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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雍观物外篇衍义

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衍义

邵雍撰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一

天数五,地数五,合而为十,数之全也。

天以一而变四,地以一而变四,四者有体也,而其一者无体也,是谓有无之极也。

天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地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是故无体之一以况自然也,不用之一以况道也,用之者三以况天地人也。

 

体者八变,用者六变,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

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

故爻止於六,卦尽於八,策穷於三十六,而重卦极於六十四也。

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穷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

天有四时,一时四月,一月四十日。

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时三月,一月三十日也。

四时体数也,三月三十日用数也。

体虽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者止於三而极於九也。

体数常偶,故有四有十二。

用数常奇,故有三有九。

大数不足而小数常盈者何也?

以其大者不可见而小者可见也。

故时止乎四,月止乎三,而日盈乎十也。

是以人之肢体有四而指有十也。

天见乎南而潜乎北,极於六而馀於七,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天体数四而用三,地体数四而用三,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犹昼之馀分在地也,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

然地之火且见且隐,其馀分之谓耶?

乾七子,兑六子,离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至阴,故无子。

乾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刚,故无子。

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变以成八卦也。

天有四正,地有四正,共用二十八变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变者二,共六卦也。

大成之卦正者八,变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

乾坤七变,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

艮兑六变,是以月止於六,共为十二也。

离坎五变,是以日止於五,共为十也。

震巽四变,是以体止於四,共为八也。

卦之正变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则用数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又去四则二十八也,又去四则二十四也,故卦数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

天数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

地数二十四位,去十二而言之也。

四者乾坤坎离也,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十二者兑震泰既济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兑而言之也。

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离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数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兑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数也。

故十二月常馀十二日也。

乾阳中阳,不可变,故一年只举十二月也。

震阴中阴,不可变,故一日之十二时不可见也。

兑阳中阴,离阴中阳,皆可变,故日月之数可分也。

是以阴数以十二起,阳数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举年见月,举月见日,举日见时,阳统阴也。

是天四变含地四变,日之变含月与星辰之变也。

是以一卦含四卦也。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

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四四十有六位,尽此一变而日月之数穷矣。

天有四变,地有四变,变有长也,有消也,十有六变而天地之数穷矣。

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引而伸之,阳数常六,阴数常二,十有二变而大小之运穷矣。

三百六十变为十二万九千六百,十二万九千六百变为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变为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

以三百六十为时,以十二万九千六百为日,以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为月,以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为年,则大小运之数立矣。

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而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後六限为消,以当一年十二月之数,而进退三百六十日矣。

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分而为三十,以当一月三十日之数,随大运消长而进退六十日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而为十二,以当一日十二时之数,而进退六日矣。

三百六十以当一时之数,随小运之进退以当昼夜之时也。

十六变之数去其交数,取其用数,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为十二限,前六限为长,後六限为消,每限得十三■九千九百六十八万之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每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年开一分,进六十日也。

