于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但并未造成交通堵塞。

因此,县交警大队适用上述条款对鲁某予以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第四单元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B

4.A

5.D

6.D

7.C

8.B

9.C10.A

二、多项选择题

1.BC

2.ABD

3.ABC

4.ABC

5.ABC

6.ABD

7.BC

8.BCD

9.CD10.AC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错

5.错

6.对

7.错

8.错

9.对10.对

四、简答题

1.简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区别。

答:

(1)前者是对违反行政法义务但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特定义务。

(2)前者的起因在于相对人违反法定的或行政处理所设定的义务,而后者的起因是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处理中的所设义务。

(3)前者的目的在于对于违法的相对人进行惩罚和教育,而后者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特定的义务。

(4)前者以“一事不再罚”为原则,而后者以目的实现为原则。

(5)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后者的主体可能是行政主体也可能是法院。

2.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答: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程序的具有如下特征:

(1)听证由行政机关主持,并由利害关系人参加。

(2)公开进行。

(3)听证只适用于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案件。

(4)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

(5)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五、论述题

试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答:

一事不再罚原则解决的是行政实践中多头处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

(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依法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可以是没收财产等,只是不能再次罚款。

(2)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处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如可以没收并处罚款,或罚款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等,这种并处并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仍应处罚,例如对企业的罚金刑罚不影响对企业的吊销营业执照证的行政处罚,但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六、案例分析题

A市机器厂(甲)家属楼。

(3)罚款5000元

答:

(1)上述三种行为分别是行政征收,执行罚与行政处罚。

(2)市环保局所做出的三种行为是针对甲的不同行为做出的,因而是合法的。

甲的超标排污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要受行政处罚;同时该行为是超标排污行为,所以应该交纳排污费。

再由于甲不按时交纳超标排污费而应对其处以执行罚,即责令其交纳滞纳金。

第五单元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D

4.C

5.B

6.A

7.D

8.C

9.B10.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BCD

4.BC

5.ABCD

6.AB

7.BCD

8.AC

9.ABC10.ABC

三、判断题

1.错

2.对

3.错

4.错

5.错

6.错

7.错

8.对

9.对10.对

四、简答题

1、简述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的权利。

答:

行政主体的权利。

(1)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合同相对人。

(2)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有权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控制和指挥。

(3)根据国家法律或政策的修订或调整,以及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对于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人享有制裁权。

2.简述行政指导需要遵循的原则。

答:

行政指导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公共利益原则。

行政指导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如果不强调公共利益,就容易使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指导权,或者假借实现公共利益之名,行保护部门利益之实。

(2)科学性原则。

行政指导的科学性可以保证行政指导的正确性,避免错误指导而给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自愿性原则。

行政指导的最大优点就是它的非强制性和民主性。

五、论述题

试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答: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有:

1.参与原则。

行政程序的参与原则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应当吸纳相对一方的参与,允许和鼓励利益可能受行政行为影响的相对一方表达意见并认真考虑这些意见。

2.程序中立原则。

程序中立原则的基本要求在于:

主持程序或作出决定的机构或个人是中立的、没有偏私的;程序活动中的当事人应当受到程序上的平等对待。

3.程序公开原则。

行政程序公开原则是指: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情形外,行政活动应当以公开方式进行行政活动的有关信息应当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4.程序自治原则。

程序自治原则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就空间意义上讲,制作行政决定的依据必须来自于在行政程序活动过程中被认可和论证了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来自于程序之外;二是就时间意义上讲,行政决定必须产生于所有程序活动结束之后,而不是产生于程序开始之前或者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5.程序理性原则。

程序理性的核心意义在于防止和限制程序活动中的恣意。

6.程序效益性原则。

在行政程序中,程序效益性原则在于表达这样一种思想:

受到程序保护的相对一方的利益、行政机关提供这种程序保护以及相对方参与该程序所要投人的成本、程序所涉及到的政府利益以及程序可能产生错误结果的风险这四个因素应当得到平衡考虑。

六、案例分析题

2001年3月13日。

(2001)14号文件违法。

答:

行政指导最为本质的特征是非强制性,没有法律的拘束力,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往往以实施行政指导时为名强制相对人就范。

为抑制违法的行政指导,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应为因接受行政指导而蒙受损害者提供广泛的救济途径,对以采取强制措施为保障的行政指导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的事实上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都可以视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依法请求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

本案中被告下发的文件规定,第三人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要为年销售收人10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每年全年增加供应玄武岩石料500立方米;每年要为年销售收人500万元以上的21家企业,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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