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路径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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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路径的探讨

内容摘要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在努力加快改革的步伐。

改革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是,大量的不良贷款究竟如何解决才好。

从1999年我国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起,我国就一直很重视对不良贷款的处置问题。

然而由于经验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限制,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处置进展很缓慢,效果也不像理想中的那么好。

这个问题一天不解决,就意味着银行的风险一天没有得以完全化解,银行改制上市的目标也就难以真正实现。

本文首先阐明了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必要性,而后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分析了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

另外,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方式主要是证券化、债转股等,由于债转股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针对债转股的出路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处置思路——债权转基金,最后,就如何避免新增不良债权的出现,作者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不良债权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基金

Abstract

Atpresent,commercialbankisacceleratingthepaceofreformationinChina.Butthereisadifficultproblemwhichcannotbeavoided,thatishowtosolvethebadloans.OurcountryestablishfourAssetsManagementCompanygetupfrom1999,ourcountrypayattentiontobadissueofhandlingofassetsverymuch.Butbecausehaveinadequateexperience,lawsandregulationsperfect,policysystemrestrictionoffactorsuchasbeingimperfect,makeofourcountrybadcreditor'srightsofcommercialbankveryslowtohandleprogress,resultlikeidealkindeither.Ifthebadloanscan'tbesolved,theriskofcommercialbankswillalsoexistandtheaimoffloatingcan'tbefulfilled.

Firstly,thearticleexplainedthenecessityofsolvingbadcreditor'srightsofcommercialbankandthereasonofformingbadloansfrommacroscopicandmicrocosmic.Inaddition,thewayofourcountry'sAssetsManagementCompanyhandlingthebadcreditor'srightsmainlyincludesbadassetssecurities,debt-to-equitiesswapetc.,becausedebt-to-equitiesswaphavealittleshortcoming,inlightoftheoutletofdebt-to-equitiesswap,thearticleputforwardanewway——debt-to-fundswap.Finally,theauthorputforwardhisownopinionfromthreerespectstoavoidnewbadcreditor'srights.

Keywords:

CommercialbankBadcreditor'srights

AssetsManagementCompanyDebt-to-fundswap

一、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必要性………………………1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2

(一)宏观方面的原因…………………………………………2

(二)微观方面的原因…………………………………………2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路径及创新思路………………2

(一)证券化……………………………………………………2

(二)债转股……………………………………………………3

(三)债权转基金………………………………………………3

四、如何避免新增不良债权的出现………………………………7

(一)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8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8

(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8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路径的探讨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数额巨大,这不仅影响银行体系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也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恶症”之一。

对于急着股改上市的四大行而言,提高资产质量就显得更为急迫,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将严重制约未来的上市计划。

因此,加快处置不良债权,不仅是应对入世后的挑战和竞争,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对有效实施货币政策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一、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必要性

首先,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是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加速国有银行等改革的必要条件。

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处于严重亏损的局面,其它商业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亏损亦呈严重。

虽然海南发展银行倒闭后,国家保证不再让任何一家银行倒闭,但社会上对银行的信任亦不比从前。

在政府保驾护航下,生存的金融体系出现一种既不稳定、又背着包袱难以发展的局面。

虽然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的方向上有所前进,然而客观地评价它,离真正的商业银行还有很大距离。

国有商业银行不能真正达到自负盈亏,所以解决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是保证银行信用、维护金融稳定,抛下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包袱,加速其向商业化方向改革的必要条件。

其次,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是推动国企改制深化改革的有力手段。

我国国有企业作为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的大部分不良资产的债务人,大多处于债务包袱沉重的亏损局面,又无力偿还银行贷款。

因此,在解决银行不良债权,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的过程中,运用债权转股权、不良债权证券化等市场化债权重组手段,实现对负债企业的重组,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现代银企关系,推动国有企业改制、扭亏解困,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是目前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

我们知道,在竞争的市场下,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主要靠出口即外需和内需,由于受亚洲金融风暴影响和我国的出口商品及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出口拉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作用已经减小,内需对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作用体现在主要地位。