六限开六分,进三百六十日也。

犹有馀分之一,故开七分,进三百六十六日也。

其退亦若是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数也,取其七者,用数也。

用数三而成於六,加馀分故有七也。

七之得九万七百二十年,半之得四万五千三百六十年,以进六日也。

日有昼夜,数有  ,以成十有二日也。

每三千六百年进一日,凡四万三千二百年进十有二日也。

二千一百六十年以进馀分之六,合交数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进十有二分以为闰也。

故小运之变凡六十,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也。

六者三天也,四者两地也。

天统乎体而托地以为体,地分乎用而承天以为用。

天地相依,体用相附。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二

乾为一,乾之五爻分而为大有,以当三百六十之数也。

乾之四爻分而为小畜,以当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

乾之三爻分而为履,以当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之数也。

乾之二爻分而为同人,以当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之数也。

乾之初爻分而为 ,以当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数也。

是谓分数也。

分大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阳数当之。

一生二为 ,当十二之数也。

二生四为大壮,当四千三百二十之数也。

四生八为泰,当五■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之数也。

八生十六为临,当九百四十四兆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二千之数也。

十六生三十二为复,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之数也。

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当无极之数也。

是谓长数也,长小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阴数当之。

天统乎体,故八变而终於十六。

地分乎用,故六变而终於十二。

天起於一,而终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

地起於十二,而终於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也。

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昼夜。

二三以变,错综而成,故易以二而生数,以十二而起,而一非数也,非数而数以之成也。

天行不息,未尝有昼夜,人居地上以为昼夜,故以地上之数为人之用也。

天自临以上,地自师以上,运数也。

天自同人以下,地自 以下,年数也。

运数则在天者也,年数则在地者也。

天自贲以上,地自艮以上,用数也。

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数也。

天自震以上,地自晋以上,有数也。

天自益以下,地自豫以下,无数也。

天之有数起乾而止震,馀入於无者,天辰不见也。

地去一而起十二者,地火常潜也,故天以体为基而常隐其基,地以用为本而常藏其用也。

一时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皆去其辰数也。

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变者八,可变者七。

七八五十六,其义亦由此矣。

阳爻昼数也,阴爻夜数也,天地相 ,阴阳相交,故昼夜相杂,刚柔相错。

春夏阳多也,故昼数多夜数少,秋冬阴多也,故昼数少夜数多。

体数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坎离之策为用数三百六十。

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去乾与坎离之策为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为阳,一百十四为阴,去离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为实用之数也。

盖阳去离而用乾,阴去坤而用坎也。

是以天之阳策一百十二,去其阴也。

地之阴策一百十二,阳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阳也。

极南大暑,极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

其四十为天之馀分耶?

阳侵阴,昼侵夜,是以在地也。

合之为一百五十二阳,一百十二阴也。

阳去乾之策,阴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为用数之用也。

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

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

三阳三阴,阴阳各半也。

阳有馀分之一为三十六,合之为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也,故体数之用二百七十,而实用者二百六十四,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也。

六十四分而为二百五十六,是以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此生物之数也,故离坎为生物之主,以离四阳,坎四阴,故生物者必四也。

阳一百一十二,阴一百一十二,去其离坎之爻则二百一十六也,阴阳之四十共为二百五十六也。

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

六爻用四位,离坎主之也。

故天之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体数何为者也?

生物者也。

用数何为者也?

运行者也,运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

天以独运,故以用数自相乘,而以用数之用为生物之时也。

地偶而生,故以体数之用阳乘阴,为生物之数也。

天数三,故六六而又六之,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地数两,故十二而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

乾用九,故三其八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八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

坤用六,故三其十二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与半为乾之馀分,则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

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体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三百六十何也?

以乾坤坎离之不用也。

乾坤坎离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

故万物变易而四者不变也,夫惟不变,是以能变也。

用止於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

数之赢也。

数之赢则何用也?

乾之全用也。

乾坤不用则离坎用半也。

乾全用者何也?

阳主赢也。

乾坤不用者何也?

独阳不生,专阴不成也。

离坎用半何也?

离东坎西,当阴阳之半,为春秋昼夜之门也。

或用乾或用离坎何也?

主阳而言之,故用乾也。

主赢分而言之,则阳侵阴昼侵夜,故用离坎也。

阳主赢,故乾全用也。

阴主虚,故坤全不用也。

阳侵阴阴侵阳,故坎离用半也。

是以天之南全见而北全不见,东西各半见也。

离坎阴阳之限也,故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 之者,盖阴阳之溢也。

然用数不过乎寅,交数不过乎申。

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

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

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

阳主进,是以进之为三百六十日。

阴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顺数之,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逆数之,震一,离兑二,乾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也。

乾四十八,兑三十,离二十四,震十。

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

乾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

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圆而地方,圆者数之起一而积六,方者数之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

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地分一为四而常执其方。

天变其体而不变其用也,地变其用而不变其体也。

六者并其一而为七,十二者并其四而为十六也。

阳主进,故天并其一而为七。

阴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是阳常存一而阴常晦一也,故天地之体止於八,而天之用极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其一则三也。

三变九,九去其三则六也。

方者展圆以为体,故一变三,并之四也,四变十二,并之十六也。

故用数成於三而极於六,体数成於四而极於十六也。

是以圆者径一而围三,起一而积六。

方者分一而为四,分四而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则二也。

三生九,九去其一则八也,去其三则六也。

故一役三,三复役二也。

三役九,九复役八与六也。

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

三并一则为四,九并三则为十二也,十二又并四则为十六。

故四以一为本,三为用。

十二以三为本,九为用。

十六以四为本,十二为用。

圆者六变,六六而进之,故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矣。

方者八变,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

阳主进,是以进之为六十也。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三

蓍数不以六而以七,何也?