然而,银行业的不良债权使我国经济陷入“流动性陷阱”,尽管我国人民银行将利率一降再降,甚至到历史最低水平,政府亦向我国四大银行注入资本,但银行心有余悸,仍然惜贷。

企业和个人对经济前景仍信心不足,仍不愿投资和消费,致使经济呈非良性循环状态,出现了这两年来经济低谷的局面。

解决了银行的不良债权即是解开了银行与企业的债务死结,使银行与企业能走正常与稳定发展的道路,消费者对经济有信心,达到使经济稳健发展的目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

(一)宏观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金融监管过于松弛,金融机构经营混乱,大量贷款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投机中,在泡沫破灭后形成了不良债权,另外很多地方银行的无抵押高额信贷,也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

金融系统没有统一的监管目标和监管制度,最终留给银行的只能是自己酿造的恶果。

其次是政府干预,政府长期以来在企业和银行之间充当了“和事佬”的角色。

其结果使得银行对经营管理水平低下、重复建设、产品无销路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发放贷款,使得商业银行成为企业最大的债权人,结果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全部转给了国有银行。

(二)微观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银行经营机制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不良债权。

经营机制不健全,重放贷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同业间盲目竞争,帐外经营,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约束与激励机制,缺乏一套完整、规范的对不良债权产生、防范、管理、转化的管理与防范体系。

其次,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度时期,银行迫于政府的压力,在没有系统的信用评估和资产评估的条件下,对某些企业进行信贷,结果由于企业还款意识淡薄,企业盲目扩张,借债就不打算还等原因,造成贷款无法收回。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置路径及创新思路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主要是由资产管理公司(AssetsManagementCompany,简称AMC)进行处置,主要有以下一些方法:

(一)证券化

证券化是目前AMC处理不良债权的一种较佳方法,特别是对有市场、前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是如此。

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债权。

不良债权证券化是指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商业银行那些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不良债权,将这些不良债权重新组合,组成一个资产池,以这些资产的收益(还本付息收入和处理资产收入)为抵押,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用债券所筹资金归还向银行购买不良债权的款项,以债权到期收益归还债券本息。

经过不良债权证券化,商业银行部分流动性差,现金收入流不确定的不良债权可以盘活为现实的现金资产,从而达到消化不良债权的目的。

从中也可以看出:

这实际上是将一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分散为社会承担的过程,政府提供担保以及给予税收、监管方面的优惠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二)债转股

“债转股”的意思是,由AMC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债权,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债转股,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企业股东,改变了过去债权人在债务人面前无能为力的尴尬地位。

虽然债转股可视为证券化的一种形式,但是它是一种潜在的证券化,也就是说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后,转为企业的股权,这个过程还谈不上证券化,只有企业上市以后,股权才能转化为股票,才能通过股票转让的方式收回资金。

这是一种未来的证券化形式。

债转股的最大问题在于,不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尤其是利用证券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处理不良债权,还是主要依靠财政来解决问题,所以这种方式仍然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本文尝试提出一种新的思路,发行企业重组基金,以解决债转股的出路问题,以便能够进一步完善债转股方案,使之成为对国企改革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债权转基金

企业重组基金可以分两步组建:

首先设立私募的企业重组基金,在条件成熟后再设立公募的企业重组基金。

1.私募企业重组基金的设立与运行

资产管理公司既然定位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就可以作为投资基金的主发起人,可以引进其他机构投资者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企业重组基金。

最初的企业重组基金应当以私募方式发行,主要由机构投资者购买,搞成类似产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的形式。

在这里资产管理公司起着创业投资公司的作用。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普通投资者承担较大风险。

私募企业重组基金可以按以下步骤组建和管理:

第一、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以私募方式发起设立企业重组基金。

首先用中央银行再贷款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做到真实购买。

再将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将其汇集起来成为一个组合,作为一个资产池,以此为担保发行企业重组基金。

企业重组基金的规模与资产管理公司拟收购的银行不良债权的金额相当。

第二、资产管理公司用发行基金筹措的资金,真实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

这里实际上发生了两个转变:

一是资产管理公司变成了债权人,二是公司的债权变成了基金所持有的资产(实物或票据形式)。

资产管理公司再将这些资产以股权的方式投资到债务人企业中去。

这里实际上已经不是债权直接转为股权,而是债权转为基金,再以基金投资方式转为股权。

第三、企业重组基金类似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公司型,以股权方式投入企业。

企业重组基金实际上就是一个企业重组投资公司,在发行基金时要登记注册。

企业重组基金(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是:

在内部,企业重组基金是管理公司处理银行不良债权的一个专门机构;在外部,企业重组基金是一个可以独立运作的法人机构。

企业重组基金(公司)要设立董事会,决策基金的运作。

基金的资产与资产管理公司的未进入基金的债权、资产及资产管理公司的自有资产相分离。

第四、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用中央银行再贷款或者自有资金作为主发起人资本。

为了保持对基金的控制权,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做基金的最大股东,比如持30%以上股份。

第五、企业重组基金可以委托股权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股权管理公司是一个接受委托、专门对未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和投资的信托实体。

股权管理公司的经营受信托契约的约束,其业务主要限定于所管理的股权业务。

管理公司应该由懂经营、管理,具有行业知识背景的专家构成,它并不以对企业进行控股为目的,而是通过引入各种资本、管理、人才等资源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也可以操作企业重组。

当企业进入良性运转后,可以考虑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或转让进行套现。

事实上对不良债权的投资就是一种风险投资,其中一些投资很可能会本息均无法收回,但是利用组合的优势,就可以降低整体组合的风险,并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

第六、企业重组基金的资产应当委托有综合实力的金融机构进行保管。

可以由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基金资产的保管人。

第七、用基金运作收益,包括企业上市、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收益支付基金股东的股息和红利。

2.公募企业重组基金的设立与运行

第一、基金的设立

私募的企业重组基金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后(如3~5年),所投资的债转股企业已经有相当部分上市,可以考虑采取对外发行基金券的办法将私募基金变为公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直接发起设立公募企业重组基金。

公募企业重组基金就是面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由专业人士进行管理并可以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

基金的设立基础组合有两种:

其一,由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其对多家企业的股权作为设立基础设立基金。

该组合中的企业间应具有生产、经营上的关联,从而能够通过集团内部的协调运作,实现规模效益;其二,由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其对某类企业的股权作为设立基础设立基金。

公募企业重组基金作为私募企业重组基金的继续和发展,基金的类型应该是公司型和封闭式。

其内部结构和主要运作方式与私募基金大体相同。

第二、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投向不仅投到债转股企业中,而且可以投到其他上市公司中,重点投资于国有股,解决国有股减持与流通问题,与目前解决国有股减持和流通方案结合起来。

第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

公募企业重组基金可以直接交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基金管理公司是由专业人士管理,他们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这些专业人士是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存在,他们对所管理的股权组合不仅投入资金,更主要的是要投入有助于企业发展的其他资源,如帮助企业建立起合理的治理结构,给企业带去人才资源、管理资源等。

第四、托管银行负责资产保管

股权管理公司要与原始权益人一起确定一家托管银行并签订托管合同。

托管人负责收取、记录由股权组合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入全部存入托管银行的收款专户。

托管银行按约定建立积累金,进行资产管理,以便到期对投资者支付证券收益。

第五、基金证券的设计与发行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发起人,需和投资银行签订协议,由其完成证券的发行承销任务。

为了吸引投资者,法人和居民购买该证券所得收入可免征所得税。

投资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参与证券的设计、承销和发行。

投资银行主要是根据股权组合的规模,来确定发行基金证券募集资金的额度。

基金证券的票面金额可以参照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定为1元。

为了让投资者能够规避一定的风险,应该由发起人来认购基金总额的30%。

第六、基金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实现

基金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实现,主要是通过股权管理公司的运作,通过股权的上市、转让、出售,资本运作等,实现资产的增殖。

基金应该定期(一年)向投资者分红。

3.债权基金化即发行企业重组基金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解决了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

通过发行企业重组基金,可以广泛地吸纳社会资金,从而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提供资金来源。

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不用或者少用中央银行再贷款,主要依靠发行基金筹措资金来对商业银行不良债权进行真实收购,降低了筹资成本,并依靠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来处理银行不良债权,起到了“一石双鸟”的功效。

第二、提高了银行的资产质量

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用现金进行真实收购,银行去掉了不良债权,增加了现金资产,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提高了资产质量,提高了进一步融资能力,使银行轻装上阵,更好地运用资金。

第三、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所持有的股份的具体管理中抽身出来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讲,进行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将会拥有各种行业、类型、规模不同的企业的股份。

这些股份如果全部由资产管理公司自己来进行管理,从操作上看,资产管理公司势必要派出大量的董事,存在很大的操作上的障碍;而且从制度安排来看,对于国有企业来讲,也并不能必然导致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的生成。