并其馀分也。

去其馀分则六,故策数三十六也。

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闰岁之策也。

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岁之策也,归奇挂一犹一岁之闰也。

卦直去四者何也?

天变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则卦去四也。

圆者径一围三,重之则六。

方者径一围四,重之则八也。

裁方而为圆,天所以运行。

分大而为小,地所以生化。

故天用六变,地用四变也。

一八为九,裁为七。

八裁为六,十六裁为十二,二十四裁为十八,三十二裁为二十四,四十裁为三十,四十八裁为三十六,五十六裁为四十二,六十四裁为四十八也。

一分为四,八分为三十二,十六分为六十四,以致九十六分为三百八十四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引而伸之,六十变而生三百六十矣,此运行之数也。

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数也。

故乾之阳中策三十六,兑离巽之阳策二十八,震坎艮之阳策二十,坤之阳策十二也。

圆者一变则生六,去一则五也。

二变则生十二,去二则十也。

三变则生十八,去三则十五也。

四变则二十四,去四则二十也,五变则三十,去五则二十五也。

六变则三十六,去六则三十也。

是以存之则六六,去之则五五也。

五则四而存一也,四则三而存一也,三则二而存一也,二则一而存一也,故一生二,去一则一也。

二生三,去一则二也。

三生四,去一则三也。

四生五,去一则四也。

是故二以一为本,三以二为本,四以三为本,五以四为本,六以五为本。

方者一变而为四,四生八,并四而为十二。

八生十二,并八而为二十。

十二生十六,并十二而为二十八。

十六生二十,并十六而为三十六也。

易之大衍何?

数也。

圣人之倚数也。

天数二十五,合之为五十。

地数三十,合之为六十。

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五十者蓍数也,六十者卦数也。

五者蓍之小衍,故五十为大衍也。

八者卦之小成,则六十四为大成也。

蓍德圆,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

卦德方,以况地之数,故八八六十四也,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

蓍者用数也,卦者体数也。

用以体为基,故存一也。

体以用为本,故去四也。

圆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

蓍之用数七,并其馀分,亦存一之义也。

挂其一,亦去一之义也。

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馀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

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

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

以当乾之三十六阳爻也。

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当兑离之二十八阳爻也。

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当坤之二十四阴爻也。

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当坎艮之二十四爻,并上卦之八阴为三十二爻也。

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也。

九者阳之极数,六者阴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卦之变也。

震巽无策者,以当不用之数。

天以刚为德,故柔者不见。

地以柔为体,故刚者不生,是以震巽无策也。

乾用九,故其策九也,四之者以应四时,一时九十日也。

坤用六,故其策亦六也。

奇数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数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合而为八数,以应方数之八变也。

归奇合挂之数有六,为五与四四也,九与八八也,五与四八也,九与四八也,五与八八也,九与四四也,以应圆数之六变也。

乾并馀分七为七政?

奇数极於四而五不用,策数极於九而十不用,五则一也,十则二也,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无之极也,以况自然之数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於六十者何也?

六十卦者,三百六十爻也。

故甲子止於六十也,六甲而天道穷矣。

是以策数应之。

三十六与二十四合之则六十也,三十二与二十八合之亦六十也。

乾四十八,坤十二,震二十,巽四十,离兑三十二,坎艮二十八,合之为六十。

蓍数全,故阳策三十六与二十八合之为六十四也。

卦数去其四,故阴策二十四与三十二合之为五十六也。

九进之为三十六,皆阳数也,故为阳中之阳。

七进之为二十八,先阳後阴也,故为阳中之阴。

六进之为二十四,皆阴数也。

故为阴中之阴。

八进之为三十二,先阴後阳也。

故为阴中之阳。

蓍四进之则百,卦四进之则百二十,百则十也,百二十则十二也。

归奇合卦之数得五与四四,则策数四九也。

得九与八八,则策数四六也。

得五与八八,得九与四八,则策数皆四七也。

得九与四四,得五与四八,则策数皆四八也。

为九者一变以应乾也,为六者一变以应坤也,为七者二变以应兑与离也,为八者二变以应艮与坎也。

五与四四去挂一之数则四三十二也,九与八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六二十四也,五与八八,九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五二十也,九与四四,五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四十六也。

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数以成九八七六之策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也,如天地之相 ,昼夜之相交也。

一者数之始,而非数也。

故二二为四,三三为九,四四为十六,五五为二十五,六六为三十六,七七为四十九,八八为六十四,九九为八十一,而一不可变也。

百则十也,十则一也,亦不可变也。

是故数去其一而极於九,皆用其变者也。

五五二十五,天数也。

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数也。

七七四十九,大衍之用数也。

八八六十四,卦数也。

九九八十一,玄范之数也。

大衍之数,其算法之源乎?

是以算数之起,不过乎方圆曲直也。

乘数生数也。

除数消数也。

算法虽多,不出乎此矣。

阴无一,阳无十。

阳得阴而生,阴得阳而成,故蓍数四而九,卦数六而十也,犹干支之相错,干以六终而支以五终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

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也,六八亦四十八也。

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皆自然之相符也。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三十六也,阳六而又兼阴六之半,是以九也。

故以二卦言之,阴阳各三也。

以六爻言之,天地人各二也。

阴阳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有阴阳,故参天两地而倚数也。

阳数一,衍之而十,十干之类是也。

阴数二,衍之为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类是也。

一变而二,二变而四,三变而八卦成矣。

四变而十有六,五变而三十有二,六变而六十四卦备矣。

易有真数三而已矣,参天者三三而九,两地者倍三而六。

参天两地而倚数,非天地之正数也。

倚者拟也,拟天地正数而生也。

易之生数一十二万九千六百,总为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长之大数,衍三十年之辰数即其数也。

岁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得其数矣,凡甲子甲午为世首,此为经世之数,始於日甲月子星甲辰子。

又云。

此经世日甲之数,月子星甲辰子从之也。

一十百千万■,为奇天之数也。

十二百二十千二百万二千■二万,为偶地之数也。

五十分之则为十,若参天两之则为六,两地又两之则为四,此天地分太极之数也。

复至乾凡百有十二阳, 至坤凡八十阳。

 至坤凡百有十二阴,复至乾凡八十阴。

阳数於三百六十上盈,阴数於三百六十上缩。

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衍义卷四

人为万物之灵,寄类於走走阴也。

故百二十。

有一日之物,有一月之物,有一时之物,有一岁之物,有十岁之物,至於百千万皆有之,天地亦物也,亦有数焉。

卦之反对皆六阳六阴也,在易则六阳六阴者,十有二对也。

去四正则八阳四阴,八阴四阳者,各六对也。

十阳二阴,十阴二阳者,各三对也。

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於此乎?

方者土也,画州并土之法其仿於此乎?

盖圆者,河图之数。

方者,洛书之文。

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叙之而作范也。

太极既分,两丁立矣。

阳下交於阴,阴上交於阳,四象生矣。

阳交於阴,阴交於阳,而生天之四象。

刚交於柔,柔交於刚,而生地之四象,於是八卦成矣。

八卦相错然後万物生焉。

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

故曰。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为百,百分为千,千分为万,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枝之有叶,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合之斯为一,衍之斯为万,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

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兑离坎艮再交也,故震阳少而阴尚多也,巽阴少而阳尚多也,兑离阳浸多也,坎艮阴浸多也,是以辰与火不见也。

一气分而阴阳判,得阳之多者为天,得阴之多者为地,是故阴阳半而形质具焉,阴阳偏而性情分焉,形质又分,则多阳者为刚也,多阴者为柔也,性情又分,则多阳者阳之极也,多阴者阴之极也。

兑离巽,得阳之多者也。

艮坎震,得阴之多者也,是以为天地用也。

乾阳极,坤阴极,是以不用也。

乾四分取一以与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阳也,三女皆阴也。

兑分一阳以与艮,坎分一阴以奉离,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阴阳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克,然後既成万物也。