此外,企业也并不欢迎不懂行的董事介入企业的经营,但是如果设立企业重组基金,将基金交给专门的股权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由于股权管理机构是由懂管理、经营,具有行业知识背景的专家组成,运用投资组合专门进行投资管理的机构,能够很好地进行投资管理,则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从其持有的股份的具体管理中抽身出来,不用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还可享受一定的基金收益。

第四、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机会

当条件成熟后,可以将私募基金通过对外增发的办法变成公募基金,使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工具,增加投资渠道。

4.设立企业重组基金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为了减少企业重组基金的风险,在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时,应当进行贷款评估,应当进行折价收购,或者基金投入企业的资产应当扣除损失类贷款部分。

这样才能使企业重组基金更好地运行和得到收益。

第二,我国目前还没有公司型基金,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法》未对公司型基金(投资公司)的运作留有足够的空间;同时,由于公司型基金作为公司形式存在要征收公司所得税,投资者的收益也要征收所得税,存在双重征税问题,因此公司型基金组建有很大障碍。

为了推进企业重组基金的发展和其他公司型基金的发展,应当修改《公司法》,将投资公司作为特殊类型的公司加以规范,另外不应当对公司型基金征收所得税。

在美国,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不征收所得税的。

由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解决银行不良债权,发起设立企业重组基金本身也是解决银行不良债权的一个措施,因此,对企业重组基金本身不应当征收所得税。

由于投资者购买企业重组基金承担着很大风险,因此,对投资者也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由谁来投资企业重组基金。

因为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国有银行不良债权,政府、财政应对其担保,实际上是国家信用在担保。

另外,资产管理公司在优惠条件下处理银行不良债权,肯定会有收益,因此,肯定会有愿意承担风险而又希望得到较高回报的投资者进行投资。

当然,应当主要由机构投资者来认购企业重组基金。

在我国资本市场已有较大发展的情况下,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其他一些战略投资者都会投入资金。

当然,也应考虑允许境外的资金认购我国的企业重组基金。

所以,企业重组基金的来源是不成问题的。

四、如何避免新增不良债权的出现

避免新增不良债权的出现才是对不良债权“顽症”的根治。

解决现有不良债权只能算作“治标”,从根本上杜绝新增不良债权才是“标本兼治”。

不良债权债务恶性循环已是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实存在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目前我国应加速推动政府职能的转换和企业制度的根本改造以及银行经营机制的变革,以避免新的不良债权的出现。

(一)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

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为彻底解决不良债权债务问题创造条件。

对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过度负债,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投资决策失误、监管不力、财政注资不足,以及行政手段要银行“点贷”等。

这都是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所致。

而在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当中,政府依然没有有效地改变这种干预,还是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银行与企业的债务重组,造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无法理清。

因此解决银企债务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必须要转换职能。

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权由专门机构行使后,政府机关不应再管理国有资产,其职能应当是管理社会经济。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避免新的不良债务产生创造制度保证。

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新的产权制度、新的企业组织制度、新的企业财会制度和新的企业管理制度。

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求资金平衡的经营主体,形成较强的创造力和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效益的好转,可使银行资产得以不断优化,盈利水平提高。

现代企业按照市场法规运作,具备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体系,便于银行对贷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最大限度保证资产的安全性。

从而从根本上强化企业的负债约束和风险约束。

(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转换银行经营机制,是避免新增不良债权产生的重要环节。

第一、转换银行经营机制,加快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步伐,要根据《巴塞尔协议》有关原则,加强贷款风险防范,完善相关管理措施,逐步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建立内部约束机制,明确贷款投资的权责利,从根本上防止贷款流向高风险项目和低效益的企业。

第二、改革银行会计制度,特别是核实资本金,改革呆帐准备金提取方式等,能够增强金融机构自我核销坏账的能力。

国际金融业除了提取正常的呆帐保证金外,一般还按贷款的不同风险程度和贷款的性质提取相应比例的专项呆帐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而中国只有正常的呆帐准备金,且比例较低;对坏账只能限额冲销,核销能力有限,导致坏账越积越多。

第三、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尽快形成竞争性的金融环境,逐步形成规范的信用关系和信用秩序,从而防止不良债权的恶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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