乾坤之名位不可易也,坎离名可易而位不可易也,震巽位可易而名不可易也,兑艮名与位皆可易也。

离肖乾,坎肖坤,中孚肖乾,颐肖离,小过肖坤,大过肖坎,是以乾坤坎离中孚颐大小过皆不可易者也。

离在天而当夜,故阳中有阴也。

坎在地而当昼,故阴中有阳也。

震始交阴而阳生,巽始消阳而阴生,兑阳长也,艮阴长也。

震兑在天之阴也,巽艮在地之阳也,故震兑上阴而下阳,巽艮上阳而下阴。

天以始生言之,故阴上而阳下,交泰之义也。

地以既成言之,故阳上而阴下,尊卑之位也。

乾坤定上下之位,离坎列左右之门,天地之所阖辟,日月之所出入,是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昼夜长短,行度盈缩,莫不由乎此矣。

由下而上谓之升,自上而下谓之降。

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阳生於下,阴生於上,是以万物皆反生。

阴生阳,阳生阴,阴复生阳,阳复生阴,是以循环而无穷也。

阴阳生而分二丁,二丁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生八卦,八卦交而生万物,故二丁生天地之类,四象定天地之体。

四象生日月之类,八卦定日月之体。

八卦生万物之类,重卦定万物之体。

类者生之序也,体者象之交也。

推类者必本乎生,观体者必由乎象。

生则未来而逆推,象则既成而顺观。

是故日月一类也,同出而异处也,异处而同象也。

推此以往,物焉逃哉。

天变时而地应物,时则阴变而阳应,物则阳变而阴应,故时可逆知,物必顺成,是以阳盈而阴随,阴逆而阳顺。

语其体则天分而为地,地分而为万物,而道不可分也。

其终则万物归地,地归天,天归道,是以君子贵道也。

有变则必有应也,故变於内者应於外,变於外者应於内,变於下者应於上,变於上者应於下也。

天变而日应之,故变者从天,而应者法日也。

是以日纪乎星,月会於辰,水生於土,火潜於石,飞者栖木,走者依草,心肺之相联,肝胆之相属无他,变应之道也。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故变之与应,常反对也。

阳交於阴,而生蹄角之类也。

刚交於柔,而生根 之类也。

阴交於阳,而生羽翼之类也。

柔交於刚,而生支干之类也。

天交於地,地交於天,故有羽而走者,足而腾者,草中有木,木中有草也。

各以类而推之,则生物之类不过是矣。

走者便於下,飞者利於上,从其类也。

陆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犹影象也,陆多走,水多飞者,交也。

是故巨於陆者必细於水,巨於水者必细於陆也。

虎豹之毛犹草也,鹰 之羽犹木也。

木者星之子,是以果实象之。

叶阴也,华实阳也。

枝叶软而根干坚也。

人之骨巨而体繁,木之干巨而枝叶繁,应天地之数也。

动者体横,植者体纵,人宜横而反纵也。

飞者有翅,走者有趾,人之两手翅也,两足趾也。

飞者食木,走者食草,人皆兼之而又食飞走也。

故最贵於万物也。

体必交而後生,故阳与刚交而生心肺,阳与柔交而生肝胆,柔与阴交而生肾与膀胱,刚与阴交而生脾胃,心生目,胆生耳,脾生 ,肾生口,肺生骨,肝生肉,胃生髓,膀胱生血,故乾为心,兑为脾,离为胆,震为肾,坤为血,艮为肉,坎为髓,巽为骨,泰为目,中孚为 ,既济为耳,颐为口,大过为肺,未济为胃,小过为肝,否为膀胱。

天地有八象,人有十六象,何也?

合天地而生人,合父母而生子,故有十六象也。

心居肺,胆居肝,何也?

言性者必归之天,言体者必归之地。

地中有天,石中有火,是以心胆象之也。

心胆之倒垂何也?

草木者,地之体也。

人与草木皆反生,是以倒垂也。

口目横而 耳纵,何也?

体必交也。

故动者宜纵而反横,植者宜横而反纵,皆交也。

天有四时,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节可以观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指掌矣,可不贵之哉!

神统於心,气统於肾,形统於首,形气交而神主乎其中,三才之道也。

人之四肢各有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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